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约会回来,林烨质问我,他很生气说,你为什么如此的固执,如此的执着,如此执迷不悟的对旧物恋恋不忘。
固执,执着,执迷不悟,恋恋不忘,我都能理解,唯独旧物,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他的话。
我保留了三年,都不曾丢掉的情侣衫是旧物,我的小书架是旧物,我循环播放音乐是旧物,甚至有时候,我都觉得,我叶梓本身就是一个被用过的旧物。
我偷偷地查阅了很多文献和百科,却发现没有一个能解释的通,我这旧物是什么。
于是,我自己给了自己一个新的解释,在特定的情景下,我心中的旧物,不是情侣衫,不是小书架,更不是什么循环播放的音乐,而是——她!
……
“叶梓同学,我记者林烨,代表林烨TV,想对您进行一个采访。”
林烨拿起家中卫生间里面的一把笤帚,把一头对着我,学的有模有样,说:“请问,在这三年,是怎么做到对一个已经不爱你的女人,如此固执,如此执着,如此执迷不悟的恋恋不忘!而且还能如此高强度的把自己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而我在听到林烨的质问时,并没有着急回答的他的问题,而是一把推开他,急忙来到镜子前,看看现在的我,到底是人还是鬼。
庆幸的是,林烨并不是说我现在变丑了,而我也没有丑。
做完这一切的后,我又重新回到了林烨的笤帚前,认真的,酷酷的,不假思索的回答着“林烨TV的林记者”的问题,道:“对不起,无可奉告!”而后,耸了耸肩,对着那垃圾堆般的沙发,一屁股坐了下去!
“叶梓,你给我起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暴自弃,你不是废柴!即使是废柴,你也要走出阴影了吧,这都三年了!你该醒醒了吧!这三年,你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天天邋里邋遢,不修边幅,每天除了拉屎撒尿会走出你的房门,其他时间都窝在自己的房间内。然后,注册各种社交网站,婚恋网站,约会网站的会员。明面上想告诉我,你没事,你不会在乎她对你的伤害。已经走出来,可是开始新的生活,然后在网络上寻找目标,伺机而动。但是,你自己睁大你自己的眼睛看看,你找的都是什么人!清一色的,身高160cm,大中分,黑色及腰长发,身体娇小,面容萝莉,典型的青春萝莉轻熟女。还说什么,你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我看是你,根本忘不了她,想通过这些人,看看这些人,以解自己对她的相思之苦吧!叶梓,瞧你那点出息,她有什么值得你如此爱她?烂泥扶不上墙,就是形容你现在的状态!”
林烨疯了,歇斯底里的狂吼着。我发誓,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是第一次见林烨如此的暴怒。
其实,林烨的话已经深深的刺进了我的内心。有感动,有悲伤,还有一丝倔强的情愫在我内心徘徊。
我很感动,感动他对我的了解,了解到我做一件事情,他都能想到我做这件事情的目的。
我很悲伤,悲伤的是他赤露露的撕开了我的伤疤,让我在体无完肤的情况下,变得血肉模糊。
但是,我依旧很倔强,我在自己的朋友面前,又怎能低下我高傲的头颅,所以,我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安静的躺在那里,闭着眼,默默的听着林烨的爆发。
“你别说话,听我说。”林烨在嘶吼完以后,对我摆了摆手,示意我不要反驳。然后他自己喘了一口气,继续说:“你是不是又想跟我说什么,你这样并不是因为她,是因为你写作忙,没事时间,有时间的时候都在找灵感。别跟我扯了,你自己看看你写的东西,活脱脱的生活写照,你就差没把你叶梓的名称当主人公了!”
……
夜幕下的城市,格外的繁华,褪去了白昼那简朴的衣装,披上了极为华丽的外套,包裹着一颗沸腾的心。
一座座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鳞次栉比。一展展五彩缤纷的绚丽霓虹,错落有致。
我置身于夜晚的城市中,站在喧嚣和车水马龙的另一端遥望,绽放的霓虹灯,编织了夜的美,却抹不去心中暗淡的色彩,城市在男男女女手上轻摇的酒杯中,倾听着人们心灵的最深处的心声,看惯了眼前模模糊糊的色彩,那色彩在记忆中缓缓流淌。
夜里的北京,喧闹才是刚刚开始。
如果说白昼的北京,我们看到的是有条不紊的运作,那么夜晚,看到的则是人们流露的真情。
出奇的是,我竟然一个人跑出来了。站在繁华的霓虹下,手指夹着一个眼圈,吞云吐雾。
有人这样问过:“你为什么抽烟?”
当时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现在看来,抽烟的话都是因为小时候装酷不成,反成瘾。后来戒不掉,就把它美化,当作忧伤的代言。
一是为了装酷;二是因为忧伤。
不过,还真别说。总是眼眸带着淡淡忧伤的我,抽起烟来的样子,真的是蛮酷的。
一双漆黑的眼眸,在也得衬托下,深邃而又清澈,如水一般。
嘶——
狠狠的裹上一口,任由那浓烈的烟雾,狠狠地呛如肺喉。
经过梳扮的我,外表还算俊秀,但是并不奶油,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英气逼人。不过,我也知道,现在的女生总是花痴的喜欢那种奶油白面小生。
用我的话说就是:“那些拼命的想让自己更加奶油一些的男生,充其量就是一个娘炮!男人的帅,是不需要粉饰的,是经历沧桑后,沉淀和积累下来的淡定与睿智。”
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悲伤了,苦涩的笑蔓延在嘴角。我狠狠地猛烈的抽了大口大口的抽了几下烟,然后用力的将他甩在地上。旋即,用脚尖狠狠的踩了几下,感觉那烟头就是我心中所有的不满和愤恨,努力的把这些都踩死在脚下。
但是,这一切又谈何容易。
恍惚间,前年这个时候我还在国内最大一家互联网公司做白领,为年会圆满演出努力的练习着b-box,只是希望,在演出的时候,能给她多一些记录的画面,定格的瞬间。
我还在为圣诞夜假面舞会精心准备这cosplay,只想精心的装扮,与她一起扮演二次元最完美的情侣,让那一夜留下惊艳的一幕,充斥别人的眼球。
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只懂得与她一起站在摩天轮下,仰望幸福的男生,她就是我的全世界。
她,带走了我的全世界。
回神,现在的我只是站在街角处看看街边一辆辆匆匆的车,一个个茫忙的人……
看着一辆辆匆匆的车,一个个茫忙的人,如流水线般机械的工作着,他们在为不同目标奋斗着,或者没有目标而盲碌。
而我为了避免与自己内心对话的尴尬或自我否定,我亦应该加入这匆匆的车辆中,茫茫的人海里或者干脆闭上眼,躲开自己与内心的交流!
内心的矛盾与现实的羁绊;思想的否定与内心的赞同——路,并非坦途!
无奈的望了望车水马龙的城市,看着纸醉金迷的夜,我有悄悄的消失在这霓虹中,回到自己的卧室。
“叶梓,今天有些不对劲呀!你怎么了?”
我进门口,看见客厅中的林烨,有些怪怪的看着我。
我摸了摸脸,然后迅速照了照镜子:“我还是跟以前一样那么帅,你干嘛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
“啊,呸!你咋这么自恋呢!我是看你今天竟然一个人,干干净净不带臭味就出去溜达一圈,感觉比较奇怪。三年来,第一次看见太阳打西边升起。”林烨犹如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被一个跟自己合租的男生,直勾勾的盯着,作为纯爷们的我,总是觉得那么不自然。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自己房间,然后身体卡在门口,只探出一个脑袋,回复林烨,道:“以后太阳,天天打西边出来!”
关上房门,我坐在电脑前,习惯性的望着我书桌的木书架,随手打开音响,旧的音乐,渐渐响起,依旧是悲戚,撕裂,令人痛至肺腑的那首歌。
“我记得爱过,痛着……”
这三年的时间,发呆,听歌,已经成了自己的必修课。
其实,我每天在林烨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是有意在卖傻装愣,是在掩饰自己内心的悲伤。
林烨,说的也没错。我就是忘不掉她。
她,曾是我的全世界,而这绝情的一去,已经把我带走。
我想忘记,我想逃脱,我想走出她对我的羁绊,可是,我总是找不到方法。
都说,想要彻底从上一段感情中走出,就是快速开始下一段的恋情。但是,我总是有意或者无意的选中的意中人,准交往对象,多多少少都会带有她的影子。
而这些影子们,也并没有让我忘记她,却是,一遍又一遍的将自己的愈合的伤口撕裂。
然而,我自己不知道的是,我的心境,已经因为上次的约会,渐渐的开始发生变化,这个变化将使我慢慢走出阴影的一个前奏。
翌日清晨,我早早的起来,换上一身略显阳光的运动服,去小区的花园中跑步晨练。
当我晨练结束,洗漱完毕,换上一身帅气的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林烨才睡眼惺忪的从卧室中,摇摇晃晃的出来。
看着,整装待发的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瞬间睡意全无,用力的揉了揉眼。惊讶的问:“你这是要出去?”
“NO.NO.NO.准确的说,我要去邂逅!”
我风骚的举起自己的右手,深处食指,左右摇了摇。
旋即,转身出门,只留下林烨在我风骚的动作中独自凌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