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妮是牵手酒吧里的常客。她特别能喝,经常梗着脖子跟我们飙酒,人送绰号:女酒篓子,其狂饮的豪情可见一斑。独自端杯凝神时,总见她烟不离口,氤氲的烟雾模糊了那张如花的容颜;更多时候,是跟几位相熟的朋友喝到兴起,吆五喝六地划拳,嚎起来比大老爷们儿的嗓门都高。比划赢了,哈哈一笑骂声你手真臭;比划输了,一仰脖儿大酒杯子就见了底,特爽快!
时间长了我发现,无论冬夏寒暑,她都穿一件长袖衬衫,袖口扣得严严实实的。听朋友讲,这个女子一根筋,轴得厉害,曾经看上个男的,处了一段时间之后,男的移情别恋了,她一时想不开就要割腕殉情。得亏被人发现得早,才没枉送了性命。知道这事以后,她再主动跟我攀酒,我就加了小心,不敢再像以前那样跟她黏糊了,怕再闹出个好歹来,惹事儿上身。可在牵手酒吧里,除了见她穿梭似的到处找人飙酒,倒也没有任何出格的事情发生。
一天,酒吧里来了一对恋人,两人亲亲热热地刚要坐下,冷不防就见闫妮端着杯酒凑了过来。那个男的瞅见是她,立刻变了脸色,拉起女的抽身想走。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闫妮飞快地一扬手,杯中的酒兜头泼了过去,扬了那人一头一脸。女的不明就里,还想跟闫妮理论,男的不由分说,拉着女友就往外跑。闫妮追着高声叫骂了几句,回头得意地哈哈狂笑着,对我说,哈,终于出了一口恶气!来,哥们儿,今天咱痛饮它三百杯,谁不醉谁是孙子!她喝得很猛,无意中杯子里的酒顺着手指流下来,淌进她的手腕处。许是她真的有些醉了,许是嫌袖子箍得不舒服,就很痛快地把袖口解了,袖子挽得高高的。我一眼瞥见闫妮的左手腕上,蚯蚓似的趴着两条触目惊心的疤痕!她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猛灌,后来就再也控制不住了,扑在吧台上失声痛哭起来。
我们几个跟她相熟的朋友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悄声商量着是不是要将她送回家去。正没结果呢,只十几分钟光景,谁知闫妮已经抹干眼角,没事儿人一般走了过来。她到处找人碰杯,很快又谈笑风生了,让人怀疑刚才哭泣的人根本不是她。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这时候,大厅里忽然一阵乱嚷。原来,一个刚刚失恋的男人,手拿一瓶安眠药,在酒吧里叫嚣着要自杀。众人七嘴八舌纷纷解劝,怎奈好话说了三千六,仍不见他回心转意。大家正没辙呢,闫妮过来了,她云朵似的飘到男人身边,客气地一伸手,嘴上说哥们儿,交个朋友。不等男人反应过来,那只手一个上翻扬起来,狠狠地抽了他一个响亮的嘴巴!男人本来委屈得要寻死觅活,这下就光剩下气愤了。
闫妮撸起袖子,露出左手腕那一圈触目惊心的伤疤给男人看。然后坐到男人对面,开始了喋喋不休的唠叨:你吃那药没用,吃上一斤,顶多吃成个植物人。我这割腕也不行,割腕咽气特慢,这事我有经验。咱接着想别的招儿。
跳楼也不好,你得先选择好楼层。太低了,摔成截瘫死不成活受罪;太高了,骨架子都摔散了还得别人用塑料布兜起来。
开煤气不行,现在都用天然气,没毒。
跳河吧,死了以后早晚得浮起来,泡成个难看的大胖子,一准衣服早冲没了,一丝不挂给上千人展览。不过也算落个全尸,你爹妈认你的时候恐怕有点难度,如果你身上有胎记那就好办了。
要死就死利索点,别让二老牵挂。其实也没什么,看你这年纪,用不了多久,你们全家在那边就又见面了,有照相馆的话还能拍全家福。别担心那些惦记你的人,你死你的,他们伤心活该,真有放不下的,绝对过去投奔你去。你在那边买房,记着面积大点房间多点,不然住不下。别哭,真正伤心的人都不掉眼泪,讲究的就是一个麻木。……
男人先是瞪着俩大眼睛听,后来就龇牙咧嘴的,最后往嘴里猛灌了几口酒,抬腿走人了,连单都忘了买。
三言两语平息了一场风波,那小子得救了。我在边上看着那叫一个爽啊,钦佩地目光一直打量着闫妮,头一回发现她竟然那么耐看。我特意叫了瓶伏特加,犒赏般对她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今天功德无量啊,干!闫妮与我连碰数杯,喃喃地问:我刚才……是不是特傻?我呵呵一乐:不是特傻,就一般的傻。
此后很久,酒吧里竟不见了闫妮的影子,大伙挺纳闷的,都打听她。忽一日,接到一张大红请柬,原来她要跟人结婚了。婚礼那天,我们几个相熟的朋友都去了,看见穿上洁白婚纱的闫妮,平添了许多婀娜的风韵,有一种凤凰涅磐的美艳。我特别留意到,她那天穿的是一袭短袖婚纱,左手腕上扎了一圈宽宽的金丝缎带,上边别着一对小巧的茑萝花,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