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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盗王盗跖

黄莺说,所为的“祝灵”其实是古代湘地的一种蛊术,常用在祭坛和庙宇的重地之内,是用来守护圣地不受侵扰的守卫。

祝灵大多是动植物的结合体,兼具植物不动的迷惑性,和动物凶猛的攻击性,让私闯禁地者无意中就被夺了性命。据传说,这种蛊术通常是分别培育动物和植物,最佳的选择便是食人花和毒蜘蛛。

这两样学名蛊虫,相传必须在无光的地下用死人肉喂养,在它们体内积聚阴气,让它们变得残暴嗜血,且兼有灵性。之后便要通过精心挑选,让其同类彼此残杀,选择出其中最为凶残霸道的,重点培育。最后一步,便是将两者融合起来,变成一个共生的系统。

不过这个步骤实施起来十分艰难,需要长时间的磨合与改进。就拿食人花和毒蜘蛛来说,食人花拥有攫去外来者的行动力,而蜘蛛的毒素又能麻痹不活的猎物,这样彼此配合,能够实现共生的目的,成型的系统便是祝灵。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经过上千年的培育和融合,又专吃死人肉,所以形态会发生变化,甚至长得十分高大,这样一来,它们造成的威胁也会数倍增长,经过多年的彼此渗透,祝灵的寿命也会相应的增加,这些都是彼此为依靠,互相促进的。

而眼前这些祝灵,很明显不单单是两种生命融合这么简单。很有可能经过更复杂的融合,它应该是用藤蔓枝子攻击入侵者,然后拖入树冠中心,里边肯定会有分解的结构,将猎物分解成养料,供两者吸收。

听她说完这些,我看了看树干上的铁屑,不禁有些头皮发麻。树皮上怎么会有铁屑呢?那分明就是吸食过人血之后,其中的铁离子被抑制出来,年深日久在表皮形成了一层铁壳。这铁壳怎么也有一指来厚,这个怪物得是弄死了多少人!

文雀听到这里,脸色也免不了有些难看,毕竟方才命悬一线的是他,不过不是黄莺见多识广,当即施展了手段,恐怕文雀此时早就做了树肥了。文雀拍拍黄莺的肩膀,不停地感谢她,而黄莺却是莞尔一笑,只说一句“应该的。”

我们三人都定了定心神,四处大量这里的情况。不得不承认,这里与其说是个墓穴,倒不如说是个微型地下城更为贴切。这里占地面积相当大,远远超过了一个墓室的规模,这地下城池虽然规模不比地上,可正应了那句俗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们身处的地方,其实是一处洼地,除了面前是三座石桥,其他三面都是高岗,黄莺说,这有点像古代城池的瓮城,只不过这个瓮城离主城有点远。

顺着石桥向着主城望去,能看见能看见平坦的马道直通城门楼子,城门两旁是高大的外城墙,其后能隐约显现与之等高的内城墙。两层城墙都有女墙,虽然规模甚小,却十分雄伟庄严。

而且从外面看,这座城是依地势由低而高建造,居高临下,颇具威势,各处建筑都是青砖白灰,极为规整。那三道城门楼子,也都是雕檐斗拱,雕梁画栋,看起来极为奢华富丽,我虽是不懂建筑,可是能够说这座小城的外形简直是美轮美奂。

看过一遭,我们不由得心中生疑。这样复杂的地下工程,建造起来那自然是劳民伤财,费工又费力,可是这个曾乙候却显得丝毫不在乎,执意要把所为盗王的陵墓修建成固若金汤的地下城模样。那么这个曾乙候和盗王,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位盗王,又是何方神圣?

文雀这时候拿出了烟,给我们发了一圈,说:“盗王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柳盗跖。”

一听这个名字,我也就突然想起了通州三爷说过的那些事。相传,盗跖是柳夏惠的弟弟,是春秋时期鲁国著名的强盗,也是南派窃门公认的祖师爷,以骂过孔子而闻名于世。我本来以为这是无稽之谈,可没想到,居然亲眼见到他的墓葬。

不过,文雀在这时这么说,我多多少少有些吃惊,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难道在此之前,他已经调查过了吗?于是,我就和文雀说,我说老文,你怎么就知道这是南派窃门祖师爷的墓?

文雀指着我们身后的碑刻说:“上边都写着呢,我要不是为了看这些,也不至于着了祝灵的道。”

我用手机找了找那块石碑,上边果然密密麻麻地写了几百个篆字,看来像是个墓志铭或者建筑工地工程报告。只可惜,我看不懂,只能等着文雀说上边的内容。

文雀说,这块碑,就是曾乙候为盗跖立的。盗跖一生桀骜不驯,不守礼法,不祭祖宗,不跪国君,是当时典型的不肖子弟,更兼他起兵造反,劫州掠县,跟鲁国公对着敢,更是一个乱臣贼子。

尽管就是这样土匪强盗,他身上也有闪光的地方。他是绿林中人,不信百家任何学说,只相信自己身边的弟兄,所为义字当头,肝脑可流。他为人仗义,所以手下积聚了一派嫡系干将。他身负高超窃术,毫无保留地教授手下兄弟,窃门就此也就开了先河。

这样一来,鲁国内部强盗小偷横行无忌,当时的国君鲁僖公甚为惧惮,便派了重兵围剿,同时令盗跖的兄长,鲁国贤臣柳夏惠从军劝服,可谓是软硬兼施。盗跖虽然身边有九千部众,但也抵不过正轨军队的打击,和柳夏惠的软磨硬泡。最终,起义军兵败如山倒,盗跖帅残余势力不得不逃离鲁国南下。

盗跖此后先后到达徐国,钟国,但他此时已是过街老鼠,在这两地也无法容身,只得继续南进,直至到了南方的楚国。这期间,盗跖手下部众见他大势已去,便纷纷不辞而别,又因为长途跋涉,又有人患疾病不治身亡,等到他们终于找到容身之所以后,盗跖清点人数,已经不足三百。

可人要吃饭,马要喂料,盗跖此时身处兵强马壮的楚国境内,往日嚣张气焰也就没了一大截,他只好就地遣散了兵马,只带着亲信随从二十几人,投奔了楚国中部的一个列侯,那就是曾乙候。

曾乙候是当时楚穆王的侄子,受封千户候,执掌着一片不大的土地。这位曾乙候,说白了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所有正事统统抛在脑后,一心就想着琴棋书画,收藏宝器,寻花问柳,当然招揽门客也就是为了这些方便。

盗跖投奔他的时候,正逢楚穆王发兵攻打陈国,占了两座城池。相传在壶邱城中,住着陈国的小公子笃越,笃越的手里,有着一枚巴掌大的扇状美璧,堪称是陈国的镇国之宝。这块玉那真是白璧无瑕,浑然天成,未经雕琢,相传是伏羲氏佩戴之物,也是陈国传世的宝物,世称“伏氏璧”。

这“伏氏璧”不仅来头大,而且是个稀世珍宝。相传这块璧冬天是暖的,可以同卧取暖,夏天又是凉的,佩戴可解暑降温;还传说,这块璧白天成乳白色,有沁人香气,放在书房提神醒脑,可比沉香,晚上的时候晶莹剔透,能发白光,五步之内都能照见人的头发丝。公子笃越就曾经借着璧光夜读竹简,鸡鸣而止,竟毫无倦意。

听说世上有这样的宝贝,曾乙候那自然是寝食难安,抓心挠肝,只想这尽快把它收入囊中。可这事情也挺难办,因为这块宝璧,早就被小公子笃越带回了宛城,如今的陈楚两国已经顶下攻守同盟,不比战时可以出兵强夺。

正在曾乙候一筹莫展之际,盗跖久屈人下,只想建功立业,便毛遂自荐,称自己三天之内便可夺得“伏氏璧”献给曾乙候。曾乙候闻言,那自然是大喜过望,便亲自为盗跖把酒送行,盗跖当下便立了生死状,三日之后若取不来,便自枭其首,以报恩相。

曾乙候心焦地等了三天,果然最后一天的夜里,盗跖回来了,手中果然提了一块宝璧。此时正是月上三竿,这“伏氏璧”真就光芒四射,照的屋内恍若白昼。曾乙候大喜,立即重金赏赐盗跖,置酒款待,并亲自为他把盏。

曾乙候知道盗跖是个奇才,便问起夺璧的手段来。盗跖便把自己的本领说了出来,原来这个盗跖天生神速,日行一千,夜行八百,所以往返宛城,又不上半天功夫。又兼得他身轻如燕,能飞檐走壁,落地如蜻蜓点水一般,不留一点响动。

他进得宛城,溜入公子笃越府邸,先探好了路线,又寻得“伏氏璧”藏匿之所,记得宝璧的形状,便施展手段又溜了出去。此后一天,他在城中买的粗玉一块,亲手打磨干净,弄得与“和氏璧”相差无几,等到天黑,再次潜入笃越府邸,来了个偷天换日。

只可怜那公子笃越,藏宝越深,变越不敢把玩,越不敢把玩,便不知多久才能知道传国之宝已经被人调包。等到发现,那也是为时已晚,天下之大,哪里去找一块小小的玉片?

曾乙候听得这些,抚掌大笑,当夜便赏赐盗跖一座住宅,仆人侍妾若干。盗跖经此一役,在曾乙候门客中名声大震。

此后的几年里,曾乙候重用盗跖,称他为“柳卿”,这本来是柳夏惠在鲁国的尊称,再后来,曾乙候逐渐发现了“伏氏璧”的一个大秘密后,盗跖就一路青云直上,被后来楚国的霸主楚庄王封为“盗王”。

而至于“伏氏璧”的这个大秘密,文雀一说出来,我差点吃惊得下巴砸到了脚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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