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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一不留神妈妈成了英雄

中午一点半钟,正是一天里最炎热的时候,家里人吃完了中午饭,各自出门。我妈和大姐分头到地铁站和超市去上班,余朵去一家网店应聘服装模特的工作。我们都认为她不会有什么戏,因为电视里的模特们个头高得要让人仰面看,而余朵穿上鞋子还不到一米六。余朵却笑话我们说,我们是土老鳖,什么也不懂:舞台模特当然要高,网络模特就不同,娇小玲珑才合适。余香追问她这是为什么?她又不说了。我估计她自己也稀里糊涂,用我们丁老师的话说,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自从余朵上电视唱过那首《晒焦的一双耳朵》,她对自己未来的期盼有了变化。从前她梦寐以求的是长大当个办公室白领,穿一双高跟鞋,坐在有空调的房间里看电脑,经常拎着漂亮箱子去出差。现在不是了,她决定高中毕业后考艺术类院校,将来进军时尚界,做一个惊世骇俗的人。

“时尚界”是个什么界,我真不太懂,按字意领会,就是很潮很酷的地方吧。在我们天使街,肥姨阿秀的服装店算得上最时尚了,余朵心目中的那个“时尚界”,难道比肥姨那儿还潮吗?

不管怎么说,余朵是我姐,她如果有了成就,我肯定为她高兴。

她们三个人出门之后,我拿出笔墨和本子写毛笔字。其实这是余朵的暑假作业,可她借口闻到墨汁味就恶心,硬把这份活儿派给了我。

“帮帮忙哎,写完了我会请你吃麦当劳。”她嬉皮笑脸。

哎哟,她哪里是闻到墨汁味恶心呢?她根本就是没有耐心对付那些毛笔字。再说她的字也太难看,横撇竖捺都没有骨头。丁老师辅导我们写毛笔字时总是说:“笔锋!笔锋!笔锋是最重要的!”而余朵的字呢,用我妈的话说,像满纸螃蟹爬。我认为这是我妈用得最准确的一句形容词。

余朵的老师布置她们每天一张毛笔字,总共要写六十张。可我才帮她写了十六张,三分之一还不到。我必须抓紧。我的烦恼不是时间不够,而是毛笔太差,笔头一写就开衩,一开衩写出来的字就不成形,尤其是那些撇呀,捺呀,枝枝杈杈一点儿轮廓也没有,虽然不像螃蟹,却变成了毛毛虫。我每写完一个字,就必须把毛笔头含到嘴巴里,用唾沫把那些毛头黏合到一起,然后我再奔进厕所,把满满一口黑色唾液吐掉。我听成泰说过,墨汁是没有毒的,古时候人家还喝墨汁治病呢,所以我把嘴巴当成砚台使用根本没关系。

上次我去新华书店看名著,顺便留心了一下毛笔的价格,发现居然有标价几百元上千元的笔,吓死我了。如果真有一支那么昂贵的笔,是不是都能像书法家写出来的字那么漂亮啊?

刚写到第二个字,是一个特别特别难写好的“逃”字,下面的“走”字底才刚开个头,我就听到有人敲门。我没有理睬。家里没有大人在的时候,我妈妈严禁我乱开门。我们旁边楼道里就有个小孩子被人骗开了门,结果让那个坏蛋把他绑起来,堵上嘴,眼睁睁看着家里的电饭锅和手机被坏蛋拿走。幸好那人没有伤害他,否则就是大事了。我妈心惊胆战说:“谁晓得下一个会不会动刀子呢?余宝你一定要把住家里的门。”

敲门声很急。我嘱咐自己沉住气,坚决不理睬。并且我已经瞄准了奔往厨房的路线,万一门被强行开了锁,我可以在第一时间把菜刀拿在手里。

门外的人开始喊:“余宝!余宝我知道你在家!”

天哪,我听出来了,是街对面卖报亭瘦子小李的声音。他的声音又尖又细,有气无力,活像说完了一句就会接不上第二句。

我赶快开门,让小李叔叔进来。他身体那么差,我怕他多喊两声会晕倒。

他果真是脸色苍白,气儿喘得也不顺。“余宝,你妈妈……”刚说几个字,他忽然瞪大眼睛,万般惊恐地指着我的嘴:“你你你……”

我不知道我的嘴巴怎么了,为什么会把他吓成这样。我飞奔到厕所照镜子,才发现自己从嘴唇到牙齿到舌头全都乌漆麻黑,看上去像是脸上长出来一个深不见底的极其可怕的黑洞,难怪他两眼发直。

我拧开水龙头,就着水流使劲地搓洗唇周,又连喝几大口,咕噜咕噜地漱口,吐掉,用手指掏洗牙齿,一直到吐出来的水清澈无色。

瘦子小李跟进来,屏住呼吸看我清洁口腔,确信我一切没有问题,才松出一口气。

“你吓死我了。”他像女人一样地拍着胸口。

我指指桌上的毛笔和大字本,让他别害怕。

他翻翻眼睛:“真有你的。”

我想起他刚才说了一半的话,问他:“我妈妈怎么了?”

他不知道是余悸未休还是怎么的,反正话说得吞吞吐吐:“你妈妈……她撞了摩托……还好一点点,头破了一点点皮……余宝你别动手,你别动手……”

我用劲儿地抓住他的细胳膊:“她在哪儿?我妈妈在哪儿?”

他龇牙咧嘴,一脸痛苦:“余宝你,放手放手,我胳膊会断,哎哟……在医院,她在医院。”

我妈妈躺在医院里,并不像瘦子小李所说,只是头上破了一点点皮,真实的情况要严重很多,从肩胛到手肘都擦破了,流了不少血,头上的伤口还比较深,要缝针,还要挂水防感染。我赶到医院时,我妈还在急诊室,民警小凌守在门外,余香接到电话正在赶来的路上,余朵暂时没法联系上。小凌叔叔说,我妈死活不让他打电话联系我爸,她怕他开车分神。

隔了一条布帘子,还躺着一个人,女的,小凌叔叔说,这个人没有受伤,是吓晕过去了,也许还因为低血糖,中暑等原因,说不太清楚。女人嘛,容易把自己弄伤,总之挂两瓶盐水就能复原。

事情是这样(这是小凌告诉我的原话):吓晕了的女人是那个高层住宅工地上的农民工,刚得到老家喜讯,儿子考上了大学,女人拿着工资卡到天使街的ATM机子上取钱,大概取了六千块吧,用一张纸头包着,准备从邮局寄出去,给儿子交学费。那么厚一沓钱,她怎么糊涂到马马虎虎抓在手里呢?没有一点点警惕性吗?当然是因为在中午时间,而且天使街邮局就在附近,心说走几步就到了。谁知道她刚离开ATM机,才下了马路牙子,斜刺里冲过来一辆摩托,摩托上戴头盔的小个儿男人从她旁边擦身而过时,她只觉得手里一空,低头看,发现一包钱已经被对方抢走。她扯着喉咙拼命呼喊,拼命追赶。大夏天,又是中午,街上根本不见几个人影,况且即便是有人帮忙,人追摩托怎么可能追上?就在这时候,我妈骑着电动车上班去,刚好是在摩托车的逆行方向(不然电动车也追不上摩托),看到这一幕,我妈想都来不及想,横着将电动车往摩托前面一拦。还好开摩托的没有疯狂到为钱伤命,遇上拦车的我妈,手里带了一下刹,嘭地一下子,两个人同时被撞倒地。据我妈讲,对方也撞得不轻,裤子的膝盖上全撕破了,好像脚也扭了,一包钱撒得满地都是。这时候帮忙追赶的行人已经逼近,开摩托的顾不上捡钱,慌慌张张爬起来,上车就逃,可惜没能逮住。

小凌说:“就是这样。嘿,余宝,你妈一不留神成了英雄。”

我听得入神,跺脚遗憾:“我妈该揪住那个坏蛋不放,不让他逃。”

小凌一咧嘴:“哈,你对你妈倒是高要求啊!女同志,又受了伤,不容易了。换个人,兴许就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

我不再说什么,心里却很得意。就这么一出门的工夫,我才写完两个毛笔字,我妈已经做出了惊天动地的事。这么说起来,奇迹是时时会在我们身边发生的。

伤口处理完毕,吊上了盐水瓶,我妈才被护士从急诊病房里推出来。她的脑袋上和手臂上都缠上了雪白的纱布,活像战场上抬下来的重伤员,而且脸色灰黄,神情恹恹的,不怎么愿意开口说话。余香从医院门口买来一个西瓜,要切开给她吃,她摆手拒绝,还催促余香:“上班去。”

余香告诉她,小凌代表派出所帮她找超市老板请过假了,这几天专门在家照顾她,带薪的。“老妈,你是英雄呢。”余香眉开眼笑。

我妈怔怔地看着余香,凝神,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向里,想睡觉的模样。我和余香只好退出来,帮她带上病房门。

“妈要在医院住几天?”我问余香。

“不知道。总要等拆钱吧?”

“你没发现吗?她好像不开心哎。”我说。

“是不是没抓到那个坏蛋,怕那个人以后报复?”余香紧张起来。

“会吗?黑社会?”我瞪起眼珠。

余香捂住嘴:“哎哟,你别吓唬人好不好?也许妈只是伤口疼,不想说话。”

我想了想,觉得这话有道理,有一回我跌跟头磕破了膝盖,缝了针,也是好几天都无精打采。

那个被抢钱的女人挂过两瓶水之后,活过来了,从六千块钱中点出五百块钱来找我妈,又是磕头又是作揖,死活要送我妈作酬金。我妈坚决不要。我妈说,当时她听到有人喊抓强盗,想都没想就过去了,是正常人该做的事。都是在外打工的,大家挣钱都不容易,将心比心,她知道钱被人抢走是什么滋味。

我在旁边听着,心里想,她保准还记得我爸在ATM机上被人骗走钱的事。

那女人送钱不成,改送来一面锦旗,大红丝绒底子,上面缝着八个金黄色的字:见义勇为,高风亮节。

余朵喜滋滋地把红丝绒锦旗围在身上,一扭一扭走猫步,还问我们漂亮不漂亮?好像锦旗是她自己挣来的一样。

我妈说她:“别在这儿丢人现眼,拿回家去,把字拆了,留着盖电视机。”

小凌带了两个分局的刑侦警察到病房里来,询问案发当天的详细经过。民警们一句一句问得很周密:那人骑什么牌子的摩托?身高大约多少?穿什么衣服?脸孔有什么特征?头发是长是短?肤色是黑是白?讲话什么口音?等等等等。

我妈坐在床上,不看那两个民警,也不看小凌,一直低垂了眼皮,一概回答不知道。

小凌就有点急了:“余宝妈妈,你必须帮助我们回忆,这样有助破案。你不想那个抢劫犯被抓住判他刑吗?”

我妈嗫嚅:“我真是不知道。慌了,那时候。哪顾得上看人?”

“大致印象总有。”

“我说不好。头还发晕。”她抬手扶住脑袋,脸白得没有一点儿血色。

隔一天,分局副局长亲自过来见我妈,带了鲜花和水果,还有五百元“见义勇为”奖励金。副局长大高个儿,穿一套很威武的蓝白两色警服,脸上有星星点点的深红色痘痕。坐定之后,说完了一套场面上的话,他就摆手让我们这些闲杂人员出去,留下他的助手,还拿出了录音笔什么的,准备再一次严肃认真地向我妈问话。

我和余香、余朵还有小凌叔叔都站在走廊里,不知道领导具体问了些什么,我妈又回答了什么。反正我感觉空气很紧张。小凌叔叔尤其面色严峻,大气不出的样子,连走路都踮着个脚尖。余朵有点不知轻重,探头探脑朝房门小玻璃窗里张望,被小凌叔叔一把抓住,毫不留情地拎到了一边。余朵想发脾气,一抬头看见小凌不苟言笑的脸,赶快吐吐舌头,把话咽了回去。

不到一刻钟时间,高个儿副局长和他的助手开门出来。我赶快盯住他,想从他的脸上看出结果。可是人家沉得住气,只对我们三个小孩点了点头,说一句:“照顾好你们的妈妈。”转身就往电梯门走。

小凌随即追上,恭恭敬敬送他的领导出去。然后他又重新坐电梯上来,恨铁不成钢地抱怨:“怎么回事啊?她不可能一点儿情况都记不住吧?立功机会哎。”

余朵一听“立功”两个字就来了兴趣,眉飞色舞地问小凌:“我妈要是立了功,她会不会上电视,有很多奖金?”

小凌哭笑不得地把下巴一抬:“去,觉悟这么低。”

五天之后,我妈在医院里拆了线,解开了胳膊上的那些绷带,被我们三个人小心翼翼地搀扶回了家。这五天当中,我爸来过两次电话,可我们遵照妈的嘱咐,谁都没有告诉他发生了这件不同寻常的事。并且,我们三个人分工合作:余香负责做饭,我一天三次把她做好的饭菜用保鲜盒装着拎到医院里,余朵照看妈吃饭,然后帮她洗脸,晚上还擦一次澡。我们三个人从来没有像这样团结,齐心,互相配合,不计较谁做得多谁做得少。

妈回家后,看到家里窗明几净,厨房里放着水灵灵的蔬菜,阳台上晾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十分开心,眯缝着眼睛说:“因祸得福啊,我。”

有妈这句话,我们三个人心里真比吃了冰淇淋还爽。

“安达汽修店”的老金头送来了修好的电动车。车子本来已经旧得看不清眉眼,经老金头的巧手一打理,上了光,补了漆,换了零配件,漂亮得像一个新娘子。他不肯收我妈的钱。“街坊邻居的,嘿嘿。”他说。

我妈死活不肯。“街坊邻居多了,要都不收钱的话,你一家人喝西北风去?”

老金头说:“你不是那个嘛,情况特殊嘛。”

我妈一下子就白了脸。她好像不喜欢人家提这件事。

死拽活拉,最后老金头收下五十块钱,算是材料费。

温太太自己开了一辆红色小宝马过来看我妈。她穿着一身橘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脖子上挂着细细的白色金项链,拎在手里的那个包包也是白色的,包上镶一块金色商标,图案有点像一个卷头发的人像。余朵悄悄对我说,这一身肯定都是名牌,要买下来的话,一万块钱怕是打不住。我很吃惊,居然有人把这么多的钞票穿在身上。她怎么就不害怕骑摩托的人抢劫她呢?

可是温太太人真的很不错,没有阔太太的架子,拉着我妈的手问长问短的,叮嘱她好好休息,不要着急上班,还说这个月的工资她会照付。临走她又留下一盒东西。我妈红着脸不肯要。温太太嫌我妈固执,都有点生气了。

她走了之后,我们围过去看那个描金边扎红绸带的盒子,发现盒子上写的是“极品燕窝”几个字。我不明白“燕窝”是什么东西。余朵说她知道,是燕子吐口水做的窝,大补的,新街口的“金鹰商城”里就有卖,她瞄过一眼,很贵。

“多少钱?”余香问她。

余朵答不出来了,说她当时没仔细看,反正特别贵。

燕子吐出来的口水,那不是很恶心的东西吗?怎么就成了特别贵的补品呢?我想不通。如果口水能滋补的话,我每天都能吐上一痰盂,能不能卖钱?

余朵和余香开始研究这盒“燕窝”应该怎么吃。余香说用它炖排骨汤比较好,她们超市里卖的那些药材都是炖汤喝的。余朵说肯定不对,因为她听说过“冰糖燕窝”这个词,可见“燕窝”要放冰糖煮,煮成糖芋艿或者莲子粥那样的甜品。争执不下时,她们要求我做裁判。我犹犹豫豫地说,既然吃了能治病,就说明这是药,中药不都是拿水煎着喝吗?

我妈走过来看了看,说这么漂亮的盒子,这东西肯定金贵,吃它要折寿的。“还不如卖了,好歹换点钱。留着开学之后余朵、余宝两个交校服费。”

余香马上响应:“好啊,我去找小单,看他那儿有没有朋友要。”

她这句话才刚说出来,不知道怎么的,我妈登时就变了脸:“你不准去找他!”

余香莫名其妙:“妈?”

“听着啊,不准再跟他见面,就当从来不认识他。”我妈斩钉截铁。

“凭什么呀,他怎么了嘛。”余香很不高兴。

我妈不说话,嘴唇却在一个劲儿地哆嗦,像憋着一个天大的冤屈似的。

余香比较怕我爸,却不怕我妈,我妈平常耳朵软,也不怎么有主见,有什么事情磨一磨就磨过去了,所以她吩咐余香不准跟小单见面后,余香根本不往心里去,当着我妈的面,拿上那个盒子就往外走。

我妈一见,突然间发怒了,豹子一样窜上前,夺下盒子,扬手打了余香一个大耳光,只听见“啪”的一声响,余香的脸颊上明显鼓出一个红掌印。

余香愣住了。我和余朵也跟着愣住了。长到这么大,没见过我妈使这么大劲打人。

余香又恼又羞,放声大哭,边哭边问我妈:“为什么呀?为什么呀?”

我妈沉默了一会儿,也跟着哭起来,抽抽咽咽道:“香啊,不是妈狠心,是你那个小单不是东西啊,抢人家钱的就是他呀!”

余香死活不相信:“你都说了,那人戴了头盔,你根本没有看清楚人家的脸。”

“可妈看见他的脖子了,看见他的那块和田玉了!妈一直不肯对警察说,就是怕连累了你,妈不知道这事会不会连累你……香!”

我们姐弟三个人,泥雕木塑一样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震惊得说不出话。

窗外的知了还在叫,一声接一声,烦得人脑袋都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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