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630100000001

第1章 落魄瞎子

——白小可的爱情以一场意外而结束。她在婚礼路上遭遇车祸,最终,婚礼变成了丧礼。

这是秦可可笔下故事的结局,因为情绪不佳,她将这篇在网上连载的小说写成了悲剧。结局章发出不过半个小时,小说评论区就被粉丝开始连环轰炸,骂詈声满屏皆是。就连微博评论区,粉丝们也不放过,总结起来,都是“大大还我男女主幸福美满”的威胁语言。

她从大学开始兼职写网络小说,人气好不容易靠着当下这本小说高了点,可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她将小说悲剧收尾。

而秦可可自以为很圆满的“爱情”,却在一场骗局中结束。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交往三月的男友是惯骗,专骗她这种不谙世事的女孩,骗到钱就人间蒸发。秦可可无疑是最特殊的一个,她不舍得给骗子男友花钱,导致骗子还得自己挽起袖子上手去偷,偷走了她所有存款。

秦可可不记得她是怎么把银行卡密码告诉那只死骗子的了,大概是上次被死骗子灌醉的时候?骗子那张嘴甜的就跟抹了蜜糖似的,还曾经模仿着霸道总裁的口气夸她是“傻白甜”,还表示,就喜欢她这样的“可人儿”。

她现在想起来,居然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觉得自己是傻到极致才会相信那男人说的话。话说回来,傻白甜,可不就是她这种傻子和白痴的结合体嘛。

偏偏工作上的事情也不顺心。她望着窗外黑黢黢一片,眼神呆滞,心里也像跟着空了一块。沉寂了大概五分钟,她才趴在电脑桌上嚎啕大哭,哭声撕心裂肺。她觉得自己的一片天塌了,英俊的骗子男友不仅骗了她的感情,还骗走了她所有存款,人间蒸发。

哭了一晚,等天一亮,她便将颓废的自己拾掇了一下,去警局报案。

在去警局的车上,她忍不住打开微博,看着微博下几百条评论,差点没烦躁的将手机扔出去。等到达警察局,她将自己一先准备好的资料递交给警察,随后便被带进小房间录口供。

男警察一身规矩的制服,长得挺英俊,唇周虽有细碎的胡渣,脸上却细腻白嫩,一点儿也不邋遢,有点儿像男人味十足的吴秀波。男警察被小姑娘看得有些郁闷,蹙着眉头,问道:“姓名、年龄、职业。”

秦可可埋着头,声音瓮瓮地:“秦可可、25岁、无业游民。”

警察抬头看了她一眼,无奈摇头,又问:“你和你男朋友,认识多久了?”

可可脑子有些懵,回答,“大概……四个月了,他对我很好,但是……”偏偏这么美好的事情,有一个“但是”!真让人头疼。

警察埋头做笔录,平淡地哦了一声:“你是第九个来报案的,你所谓的男友,是个惯骗;经我们初步推断,这些人是个犯罪团伙,勾引条件较好的姑娘,待获取信任之后,开始骗财偏色……”警察顿了顿,“你没被骗色吧?”

秦可可脑子里轰隆隆地,要晕了,懵懵地摇头:“没……”还好她坚持不结婚不同床的原则,如果被骗财又骗色,她也许真的会崩溃。

出了警局已经是中午,她心情一点也不好。这些年她一边工作,一边在网上兼职写小说,省吃俭用的钱在一夕之间被渣男骗走,心情可想而知。

她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大概没人比她更落魄。

她的心情简直糟糕到了极点,警局虽然已经备案,可听警察那口气,追回来的几率太小。可能就是千分之一的概率?她伸手摸了摸自己腰包,原本就只剩下八百现金,昨个儿交了水电费,加上今早打车的钱,只剩五十五元。难道,她得靠着五十五元过剩下的日子?

沿着东大街一直走到尽头,角落有个叫“不念”的慢摇酒吧,音乐伴着酒香飘出来,让秦可可心头发痒,她带着剩余不多得钱走进去,杵在门口,望着酒吧内优雅的装修环境居然有些窘迫。

里边的软设色彩浓厚,光线偏向昏暗,吧台上燃着十二支微弱昏黄的烛火。英文歌被歌手唱的很抒情,清脆的嗓音钻进耳膜,给人一种舒适服帖之感。

秦可可在靠着音乐最近的卡包里坐下。往下一坐,柔软的沙发微微下凹,坐感很舒适。头顶的射灯落在蓝色的玻璃桌面上,给人一种清清凉凉的通透感。也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卡包有个穿白衬衣的男人起身,杵着一根导盲杖,摸索着从她跟前走过。

她的目光一直跟着男人的背影到了门口,直到男人消失,她才由衷发出感叹:瞎子也来酒吧喝酒?更让她觉得奇怪的是,那瞎子背着画板。

难不成,瞎子也画画?

酒吧年轻的女服务员走过来,打断她的思绪:“小姐想要什么?”

她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想喝酒,似乎喝酒能麻痹大脑,让她不去想那些糟心的事情。“今朝有酒今朝醉”大概就是她现在的想法,她说:“麻烦给我来五瓶二锅头。”

服务员微微一怔,脸上笑容依旧,接着又问她:“还要其它的么?”

她想了一下,二锅头和炒花生几乎绝配,于是又道:“再来一盘炒花生,其它就不要了,谢谢。”

“……不……不客气。”女服务员抱着菜单退下,遇上这么一个客人,也是郁闷。

等着二锅头搭配炒花生端上来,她也懒得伸手去捡那油腻腻的炒花生。拧开二锅头的瓶盖,咕隆咕隆地往喉咙里猛灌,大抵是没喝过这么烈的酒,她被呛得猛咳几声,脸蛋阵阵发红。

她猛地喝完几瓶二锅头,脑子有些发懵,天旋地转,音乐在她耳中隆隆作响,胃里一片火辣。她抬手叫来服务员埋单,十分豪气地将五十五元拍在桌上,打了个酒嗝:“不用找了。”她难得她大方一回,居然觉得这时候自己特别豪迈,看她的眼神,似乎在说“年轻美丽的服务员哦,剩下的都是打赏呦”。

服务员扫了她一眼,面不改色道:“小姐,一共三百八十五。”

“……”秦可可心脏突兀一跳,顿时有种被二锅头呛进鼻腔的辛辣感。物价增长她是知道的,可什么时候二锅头变得这么值钱了?

最后实在没钱,就把自己银质手镯抵给了酒吧,醉醺醺地离开。

从酒吧出来已是暮色四合,她漫无目的走到河堤边。扶着河堤围栏冲着河里一阵狂呕,头顶的夕阳无限好,她却心如死灰,耳旁风声渐大,她慢悠悠地跨过河提围栏,想就这么跳下去得了。

她双腿发软,在烈酒的促使下脑中“跳下去”的想法越发浓烈。她还没来得及做跳跃动作,就有人伸手把她的肩膀给死死拽住。

她的耳边传来男人温润清透的声音:“生着本就不容易,死了恐怕会更糟。”

秦可可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我去,做梦梦见这么好听的声音?她思春了?

一阵河风吹来,秦可可望着自己迈出去的一只脚,看着脚下水流湍急的大河,酒意散去一半。她扭过头,打量着身后戴着墨镜,杵着导盲杖的男人。这男人分明是拉着她的,跟她说话时却看着另一边。她顿住,“咦”了一声。这不是……刚才在酒吧那个瞎子吗?

她头一次见这样好看有气质的瞎子。夕阳投射在瞎子俊美侧脸上,他白皙的皮肤上就跟洒了一层金粉似得。他的眉毛又黑又浓,鼻骨挺拔,紧抿地薄唇下是尖削的下巴。瞎子穿着洁白无瑕的衬衣,肩背宽阔伟岸,高而不瘦,虽然他戴着墨镜,但秦可可觉得,此人一定是个帅哥。

她觉得疑惑,瞎子怎么知道她跳河?她仰着头,看见瞎子性感的喉结微微滚动,随后低沉的嗓音从他微薄的嘴唇飘出来:“你以为跳河就能一了百了?要是跳下去淹不死呢?”

她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那就再跳。”她的酒意散了一半,并不想再跳河了。她还想或者赚更多钱,吃更多美食,泡更多帅哥啊!不能这么死了!

瞎子“嗯”了一声,就连“嗯”的那一声也跟清泉流水似得好听悦耳。温润的让人心间发颤。

瞎子不疾不徐道:“我也跳过河,不过没死,眼睛瞎了。如果你想变得和我一样,就跳吧。”他松开手,纤长如白葱的五根手指在空中撒开。

她吸了吸鼻涕,利落地翻过栏杆,扬着小脸看着瞎子,跟小孩似得“哼”了一声:“傻子才跳呢!”

“傻子,给。”唐思淼掏出手巾递给她,嘴角扯出一个很好看的笑容。被他笑容那么一暖,秦可可脑中立刻蹦出描写花满楼的词句。她一面用手巾擦鼻涕,一面歪着脖子打量他,忍不住“啧”了一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淡雅如风……”

“你说什么?”温润的瞎子先生侧耳问她。

“没,我是说你人真好!我们素不相识,你把我给拽了上来,还给我手巾擤鼻涕!”秦可可很感激这个人。

瞎子先生微咳了一声,温声说:“手巾是让你擦伤口的,不是让你擦鼻涕。”

“……”经他这么一说,她这才感觉到胳膊肘子有些疼,抬起来一看,居然流血了。擤过鼻涕的手巾不能再用,她从包里掏出纸巾随便擦了擦。她抬头正要跟瞎子先生说话,却见他已经走到画架旁,开始慢吞吞收拾画架。

她跟着跑过去,看见画纸上面五彩斑斓的景色。画上有广阔的河提,壮观的一号大桥。河对岸有棵冠状的大榕树,蓝天和水一片干净通透,让人心境开阔不少。秦可可一脸不可置信,问他:“这……这是你画的?”她从没见过瞎子画画,这是头一次。原来,瞎子真的会画画。

唐思淼摸索着收画板,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低低“嗯”了一声,解释说:“盲画。”。

“盲画?”她一脸疑惑,歪着脑袋问他,“是不是那种,用触觉带动视觉去感觉事物,动笔的时候眼睛盯着对象,而不是画纸……那样画画?。”

唐思淼很耐心地解释:“说对了一半。我看不见东西,所以不能用视觉去感受对象,只能用回忆感受。”

“回忆?”秦可可来了兴致。

画上的一号大桥乍一看和现在的没什么差别,仔细一看才发现差别很大。画上的一号大桥背后没有耸立的科技大楼,倒是有一座电塔。

画上的电塔拆了很多年了,秦可可有点印象。她顿时明白过来,问他:“你的眼睛……不是天生的啊?”原来他不是天生瞎,而是后天。

秦可可仔细打量着眼前的瞎子先生。他的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单薄的嘴唇以及线条明朗的下巴。这人身材颀长,身材瘦,但肩臂并不单薄。他那双正在摆弄绘画工具的手,尤其白净;十指修长,指骨分明。单从侧面看,能看出他英俊的轮廓。

唐思淼轻轻地“嗯”了一声,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夕阳的金色余晖落下来,正好打在他的侧脸上。他的这个笑容让秦可可感受到一丝暖意,像一只温暖的手,剥开了她眼前的阴霾。这会她的酒意彻底散去,窝在心头的那团负能量彻底被击碎。

一个瞎子尚能如此积极面对生活,她四肢健全,又如何不能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所以,她是脑子糊了几层糨糊,才会有自杀的念头?

唐思淼收拾完东西,把绘画物品背在肩上,杵着导盲杖绕过她离开。

秦可可侧身为他让开一条路,她发现瞎子先生杵着拐杖,步子犹如凌波微步般。她开始感叹这瞎子与众不同,就连走路也有股温婉销魂的劲儿。

她刚感叹完,就瞧瞎子先生身子一顿,松开导盲杖,“哐当”一声,栽倒在地。

居然……晕了。

瞎子先生以无比销魂的姿势倒在她跟前,她条件反射朝后跳了一步,随后伸长脖子,打量着晕倒在地的瞎子先生,此时心情微妙。她心中生了几分疑惑。

不会……是碰瓷的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瞎子有脸有残疾,碰瓷儿也不是没可能的。她小心翼翼地用脚尖踢了踢面色苍白的唐思淼,他躺在那里毫无反应,挺尸也不带这么逼真的吧?等她看清瞎子的脸色,心头微怔,如果是装的,脸色不会这么白吧?

她转念一想,反正自己现在一无所有,也没什么可骗的。如果这位瞎子先生真有什么恶疾,死在这路边,那她的罪过可就大了。

她不敢再耽搁,慌忙拨打120。由于这里离市医院很近,救护车在十分钟后才赶到,仓皇之下她跟瞎子一起上了救护车。救护车上,护士们戴着口罩,替那位先生检查,随后开始给他输送葡萄糖。她安安静静在一边看着,总算松了口气。

今天算是打破了平淡人生的常规。第一次坐救护车,第一次进警察局,也是平生第一次……被人救和救人。她坐在护士身旁,望着昏迷不醒的瞎子先生,心中不由自主感叹,其实她所遭受的事实在不算什么,反观瞎子先生,身残志坚,毅力值得称叹。

秦可可打心眼儿里佩服。

不过佩服归佩服,等护士催促她交费时,她懵了,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问护士:“救护车还要交钱吗?”她一直以为救护车和警车一样,不收费啊。

护士抬眸看了她一眼,不知该如何跟她解释收费的事情。因戴着口罩,她看不见护士的神情。不过单单从护士小姐眼神看,对方眼中满满都是无奈。

车内有片刻静默,照看病人的护士扭过头对她说:“120电话是免费的,但救护车不是免费的,请您缴纳200元,谢谢。”

秦可可忽然觉得脑袋疼,她扯着嘴扭过头揉了揉太阳穴,白净的小脸上满是尴尬情绪。所以这是怎样的世道?救护车也要收费么?如果她说没钱,护士会不会把她和瞎子扔下车去?

她瞥了一眼昏迷不醒的瞎子先生,窘迫地走过去翻了翻唐思淼随身携带的绘画工具箱。她兀自翻找了一会,发现里面除了画笔和颜料什么也没有。恰好这时救护车一个颠簸,她一屁股坐在车上,情急之下抓住唐思淼的胳膊,差点扯掉他手背上的针管。

等车子平稳,她松了口气,瞟了一眼昏迷不醒的瞎子先生,心里暗自哀叹倒霉。她找遍了唐思淼的工具箱,也没找到一分钱。她哀叹一声,这家伙出门不带钱?怎么比她还穷!

她揉着太阳穴头疼不已,她现在去哪找两百块钱啊?她抱着脑袋抓狂的模样,让护士觉得这女孩有病,还是神经的那种。

秦可可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愣是将自己抓成了一直狂躁狮子王。她抬起清澈的眸子,眼巴巴望着护士,憋了半天才道:“护士小姐,我男朋友钱包不见了,待会儿到了医院,让我朋友送钱来,再缴费成吗?”

护士小姐点头嗯了一声,“可以。”

秦可可顿时松了口气,等到了医院她还不撒蹄子跑么?这瞎子先生爱谁管谁管,反正她尽责任把人给送到医院,没义务给他交医药费啊。她萍水相逢对人家到这个地步,也算是报恩了吧?

救护车在医院停下,护士医生推着瞎子先生进了急诊室。秦可可却捂着小腹佯装肚子疼,捧着腹,猫腰朝外头跑。等她跑到医院门口,又犹豫的停下,脑中啪啪砸来瞎子被扔出医院的情景。

她在医院门口徘徊,她又没钱,回去又有什么用?她自己都过的青黄不接了,哪里有余力去管别人的闲事?

思虑半晌,她叹息一声,见死不救这种事她实在做不出来,遂打电话向远在国外的闺蜜借钱。电话一接通,闺蜜顾小染毫不客气冲她河东狮吼:“秦可可!五百块钱你跟我借?出息呢?!”

秦可可握着手机,杵在医院门口吹着凉风,抬手捋了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反正她已经够落魄,不介意再落魄些。

挂断电话,闺蜜很豪爽地往她卡里打了五千。当她从ATM机取出一沓崭新的红票子时,一双眼睛蹭蹭发亮,登时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希望与光明。她一双手止不住的颤抖,看着一沓钱莫名其妙傻笑出声。一旁取钱的大爷大婶纷纷投来“这丫头有病”的目光,扼守惋叹这姑娘神经似乎不太正常。

她回医院交了救护车费用,另外又心疼地交掉医药费。这些钱她先给瞎子垫着,就当是报答瞎子对她的救命之恩吧。

于此同时。就在刚才秦可可和唐思淼相遇的河提上,有个精神矍铄的老头正带着几名黑西装男子四处寻唐思淼。老头双眉揪在一起,望着这空旷的河堤,一阵子犯愁。

“阿伯,唐先生会不会自己回去了?”说话的是唐思淼的司机,他原本是送唐思淼去公园写生,没想到车开到半路,唐思淼说要下车买东西,不让他跟。结果一去不回。

唐思淼已经失踪近两个小时,他们一行人将附近找了个遍,仍未见人影。被称之为阿伯的老头是唐思淼老助理,老头一双眸子锐利,脸上沟壑斑驳,他沉了口气,有些许无奈:“他要是诚心想躲,我们就算掘地三尺,也难找到他。”那小子多聪明?即使不用眼睛辨别眼前路,跟前人,心里都能清清楚楚。

他要是诚心想躲,他们很难找到。

秦阿伯只是担心,他身无分文,眼睛又时好时坏,他一人在外该怎么应对?

唐思淼是秦阿伯从小看着长大,九岁时一场意外,导致他失去光明。这些年他为了降低自己眼疾所造成的自卑感,在接受治疗的同时,不仅比常人更努力的学习生活技能,且学会了盲画。

一直到去年,唐思淼去美国进行了手术才得以再复光明。但去年的手术不算成功,导致他的眼睛时好时坏,见不得强光,白天戴上特质墨镜后,看不见一切事物,他活得仍然像个瞎子。

第二次手术日期即将到来。秦阿伯很担心唐思淼故意躲起来,不愿意做第二次手术。

唐思淼在医院依旧昏迷未醒,倒是把守在医院的秦可可给急着了。秦可可俯身看了眼俊美的瞎子,扭过头问:“医生,他怎么还不醒过来?他到底怎么了?”

医生一边记录东西,一边道:“这位先生是饿的。”

医生的解释让秦可可很是震惊,她头一次听有人会饿晕。这个瞎子必然也是可怜人吧。这样想着,她居然同情心泛滥,有些心疼躺在病床上的人。即便眼瞎残疾也要活着不是?不吃饭怎么了得?医生说病人醒了可以喝点儿粥,她就跑去医院外买了碗热腾腾的粥回来。

她把买回来的皮蛋瘦肉粥摆放在床头柜上,小心翼翼打开,用一次性小勺子在滚烫的粥里搅动。待粥凉了一些,她伸手推了推唐思淼的肩膀:“喂,瞎子?先生?”

昏昏欲睡的唐思淼也饿了,肉粥的香味将他肚子里的馋虫勾的动荡不安。他慢慢睁开眼,用手支撑着身体坐直。一双眼睛直勾勾看着前方,眼珠子一动不动,似乎看不见东西,他头也不偏地问坐在病床前的秦可可:“肉粥吗?”

秦可可点头“嗯”了一声,用飘羹舀了一勺喂他。哪儿知这瞎子帅哥并不领情,硬从她手中夺过汤碗,自顾自喝起来。兴许这人真是饿坏了,嘴里不时发出“呼哧”声响。明明是很粗鲁的吃食动作,怎么到了这人身上,却变得如此雅致?

秦可可打量着他,这男人举手投足间透着股儒雅温润的气息,皮肤白皙无暇,鼻梁高挺,一双眼睛黑黝黝地,灵动地几乎要滴出水来,只可惜是个瞎子。

等他慢条斯理喝完粥,秦可可埋下头,对了对手指,特别不好意思的进行温馨提示:“先生,你的医药费是我付的。”

唐思淼放下碗,手在床边一阵摸索,似乎在找什么东西。摸了好一会无果,他才开口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工具箱?”

秦可可忙从床底将他的工具箱拉出来,放在他腿上。唐思淼自顾自地摸了摸自己的宝贝画箱,秦可可歪着脑袋又道:“那个……先生,我刚被人骗了钱,而且还失恋,失业……最要命的是差点失心疯,所以看在我这么造孽的份儿上,你一定要还我钱啊,不然,我真的得去喝西北风了。”

唐思淼捧着自己膝上的画箱,侧耳听着这个女孩温吞吞的声音,竟然觉得有几分欣慰。他本觉得自己挺惨,可跟这个女孩一比,他这个眼疾似乎又不算什么。

他紧抿着嘴,俊朗的五官拼凑在一张没什么血色的脸上,给人一种病态柔美之感。他理了一下思绪,问她:“你现在是不是觉得人生毫无希望?”

秦可可见他突然岔开话题,有点不爽,挺起胸脯道:“当然不会!我还年轻!能拼搏!怎么会毫无希望!多的不说,你就说钱还不还?”

“如果我不还呢?”唐思淼嘴角微微一扯,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

秦可可激动地一巴掌拍在他大腿上,扯着嗓门道:“那怎么成!我还指望着靠这几千块钱东山再起,发家致富!吃香喝辣!迎娶高富帅担任CEO啊……先生,您不能这么赖我,我真是穷人,而且是一穷二白那种穷。”

唐思淼觉得这丫头有些意思。他老实说道:“其实我身无分文。”

秦可可狐疑地看了他一眼,明显有些质疑:“你家里人电话多少?我让他们来接你。”

唐思淼的语气很平淡:“我孤家寡人,孑然一身,不如这样。”他抬手摘掉自己手上的腕表,摸索着递给她,“我现在无处可去,承蒙你送我来医院,咱们也算缘分。这只表你去卖掉,卖表的钱你收着,让我在你家住一段时间,如何?我现在这个状态,也不好住旅馆。”

“你家人呢?”秦可可觉得这人不太对劲,哪儿有一上来就说要住进陌生姑娘家的?

“我家人不在这里,等过段时间我身体好些了,我自己会离开,医院的住院费实在太贵,所以……麻烦小姐了。”唐思淼说话很温和,没有半点脾气。

秦可可翻了个白眼,觉得此瞎脸皮甚厚!

“如果你不放心跟我合租,可以带我去警局备个案。”唐思淼提议。

秦可可狐疑看着他,又审视了一下自己。左右一想,自己现在已经一无所有,也没什么可骗的。况且对方是个瞎子,她还怕个瞎子不成?

唐思淼打算跟秦可可合租,完全是一时冲动的想法。他家里住着一个尴尬的人,之前他便有想法从家里搬出来,眼下这个机会倒是不错。这姑娘前后向自己述说了她的“悲惨命运”,且将他送来医院。由此可以粗略推断,这姑娘神经大条,从某种方面来说,是“善良”,当然,也可以称之为“傻”,跟这种女性合租,至少自己不会吃亏。

最重要一点。他更看重秦可可身上那种顽强品质。在经历了一系列悲惨事件后,仍然能不顾一切帮人,这才是他所欣赏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就欣赏这姑娘的傻劲儿。

他本身是个遇强则强的人,他目前的心理状况并不好。所以他期望跟这女孩合租后,可以受到这女孩的“熏陶”,让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也变强一点。这样,他才能有更好的心态去接受下一次手术。

有时候手术成败,病人本身的心态也很重要。

秦可可从唐思淼手里接过腕表,仔细看了一下,觉得质量倒是不错,但她毕竟不是专家,她拿着表起身说:“医院附近有个表行,我去问问价格,你在这里等我哈,我得先去验验这个表的价值,我怎么知道你不是江湖骗子呢?”

“好,我在这里等你。”唐思淼摸索着拿过墨镜戴上。

秦可可拿着表去了表行,老板见她心虚,以为这只表是她捡来的,忽悠她说手表是高仿。听老板说是手表高仿的,她也没有太过惊讶,只是一味坚持盘问:“那,值多少钱啊?”

老板也是个精明人,伸出两个指头:“这个价格。”

她觉得一块高仿表卖两百也差不多了,当下点头答应。没想到老板从保险柜里直接取出两万块给她,接过钱她还有些手抖,心想这老板不是突然羊癫疯了吧?

她捧着两万块钱,问老板:“老……老板,你疯了吧?”

老板微微一怔,沉了一口气,又给她加了两万,然后佯装生气:“年轻人,四万块不能再多了!我这也是要吃饭的,你给我条活路行不?”

秦可可吞了口唾沫,忙冲着老板点头哈腰:“成成成,老板我给你活路,给你活路。”随后慌忙将四万块塞进自己包里,飞也似的跑去银行存钱。

拿了瞎子四万块,她当然不会拒绝。她家里刚好也有空房间,住一个瞎子也没什么。再者,她现在也没有什么可以损失的东西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瞎子还不能拿她怎么着。

这么一想,她倒是很放心瞎子跟她合租,毕竟,有钱拿啊!

回到医院,她帮衬着唐思淼收拾东西,带着他打车回了自己家。一路上她跟唐思淼盘算着,不停地掰着自己手指头跟他嘀咕:“我家那边位于市中心,房租贵,你入住的话我还得给你买生活用品,你眼睛不方便,我平时还得照顾你,所以我们并不是单纯性质的合租,更多的呢,是我照顾你……所以我拿你四万块,也不黑,你说,是吧?”

唐思淼点头,被她吵得脑子里“嗡嗡”作响。这姑娘这么啰嗦,他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决定。

秦可可家靠近市中心,是一个八十年代的老小区。小区里的几栋老建筑非常有特色,有民国洋楼的味道。小区虽老旧,环境却也优雅。花园里种着爬山虎,绿油油的藤蔓蔓延至三楼,形成了一道幽绿屏障。这样优雅而静谧的的几栋小楼,坐落于繁华市区,倒显得有几分格格不入。

一踏进小区,唐思淼便闻到栀子花的清香,八月不是栀子花的花季,他疑问道:“栀子花在八月开,倒是挺难得的。”

秦可可小心翼翼地扶着唐思淼,她说:“我们这小区住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没事儿就喜欢种花,什么稀奇古怪的花都种!”因此每到雨季,他们的小区满满都飘荡着栀子花醉人的芬芳。

唐思淼阖眼聆听着周遭的一切,有从收音机里传出的唱戏声,还有厨房炒菜的呲呲声。这些家常味儿的声音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一齐融入他的耳中,这让他近日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

置身于这样悠然的环境下,近日压抑的情绪突然舒展开。他希望接下来在这里好好调整心态,换一种新鲜的方式生活几天。

秦可可家在二楼,她扶着他慢慢地往楼上走。

唐思淼一边用导盲杖探路,一边在心里默数着台阶。他在心里数了七个台阶,一个缓台,右拐一米便是目的地。秦可可用钥匙打开门,还没进门,一股清奇的味道便飘了出来。就连秦可可自己也被家里的味道熏得作呕,她捂着嘴走进客厅,赶忙去推开窗户,家里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发臭了。

客厅更是一片混乱,脏衣服散落在沙发、茶几、电视柜各处。所幸来的是个瞎子,这些凌乱的场景他看不见,她倒也觉得没那么尴尬了。她平时很爱收拾,前几天因为受了打击,才无暇顾及家里卫生。

她真想对着瞎子发誓,她真的是个温文尔雅的“女汉子”啊!

在瞎子进入客厅前,她迅速的将脏衣服收起来,一一塞进洗衣桶,并且开始打扫卫生间和书房。等她收拾完书房,拿着打扫工具出来,客厅已经焕然一新,四处散落的衣服袜子,已经被人收走。

她不可思议地望着坐在阳台上优哉游哉喝茶的瞎子,傻眼,这……坐在阳台上那位喝茶的是瞎子么?天哪!是田螺姑娘吧!

虽然心里诸多疑惑,不过转念一想,瞎子能盲画,也未必不能收拾房间。瞎子擅用听觉和嗅觉,客厅一切出味儿的东西,都被瞎子给收进了垃圾袋。

唐思淼坐在阳台上,手上正摸索着茶具。他听见秦可可出来了,吩咐她:“你下楼帮我买洗漱用品,不需要多贵,但质量不能太差。”他又抬手指了指门口的垃圾,又说,“里面全是垃圾,扔了。”

大概反客为主就是这么一个意思。她咬着嘴皮儿瞪着唐思淼,心里莫名有些窝火:“瞎子你别得寸进尺啊!我同意你住我这里,可我不会当你的保姆!你睡书房,我睡主卧,如果你不愿意睡书房,客厅也行,我不介意。”

唐思淼并没有因为秦可可“发怒”而动气,语气仍旧平淡:“正好,帮我买一张床,放在卧室。你卧室的单人床太短,不适合我。”

秦可可大吸了口气,他这吩咐人的语气差点没把秦可可气晕过去。原本“贪污”他四万块钱,她心里还有点内疚,可是现在这点内疚被瞎子的态度轰得荡然无存。

她去楼下超市买好东西再回来,双腿有些发软。她把洗漱用品随意往茶几一丢,整个人瘫在沙发上,她刚躺下,红烧肉的香味便从厨房飘了出来,勾引地她的胃躁动不安。

厨房里传来菜下油锅的“滋滋啦啦”声。她闭着眼睛懒懒想,田螺姑娘的故事怎么可能发生在现实世界,瞎子不可能会拿锅铲炒菜,人家是个瞎子,她还能指望瞎子能做饭不成?

可是那声音太过真切,不像是幻觉。她猛地坐起身,隐约瞅见一抹人影在厨房的磨砂玻璃后晃动。

她愣了愣,还真是田螺姑娘?她蹑手蹑脚靠近厨房,偷偷往里头觑了一眼,田螺姑娘还真就是瞎子!

今个儿这瞎子算是推开了秦可可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花满楼那种男人不是只存在于小说里,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瞎子戴着墨镜,手下却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他摸索着拿了油盐酱醋,放在鼻尖闻了闻,确定后按照顺序摆好,紧接着往锅里倒油,又将清洗好的青菜放入辣油中爆炒。锅里窜起一阵火,瞬间染红整个厨房。

秦可可吓得不轻,以为是着火了,刚准备拿水去泼;却见唐思淼不慌不忙用锅盖盖上,火灭之后,瞎子把一盘蒜香青菜装盘。火候刚好,青菜娇脆欲滴,看着极有食欲。

她瞧着案板上的红烧肉、糖醋里脊、爆炒青菜,震惊地张大嘴。如果不是亲眼看着瞎子将青菜装盘,打死她也不会相信这些色泽鲜美的菜是瞎子做的。

为了证实瞎子是真的瞎,她走到唐思淼跟前伸手摘下他的墨镜,拿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见瞎子连眼珠子也不转,没有丝毫反应,这才相信对方是真瞎子。

唐思淼放下锅铲,侧过身躲开秦可可的视线。转过身后,他才眨了眨自己疲劳的眼睛,背对着她淡淡道:“我眼睛虽然瞎,但是靠着鼻子和感官也能感受到周遭环境。”她意识到自己有些不太礼貌,轻咳一声缓解尴尬,岔开话题说:“那个……先生,我把你要的东西买回来了。”

去年手术后,他的眼睛时好时坏,见不得强烈的太阳光,所以平时就佩戴着特质墨镜,以此阻隔一切刺眼的光源。戴上墨镜,他就什么也看不见;这会墨镜被取下,他将秦可可尴尬的模样看的一清二楚。

他也不是故意要骗秦可可,只是觉得瞎与否,跟她没什么关系。他们现在只是租客和包租婆的关系,作为租客,他有权保留自己的隐私。

他眼前的这个姑娘个子并不高,大概只到他下巴。四肢看起来挺细,两只眼睛黑而明亮。这姑娘神情挺丰富,纠结时还挺可爱,有点像迪士尼里精灵古怪的卡通人物。

他戴上眼镜,眼前又恢复一片黑暗。

唐思淼好像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嘴角上扬的姿态,笑的时候嘴角有浅浅两个酒窝,说是秀气,一双浓眉却又衬的他整个人英姿勃发。秦可可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秦可可把菜端出去,跟瞎子围着餐桌吃饭。她殷勤地往瞎子先生碗里挑肉,谄媚道:“先生你贵姓啊?以后总得有个称呼。”从医院回来到现在,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唐思淼说:“我姓唐,大家都叫我唐先生。”

“我没你这么讲究,我叫秦可可,你以后叫我可可好了。唔,唐先生,您这红烧肉做的不错,火候刚刚好。”秦可可不停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头一次真切的体会到什么叫入口即化!

红彤彤的立方体上夹杂着红棕色的瘦肉,塞进嘴里,香腴满口。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瞎子居然吧这顿饭做出了她妈的味道。她忍不住赞叹:“唐先生好厉害啊!画的画一级棒,就连红烧肉也是一级棒!”

唐思淼吃了两口,放下筷子,扯了一片纸巾绅士的擦擦嘴角。他平时不大喜欢吃这样油腻的食物,今天也是一时兴起随手做了一次,他声音很轻,鬼使神差跟她说道:“以前喜欢的人爱吃,我就学着做。我眼睛看不见,就自己摸索着学,之后慢慢学会了用手确认食材,用鼻子去识别调料,可惜现在会做也没人吃了。”

秦可可抿了抿筷子,听唐瞎子这口气,感情是失恋喽?她感叹一声,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什么,失恋而已,您瞧我?失恋失业丢财,人生三大悲痛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啊!看看我,你就不会那么绝望了,看我这么惨,你有没有开心点?”

唐思淼哭笑不得,忍着笑,安慰她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耳旁的人“啪”一声将筷子放下。秦可可拧着一双小细眉,一本正经打断他:“既然如此,唐先生,请用一箱百钞砸死我!”

“……”唐思淼不再说话,摸索着挑了一筷红烧肉给她,“吃饭。”

秦可可看着瞎子娴熟的挑菜给她,莫名有些感动。长这么大,也就外公和母亲给她挑过菜。她埋下脑袋继续吃红烧肉,突然就听身旁人温温润润道:“其实我从没恋过,谈不上失恋。”

她手中筷子一顿,感叹。真惨啊……单相思啊。

同类推荐
  • 举头三尺有神明之天神之子

    举头三尺有神明之天神之子

    本文有个蠢蠢哒的小名——《此乃穿越文?》#这是一个圈养与反圈养的故事##花瑟瑟以为自己圈养了美男一只,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圈养多年#【女主啥性子?某蠢作者表示:这个问题好像很耗脑细胞啊,智商不够!】#我有一个性格多变的女主,你要不要##表示楠竹你这样子很过分哎#蠢作者QQ:1422912814(欢迎勾搭~)节选:“路人甲:纳尼,作者大大,你这是穿越文吗?!某鹿:嗯,素滴。路人乙:那是啥类型的??(详见第一章)【声明:本人更期不定,文笔正在锻炼中,有一个超大的脑洞,慎入!】
  • 你在春光正好

    你在春光正好

    (宁)在我眼中,没有青梅竹马,只有为了他而去追逐;(易)在我眼中,她是唯一,我只愿她永远开心,无论怎样,都值得;(南)我会争取,但也会自知不得,只要她要,我便在。
  • 你眼中的那道光

    你眼中的那道光

    残月夜,教室里空空荡荡,她蜷着腿缩在角落。“是来看笑话的吗?”一个黑影踏步而至:“月黑风高,我是来偷东西的。”“偷什么?”他莞尔一笑,强压一丝酸楚:“偷宝贝。”她抬起头,皱着眉:“宝贝?这里?”“对,最贵重的宝贝。我想偷走她,把她藏在最安全的地方。”她侧过脸,月光下他的脸也笼了一层纱,朦胧柔和。他半蹲着,抬起手按在她交叠的双臂上,手心的温热开始融化冰雪。“愿意跟我走吗?离开这个看不见你的地方?”像轮着说童话似的,她开口就笑了:“去哪呢?”“去哪都行,只要你点头。”她望向他的脸,一耷拉眼皮子,两行热泪就滚了下来:“我是一个走到墙角的人。眼前无光,脚下无路。”“小烂毛,听好了。你翻山,我就替你开路;你过河,我就替你淌水;你走到墙角了,我就把墙拆了。你要永远相信,这世上,不会没有路。路,在我们脚下。光,在我们心里。”
  • 初遇在盛夏

    初遇在盛夏

    考试不及格的顾安末被老妈逼进了补习班!“赔我的小布丁!”顾安末拉住罪魁祸。“放开你的猪爪。”司木桐转过头不耐烦的看着她。怎么会有帅得这么天衣无缝的男人!可惜,嘴太贱!再后来三番五次的遇见了司木桐,纠缠不清。从喝醉后那个吻开始,似乎便一吻定情。冷漠的司木桐只有在面对顾安末的时候才会笑得那么开心!看似完美的司木桐有谁知道他背后的故事?“感谢老妈逼我去了补习班,不然就不会遇见你!”顾安末是这样想的。一切故事都源于补习班,源于令人烦闷而又开心的盛夏......
  • 你是人间四月暖

    你是人间四月暖

    [腹黑校花VS高冷男神]传闻不是说慕少不近女色,喜欢男的吗?这怀里的人儿是什么情况!慕少,您的书桌又装满了情书……滚,没看到我追媳妇呢吗?!谁不知道京城慕少是个阎王,可这是……?媳妇~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不要生气了嘛苏汐颜扶额,现在退货还来得及吗?“夫人你的马甲是不是有点多啊?”“彼此彼此!言重了!”
热门推荐
  • 立足本职

    立足本职

    本书阐述了“善于规划职业路径的人将走向成功”这样一个主旨。就像去一个地方需要事先画好地图一样,职业生涯规划勾勒的是职业发展的路径,出色的职业规划将带领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 丧门犬1至高流斩

    丧门犬1至高流斩

    古日本,天皇被各大幕府所牵制,幕府由家族血统维系,曾经称霸整个北部日本的东凉家族,遭到了幕府联盟的屠绞,从这场血战中逃出的只有一人,他要为了家族复仇。
  • 点球成金

    点球成金

    本书讲述了在虚虚实实的现代足球世界中,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足球斗争、赛场厮杀、重生穿越和系统抗衡的故事。我们的视角将横跨中国、乌克兰和英格兰等国的足球联赛,共同组成一幅纷杂而完整的画卷。
  • 穷爸爸在岸上,富爸爸在水里

    穷爸爸在岸上,富爸爸在水里

    本书以“穷爸爸”和“富爸爸”指代世上的两种人——前者在创富的道路上不思进取或不得要领,在心态、方法上存在问题,因此总是碌碌无为;后者在创富的道路上紧迫感十足,他们不断进取,做事时具备积极的心态、恰当的方法,因此能够创富成功、实现梦想。书中将这两种人的差别分门别类地阐述出来,旨在让读者告别“穷爸爸”的状态,迈进“富爸爸”的行列。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快穿之女配反击之路

    快穿之女配反击之路

    倪琳到死都不明白自己有才有貌的白富美会输给一个相貌平平,资质平平的小白花。直到遇到了009系统才知道自己不过书中一个不起眼的女配而已。倪琳心有不甘与009达成了协议,想完成系统的任务换重生。然而在做任务过程中倪琳不知道总有一个人在追寻她的脚步……
  • 巾帼娇花

    巾帼娇花

    上一世误信贼人最终惨死,重活一世定要活出自己的光彩,可是身后黏人的这货是哪里冒出来的,她杀人他递刀,她灭口他放火,一起搅乱天下风云并肩站在顶端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古剑奇谭同人之琴心

    古剑奇谭同人之琴心

    洛神宓妃乃伏羲女娲之女,喜音律,擅弹七弦琴。太子长琴为火神祝融的儿子,是处榣山,始作乐风。以古剑奇谭为基础背景,类属于半架空。
  • 绿色之心

    绿色之心

    一位名为波利的小男孩,他没有家人只好住在邻居家里,他和朋友查理有一个绿色的计划——种满一整座城市的树,往哪个城市去种,他们会在路上找到答案的。有一次,他和查理却因为偷走走了一只鸭子遭到追捕,于是开着脚踏式的卡车逃走了,他们想去绿树成荫的南美洲,一路上他们遇到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