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这里虽然是平房区,但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拥挤和脏乱,受害人刘芳家门口停着四五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都没亮灯。几个警察点燃了一堆木头,围着火堆抽烟。旁边零零散散地有几个当地人,抱着膀子看热闹。
我离着大老远,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顿时就觉得有些反胃。
文雀下车之后,吩咐黄莺带着我先进去。他则走向那堆警察,跟他们打招呼,想必文雀和这些刑警早就熟悉了。
黄莺和我戴上口罩和胶皮手套后,她又递给我一架照相机,说道:“柳青教你怎么拍照了吧,一会进去别乱拍,我叫你拍哪你就拍哪,明白了吗?”
我对她教育三岁小孩的口气很不爽,但又不敢顶嘴,毕竟我是新来的,最好低调点。再说,黄莺这种人,我也似乎对付不了。
我点了点头,跟站岗的警察出示工作证,钻过警戒线,跟着她走进了院子。
说句实在话,这个院子规划的不错。我小时候也住过这种院子,但绝对没有这里好,一是这里经过了装修,四周院墙上都贴了瓷砖,地面铺的红砖,整齐平坦,而且打扫得很干净,大门旁边还修了几个小花坛。
我就想这样的布置,肯定是个热爱生活,会过日子的人才能想到,这样的家庭怎么就会出现灭门惨案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跟着黄莺进了屋子。
这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法医走了出来,神情落寞。他带着厚重的口罩,跟我们点头致意。
我看了看他,目光很快落在他的脚下,不由得心里一惊——他踩出的每一步,都是一个黏糊糊的血脚印!
我瞬间就感到有些不自在,心想里边到底什么情况?都能踩出血脚印,肯定是血流满地吧!黄莺回头看了看我,似乎发现了我的顾虑,便说道:“你要是害怕,可以不进去,把相机给我。”
我没有把相机给她,心里想,我一个大老爷们,心里素质难道还比不上你这个妖孽吗?在女人面前,我可不能认怂。于是咬了咬牙,顶着那股血腥味,先她一步跨进卧室。
但是踏入卧室的瞬间我就后悔了。映入眼帘的,完全是一番地狱景象。目之所及,一切都是红的,天花板,墙壁上,桌椅家具上,都是一道道黑红的血痕。脚下的地面,半干不干的黑血足有鞋底那么厚,在血泊中,躺着受害人的尸体。第一次看到这些,最受不了的其实不是心脏,而是胃。
我抬了抬脚,发现鞋底黏糊糊的,伴随着剧烈的腥臭,直冲我的面门。我再也忍不住,扭头跑出了屋子,在院子里大吐起来。直到黄莺出来嘲笑我,我才觉得没东西可吐了,这才抹了一把眼泪,对黄莺说,莺姐,凶手太残忍了,真的,简直毫无人性!
黄莺倒没再难为我,递给我一张纸巾,说:“一个正常成年人身体里有6斤到10斤血,三个半人,那就是差不多二十斤。你第一次见,也难怪。”
我把照相机给了黄莺,找了个地方洗了把脸,又抽了根烟,嗓子眼还是发酸。这时文雀走了进来,看到我这样,问道:“触目惊心是吧。慢慢习惯吧。”
我点了点头。
我再进去的时候,文雀和黄莺已经开始勘察现场,一边拍照一边交换意见。我不愿再踏入半步,只在门口看着。
这个屋子里四具死尸,三个成年人,一个小女孩。他们的身体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啃咬撕扯,其中以刘老头最为严重。
他的半张脸和脖子都被啃得血肉模糊,左肋下的肌肉被拉出来,露出里边的肋骨,内脏流了一地。我看到这里,胃里再次翻江倒海,“咕”一口吐了一滩绿水,我心里知道,这肯定是胆汁。
文雀和黄莺没有管我,他们已经进入状态。文雀说,初步勘察来看,现场情况和公安部门转过来的卷宗基本一致,四位受害者的确是遭受啃咬,导致流血过多身亡。而且凶手似乎并非有意识致他们死命,因为死者身上的创口太多了,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显然是在狂乱的情况下胡乱啃咬所致。
黄莺插嘴说:“这小子,真是个恶魔。”
文雀点头同意,接着推测,那么就有一个问题,案发的当时,一共有四个人在场。凶手必然是一个一个行凶的。那么当凶手对付其中一个的时候,其他人为什么不跑呢?他们当时是眼睁睁再看凶手行凶?为什么不采取措施?
黄莺表示她对这个问题也很迷惑。她意味深长地说道:“这里都是死人,我们几乎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文雀也露出无奈的表情。
我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想利用一下我们的能力,试试能否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不过文雀的能力是看活人的眼睛,才能窥视他们的回忆。黄莺肯定也有某些能力,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但很显然,肯定不是用在死人身上。
我在旁边说道,如果不行,让我先试一下。
文雀听了之后,扭过头用表示怀疑的目光看了看我,说道:“你确定可以?”
我点了点头说,试试吧。
然后在院子里跑了几圈,增加心跳速度,直到我能清晰地嗅到自己身上的汗味,又回到屋里,
我努力让自己忽略厚重的血腥味,但是那味道过于浓烈,几度让我干呕起来。我尽力避开它们,努力寻找其他的味道。
果然,一股冷菜冷饭的味道飘了过来,证明案发时,这家人正在围桌吃饭。随之而来的,还有屎尿的骚臭,我推断凶手行凶之时,有人一定是吓得大小便失 禁。再有的就是,一种熟悉的味道,但我暂时不能确定它的来源,只让我联想到火炉和开水。
我再三确定自己嗅到的结果,确定无误之后。讲这些告诉给文雀和黄莺。
文雀说:“我也发现了碗筷和便溺,你推断的很有道理。但是另外一种气味到底是什么,你想不起来吗?”
我说我也不是所有味道都闻过,哪怕闻过的味道,我也会偶尔忘了那味道属于什么。我能记住的味道,也就是在某个特定时刻嗅到的,这种事情太随机了,谁会没事天天去记录各种味道呢?
黄莺不耐烦地看着我:“那什么能让你联想到火炉和开水?这里可没有炉子,他家里有火炕,也用不着炉子,不过暖水瓶倒是有好几个。”
我说莺姐你的话并没有给我启发,火炕的味道我刚才嗅到了,这都是一些寻常味道,跟这个案子没什么关系,就没和你们报告。
文雀点了点头,对我说:“很好,我们在找一下,小简你去别的屋嗅一下,看看有没有别的线索。”
我来到了另外一个卧室,一进门就看到墙上挂着一副结婚照,看来这个屋子是属于小两口的。我试着嗅了嗅,排除了肥皂,洗发水,烟味这些普通正常的味道,刚才那股味道又出现了,并且这个屋子更浓烈一些。
我很快锁定味道的来源,那就是衣柜。
我战战兢兢地打开衣柜,生怕看见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但是并没发现什么异常。这就是普通人家的衣柜,我没敢乱翻,之前柳青告诉过我,现场的东西不能乱碰,所以只是凭借嗅觉去闻,很快断定这里面都是廉价的衣服。
刚才那未知气味的来源也就确定了,是一条洗的很干净的工装裤和一副劳保手套。我赶紧向文雀报告,发现了潜在的线索。
文雀带上橡胶手套,从柜子里拿出工装裤,仔细看了一番,并没发现什么。又拿起手套仔细大量,也是毫无所获。文雀叹气道:“这些都洗过,看不出沾过什么,小简能闻到的,估计是残存的分子味道。”
我们又转了半天,将这个院落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我连厕所都嗅了,还是没有什么收获。
文雀觉得没有必要在搜索下去了。叹着气,说了声收队,然后示意我们把身上弄干净,准备回陆之酒店写报告。
我们去隔壁家借了热水,大概清洗了一下,准备离开的时候,都已经晚上九点多了,站岗的警察都换了一批,救护车也下来人,准备清理现场。原来,这些人都是在这里保护现场,专等我们勘察完毕。
这时,刚才碰见的那个法医走了过来,非要再进去看一次,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文雀说这个法医姓秦,很不一般,总能在案件侦破中找到重要线索,因而破了许多大案要案。如果他不是普通人,一定拉他入伙。
我说文大科长,你就别想着逼良为娼了,把我们都拉了进来,你不觉得愧疚吗?
文雀笑道:“愧疚,当然愧疚,所以,今晚的饭我请。”
我们回到龙城市区时,已经快午夜了,又是冬天,多数的饭馆都已经打烊。文雀为了实践自己请客的诺言,将车子开进了酒吧一条街,那里边有几个买驴肉火烧的小摊子,通宵不休息。
我们很快点好了吃的,坐在桌前等着,黄莺打趣道:“文科长故意在路上慢开,就是为了耗到大馆子都关门,好请我们吃小吃,这个多省钱啊。”
文雀附和道:“我就是这么会过日子。我从小就喜欢吃这口,山珍海味也比不上。”
不一会,老板将热气腾腾的驴杂汤和火烧端上来,我实在太饿了,大口吃了起来。喝了几口汤,逐渐觉得身体发热,心跳也就快了起来,这时,我突然又嗅到了那股味道,我立即把这件事告诉了文雀和黄莺。
他们一听,也是精神一震,让我确定味道的来源。我大口呼吸让心跳加速,果然锁定了味道的来源。
那就是,这摊子老板手上戴着的,脏兮兮的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