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春,我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同事顾询、钱乃瀓、李鸿寿、陈文麟等创办了立信会计学校。到1953年移交人民政府接管,历史25年。
我今年78岁,经历了满清王朝到新中国成立的各个历史时期,立信的其他创办人,年龄也都在六十以上。当年我们这些人创办立信会计学校,主要是为个人名利着想,但也不能排除在客观上对当时工商业的发展起了一些有益的推进作用。现在回忆一些情况,供有关方面参考。
辛亥革命以前,我国工商企业和国家机关的会计工作一直沿用古老的单式收付簿记,对于西式即双记式借贷簿记方法,除在殖民者设立的洋行里采用外,本国的帐房先生们都不知为何物。到了上世纪20年代,才由几位留学日本的商科学生引进了所谓“复式簿记”,初在银行界试用,后渐及于大型企业。随着生产的发展,新式会计的采用渐渐普及起来,可是熟习新式簿记的会计人才非常缺乏,因之新式会计的推行非常缓慢。我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同人以改良我国旧式会计,建立新式会计为己任,专门为许多工商企业担任会计制度的设计工作,但仍觉对于改良会计工作的贡献不大,因而立志兴办会计学校,广泛收录学生,传授西式会计知识。当时工商企业对于西式会计人才极度感到缺乏,因而在青年普遍失业声中,立信毕业学生往往比较容易觅取适当工作,对我国工商业采用科学管理方法,也有所促进。
我们立信同人认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必须首先在立志、守身、处事、待人这些方面,确立起信用来,坚定不移地守信重诺,严禁弄虚作假。因此,最初就选用了“立信”二字作为我们合伙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后来创办学校和书社也用这两个字命名。我们把这两个字定为学校的校训,并提出了“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口号,不仅经常对学生宣传,并且在同事中互勉互察。对于是否确实做到“建立信用”这一点,我们不敢肯定,但立信会计学校先后数以十万计的毕业生,在当时比较容易找到就业机会,同时立信会计师查帐、顾问等业务,年年有所增加,却可说明当时社会上对我们的信任。
立信会计学校原以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附设会计补习班为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个附属单位。所谓校舍,只是在晚上占用事务所的半间写字间,教师和管理人员都由事务所的人员兼任,补习班的开支只有一些水电、文具、邮费等,而所收学生每月数元的学杂费,都作为事务所的什项收入。我们当时设立会计补习班的目的,是因当时委托我们代为设计西式簿记会计制度的单位纷至沓来,这些单位原来任用的会计人员,绝大多数是没有学过西式簿记会计的旧式帐房先生,所以在委托我们改良会计工作的同时,要求我们代为训练这些帐房先生学会西式簿记。我们认为对于这些人员加以个别训练,费时费力很多,不如把他们集成一班,同时训练,所以会计补习班就作为会计师业务的一部分而创立起来。
到第二期开学前,自动报名要求入学的人很多,于是我们决定把事务所附设的训练班改为独立的会计补习学校,先后设置初级、高级商业簿记、高等会计、银行会计、公司会计、成本会计、政府会计、审计学等课程。到1936年秋,学生已达一千数百人。后来又在重庆、北碚、桂林、广州、南京、兰州、天津、北京等地先后办起各级分校,学生人数,因案卷散失,无从确计,但据1948年出版的《立信会计学校概况》估计,毕业学生总数当在10万人以上。解放初期两三年内,学生人数还有大量增长。
后来我们认为补习学校学生肄业时间太短,缺少系统学习,难以成为高等会计专业人才,且补校毕业生按照当时政府规定,在学历方面不能取得正式资格,会妨碍他们广泛就业的机会。因此我们又陆续创立了立信会计专科学校一所、立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三所。这些都是正规学校,校舍、图书等费用极大,在经济上成为整个立信事业赔银贴本的重大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取之于会计,用之于会计;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的口号,尽量把会计师业务收入,以及书社的营业收益捐给学校,并把个人或集体编著翻译的多种《立信会计丛书》的版权,捐给学校作为基金,推动学校的发展。
还有一点在学校的发展方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就是广收女性学生。本来重男轻女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在旧社会各级学校中,女生所占比例很少,立信学校开办前期,女生也很少。而社会上对妇女就业仍有歧视,妇女求职困难,因之她们也想学习专门技术以便找到适当职业。我们认为妇女的性格一般适宜担任财务会计工作,因之录取学生时,一律以成绩为标准,不歧视妇女,这就使女生入学人数逐步上升,在后期,有些班级女生超过半数。例如1946年秋,北砬立信高级职校学生77人中女生占41人。1948年春,上海立信专科学校入学人数167人中,女生占79人。最突出的是1948年1月上海立信职训班毕业生71人中,女生竟占48人,为妇女就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除了以上这些以外,必须指出立信会计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立信原是私立学校,设在上海,并附设函授学校,面向全国及港澳、南洋群岛。由于抗日战争开始后,内迁厂商增加,学校随即向蒋管区的后方发展。抗战胜利后,许多工商企业向沿海复员,学校又开始向沿海城市发展。解放后发展更快,1951年仅上海一地,各校学生共约19000人(包括函授),仅补校就设有分校10所,入学学生15000多人,重庆、广州、北京、天津的各级学校也有3000左右。解放后,有人批评立信学校“恶性发展”不无道理。按照现在的认识,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当时本校集中在沿海城市,这是和解放前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首先在沿海发展有关,那时失学失业的人数众多,都希望学习会计技术,以谋职业。二是立信以会计为专业,学生众多,与其他技术学校培训人才的比例不能协调,以致形成一时一地会计人员过剩而其他技术人员不足的现象。
立信学校的发展,是用多样化的教育方式来适应普及和提高的不同要求的,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方法:
1.补习夜校。这一教育方式基本上是为了适应业余人员的需要。学生都是各企业或机关的在职人员,年龄比较大,三四十岁的学生很多,甚至有五十九岁的老学生。其中一部分是旧会计人员为适应改帐需要来学习的,一部分是适应社会对西式会计人员日益增长的需要而来学习的。随着入学人数的增加,为了照顾交通便利和各区职工学习方便,上海补校,除在黄浦、卢湾区自有校舍可开日夜班外,曾在黄浦、静安、提篮桥、南市、虹口各区,租借其他学校教室开办夜校。在重庆也曾与工商企业、政府机关合办分校六处,其中与重庆市基督教青年会合办的时间最长,班数和人数也最多。
2.函授学校。立信函授学生曾遍及全国各省市,乃至港、澳和南洋群岛,参加学习的数很多,影响也较大。
3.晨校、星期日校。这是为不能读夜校的在职职工,利用早晨和星期日的休息时间,研习会计而开办的。
4.日校。主要对失学失业青年和外埠专程来沪求学的学生而设,一般经济比较困难,年龄比较大,要求短期速成,因此又称“速成科”,开办时规定三学期毕业。
5.专科学校。这是正规的高等学校,入学程度为高中毕业,经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6.高级职业学校。也是正规学校,投考学生需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三年毕业。
7.训练班。这是依照解放前旧教育部《短期职业训练班办法》开办的,办法规定学习期限为一年以上。立信曾办高级会计职业训练班(高中毕业程度入学,一年毕业)、中级会计职业训练班(又称初级会计职业训练班,初中毕业程度入学,一年毕业)、会计职业训练班(初中毕业程度入学,三学期毕业)。抗战开始后,旧教育部曾委托各校设立各种中等技术短期训练班,并发给必需的经费,立信亦曾几次接受委托,因此立信训练班一度设有公费生。
8.广播讲座。1950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为普及簿记知识,曾和本校合办初高级簿记讲座。
立信学校要求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会计实务工作,因此,坚持严格和实用的培训方针。首先在学习时间上,保证每学期授课二十个星期,上课时一律点名,规定在一学期内学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不能参加期终考试,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次。其次,在考核学习成绩方面,各类学校都严格实行考试,补习学校规定七十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准毕业。
为了贯彻切合实用的方针,各项课程除讲授课文外,特别重视练习题。高级商业簿记等课程,平时加强练习题,最后并有实习题,印成“实习题应用文件”,使学生通过实习,对整个簿记过程有一个模拟实践的机会。同时实行助教改卷制度,对各项习题编有详解,由助教掌握,认真改卷,对学生复看自己演算习题有无错误,如何纠正,比较有利。此外,还用簿记会计竞赛、增加习字课程、加强珠算练习等办法,使基础技能训练得到可靠保证。为了训练学生阅读英文书籍和担任英文会计工作或外贸会计工作的能力,学校曾设英文簿记会计课,或参用英文习题。设英文课程的班级,按程度进行分班教学,以便加强教学效果。
更重要的是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同学会的配合下,经常组织学生去工商企业和政府机关参观、实习,派成绩优良的学生参加查帐实习,后期学校还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附设“会计职业咨询所”,让学生参加。通过这些实践活动,不但使学生加深了对课本知识的理解,有利于实际运用,而且为他们扩大了就业的机会,使许多实习学生和查帐员被机关、企业留用。同时学校(包括补习学校在内)也常留用一部分优秀学生为助教,有条件时,并培养为教师。
函授学校系用通讯教学,学生对课业容易自流。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对函授学生解答疑问,力求迅速,批卷力求详尽,并发行函授刊物,作为补充教材,使学生减少学习困难。规定修业期限为半年,可以请假延期。并规定学生至少每天阅读讲义一小时,练习及解答问题一小时,使学生能按时学完课程。对中途停学的学生,经常函催复学,尽量使学生能学完全部课程,并规定七十分及格,以保证毕业生的学习质量。
立信毕业生虽然大部分是补习学校学生,但由于在教学中注意照顾全面,因此不少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逐步成为能够全面掌握企业管理的厂长、经理。这主要是学生自己的努力,但学校的严格训练也是有利条件之一。
立信是一所私立学校,经费来源主要靠学生所缴的学费,再加收少许杂费。立信补习学校收取学费以各科每星期上课的时数为标准。初级班在一学期内每小时收学费1.5元至1.7元,中级、高级班每小时收2元至2.5元。这都是按没有贬值时的通用银元或纸币计算的,后来“法币”迅速贬值,学费定额也按物价适当调整,但决赶不上货币贬值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