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先生在《万象》上撰文说“媚俗一词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介绍到我国后,立即流行起来,近读一海外学者景凯旋的文章,乃知它的原文是德语词‘kitsch’。”其实不然,齐白石至少在半个世纪前就有一则画论说“作画贵在似与不似之间,不似则欺世,太似则媚俗”所以说它并不是外来语,更不是今天才有的。这个词的来源或许还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因为孟夫子曾说过“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源”的话。(《孟子.尽心下》)这里的“媚世”与“媚俗”大致是一个意思,就是讨好世俗的人。
我们习惯于只将“媚俗”这个词专用于文学艺术领域中,其实,政治经济范畴里的媚俗现象比比皆是,不过那是另外一个话题,这里我们先不去讨论它。文艺的媚俗,多年来我们有一个代用的词汇,就是“下里巴人”,那是和“阳春白雪”这个词相对应的。典出宋玉《对楚王问》:“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属而和者数十人……”于是就有了“曲高和寡”的成语,原本的意思是说,格调越高的乐曲,能和的人就越少,比喻知音难得;后来就演变成泛指作品不通俗,多数人不懂;进而,将《下里》《巴人》合并为“下里巴人”,引申为俚俗乃至粗俗的代名词。如果有人说你的作品是“下里巴人”那就决不是在赞美你的受众多,而是说你的作品在迎合低层次的审美情趣。是在媚俗。
宋玉两千多年前就揭示了一个文学艺术的普遍现象,作品的格调越高,能够理解欣赏的人就越少。这是为什么?我想,高格调的作品只有品节高尚学养深厚的作家才能创作出来,他们在思想上是同时代的先行者,他们的人格情操学识都处于较高的层次,加之基于此而决定了他们在表述自己思想情感所采取的新异形式,所以他们不被同时代的大多数人所理解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可以断言,宋玉那个时代,能读懂《楚辞》的人肯定不会很多,正如同今天大多数人难以理解《管锥篇》是一个道理。它们是尖端,是前沿,站在尖端和前沿的人毕竟只能是少数。大家都站在尖端和前沿那么尖端和前沿就不成其为尖端和前沿了。
然而紧接着问题就来了,一是所有高格调的作品大众就一定不懂么?二是大众能够接受的作品就一定是格调不高么?这其实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提出来的一个问题。这就涉及到我这篇短文的题目中所提出的媚俗的问题。媚俗与大众化究竟有哪些联系哪些区别呢?我以为,所谓媚俗,就是迁就受众低浅层次的审美情趣乃至官感刺激,而且其目的的功利性商业性往往很强;而大众化,则是能将高尚的情操与严肃的主题及深刻的思想与大众的审美习惯审美情趣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二者看似有相似之处(都有较为广泛的读者群),而本质上却有着天壤之别。前者在人类的精神道德建设上起着一种为害甚大的促退作用,这样的作品只能是一个时期的过眼烟云,很快的就会被人们所遗忘唾弃;而后者则是经营构筑着人类通向文明进步的阶梯,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日益显现出它的价值来。
媚俗的和大众化的作品在当代都有实例。比如说电影《一个都不能少》《秋菊打官司》,它既无丝毫的媚俗情调却又深受大众喜爱,因此不但拥有票房价值,也能获得世界性的大奖,这就是成功的大众化的艺术品。如果说这里有着著名导演张艺谋的号召力影响力在起作用的话,那么,刘恒的小说以及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所引起的广泛社会影响以及如潮的好评就足以说明大众并不是不懂艺术的,只要我们的作家真正站在大众的立场上,深刻而不是浮浅地通俗而不是媚俗地写出他们的喜怒哀乐来。而《上海宝贝》之类充斥着纯粹的官感刺激和世纪末的颓废情调的作品就只能喧嚣于一时,很快就会受到读者的唾弃与抵制。这正是那些媚俗的文艺作品最终必然的归宿。
(原载香港《大公报》200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