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天下大乱,风起云涌。中原四大盗中,田虎、王庆、宋江同时起事。朝廷不得已分兵堵截,遣汝宁郡都统制双鞭呼延灼征讨宋江,遣殿前都指挥使夺魄刀公孙韬征讨田虎,遣江南经略安抚都总管追魂刀公孙凌征讨王庆。
公孙凌接到旨意,遂提精兵开赴淮西。岂料他前脚刚踏出江南,窝里就反了方腊。花石纲之祸积累了十多年,百姓不堪重负,方腊振臂一呼,豪杰蜂拥云集。结果就是,公孙凌双线作战,腹背受敌,僵持不下。
列位想那呼延灼是何人?他乃大宋开国名将铁鞭呼延赞之后,并州来的豪杰,善使两条水磨八棱钢鞭,时人就叫他双鞭呼延灼。他受命出征,率领铁锁连环马,意欲踏平水泊梁山,几场大胜,也着实壮了威风。怎料那宋江设计赚来金枪手徐宁,教得兵将一套钩镰枪法,大破铁锁连环马。呼延灼兵败被俘,回不得朝廷,遂落草为寇,在梁山排得第八,位列马军五虎上将。一时梁山声势浩大,再难遏制。
三支讨逆军中,唯有公孙韬出奇制胜,生擒田虎回朝,问罪伏诛。那田虎原是猎户,生性豪迈,广结天下英雄。后连年大旱,民无活路,便乘势而起。不巧却撞上了公孙韬,落得个身首异处。
公孙韬立下头功,又马不停蹄奔赴淮西,欲与其父公孙凌南北夹击,攻破王庆。
那王庆原是东京开封府里小小一个副牌军,生性风流,惯会偷香窃玉。他起兵,却也是缘于一段风流孽债。你说他小小一个副牌军,偏生看上了一名了不得的女子。此女名唤娇秀,乃是童贯之弟童贳之女,许给了蔡攸之子,却是蔡京的孙媳了。这小女子也不安生,乘着徽宗皇帝连日在小师师处,便去艮岳游玩。那王庆整日里游手好闲,一日偏在艮岳的假山后窥见了娇秀,登时酥了半边儿。王庆上前唱诺搭话,娇秀见他长得倒也风流标致,远胜那不济事的夫君,心下倒也喜欢。日后,娇秀便开后门引王庆进来厮混,人不知、鬼不觉。后来王庆醉酒胡言,才露出了马脚。童贯得知,恼羞成怒,派兵捉拿。王庆吃不成天鹅肉,便反出东京,仗着一身雄气力,在淮西称王称雄。
时人有诗单表此事:
芙蓉香袖小妆楼,昨夜画眉秋水流。
两地心猿不称意,千山啸聚自封侯。
女人本不危险,偷女人就万分危险。多少风流孽事便是起于这偷香窃玉。
王庆这一反,倒是过足了风流瘾。自号楚王,妃嫔宫娥自不会少。一朝追魂夺魄接踵而至,兵败身死,也不枉了快活一生。
公孙凌父子生擒王庆,如例送往京师问斩。
擒田虎、破王庆,公孙韬功比天高,一时间风光无限,举国上下莫不知夺魄刀大名。
而此时朝廷中,风言风语,早已传开,说公孙凌父子兵威浩大,图谋不轨。童贯本是枢密院的老大,却总被属下夺了风头,自觉脸面无存。加上梁弘真等人在一边撺掇,遂与蔡京、高俅等人合谋,定下计策,告他个父子拥兵篡上之罪。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往往归结到一句俗话。那便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常言也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那公孙氏若果真谋反,朝中还真无人能敌。徽宗本来不信,可终是三人成虎,便下旨令他父子班师,加官进爵。
公孙凌父子二人合兵一处,本欲南下径直剿灭方腊,却不想一纸诏书飞到,无奈只好班师。这一去,不得了。进了汴京城,百姓夹道欢迎,飞花献宝,无比尊崇。夺魄刀公孙韬,雄武非凡,正是:
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淡鹅黄。
缕金靴衬盘龙袜,玉带团花八宝妆。
只见他身着一件明光宝甲,披一条青睛虎纹黄袍,手持一柄直刃虎啸长刀,腰间扣着长短一对乌鞘盘龙刀,脚跨一匹银鬃雪蹄马。只差了兵器和座下一头白毛啸天犬,便如东京御修神保观中,活脱脱一个显圣二郎神。
公孙韬不住地向周围百姓道谢,抱拳行礼,英姿飒爽。比得个迎宾的皇帝面如土色,心里算计着,此人果然功高震主,长此以往,后果不言而喻。
那一夜,皇帝大宴朝臣,论功行赏,借机便欲杯酒释兵权。
他对公孙凌说:“爱卿征南闯北,保得江山永固,实为我朝第一。如今朕见爱卿年岁已高,长年征战,万分辛劳,心中便有无限忧愁。朕欲为汝寻良田万顷,颐养天年,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公孙凌一听便知其意,便上前叩谢道:“陛下厚爱,臣谢主隆恩。”
公孙韬吃得酒饱,不懂深意,却说道:“父帅为国奔波,华发苍颜,理应归田园居,享人间清福。但得臣一人,凭手上钢刀,便可保陛下江山无虞。”
徽宗便顺势问道:“不知爱卿所言钢刀为何物?人言夺魄刀威震天下,一直无缘得见。今日可否一见?”
公孙韬便起身,趋至天子座下,解刀呈上。
徽宗一见此刀便觉似曾相识,拔刀一看,刀身雪亮,还倒映着他的双眼。徽宗不由得胆颤心惊,几乎滚下玉阶。原来那日在小师师处,便被此刀摄住,夺去龙魂,如今一见,忽然往事重回,历历在目,唬得扑通一个倒地。
“大胆公孙韬!胆敢在天子面前亮刀!是何居心!”
公孙韬一见,乃是童贯。那童贯生得魁梧伟岸,皮骨刚硬,厉声呵斥起来,也是一个雄壮非凡的伟丈夫。可公孙韬并不买他的账,一听之下,登时火冒三丈,上前一把揪住,就像揪住个小猴儿,骂将他来:“阉贼放甚狗屁!撕了你鸟嘴!”
底下群臣早有准备,他这一发作,立马聚拢来,死命拖开了公孙韬。童贯惊魂甫定,喊声来人,殿外冲进几十卫兵,便将公孙凌公孙韬拿了。
公孙韬被摁倒在地,犹自大骂不止,阉贼、狗皇帝、泼奴、腌臜厮、滥匹夫,各种混骂一股脑儿吐了出来。
公孙凌犹自摇头,本想解甲归田,太平了事。如今被奸臣陷害,再也无法太平了。他也不想说话,干笑几声,喝止了公孙韬。
就这样,公孙氏被冠上了谋逆的罪名,即刻就要问斩。此事一传出,举国轰动,众人上血书请命,终于得以免去性命之忧。又得余老夫人散尽钱财,四处求告,才又免去了千里配军之苦。只落得个抄家之罪,脸上刺了金印,双双赶出京城,于南边一处小镇居住。
朝中正直之士敢怒不敢言,拍马帮闲之人转而迎合蔡京、童贯。这也是常事,不在话下。
当此之时,余老夫人、公孙凌、李妙英、公孙韬、蜀葵,五人便于城南小镇一座破庙安身,一朝荣华尽散,混迹于渔樵之中。
童贯之前总被公孙韬唬住,担心自己这么整他,会遭毒手,于是,就常常雇些人去问候他们,以绝后患。公孙凌、公孙韬二人武艺高强,自保无虞,可是家里老中少三位女眷难免受点损伤。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余老夫人更是受不得惊吓。公孙凌一怒之下,径直跑到梁弘真府上,喝道:“你原本年纪比我小得多,看在疏真面上,叫你一声哥。说好不追究她的事就不追究,可若是今后我的家人再受伤害,小心你人头不保。跟你岳父蔡大人也提个醒,最好让童贯收敛点,否则……我这话就撂在这儿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梁弘真一听,慌不迭通告蔡京,蔡京又忙警醒童贯,劝他莫惹了猛虎,到头来自身难保。童贯却说,他昨夜也受了公孙韬逼迫,看来这家子不好欺负,回头叫路东明别再动手。
公孙氏一家连遭了几次性命攸关的事,这才安定了下来。可是这一家子没什么钱财,开头极难谋生。幸有过去军中旧将王光北、王克复父子冒死接济,否则还真得鹑衣百结、行乞为生了。余老夫人身体欠佳,蜀葵就日夜伺候在身边,钱财什么的大都买了药物。公孙韬一身的气力,为人种田耕地,倒也落得个清净无为。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一夜之间,能够不问世事,潇洒田园,也有莫大的乐趣。公孙凌本就嗜酒,这会子闲下来,就研究起了酿酒,与老婆李妙英两人酿了美酒,当街而沽。当地人也听过传闻,晓得这户人家的来头,也喜欢来此处买酒,不时送点果蔬鱼肉。这一来一去,相熟的就多了,日子过得倒也自在。正是:
世俗炎凉空过眼,尘纷离合漫忘机。
君子行藏须用舍,不开眉笑待如何?
小师师得知公孙氏遭逢大祸,忧心忡忡,却苦于为皇帝所缠,无法脱身。这时节,却又撞上一件奇事。
一天夜里,仙山琼阁潜入一名稀客,生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此人便是浪子燕青,梁山第三十六条好汉,惯会比武摔跤,传下一套燕青拳,天下扬名。燕青乃小师师旧相识,你道如何相识?却是当年燕青被官府追查,走投无路,闯入仙山琼阁。小师师见他英雄气概,不免心下佩服,便助他脱困。
有此前缘,此番燕青再来,便不足为奇。奇是奇在,他这一来,怀藏着一件无比的大事。
原来正当公孙一家五口在城南不问世事之时,天下形势可是变幻莫测。如今中原四大寇只剩下了宋江、方腊。那宋江原是官宦人家出身,刀笔精通,吏道纯熟,仗义疏财,喜好结交各路英雄好汉,便得了一个诨名叫做及时雨,也叫呼保义。他当初反上梁山,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朝廷奸人当道,恶霸横行,人心不古,都令他无比愤懑,意欲为帝王清理河山。宋江上了梁山,便举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原意便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那皇帝原是天子,只是天子不行道,他便要替他来行,却不是要反他。宋江极力主张招安,在梁山忠义堂大聚义之时,便写下一曲《满江红》:
喜遇重阳,更佳酿今朝新熟。见碧水丹山,黄芦苦竹。头上尽教添白发,鬓边不可无黄菊。愿樽前长叙弟兄情,如金玉。
统豺虎,御边幅,号令明,军威肃。中心愿,平虏保民安国。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
曲中之意,再明白不过。他底下的兄弟也有很多不服的,说什么招安,招安,招甚鸟安。但是,大哥的话,该听的还是要听。招安后名正言顺,为国效力,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可他一门心思想被招安,却也寻不出个办法。那徽宗皇帝四面都围满了奸臣小人,他却如何能够当面一表忠心?
这时,他便想到,汴京城的李师师乃是徽宗最为宠幸的女人,若能求她一句枕边语说与天子听,岂不是大事可成?正巧那浪子燕青与李师师相熟,宋江便安排下计策,与燕青两人孤身潜入汴京,来求见小师师。
那日,燕青便飞檐走壁,进了仙山琼阁,摸到小师师的住处,表明来意。小师师一听,知道事关国家危难,便应承下来。左右踱步,思忖一个万全之策。
所谓择日不如撞日,过几天便是元宵佳节,皇帝必会携皇后出游,文武百官都会到场。这正是一个好时机,便两下里约定好与宋江相见,表明心迹,将来好说与皇帝。
汴京城的元宵佳节,老夫我也曾亲眼目睹过。当真是无比的热闹,灯火通明,花海漫天,比后来杭州西湖的灯会更是美上百倍。所有花灯均由能工巧匠所制,四海之内献供上来。每个花灯的彩扎、编结、刺绣、雕刻,都是细致非常。漫天飞的有长龙灯、嫦娥奔月灯,四面转动的有走马灯、庄周梦蝶灯,有二龙抢珠、丹凤朝阳、鸟语花香,有护国金刚、罗汉献宝,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有蓝采和的花篮、观音菩萨的鱼篮、牛郎织女走过的鹊桥。每个花灯上又都妙笔写就一首灯谜,观赏之余,更增雅趣。
最有名的莫过于一座百花宫,乃是用七彩琉璃制成的一组大花灯,长达百丈。里头共有多少个小花灯,谁也数不清楚。晶莹剔透,千娇百媚,细看来,整个就是一座金雕玉砌的艮岳。里头有千回百折的青山,有盘根错节的古松,有傲雪独放的腊梅,有金光灿烂的秋菊,还有数不尽的亭台楼阁,流不尽的飞瀑绿水。人若走在里头,眼花缭乱,必定迷路。观灯时,还要迎灯神、跳狮舞,锣鼓喧阗,鼓吹杂陈。正可谓庶民与王侯同乐,酒气共彩花一色。
正当那元宵灯市,乘着皇帝在外游乐,小师师便择一处僻静之地,备下薄酒,相邀宋江、燕青。宋江久居外地,多年未到东京,今日一来,见这般繁华模样,未免心中百感交集。酒酣之际,便沾饱了浓墨,写就一首《念奴娇》,词曰:
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客?借得山东烟水寨,来买凤城春色。翠袖围香,绛绡笼雪,一笑千金值。神仙体态,薄幸如何消得!
想芦叶滩头,蓼花汀畔,皓月空凝碧。六六雁行连八九,只等金鸡消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四海无人识。离愁万种,醉乡一夜头白。
小师师见他挥毫立就,开头一句“天南地北,问乾坤、何处可容狂客”,豪迈之气,喷勃而出,心中也很是佩服。读至“六六雁行连八九,只等金鸡消息”,心中便已彻明。所谓“六六”、“八九”,便是指的梁山泊一百单八好汉,天罡六六三十六,地煞八九七十二。只等金鸡消息,便指的天子降诏招安的消息,所谓金鸡报喜是也。
“好一个义胆包天、忠肝盖地,小妹佩服!敬宋大哥一杯。”小师师斟满好酒,递与宋江。
宋江接过酒盏,一饮而尽,说道:“师师真乃千古青楼第一人。我宋江无才无德,空有一身忠肝义胆,奈何奸佞当朝,无路剖白心迹,还望与圣上说明。我梁山兄弟日夜盼望,归附朝廷,锄奸平虏。”
小师师说道:“大哥无需赘言,此事全在小妹身上。你身入虎穴,此地不宜久留,还请尽快回梁山,一路小心,不日便有消息。”
宋江自是感恩戴德,欲赠金银,却被小师师固辞,便作罢。浪子燕青自过去萍水相逢,便早已对小师师情根深种。今日再次相见,却又不得不起身离去,心中甚是不舍。只见他痴痴望向小师师如烟如水的双眸,不知该如何是好。
小师师早瞧出他神色黯然,心中觉得好笑,想浪子终究是浪子,江湖孤舟漂泊得惯了,眼里就透出一股伤怀无尽之意。她对燕青喝道:“浪子!你还愣着作甚?快保你大哥回去!”
燕青一缕思绪被打断,醒过神来,便说道:“一时伤神,师师莫怪。此去天涯路遥,不知何时相见……”
小师师说道:“水泊梁山距此也不过数百里地,何谓天涯路遥?何况不久若得招安,自然相见有日。大丈夫家国事大,何必沉溺烟花?”
燕青一张白皙俊俏的脸羞得通红,说道:“师师教训的是,大丈夫为国保得平安,便不枉了世上走一遭。如此便告辞了!”
宋江亦作礼告退,随燕青出门。
出了仙山琼阁,见长街皓灯,无比繁华。燕青想到人多事杂,万一被认了出来,便大大的不妙。于是,就领着宋江往静处走。
可是越僻静的地方,也就越黑,防得了明查,却防不了暗算。这可不,刚一钻进了小胡同,兜头便一刀劈来。燕青闪避不及,小臂上落了一道口子,鲜血汩汩流出。只听得黑暗中一人笑道:“嘻嘻!梁山宋三郎!呵呵!难得来东京问候洒家,虽然我素来看不起什么英雄好汉,狗熊蠢驴,却也感动涕零那!哈哈!”
燕青听得笑声阴冷怪异,又感到四周杀气森然,连忙护住了宋江。心里想道:“此番休矣,如今只我与大哥二人,却怎生脱困,不知来者是谁。”
也许,当我们开始喜欢上回忆的时候,我们就慢慢变老了。
可是,在回忆的同时,心里又总会生起一种冲动,想要追回时间,挽起爱人的手,一起去做那些尚未完成的事情。于是,我们也在变得年轻。
“哥,又进城?”
耳畔传来蜀葵的声音,少女清新的声音。她是一个好奇的女孩子。一想起她,便会想起她光着脚坐在湖边,享受着清凉沁心的感觉。阳光很明媚,湖面波光粼粼。
是的,忙完农活,偶尔会进城。
每次,蜀葵都会这么问我。听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她会笑笑,说:“去吧,玩得开心!”接着,我就会转身离开,能够想象到背后的笑容渐渐僵止,流露出一种颓丧。有时,我会不忍心,也就说:“不,今天不进城。”她还是会笑,紧接着,便回头去做晚饭。
她这时的笑是桃红色的,每当我吻上她的脸颊,就好像滑入一丛盛放的太阳花,浓烈,但却寂静。她的身体散发着一种鲜嫩的气息,像刚摘下的新橘,湖边的青草。手指摸在上面,感受如海浪一般的起伏,便自沉迷,不愿醒来。把脸埋在她胸口,她的心跳有力、倔强,是很旺盛的生命,还不明白流年偷换、岁月流转。我能感觉到她体内的血液流得急促、汹涌,不很规律地跃动着。她是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零。终于扎下了根,就疯狂地抓紧。历经艰险的种子,却也是生机勃勃的。在这个腐烂的时代,她有着唯一的春的味道。
她会紧紧地抱住我,在黑暗中寻找一丝光明,来看清我的脸。
我的脸上已有了腐烂的痕迹,皮肤底下的血流也开始变得舒缓,仿佛已冲上岸、开始退却的潮水。我会在黑暗里闭上眼睛,闻那阵花香,触到那片海水。
好几次,我都想过,是否就这样隐居在一个宁静的山村,爱着她,让一辈子流完。
可我终于还是要进城,放不下的太多。
小师师与蜀葵不一样。并不是因为时人所称道的容颜。她年岁已大,容颜并不绝美,可是一颦一笑,一步一顾,却独有一种风流。即使人间绝色,都不能与之相比。这种独一无二的风采,也是天下人喜爱的理由。这并无新奇的地方。
可我并不是天下人,小师师也并不将我视作天下人。
她与蜀葵不同。她的身体所散发的气息是空的,无论我多么用力地抓紧,都捉摸不透。仿佛用手掌探入一片空洞的云。越是如此,越会用力地抓紧。隐约有许多的景色,有白龙飞翔、青鸾吐雾。她的气息能让我感觉不到蔷薇露和玉蕤香的味道。她的心脏不会跳得很厉害,略显得有些虚弱。她体内的血液会与我的一起波动。我们就像一起手牵着手走在沙滩上,看着潮水退却,四个脚丫渐渐陷入了沙流。
她的皮肤像月光一样,不温不热地贴上我。她身上有一股奇妙的味道,如颓败,如伤怀。拥她入怀,便能听到她身体的语言,如泣如诉,如怨如慕。极轻极细,唯有在黑暗中,眼睛丧失了力量,才能觉察得到。她的呼吸深沉平缓,如海底的暗流。而我早已被摄入,再也无心挣脱。她时而像一条水草,无助的,漂泊的味道留在指尖。她时而像一片空荡荡的沙滩,想找人与她一起细数那些美丽的贝壳。
或许,我就是爱那种略似颓丧的气息,顺应了时间的变迁,不再倔强。如一片云彩,任天风吹远。我们的心依旧很年轻,这种年轻是由于未实现的梦想。我们的心弦总是能够一起紧、一起松,默契地同奏一段音乐,时而癫狂,时而宁静。
若说蜀葵是海中一条金色的鱼儿,那小师师便是大海本身。若说蜀葵是风中花的甜香,那小师师便是风本身。如果,我这辈子从来便没有认识过李师师,如果,我再年轻十五岁,或许就此隐居在村子里,与蜀葵相爱,过这一辈子。
可是,命运不会允许如果。撞上了就是撞上了。
最早就是小师师发现蜀葵的心上人是我。在太平的日子里,我们经常一起游玩艮岳的美景。她也很喜欢蜀葵的阳光和直爽。
“剑隐,你与蜀葵两人倒当真情投意合啊,从来没分开过。”
“怎么?你心里不痛快?”
小师师笑了,说道:“我哪敢不痛快?你个大老爷们都不嫌老娘男人多,我怎么会在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就她还想让我不痛快一下,做梦吧!”
于是,我也咧嘴笑了。
在我出征前,她就和我说,劝我娶蜀葵进门。原本我心里已经计划得当,等中原四大寇平定,班师回朝,便打算娶妻。汉时霍去病留下俗语说的好: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不过幸亏没多少人学他,不然本朝就没人传宗接代了,因为北边强虏何时才能灭啊。
可悲的是,才刚平定了河北田虎、淮西王庆二寇,却遭逢劫难。东被逼造反,西被扣上造反罪名,哎,做个好将军真是困难。尤其在乱世,还是做恶人比较简单。一不做二不休揭竿造反,还能快活一阵子。
于是,风光大娶的美好愿望就这样泡汤了。
不过,刚搬到城南小镇的时候,妙英还是劝我跟蜀葵成亲。一次在吃饭的时候,她说道:“韬儿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为娘的一直盼着你生个小娃。正巧如今闲下来,择个吉日,你就和蜀葵成亲了吧。”
我一看旁边蜀葵的脸色已经红透了,低头咽着饭。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支支吾吾。最后还是蜀葵开口说道:“奶奶多病,需要有人侍奉。爹娘也上了年纪,不方便。如果我怀上了小孩,就反要别人照顾了。现在谈婚论嫁还不是时候,等过段时间吧。”
也是,奶奶的汤药、全家的伙食,大多都在蜀葵一人身上。若她躺上床休息了,这个家还真难维持了。老爹和我从小都生活在侯门或军旅之中,不是有人伺候,就是过着粗野的日子,哪里会做什么好菜,打理什么生活。更何况为了养家糊口,我们俩父子日里都要去田里替地主耕种。而妙英还要绣些花拿去卖,挣点零钱,也不得闲。于是,最终家里的繁杂琐事大都压到了蜀葵肩上。
她年纪最轻,担子却是最重。家里人都晓得,却也没有其他办法。
后来,妙英卖绣花的时候,发现随身的几条书画手帕都能叫上高价。于是,她卖了几条,又去镇上买了笔墨纸砚,自己写写画画。轻轻松松就赚了一笔钱,当她拿出一小锭银子的时候,令老爹和我十分汗颜。我们俩辛辛苦苦,顶着大太阳,一天干下来能拿个几文铜钱?都几个月没见过白花花的银两了。我不得不感叹,天下农夫真是辛苦,地主一收,苛捐杂税一征,点点滴滴的血汗钱几乎都流光了。
经常天还蒙蒙亮,我就起身去田里,空着个肚子干活。赶凉快嘛,等太阳升上去,人一热就懒了,气力也消了。
我还记得,每当太阳升到半空的时候,蜀葵都会拎着一篮子饭菜来田里,唤老爹和我来吃。我们俩就丢下活儿,聚拢到她身边。掀开盖子一看,每回的菜都会有点差别。今儿是莼菜,明儿就会是荠菜,加上薇、蕨等各种野菜是最常见的。其实老爹和我在干农活的时候都会注意采些野菜,带回去做着吃。这是最经济的食物了。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渐渐的,附近几个山头沼泽的野菜几乎快被我们采绝了。
第一年是最艰难的,种的豆子谷子都还没熟,没东西吃才只能采些野菜吃。之后有了第一次收成,就好了许多。
蜀葵会看着我们父子吃完,然后再拎着篮子回去。她每天都会做些不同的小花样,看得出来,她做菜还是很用心的。
吃完了上午这顿,我们俩父子就轻松了,农活干得差不多,就会去打打猎、钓钓鱼,这样晚上就可以开荤了。成果丰硕的话,还能让蜀葵腌着晒着,待天阴慢慢吃。
这有了肉,没有酒可怎么办?去镇上买好酒是很贵的,我们最多也只能买些浑浊的劣酒。老爹公孙凌这酒瘾可是出了名的。一天不沾酒,身上就没劲;三天不沾酒,浑身都难受。最终,在喝了几个月的劣酒之后,老爹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他突然奇想,要自己酿酒,这样就便宜得多了,酿多点还能卖了挣钱。
于是,说干就干,他就凭着过去在各处酒楼见识过的酿酒术开始摸索起来。他一门心思钻在里头,连农活都抛下了,害得我比往常辛苦了一倍。
就这样,渐渐的,家境好转了起来。妙英帮着老爹酿出了好酒,远近多少有了点虚名。我和老爹翻修了破庙,又在边上盖了几间草屋。这样,我们就不用再寄居在庙里了,都搬到了草屋里。老爹还找个工匠一起,塑了一座千手千眼观音像。废庙终于可以烧起香来,不过来参拜的也只有我们一家而已。
不过,无论如何努力赚钱,都不可能再让我经常见到小师师了。她并不是自由的,想见谁就见谁。老鸨们都是势利的人。原先我当官的时候,四处剿贼得来的闲钱不少,自然能哄得她们阿谀奉承,甚至瞒着皇帝偷偷领我见小师师。可是如今,我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农夫罢了。干她们那一行,本就是金钱高于一切的行业,我又有什么好埋怨的。
于是,为了经常能进城与小师师相见,我不得不想方设法弄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发光的东西。
可我能干什么呢?
其实,我什么都干,只要能有暴利。
在如今这个社会,只要一个人有本事,又不会被良心拖累,无论如何都能搞到大钱。
没错,我毫无廉耻地承认自己做了很多事情来弄钱,不过总算没有太愧对良心。之前我相交的朋友甚多,当然绝大多数都是酒肉朋友。不过我要的就是这样的,他们会看中你的能力,花钱让你帮他们做事,摆平一些他们自己不想亲自做或没有能力做的事。
一开始,我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该干。但是如果再也见不到小师师,我就会发疯,在家里也没有好脾气。
我第一次做事,是去劫一班花石纲,是从江南水运来的船纲。如今这年代,奇花异石太值钱了。想想就明白,金银珠宝人工可以雕琢的,没什么稀奇。可是天公所斫的怪石每一块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劫了去在黑市转手都是暴利。从事这买卖的都有一个精密的系统,遍布各地,靠山又极大。地方官府护送的花石纲被劫,怕朝廷怪罪,往往只能出重金再去黑市买回来。这一来一去,好处最后都流到了京城的系统中心,那就是路东明。这世上只要有能牟利的地方,都有精密的组织渗透着。
我若是能弄到大钱,或者得到路东明的默许,就能经常与小师师相会。
天下的亡命之徒就是这样汇聚到了他的旗下。都是像我一样需要常花钱的人。有的人一旦迷上了纵情享乐,就无法自制,不得不拼了命维持这种一手进一手出的奢华生活。有的人活得痛苦,却无法逃出牢笼,于是就干脆放纵自己,寻求能够欺骗痛苦的欢愉。有的人被仇家追杀,只能投身于这个系统,借此寻求庇护。也有极少数的人急需用钱去救命,可能他们的父母妻儿有绝症,不得不以命换命。
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但我知道,我渐渐地已经和他们其他人变得越来越相似了。我们会一起在闹市里花天酒地,将一次获取的财产挥霍一空。那里的风光是全无遮蔽的,没有人有一丝羞耻。每个女人头上都顶着一个隐形的价码。每个人都会赤条条相对,谈笑自若。在这里,并不存在什么道德,什么压抑。只要你有能力,你就能满足自己的欲望。看上去每个人仿佛都有着无限制的自由,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是奴隶,而且是被奴役得最深的奴隶。
败落之后,我才体会到了汴京城最肮脏的地方。虽说我进城都是奔着小师师去的,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已经陷入了那个泥沼。为了见她,我不得不做违心的事,不得不与一辈子都不想见的人打交道,不得不深藏内心的痛苦。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迷失。
“哥,又进城?”于是,我又听到了蜀葵的声音。
她是个充满阳光的人,而我的灵魂早已凋零,与这个时代一起腐烂。
妙英会摇摇头,难过地对我说道:“哎,你终究还是个孩子。”我看着她,心已经麻木了。她说:“世界很强大,但一个人投生于这个世界上,却并不是没有脱离的机会的。过去你爹也是这般,但是他很坚强,慢慢学会在物欲中寻找方向。只有你自己才能约束自己,外面很乱,但你的心为什么也要跟着乱呢?”
是的,无论生于何处,生于何时,总有陌生的异己的力量压迫着人。不过,这种感觉是真的么?或许就如云游僧所说,只是一个世间相。虽说只是一个相,却也能把人框死。
小师师和我是两个没法自救的人。世间的诸多限制让人必须继续作出选择,就算这些选择会使人更加痛苦。心里越痛,就越需要互相安慰。水干了,鱼儿才不得不相濡以沫。
流年,流年,锦瑟华年都会流走。痛苦会跟着加深,也会随着世间相的消逝而幻灭。刀是会锈的,画是会褪的,不过,心也会黯淡吗?
“剑隐,我们何时才能永远在一起?”
我轻蔑地一笑,说道:“永远?等我们都死了以后吧。”
我也不知道阴曹地府鬼门关到底是十大阎王管的,还是地藏王菩萨管的。谁在乎呢?去了就知道了,反正我也快到那里了。或许那里的主宰看我有点本事,也会让我替他摆平一些他不想亲自做或没有能力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