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有提笔了,在笔和心一样沉重的时日,我宁愿蜷缩在一个角落,凄凄地舔拭伤口,满怀感伤地忘了自己是谁。
我是一个后悔了也不回头的女人。那天在少先队嘹亮喧天的鼓号声中,我惭愧却强装满不在乎地缓步在欢迎道中,不知什么力量使我回过头,就看见了那个熟悉得心痛的形象——高大壮硕的身影,坚毅流畅的线条,棱角分明的五官,温煦和暖的笑容,连那星星点点的白发都没有一丝差错!
这座小城真的小得无法不碰撞、无法不相遇吗?我已穿越时光邃道,重回十年前了吗?我感到惊邃,来自灵魂深处的惊邃,浑身震颤得几乎忘了迈步。一步三回头,在我三十年的经历中绝无仅有的一次。心中只有一个化解不开的念头——是他吗?是梦吗?在这白花花阳光下的九月午后,是他在梦中一步步向我走来吗?两旁还有鼓号队夹道欢迎,多么诗情画意的情景!
不能总回头,扮一个痴情魔女。我在会议室前排坐下,回头搜寻每一个角落,没有那个身影,周围全是随我目光游走的眼眸。只得安心开会,不漏过讲话者的每个音符,以便忘了梦一般离奇的遭遇,忘了让我坐立不安的那个身影。
第二天早餐,许是感化于我频频回首,那个身影飘然落座在身旁,不是他,却有着神似的外在形象。也不是弟兄或亲戚,没有相同的姓或共同的血缘。我不知是失望还是解脱,心里出奇地没有一点感觉。我可以这样平淡冷静地对待回忆或梦吗?
在累得失语的日子里,我常常埋葬回忆和故事,装作一个没有经历的小女孩,睁大一双懵懂的眸子茫然无知地看向世界,希望心像白纸一样没有一丝痕迹。可十年后的今天,借助九月明媚的阳光,在这个身影的牵引下,我很愿意走入尘封了十年的故事,动情地忆起那段烫伤了手的日子。我愿意他再次叫我小姑娘,把一碟碟好菜一次次夹进我碗里,双手拄着下巴,怜爱地看着我贪婪的吃相,心痛地说:慢慢吃,慢慢吃!
那段日子笼罩在他不近情理的娇惯纵容里,欢蹦乱跳得像刚刚出巢的雏鸟,没有思索就理所当然地接受,没心没肺地嘲笑,心无旁笃地前行,纯粹成了一个装疯卖傻的小女孩。直到有一天,睡梦惊醒般发现心中压抑不住的念头,竟是躺在他宽大厚实的怀抱中撒娇卖乖!惊恐地看着世界——怎么一瞬间就像西洋镜变幻了画面?内心里,我原本是真切地把他当成一个嘘寒问暖、关心纵容的父亲,怎么突然间就有了牵挂,就掺揉进了那种叫爱的情愫?
不再高喊爱与不爱的权利,刻意地开始漠视和遗忘——毕竟,他是成年人,我是一个刚刚涉世的小女孩。可要忘记他那如冬阳般温煦的笑脸,如和风般浑厚的声音,如雨水般滋润的话语,终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只得进行恨和埋葬,刻骨铭心地恨,伤肝痛肺地埋葬。常常刨得满手是血,满脸是泪,满心是伤,却希望他爱怜地捧着我的手,满脸惭愧满眶盈泪地说:小姑娘,别刨了,我走!
十年一天天流逝了,除了眼角的皱纹、脸上的忧伤,我没有留下一丝记录生命或苦难青春的印迹。但一次又一次,我毕竟挺过来了,终成了今天这副处变不惊、从容淡静的样子。
经过十年磨砺,我终于可以平心静气地回过头去,审视十年前那个玩火的孩子,和那个以山的形象出现、以海的心胸包容、以太阳的伟力辐射爱的男子汉。
准确的称呼,我应当叫他——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