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法官陈淑印象
易康颜桓琛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陈淑个子不高,很瘦,不善言辞的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没啥特别的,本职工作而已”。
但是她的业绩告诉人们,这个普通的女子并不寻常……
从199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工作后,她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每年审理案件100多件。在她审结的1000多件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因审判不公或者办案态度不好而引发投诉或举报,是萍乡地区社会满意度最高的刑事法官。
14年过去了,她仍然是一名普通法官,用她的话说:“对权力不感兴趣”;14年,她一直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她有一句发自内心的话:“法官是孤独的智慧者。”
一份执著:为是法官而骄傲
“法官,法律精神的践行者,法官,我少年时期的梦,我终于可以沿着自己的梦走下去,所以,所有的付出我都觉得值得!”
1995年,陈淑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崇敬,走上这个神圣的法官岗位。她坚信,只有扎根在基层法院的辽阔天地里才可以实现她的人生理想。她说为能成为一名人民法官而骄傲。
1996年,因写作能力强,安源区政府点名要她去从事某领导的秘书,但她认为要学以致用,婉言拒绝,甘愿在法院从一名书记员做起。1997年她参加全国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资格考试,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顺利通过,当年就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这一年,区政府要选拔优秀人才到乡镇任副职,年轻有为的她是最佳候选人之一,但她又放弃了更好的发展机会。2000年,组织上想交流她到萍乡市委政法委,她终究没舍得离开法院。为此很多人都不理解,她每次都笑过,也不多做解释。
2005年,陈淑参加大学同学10年聚会时,同学们知道当年一毕业就拿到了律师资格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材生现在还在一个基层法院当审判员、每月拿着几百块钱工资买房还要贷款时,都认为她不值。有人邀她下海一起合伙开律师事务所,一年下来几套房子的钱都来了,还费个什么劲贷款。她不为所动,“穷点累点不怕,我喜欢法官这个职业!”陈淑说。
一种信念:以公心还公正于社会
“审判公正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守住这道防线,我不怕被撞得头破血流!”
对当事人来说,他们一生中也许只跟法院打这一次交道,判案的公正与否不仅影响法律尊严、法官的形象,更事关他们的得失乃至悲欢离合。陈淑以坚拒私心、以公心还公正于社会,作为生命中最核心的价值观。她在金钱、关系、人情、权势甚至恐吓面前始终做到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其承办的案件均达到无重审、无超时、无上访、无缠诉、无错案和无人情、金钱、关系案的“六无”标准。
2004年审理一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持刀故意伤害致被害人轻伤甲级的后果,刘某仗着其有亲戚在市里担任领导,对被害人分文未赔,毫无悔罪表现,而该市级领导也多次打电话要求判处刘某缓刑。好心的同事劝她,千万别得罪该实权人物,否则难有出头之日。陈淑坦然面对,不为权力的干扰就放弃信念。最后,她坚持对被告人刘某作出了有罪判决,并判处实刑。被害人及家属无不拍手称快,“谢谢法官主持正义!”
在审理案件中,会遇见不少的请客送礼。陈淑坚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有一次,她在审理一起流窜作案的团伙抢夺案中,细心地审查到一河南籍被告人顾某的出生年月有误,在经调查核实后,确定顾某不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能判决有罪,顾某的父亲得知此情后,特地从河南赶来送一些当地特产给她。面对当事人的一片真诚,她说:“谢谢你的好意,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应尽的职责。”短短的话语让人感动不已。她就是这样,对自己自警自律,面对怀有目的或者善意的吃情、送礼,她一概拒之,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笃守公正。
法官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七情六欲,陈淑并非六亲不认。陈淑能做的只有在拒绝了姨妈说情之后买了水果上门看望,在吃了闭门羹后掩面而泣;在得知多年未见的朋友请客是为了说情时,悄悄起身买单;受到权势干扰时,陈淑用“法律在上,公正在心”的座右铭给自己打气。
一片爱心:“三环四步”挽救犯错的孩子
“法官要用真情点亮孩子人生路,用爱心唤回迷途羔羊,用妈妈爱、姐姐情,寓教于审,审教结合。”
2003年,陈淑担任少年法庭审判长。当看到一个个花季少年站在庄严的法庭之上接受审判,她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作为母亲,她理解为人父母看到子女误入歧途的痛心疾首,同时她更感到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责任之重。她认为只有不幸失足的孩子,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
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她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注重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挽救失足青少年。在审理中她不仅引导青少年认识错误,宣传法制,而且与青少年的家长多方沟通,探讨对青少年的管教问题。对有悔改表现的青少年,她总是力争对他们判处较轻刑罚,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青少年更是能正确适用缓刑,给予其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为此她阅读大量青少年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家庭社会学、伦理学等书籍,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育特点,分析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分辨能力低下、法律意识淡薄、控制能力低原因外,主要是来自于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爱”出发,以“帮”入手,在“挽救”上下功夫,摸索总结出“三环四步”工作法,即:抓住审前、庭中、判后“三环”,审前调查切入(向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所在学校或住所地的基层组织就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一贯表现等进行了解,找到触动、感化他的闪光点)、庭中威慑警示(开庭中利用法律的威严使其感受到违法的严重性,宣讲法律知识使其意识到违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判时有罪教育(宣判时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告知其对其判刑的依据和对其具体适用刑罚的情况,使其接受法律制裁,好好改造)、判后回访帮教(对于判处缓刑或轻刑的未成年人落实具体帮教人员,要求他们经常汇报思想,每星期五下午定为接待日,定期或不定期的电话或上门回访,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和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四步”,环环相扣,步步跟进。
陈淑为每一个失足孩子都量身定做了一份“特殊档案”,记录着她为这些孩子所作的社会调查、帮教设想、落实情况笔记。她经办的356件504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重新犯罪。在被判处缓刑的116人中有15人考上了大学,有70余人重回校园读书。
2009年5月,陈淑接手一件抢劫案件,被告人钟某未满17周岁,案发时还未满16周岁,当得知钟某是因为跟错了伴才走上犯罪道路、主观恶性并不大时,她决定进一步深入做工作,纠正其不劳而获思想,帮他建立正确的交友观,并选择了在少年圆桌法庭开庭。最后陈淑对钟某判处了拘役。宣判时,陈淑说:“只要能自食其力,出去以后不要有什么思想包袱。年轻人难免犯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行行出状元,希望能看到你自食其力……”钟某痛哭流涕。6月10日,钟某打来电话说:“陈法官,我已经去学厨师了,您放心,我以后一定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也不会跟以前那些不好的朋友玩在一起了,谢谢您给了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一身正气:柔肠百转却疾恶如仇
“人们常说‘女同志当法官,温柔有余,刚性欠佳’。其实,在陈淑身上,具有刚柔兼备的气质,做到了依法严格执法与人性化司法服务的最完美结合。”
——陈淑的同事
陈淑天性淳朴,有着一颗善良柔软的心,当看到当事人的痛苦和无助时,她常常伸手解难。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害人吴某因逃生时不慎摔成了重伤甲级,瘫痪在床。吴某的父亲从湖北应城来到萍乡出庭参加诉讼。开完庭后,细心的陈淑发现吴某父亲在法院门口徘徊。上前一问才知道吴某家里为给他治病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这次来开庭的路费都是借的。本以为能从被告人处得到一点赔偿,但没想到被告人分文未付,吴父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陈淑二话没说,从身上掏出了300元钱,硬塞给老吴,并给他买好了返程的车票。
对于善良的人,她赋予善良之心;对于邪恶势力的人,她疾恶如仇,从不畏惧。2006年,安源区法院受理一起以被告人廖建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是江西省打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以廖建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称霸一方,为非作歹,垄断了萍乡地区的氧化锌市场,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陈淑作为业务骨干参与了该案的审理。该案有36名被告人,涉及11个罪名、53项犯罪事实,案卷47册,案情错综复杂。部分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有的被告人在参与某项犯罪时未成年,但在另一项犯罪时又已成年。100多个日日夜夜,她看案卷,核实证据,庭审提纲写了几十张。她从严、从实、从细,对证据的采信和事实的认定予以充分说明,判决书就达3万多字。经审判后依法判处了廖建萍、林勇等36人分别20年、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几十万元的罚金,没收廖建萍、林勇等人聚敛的财物300余万元,取缔了该组织用于非法敛财的经济实体,彻底摧毁了该组织滋生蔓延和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陈淑用她深厚的专业功底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送达判决书的时候,一个被告人说:“听陈淑的名字以为很柔弱,一看还是个瘦小女子,没想到下手这么狠!我出来以后要报复她!”对此,陈淑仅是习以为常地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一份孤独:像山峰上的花寂寞而灿烂地绽放
“法官是孤独者的职业,忍受孤独的少,因少而孤独,因少而神圣,因少而崇高。”
陈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从不吃当事人的饭,不少请她吃饭的律师在碰壁后只能抱怨她“太不合群”,甚至有辩护律师感叹:“谁能请到陈淑吃饭,那真了不起!”也从不可能在企业界人士的聚餐中看到她与生意人觥筹交错的身影。分管领导说陈淑工作14年,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职务上、经济上的要求。近不惑之年的她每天过着极其简单的“两点一线”生活。
而在她的办公室或者家里却经常亮起一盏灯,这盏灯因黑暗而显得孤独,更因黑暗而逾显明亮。就是在这盏孤灯下,陈淑静心总结审判经验,写出了数十篇近30万字的文章,先后在《人民法院报》、《现代法学》、《新法制报》等刊物上发表,并多次在全省、全市的法学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有人说,陈淑傻,勤恳认真地工作、孤独寂寞地活却未曾谋得一官半职。
陈淑对此不以为然,她在日记中写道:法官的孤独不是寂寞,不是闲暇,更不是惘然。法官的孤独是一种意境,它应该是超凡脱俗的,无须被世俗的眼光认同和理解,孤独是来自内心深处的、审视自我灵魂的感觉。法官的孤独不是痛苦,是一种享受,是灵魂冲出炼狱后智慧的升华,法官只有孤独时,才能理顺自己繁杂的思维。法官的孤独不是人为追求的意境,更不是无病呻吟。孤独需要智慧,但孤独不等于清高自傲,更不是孤芳自赏,真正的孤独者不拒绝人间烟火。
陈淑的付出也赢得了回报,虽然她不在乎荣誉,但很多荣誉还是公平地落到了她头上:因业绩突出,陈淑先后被评为安源区十大杰出青年、萍乡市三八红旗手、萍乡市优秀法官、江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2008年获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陈淑用强烈的责任心和博爱之心,在本职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青春。她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法官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时代使命。她把法律的睿智、理性与女性的柔韧、感性融为一炉,炼就成百姓心中的正义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