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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跋涉中的印痕(6)

朋友之间的交往,无外乎有三种走向:一类是越走越近,一类是不即不离,一类是越走越远。我和周鹏飞的交往自然属于前一类。

认识鹏飞纯属偶然。一次省作协的朋友请客吃饭,在饭桌上几杯酒下肚,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鹏飞中等个子,身材稍胖,但却显得壮壮实实;皮肤黑里透红,但却显得健康自然;眼睛不大,但却闪动着睿智的光芒。鹏飞喝酒痛快,说话豪爽仗义,为人为学都很谦逊。后来与鹏飞的交往,也确实印证了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和鹏飞在事业上曾有过一段时间的合作。我们都属于那种心直口快的人,但因鹏飞比我年龄小,时时处处体现出对兄长的足够尊重。当然,我们有时也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得面红耳赤,但很快又都取得意见一致,达成谅解。我们两个几十岁的大男人,也曾像小孩子一样赌气分手过,但过不多久,竟然又情不自禁地走到一起,觥筹交错之间,仿佛什么事情都未曾发生,谁也没有放在心上。我曾在家人和朋友面前说过,鹏飞是位重情重义之人,诚实可交。果然,我们更进一步保持着很好的友谊,那份率真与坦诚,依然在我们身上袒露无遗。

2006年,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鹏飞的文学作品集《谁看见风筝的眼泪》。在这本作品集里,鹏飞曾收录了几封书信,有的是写给高中恩师的,有的是写给同学的,有的是写给亲人的。我坚信鹏飞收录这些书信决不是为了凑篇数、增加作品集的厚度,而是对往事的一种窖藏与回忆。认真地读罢这些书信,我为鹏飞的浓浓真情和绵绵爱心而感动。在这个消费时代,什么都不缺,唯独真情、真爱正在逐渐缺失。鹏飞能够依然故我地褒扬这份美好的情愫,怎不令我们感叹、感佩?

鹏飞的诗是灵动的,想象丰富,意蕴丰美,警句迭出,充满着对生活的高度提炼。如:“……在这汗珠串成的金黄世界/怎样迎接母亲/怎样迎接所有爱我的父老乡亲/这我懂——/最好是用庄稼丰收的语言/催开她们枯老的笑容/上帝呀/让我的泪沾湿诗稿//七月/望一望家园/透明的心空/总是展不开飞翔的/翅膀”(见《七月》)又如:“……我以我的雄奇/穿越一生/我以我的剽悍不驯/驾驭时空/于岑寂中迸发一声呐喊呵/原始的烈性/绽放如洪//我是一匹马/我的生命/就是狂奔/我的足迹/就是征程”(见《我是一匹马》)类似的诗句还有很多很多,不胜枚举。

鹏飞的小说、散文作品也有着很深厚的生活底子。《穷根》区区数百字,写了贫穷所带来的愚昧。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好佬叔受苦了一辈子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真正理解,村里人都把福贵后来的发迹认为是好佬叔这个“穷根”“入土”了的根本缘由。故事很简单,虽构不成叙事上的丰满,但读后令人心里沉甸甸的。收录在散文小辑中的部分作品,我比较喜欢《因为年轻》、《黑色的七月》等篇什。这些作品虽然主题并不是很积极深刻,但我欣赏的是作者对生命、生活的真实体悟和概括,我都是把它们当作散文诗来读的。如《黑色的七月》:“遥望七月,远方的山岗上,太阳与蓝天疯狂地赛跑,夏禾在生命的底层痛苦地拔节;一片枯叶被风抓住一如那颓废的蜂蝶,跌宕下沉。”“风铃响过之后,黑色的七月,要么收获做人的箴言,要么,坠我于断崖——粉身碎骨。”当然,有的文章未免打上强烈的个人色彩,但这些意境优美的句子,宛若花草上的晨露,总是不断滚动而出,闪耀着灵动的光芒。

鹏飞的艺术才华在很早的时候就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中学期间,鹏飞就已开始文学创作并担任文学社副社长,因为勤于读书,善于思考,孜孜追求,其诗文多次在校及全国性作文大赛中获奖。大学期间,鹏飞首次推出了作品集《我是一匹马》,在校园内外产生轰动。大学毕业后,鹏飞从象牙塔走向社会,先是在《农村·农业·农民》杂志社当记者,后来又担任副总编辑、主编等职;在报刊社工作期间,鹏飞采写、发表了大量的优秀新闻稿件、报告文学和诗文作品等,受到同行们的一直好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读鹏飞的作品,你能感知他对艺术的敏感、生活的把握和对人生境界的不懈追求。鹏飞的作品,是对生活的真实采撷,是心灵的自然流淌,在阅读中除了艺术享受,还能有所悟、有所得。对艺术、人生一直怀着素朴而虔敬情怀的周鹏飞,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候,希望他这匹来自江苏的“战马”,跃马中原,纵横驰骋,无论是在事业还是文学上,均立下“赫赫战功”。

拭目以待,值得关注!

乡村纪事的写意者与执着者

我与家松兄由相识、相知到如今,已是近18个年头了。18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个人,一生能拥有几个18年呢?18年,足以见证我与家松的友谊;18年,也足以见证我对家松的文学创作具有评说的理由与资格。家松1958年出生于河南省商城县,一直在乡镇从事教育工作,教学之余爱好写作,先后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小说、散文、新闻、纪实文学、教学论文等作品百余篇。一个人,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不忘追求自己的理想,其精神是可嘉的,是令人敬仰的。家松的创作面之宽泛,且成绩斐然,也是令我对他刮目相看的原因之一。我一向认为,要想做一名作家,首先须学会做人。只有人品与文品的完整统一,才是一名真正的作家,这样的作家才是值得推崇与拥戴的。而这些,家松均做到了。十多年前,怀着对文学的共同梦想,我与家松曾一块到郑州闯天下,供职于一家文化公司,共同参与大型报告文学丛书《中国退伍军人列传》的编撰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份特殊的经历,使我们由单纯的文友关系,又多了一层相互了解。因此,十几年下来,我们文友间的感情,像酒一样愈窖愈醇、愈窖愈浓。

也许是出身于乡村和对故土的熟知,家松一直立足于乡土写作。他的作品,有不少都取材于一个叫“丁大洼”的地方,也许是刻意为之,也许是“无心插柳”,但“丁大洼”已成为作者乡土题材的一个文化符号。在今天,当地域文化成为很多作家笔下的一个“亮点”时,家松早期的这种创作意识尤其显得难能可贵。家松的创作,应该是民间的,草根的,因此他也就成为乡村纪事的写意者与执着者。其笔下也就多了一份恬淡从容,不枝不蔓,不温不火,娓娓道来,仿佛一缕田园之风,从远处向你扑面而来,心旷神怡,清新自然,让你在五月的焦躁中尽情享受一股湿漉漉的气息。

《憨大头》是典型写人的,虽然篇幅短小,但却写了人的一生。憨大头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傻子。憨大头与荣结婚后第三天,荣要回娘家,为了防止憨大头吃饭时出丑,荣就在憨大头的脚脖子上拴一根线,“另一头经竹笆墙从堂屋扯进内屋,自己坐在内屋控制”。按照事先约定,每道菜上桌,荣扯一下线,憨大头就叨一下。开始还顺利,“后来荣的小姐妹来看她,荣聊忘了,大头好几个菜都没动筷子。虎皮辣椒上来了,大头脚脖子上的线被连续不断地扯,大头以为荣让他多吃这个菜,就不断地叨不断地往嘴里送,吃得满头大汗,辣得直吸溜嘴”,直至“荣听见大头叫才回过神,一看线被一只觅食的老母鸡拌住了”!

这个情节颇有些民间故事的味道。关于憨大头给荣带“随便”的趣事,也是借助民间“段子”的成分,让我们在会心一笑之中,更进一步领略憨大头的傻气,实则令人忍俊不禁。这篇作品的精彩部分在结尾,当日本法西斯将战火烧至丁大洼时,憨大头为了救落水的孩子,意识竟然非常清晰,丝毫没有了“傻气”,毫不犹豫地扑进水塘里救起了孩子,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埋葬了憨大头,人们从墓碑上“才知道并记住,憨大头原来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丁仁义。”这是小说的震撼点,行文至此,也完成了对人物的塑造与升华。1000多字的篇幅,写出了人物命运的纵深,这足以可见家松的小说功力,尤其是运用白描的功力。

同样是写人,《犟子头》与《憨大头》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丁天贵的犟脾气是在他八岁那年表现出来的。丁天贵和几个半大的孩子给东家放水牛,其他孩子牵的水牛都到池塘喝水了,唯独丁天贵的水牛不喝水。按照孩子们的说法,只有牛病了才不喝水。牛要是病了东家不仅不给饭吃,还要扣工钱。因此丁天贵就做了一个非同寻常的举动:将牛强行拉进水里,用两只脚蹬着牛角根,使劲地把牛头往水里踩,最终逼迫水牛“就范”。正所谓:牛不喝水强按头。最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小伙伴们喊他“犟子头”,他还不愿意,还把人家的鼻子打出血了。娘要教训他,他也不服软,不退让,“站在那就是不动,让娘打。有人拉他走他也不走,任娘打。娘一气之下丢了竹棍找来棒槌,他还是不走,娘气得给了他一棒槌后”,扔了棒槌自己竟呜呜地哭起来。三言两语,一个“犟子头”的形象跃然纸上。

如果说,这些细节描写,给我们展现的是个“死脑筋”、“一根筋”的“犟子头”形象,这种“犟”,或多或少给人“恨铁不成钢”的感觉,那么关于丁天贵在大集体看场时的描写,则就显现出几分可爱之处了。睡觉打呼噜的丁天贵看场时总是不断被偷粮食,这让丁天贵非常恼火,犟劲儿自然也就上来了。当他根据别人的授意真的逮住这个偷粮贼时,面对队长因为“家里孩子多粮食不够吃”的求饶,“丁天贵什么也没说,起身走了”。一向“犟子头”的丁天贵,忽然就“开窍”了,悲悯之心油然而生,这是人世间最真挚、最美好、最宝贵的情愫。

这篇作品采用层层递进的手法,始终围绕主人公的性格展开描写,文章的结尾部分自然也是高潮部分。分田到户后,很多农户都将田地撂了荒,而唯独丁天贵视土地为命根子。丁天贵不顾家人的阻挠,捡了很多别人撂荒的田地种。当农业补贴政策出台后,撂荒的人回过头来又要种自己的田地,这时丁天贵的犟劲儿又上来了,不仅不给,还训人家是贪占便宜。在作者的众多写乡土的小说里,我是比较看好这篇作品的。作者着力塑造的这个人物形象比较丰满、立体,其性格也与时代紧紧连结在一起。在今天,当很多人扔下土地从乡村涌向城里,丁天贵的行为无疑给我们一种启迪与昭示。

读了家松的众多作品,我在想,作者为什么以《迟开的宴席》作为这本作品集的书名?是因为这篇作品的题目比较抓人眼球吗?还是考虑市场因素?抑或是因为这篇作品比较有分量?仔细想想,或许兼而有之。《迟开的宴席》的故事背景可以看成是发生在上世纪,但在今天看来,其要表达的主旨,仍然不落窠臼。吴老憨因为养猪富了,鼓着劲盖起三间砖瓦房。就在新房完工那天,吴老憨要请匠人们吃“出水饭”。庄户人请客,自然少不得村干部。村干部是一方“土皇帝”,是父母官,适逢红白喜事、大事小情,自然得请村干部到场。村干部代表的是权威,是尊严,其是否到场直接关系请客者的面子。但就在吴老憨一切准备就绪时,唯独差村支书没到。吴老憨跑了二里地专门到支书家,结果支书不在。这让请客的主人很是忐忑不安。就在吴老憨一筹莫展时,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干脆到支书家请个人过来顶替!吴老憨就依照提议,到村支书家把他儿子背来了。儿子虽然年纪尚小,但代表的是老子的权力,自然被安排在上座。最富喜剧性的一幕是,开始吃饭时,“那孩子不知怎么办——太嫩了。大家也不知怎么办——首座不动筷,别人为难”。好在“三碗菜上过后,支书的儿子伏在桌上睡着了。于是大家才像得了大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但酒是不能再喝了——空肚子不能装酒,这是习惯。”作者寥寥数笔,就将一幅颇富幽默成分的乡村图谱呈现在读者面前。结尾的一句话,让我们看到了“习惯”的力量。这篇作品虽然篇幅短小,情节也较为简单,但在今天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在官本位极为盛行的中国,村支书不过是一个最小的角色,但仍有人“拉虎皮做大旗”,以此给自己的脸上贴金。更为可怕的是,生活中的很多人,习惯让权威凌驾于自己之上!

《等等》被作者划入“乡村人物”系列,但我更愿意将其作为一则乡村爱情故事来解读。等等嫁给了国子,但发现自己喜欢的是成子,等等只好将自己的情愫深藏胸中。遗憾的是最后国子去世了,等等依然没有嫁给一直单身的成子——等等不想违拗儿子的意愿。等等与成子的结合,也许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也许什么故事也没有了。生活中,爱情与婚姻,总是不尽如人意,惆怅、失落与遗憾在所难免。《修路》是写在经济转型期下,两种不同心态的矛盾与对峙。物质与精神,似乎已成为当今时代众多人必须思索面对的问题。另外,同样是写乡村爱情故事的,《草莓情》、《爱情故事》、《红绒花》等,在对人物的情感、心理等方面的把握和刻画,也都较为细腻传神。关于“乡村纪事”及“城乡之间”两辑中的《李四杀猪》、《耍猴》、《放哨》、《坑的哲学》等篇什,也均有可圈可点之处。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一一展开评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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