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是二月的哪天晚上了,天气依然寒冷,里姆士被笼罩在漂泊大雨中。漆黑的夜晚,市民们都已安然入睡了,唯一的没有入睡的地方应该只有迪特斯堡和兰斯大教堂吧。
进入迪特斯巨大的石头围墙,穿过一栋栋大型的监狱楼之后,就可以看见一座孤零零的建筑物瑟缩在那里。外面的人只认为这里就是监狱的终点,不想建筑物的后面,还存在十八间所谓双人的囚禁室,分成两排,两两相对,正是监狱里的监狱。
他所在的囚室十二英尺长,六英尺宽,厚厚的泥墙完全隔绝这三十几个囚徒的希望。墙上有个装了铁栏的小窗子,或许风雨是他从窗子接触外面的唯一媒介。囚室的门嵌有粗粗的铁栏杆,铺有铁丝网,从这里如果没有钥匙就想要逃出去,兴许你是一团肉沫还是可以完成这个任务的。还不说铁门之外有一扇结实的木门,关上的话,那边的光线和空气完全被挡住了,这里的空气永远都让人感到死一般的窒息。昏暗狭小的囚室里面现在只有他一个生灵。
有人会疑惑他旁边不是还躺着一个人吗?虽然那人的睡姿十分难看就是。
外面的风雨通过那扇小窗子溅射到躺着的人身上,永远只是冰冷的,却不知这潮湿的石墙更是刺骨。为啥躺着的人不挪动一下,那单薄的囚衣都被完全浸湿了才对。呐!或许比这石墙更冰冷刺骨的东西可以,那样的话,即便是传说中森林精灵携带的坚冰放在那个人的身上,也全无问题,因为失去了触感。
他已经被关进来一个月了,由于长时间宣传少女的功勋以及战争的必要性,被地方主教判为异端,按当时的律令来讲,异端教徒应该接受教宗的审判,不知道为啥直接就投放到这里无人问津。更可气的是,这个一说死囚犯(躺着的人)的家伙,比他还晚来半个月,在昨天忍受不了这悲惨的待遇,崩溃致死,真不像一个死囚犯该有的样子。是个死囚犯,就应该生命比枯草堆里的石头还顽强才对。
红色的胡须,还是红色的头发,完全遮住了他的脸颊,分不清楚。即使是唯一生气的眼睛,由于长时间的充血作用,也和那一团红色化为了一体。亚麻布的囚衣上方,俨然就是一堆红色的草嘛!他只是蹲坐在囚室的角落里,没有受到风雨的侵蚀,不然也和那个家伙一样,冻死在这昏暗阴冷的囚室内。
所幸是这冰冷的天气,遮盖了自己身上和躺着的家伙身上的恶臭味,多少天的味道都在这里,即便连那最令人恶心的牢饭,味道也比那个好多了,哦,现在肚子还忍受着不知是饥饿的折磨,还是有毒物质的攻击。连饿了无数天的小老鼠也不会垂青这个穷困窒息的囚室,他也可以暗自庆幸不会受到黑死病(腺鼠疫,肺鼠疫)的肆虐,那可是当初席卷整个世界的不治之症,撒旦的足印,连神圣的教堂都未能幸免于难,有的地方甚至教堂里面一个教士都没有了,成为了传说中才有的空城,这里难道是接受不幸之人的天堂,抑或是锤炼罪恶之人的炼狱。他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咔咔。”
木门慢慢被打开了,这个时候被打开门,常理上来说应该是不正常的才对。或许是自己听错了,也或许是对面的囚室。
“嗞嗞。”
正当他精神恍惚的时候,铁栏杆和铁网被打开了,昏暗的烛光照亮了这个狭小的囚室,这才把他拉回了现实。他努力睁大眼睛。才看见肥硕的狱卒拿着一盏蜡烛灯直立在他面前,瘦小的他,完全成了狱卒眼中的玩具。
“哎哟嘿,这家伙睡的还真安稳嘿!明明我都还醒着,滚起来,你这个死猪猡!老子叫你睡了吗?”
“……”
狱卒只看了一眼他,就瞟向了躺着的家伙,不由分说,直接一脚踹了上去,他并不惊奇,这样的待遇在这只是家常便饭。即使把人折磨死也没问题,谁叫这里是死囚眼中监狱中的监狱呢。
“呵,这家伙倒是长脑子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提前解脱,明明只是个愚蠢的死囚犯罢了,胆敢没经我的允许自杀,老子呸!”
“……”
狱卒说是不解恨,连忙再向那不堪的尸体踹上几脚,来了一口恶心的浓痰,然后用他猩红的双眼盯上了活着的他,好似饥饿的豺狼盯上弱小的羔羊。
“德梅斯,殿下要见你。本来在你走之前该给你点教育的,但是被人通过气了,算你小子交上好运了,哈哈……”
“……”
狱卒先是舔了舔他发黑到紫的嘴唇,深黄的牙垢在后面甚是明显,然后放荡不羁地笑了起来,宛如德梅斯能给撒旦带来乐趣一样。他身上的气味好像掩盖住牢狱中雨的腥气,真是个厉害的家伙。
“不是老子说你幸运,你还能在判死刑之前看到殿下,因为向天主感谢了,哦,你是不信天主的吧,你这个万恶的巫师。”
“……”
说道谁会不信耶稣基督,看起来更像是这个肥硕的狱卒才是,果然世道是被颠倒了,老鼠会去吃猫,皇帝会给平民擦鞋了?
德梅斯面无表情,早知如此了。谁叫这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年代。当初自己进到这个让人绝望的地方,就已经做好该有的觉悟了。
“看到你现在这个落魄的样子,怎么没有刚进来时候的意气风发了?头发剪掉,衣服换掉,不然殿下看见不说吓到,几天的饭估计是吃不下去了。高兴吧,殿下这次钦点人给你剪头发,不然我就来给你做一个完美的发型,保证比垃圾堆的野狗要好的多。”
“……”
狱卒那一脸遗憾而又踌躇满志矛盾的样子,怎么看让人感到不寒而栗,但愿只是错觉才好。
天黑透了的时候,更能看得见星光,这就是中世纪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