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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我的幽默观(2)

“第四代马尔巴勒公爵大人祖居布兰希姆府邸,向以慷慨好客闻名于世。一天,他走进餐厅用膳,发现有三十位客人在场,而餐桌只能容二十一人。但公爵丝毫未为之发窘,他说:‘喏,好办。咱们当中的一些人只好站着吃罢了。’众人哄堂大笑。”

我唯一惊奇的是,他们竟没笑死过去。听了这么一句俏皮话,仅仅哄堂大笑,好像有失公允。

以威灵顿公爵为中心而大量编造出来的这类打趣的故事,足足传了三代人。老实说,最典型的威灵顿公爵的故事变得越来越单薄,只剩下一副骨架了,内容如下:

“一次,一名年轻副官遇上威灵顿公爵从威斯敏斯特教堂走出来。他说:‘大人,您早安。今天早晨挺阴湿的。’公爵非常僵硬地还了个礼说:‘是的,先生,可是滑铁卢那个早晨,天要比这阴湿多了。’年轻副官遭到正当的谴责,把头耷拉下去了。”

滥用掌故的,并不单是英国人。

其实,我们可以大胆地主张一切用以使旁人开心的故事,都应严格定出范围。很少人体会到为了真正逗趣而讲个故事——或者用演员的说法,“取得效果”——是多么不容易。光把故事的“情节”摆出,难得使人觉得可笑。必须使用妥切的字眼,每个字都得放在恰当的位置上。有时——也许一百回有那么一回,会碰到个不需怎么编排就令人发笑的故事。结尾处忽然一转,或者是那么出人意表,故事的幽默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论讲述者多么拙劣,也不会全然失败。

比如这个尽人皆知的例子——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下,人人都听过的故事。

“一回,著名喜剧演员乔治·格罗史密斯身体颇为不适,去看大夫。恰好那位大夫像一般人那样,经常在舞台上见到格罗史密斯,只是从未见过卸了妆的他,所以没认出他来。大夫检查了患者,看了看舌头,号了号脉,敲了敲肺部。然后摇头说:‘先生,你没什么病,你只是由于过累和过虑才垮了的。你需要休息和娱乐。找个晚上到萨沃伊剧院去看看乔治,格罗史密斯。’患者说:‘多谢,我就是格罗史密斯。’”

读者请留意,我故意把这故事讲得完全不对头。要多不对头有多不对头,可是依然有几分可笑。请读者回到故事的开头,并日想想该怎么讲它,以及我的讲法有什么明显的错误。如果他有一点点艺术家气质,就会马上知道故事本该这么开始:

“一天,一个面容憔悴、显得神经过敏的病人来到一位红极一时的医生家里云云。”

换句话说,这个笑话的关键就在于把这个关子留到最后再速——即病人说‘多谢,我就是乔治·格罗史密斯’的时候。然而这故事太精彩了,即便讲得蹩脚,也不至于整个砸锅。这一特定的轶事在不同的场合曾安在乔治·格罗史密斯,科克兰、乔·杰斐逊、约翰·黑尔、西里尔·莫德以及其他六十来个人身上。我还留意到有一种人听到关于格罗史密斯这个故事之后,马上又去传舌,把故事安在旁人身上,并且照样引起哄堂大笑,仿佛换了个人名,故事就又新鲜起来。

但是我再说一遍:很少人了解根据故事本身的精神来取得幽默或喜剧效果是多么不易。

那天,我同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朋友格里格斯在城里一道散步的时候,他对我说:“昨天晚上我见到了哈里·劳德。他穿着苏格兰短裙上台啦(这时,格里格斯咯咯笑起来了)。他肋下夹了块石板(这时,格里格斯开怀大笑),并且说:‘我总喜欢带一块石板(自然他是用苏格兰话讲的,可他那苏格兰腔我学不来)。

万一碰上什么数字,我好记下来。’(这时,格里格斯已经笑得差不多喘不过气来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个粉笔头,并且说……(格里格斯这会子笑得简直失去了控制)‘我喜欢带上小小一截粉笔,因为我发现没有粉笔石板就……(格里格斯这会子笑得快晕过去了)没有粉笔石板……石板就……没多大用处了。’”

格里格斯只好停下来,手捧着肚子,倚着路灯柱子,重复说:“当然,哈里·劳德那苏格兰腔我学不来。”说的一点不差。

苏格兰腔他是学不来的,也学不来劳德先生那圆润柔和的嗓音,他那容光焕发、神情快活的面庞,他那副闪烁着喜悦的眼镜;更学不来那块石板和那“小小一截粉笔”——说实在的,他什么都学不来。他只应说声:“哈里·劳德,”然后就倚着路灯柱子笑个够算啦。

然而尽管大煞风景,人们硬要讲个什么故事,把谈话的兴致破坏掉。我看最可怕莫过于一个不会讲故事的人在宴席上摘要去讲——倘若席间有两个这样的人,就更要命了。约莫讲了三个故事之后,席间就会笼罩着不愉快的沉默,在座的每一位都晓得其他所有的人统统在徒然地搜索枯肠,以便另讲个故事。乃至一位思想坚定而稳重的人对邻座的人说了声:“不管咱们喜欢不喜欢,反正肯定要实行禁酒啦。”席间才恢复了平静。于是,大家都心里念叨:“谢天谢地!”一桌人这才感到高兴而满意,直到好讲故事的人们之一“另想起一个”,并滔滔不绝地讲了。

最糟糕莫如一个腼腆人讲故事了。他总害怕席间有人曾听过这个故事。他一再对你这么试着说:

“那天我在去百慕大的轮船上听到个有趣的故事……”然后他顿了顿,脸上露出点疑虑之色;“也许你已经听说过了。”

“没有,没有。我从没去过百慕大。讲下去吧。”

“喏,故事说的是一个冬天有个男子到百慕大去治风湿症——不过,你大概听说过了吧?”

“没有,没有。”

“他的风湿症闹得很厉害,所以他才到百慕大去治。他走进旅馆就对账房先生说……可是,你也许知道这个。”

“不,不知道。说下去吧。”

“他对账房先生说:‘我要一个朝海的房间。’不过,你也许……”

明智的办法是就此把讲故事的人煞住,安详而坚定地对他说:“对了,我听说过这个故事。自从这个故事登在一八七八年的《闲言杂语》上之后,我一直喜欢它。我一见到这故事,就又读上它一遍。你给我把这故事讲下去吧。我闭上眼,靠后坐着,欣赏它。”

毫无疑问,讲故事的习惯多半是由于一般人不知不觉地把幽默估计得很低才养成的——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低估了“幽默”的难度。他们绝不会认为幽默是难以做到、很有价值而又极为庄严的。正因为幽默造成的气氛是欢快轻松的,人们就认为它创作的过程必然也轻而易举。很少人会意识到欧文·席曼在《笨拙》上发表的一首“滑稽”诗,要比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一篇说教文难写多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更伟大的书。在人类情操的提高上,查尔斯·狄更斯所创作的匹克威克先生要比(我这是极其认真地说的)纽曼主教的《光啊,仁慈地引导我,冲破周围的黑暗》贡献更大。纽曼仅仅在悲惨世界的黑暗中嚷着要光明,而狄更斯却给予了光明。

然而我们所谓的幽默后面及其更远的背景,只有极少数人出于本能或经过努力,对之进行过思索并得到启示。就其最好及最伟大的意义来说,幽默也许是我们人类文明最崇高的产物。这里我们想到的不是喜剧演员那单纯逗人阵阵狂笑的效果,或杂耍表演中把脸涂黑的行家,而是一代人当中至多产生一两位的、真正伟大的幽默。它们照亮了并且提高了我们的文学。这种幽默不再依赖文字游戏或耍嘴皮子,或者利用事物莫名其妙而毫无意义的不协调,使我们感到“可笑”。它植根于生活本身所提供的更为深刻的对照:我们的希望与实际成就之间奇特的不相称;从今天的急切而坐立不安的焦灼淡化到明天的一场空;凄厉的痛苦和酸切的悲哀被柔和的时光所削弱,事过境迁,当我们回顾自己走过的历程时,便能看到生活的全景,就像人到老年悲喜交集地追忆孩提时代那怒气冲冲的争吵似的。这里,在更大的意义上幽默是夹杂着悲天悯人之感的,直到二者浑然融为一体。历代的幽默都表现出泪水与笑声相汇合的传统,而这正是我们人类的命运。

(萧乾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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