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奥巴马总统2010年3月23日在白宫签署参议院版本的医疗保险改革法案之后,又在3月30日签署医疗保险改革补充法案即“预算协调”法案,标志着历经一世纪尝试、超过一年多争议的美国医改立法程序最终完成。
人们留意到,奥巴马3月23日签署这一历史性的法案时,使用了20支笔,每支笔写下一个字母,完成签名。这20支笔将成为纪念品,由奥巴马送给20名促成医改法案的“关键人物”。
就在奥巴马3月23日签署法案后几分钟,美国13个州的司法部长发起集体诉讼,指控医改法案侵犯各州权力,对医改法案中要求所有人拥有医疗保险的条款提出质疑。当然,这都可以看做是势不两立的共和党人反扑行动之一,但是,3月26日美国内科及外科医师协会向华盛顿一家地区法院提出以医改法案违反宪法为由要求撤销之的诉讼,则是美国首个医疗行业协会就医改法案诉诸公堂,显示社会对医疗健保改革的质疑、反对浪潮依旧波澜不息。
依据已经成为美国国家大法(Law of the Land)的医改法案,美国政府未来10年将投入9400亿美元,把320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目前全美3亿人口中约有4630万人没有医保),医保覆盖率从85%提升至95%,接近全民医保。美国因此也向其他发达欧美国家引以为豪的福利社会迈进了一步。从这一现实观之,奥巴马说医改立法成功“不是一党一派的胜利,也不是意识形态的胜利,而是美国人民的胜利”,并不为过。
诚然,这一胜利也是奥巴马作为总统在第一任期内的功勋式建树。自1912年以来,从老罗斯福到小罗斯福、杜鲁门、肯尼迪、卡特、克林顿等前后8位美国总统,都曾经相继发动或试图推行终极目标为全民医保性质的医疗改革,但最后都半途而废。倒是约翰逊总统在1965年成功确立政府主导的医疗补助制度(M edicaid)和医疗保险制度(M edicare),惠及老人和穷人。如今,历经各种政治资源和政治智慧的调度与博弈,历经无奈或有限的妥协和让步,奥巴马主导的全民医改在议会惊险过关,将惠及全体美国人民,也使奥巴马有幸成为百年来推动全民医改立法成功的“强势”总统,青史留名。
尽管奥巴马强调,医改的一条核心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应有基本医疗保障”,尽管他在奉劝包括共和党人在内的立法者站边时要求立场鲜明:“你到底站在哪一边?是保险公司还是美国人民?”今天医改法案的实施,仍然是雄关漫道艰险重重,依然需要民主党人毫不懈怠地继续“推销”,直至深入民心,成为民生之不可或缺的体系。
这就促成奥巴马签署法案两天后即往其最初宣布医改计划的艾奥瓦州艾奥瓦城之行,他在那里进一步向民众阐释医改如何帮助小业主及低收入者降低医疗成本,为一部分对医改法案存疑的民众释疑解惑。这也是为什么奥巴马医改的重量级推手、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在奥巴马签署法案后两周内就三度回到加州旧金山的因素,她既然一直为医改的立法保驾护航,更需要在推行过程中身体力行。
佩洛西4月6日在旧金山指出,医改法案可与社会保险、老人医保和人权法案相媲美,她并用三个“A”形容该法案:“Affordability、A primary principle、Accessibility”,即有支付能力(让中产阶级可负担),遵循基本原则,惠及所有民众。
已然成为美国国家大法的医改法案,离多数民众和华裔移民的切身权益有多远?法案中有关医保系统的改革措施将在年内贯彻实施,已经没有回避或退缩的余地。医改法案在保障全民健保的同时,更关键的还在于如何化解美国“看病既难且贵”的“死结”。
医改法案中的条款,包括对富人征税而形成医改的重要资金来源,势必引发一些中高收入群体的不满;如何降低医疗成本、防治医疗成本失控,必然触及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痛处”;对保险公司加以种种限制,也势必遭遇特殊利益集团的反弹。传统医保体系下占尽便宜又一味推卸责任的私人保险巨头们,将可能以抹黑、攻击奥巴马和民主党为困守战略,拖累医改实施的步履。
促成医改法案的“关键人物”、推手,还包括美国中老年人协会(AARP)首位亚裔会长陈祯娜。她指出,医改法案节省的经费,足以延长已濒临财源枯竭的为老人提供的联邦医疗保险(M edicare)基金约十年寿命,将弥补药费缺口,确保长者医疗健保福利。
值得绝大多数民众欣慰的是,医改的实施使每个拥有美国梦的移民感到全民健保福利社会不再遥远,中产阶级和贫穷大众在法律保障和联邦医护机构支持下,将能够享受和负担得起必要的健保医治费用;普通民众的预防投保也有了保障,而最需要医疗保障的病人将不用担心被医疗及保险机构拒之门外。目前,全美国没有医疗保险的民众中约有5%~8%为亚裔,其中华裔占30%~35%,他们无疑将是医改的直接受惠者。
毋庸置疑,医改法案的推进和实施,也将伴随着社会的阵痛和一部分利益集团的不安与失落,但她惠及的必定是更多人的福祉,那才是真正的美国和美国人民的胜利。
(4/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