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典型症状虽然为饮水多、排尿多、进食多、体重减少的“三多一少”症状,但Ⅱ型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却并不明显,且其他疾病也可能出现“三多一少”症状。因此,由于糖尿病的症状表现不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独特性,所以在诊断时血糖化验结果是诊断的主要依据。
1997年美国糖尿病协会提出了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在1999年10月份我国糖尿病协会亦正式确定采用此诊断标准作为糖尿病的确诊。
1.空腹血糖检测结果的分类空腹血糖化验结果<6.0毫摩[尔]/升(110毫克/分升)时,表示正常;血糖水平介于6.0~7.0毫摩[尔]/升(110~126毫克/分升)时,提示空腹血糖水平偏高,但不算作糖尿病;血糖水平≥7.0毫摩[尔]/升(126毫克/分升),提示为糖尿病,但不可急于确诊,需要再次化验以证实。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的分类服糖后2小时血糖检测结果<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提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正常;服糖后2小时血糖水平介于7.8~11.1毫摩[尔]/升(140~200毫克/分升)之间,提示为糖耐量低减;另外,若血糖水平≥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则需要考虑糖尿病的可能。
3.糖尿病诊断标准诊断糖尿病时,在具有典型症状表现的情况下,血糖检测、空腹血糖检测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只要达到诊断标准即可确诊。但如果症状表现不典型,则需要在另一天再次检测以作证实。
(1)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而且一天中任意时间内检测的血糖水平均≥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
(2)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而且空腹血糖水平≥7.0毫摩[尔]/升(126毫克/分升)。
(3)有典型的糖尿病症状,而且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中2小时的血糖水平≥11.1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
此外,诊断糖尿病时,还需要对肾性糖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继发性糖尿等病进行排除,对由于药物服用而对糖耐量造成影响的情况也要加以鉴别和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