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你快点!”林筱激动地手心出汗。
自己仰慕了许久的男神,默默喜欢了四年的男神,在校园里只能远远看的男神,今天终于能光明正大地近距离“一睹芳容”了!只是,真的只是“一睹芳容”那么简单吗?林筱吸了口气,暗暗做下了决心
诡漠毫不配合,“什么时候投胎也这么快就行了。”
林筱抽了抽嘴角。拜托大叔,任谁都想活的好好的,傻瓜才去没事找死投胎。
她觉得有必要和诡漠说说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大叔啊,你不理解,活着有很多可以享受的,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活着我们可以吃美食,游美景,看美人……吧唧吧唧吧唧……”
诡漠甚是不理解为什么女人话如此多,还有,明明自己看起来很年轻为什么这个女人老是喊他“大叔”?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的话!”
诡漠暗暗翻白眼,看吧,又来了。
林筱看自己说了这么多,而诡漠却一声也没吭,不由心里窝火。
诡漠黑袍上的帽子动了动,似乎是摇了摇头,透过黑色的帽檐看林筱莫名其妙离开的背影,在心里加了一句:女人还很难摸清心情,简称什么来的?哦,犯神经。
……
林筱匆匆赶到的时候,来的也不过十来人,正巧和她从小玩到大的闺蜜顾念也在,远远的就向她挥手了。
“我就知道你会早到的。”顾念一脸戏谑的揶揄她。
林筱默默白了她一眼,向四周环视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长椅上安静听歌的白衬衫少年,不由眼睛一亮。
“唉,某些人啊,一旦视线里有男神,整个眼睛里都是男神了。”顾念故作被抛弃状感叹,回应她的依旧是一对白眼。
林筱痴痴地望着姜煜的侧颜,而姜煜闭目听歌丝毫没感觉到她火辣辣的目光。
不知想到了什么,林筱眼神一黯,偷偷向诡漠的方向瞄了一眼。诡漠一直在帽檐下注视着林筱,眼底闪烁着志在必得的精光,可以说自从见到林筱后,这抹精光从未消失。在他看来,林筱就是一个随时都可以但是必须三个月后才能捕获的猎物。
对,猎物。
而他,就是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