人与其他动物都生存在地球,应该互相尊重。街头耍猴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大家是否想过这种行为的背后是什么?耍猴是旧社会传袭下来的一种陋习,是以牺牲动物尊严为代价博取街人浅薄一乐的低级趣味。
这种行为同时也是非法的。因为所耍之猴多属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既然是保护动物,就不允许利用它搞经营活动。猕猴也有很多受到虐待,耍猴者常靠鞭挞、吆喝等使猴子就范,做出各种与其习性不符的类人动作。这不仅对这些可怜动物的生理、心理造成巨大伤害,而且对围观者,特别是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使其对冷漠无情、以强凌弱等熟视无睹,甚至取乐助威。
除了耍猴之外,还有很多动物都受到了同样的虐待。比如杂技团里的大象、马、狮子、狗熊等,他们本来是属于大自然的,却被囚禁起来,违背自身本性地做着各种动作来逗笑人类。
那些行为都是在驯养师通过鞭打、饥饿等种种威胁手段逼迫他们养成的。
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观看耍猴,也不要观看其他类带有明显虐待动物性质的杂耍行为,不要无意间支持了他们的虐待动物行为。我们人类与猴子同属灵长类,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些人如此热衷于羞辱生命、调戏生灵,这恰恰印证了西方的一句箴言:人类是唯一会脸红,也该脸红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