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2)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3)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4)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5)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位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6)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7)“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十四的规定除外)。
规则十七死球
下列情况为死球:
(1)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2)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3)球触及地面;(4)“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规则十八裁判职责和申诉
(1)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2)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3)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十一);(4)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5)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6)裁判员对申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7)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8)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9)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10)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11)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12)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3)裁判员应记录与规则18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14)裁判员应将所有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诉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诉,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规则十九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1)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的((2)和(3)规定除外)。
(2)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应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①国际比赛项目;②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③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除非该国家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一间歇)。
(3)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4)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
(5)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
(6)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场地。
(7)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8)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故意引起比赛中断;
②故意改变球的速度;
③举止无礼;
④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9)对违犯(4)、(5)或(7)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①警告;②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③对严重违犯或屡犯者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10)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犯者的比赛资格。
(第二节)羽毛球运动的竞赛章程
比赛方法
一般采用单淘汰赛和单循环赛两种。有时也可以综合这两种比赛方法的优点,采用阶段赛方法,即: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或队)之间轮流比赛一次,为单循环赛。循环赛由于参赛运动员(或队)之间比赛的机会多,有利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故能比较正确地赛出名次。但循环赛场数多,比赛时间长,使用场地数量也多,因此循环赛的人数(或队)不宜过多。在人数(或队)过多时,可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采用分组循环赛时,一般以4~6人(或队)分为一组比较适宜。
1.轮数和场数
在循环赛中,每一运动员(或队)出场比赛一次,称为“一轮”。当人数(或队)为偶数时,轮数一人数(或队)-1;人数(或队)为奇数时,轮数=人数(或队)。
场数=人数(或队)×[人数(或队)-1]2
2.顺序的确定
采用“1号位固定逆时针轮转法”。这种方法是1号位置固定不动,其他位置每轮按逆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即可排出下一轮的比赛顺序。
当人数(或队)为单数时,用“0”补成双数,然后按逆时针轮转排出各轮比赛顺序。其中遇到“0”者为轮空。
3.决定名次的方法
(1)按获胜场数定名次。
(2)两名(对)运动员获胜场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3)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获胜场数相等,则按在该组比赛的净胜局数定名次。
(4)计算净胜局数后,如还剩两名(对)运动员净胜局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5)计算净胜局数后,还剩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净胜局数相等,则按在该组比赛的净胜分数定名次。
(6)计算净胜分数后,如还剩两名(对)运动员净胜分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7)如还有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净胜分数相等,则以抽签定名次。
(8)团体赛按以上体例,依盘、场、局、分顺序计算成绩。
4.分组循环赛与种子的分布
在参加人数(或队)较多的情况下,为了不过多增加比赛的场数和延长比赛的日期,又能排定各队的名次,常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组数确定后,可用抽签的方法进行分组,也可采用“蛇形排列方法”进行分组。如以团体赛16个队分成四组为例,则按下表分组:
第一组1、8、9、16
第二组2、7、10、15
第三组3、6、11、14
第四组4、5、12、13
上表中的数字是各队的顺序号,它是按照各队实力强弱排列的。也就是说,数字越小,实力越强,数字号码相当于该队的名次。如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就是按上一年锦标赛的名次蛇形排列分组的。
用抽签方法进行分组时,如仍以上述16个队为例,则须先确定4个或8个种子,把种子顺序排列出来,然后按上述“蛇形排列方法”或“抽签方法”进行分组。最后非种子队用抽签方法抽进各组。
单淘汰赛是指运动员(或队)按编排的比赛秩序,由相邻的两名运动员(或队)进行比赛,败者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直至淘汰剩最后一名,胜者(或队)为冠军,比赛即告结束。
淘汰赛由于比赛一轮淘汰1/2的运动员(或队),可使比赛的场数相对减少,所以在时间短、场地少的情况下,采用单淘汰赛能接受较多的运动员(或队)参加比赛,并可使比赛逐步走向高潮,一轮比一轮紧张激烈。按体育竞赛的特点来说,淘汰赛是一种比较好的比赛方法。但由于负一场就被淘汰,所以大部分运动员或队(特别是实力较弱的)参加比赛的机会较少,所产生的名次也不尽合理。
1.轮数和场数
单淘汰赛的轮数等于或大于运动员人(队)数的2的乘方指数,是2的几次方即为几轮。
场数=人(队)数-1
2.轮空位置的分布
当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为4、8、16、32、64或较大的2的乘方指数时,他们应按比赛顺序成双相遇地进行比赛。如表所示。
当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不是2的乘方指数时,第一轮应有轮空。轮空数等于下一个较大的2的乘方指数减去比赛的人(队)数的差数。轮空数为双数时,应平均分布在比赛表的顶部和底部,上半区轮空位置的顺序应从上往下排,下半区轮空位置的顺序应从下往上排;如轮空位置为单数,则上半区应比下半区多一个轮空。
例:9个单位参加比赛,轮空数为16-9=7;3个轮空在下半区,4个轮空在上半区。这样,第一轮只有一场比赛。如下表所示。更多的人(队)数,依此类推。
64人(队)以下时,应把轮空位置平均分配到8个不同的1/8区。65人(队)以上时,应把轮空位置平均分配到16个不同的1/16区。
3.抽签办法
(1)种子数。
72个(对)或72个(对)以上运动员(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16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16区,32个(对)或32个(对)以上运动员(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8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8区,16个(对)或16个(对)以上运动员(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4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4区;少于16个(对)运动员(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2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2区。种子采用抽签办法进位。
(2)种子的抽签。
任何公开比赛都要执行“种子”均匀分布的原则:①只有2个种子时,第一号在1号位,第二号在最后的号位;② 4个种子时,第一号和第二号按上述办法定位,第三号和第四号用抽签办法分别进入第二个1/4区的顶部和第三个1/4区的底部;③ 8个种子时,第一、二、三和四号按上述办法定位,其他种子用抽签法分别进入还没有抽进种子的各个1/8区内。抽进上半区的,应在第二、第四个1/8区的顶部,抽进下半区的,应在第五、第七个1/8区的底部;④同一队的两名种子选手,应抽进不同的1/2区;同一队的三名或四名种子,应抽进不同的1/4区;同一队的五名至八名种子,应抽进不同的1/8区。
(3)一般运动员的抽签。
同属一个队的运动员,应按以下办法抽签进位:①第一、二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2区;②第三、四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2区中没有同队选手的1/4区;③第五至八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2区中没有同队选手的1/8区。
任何级别的比赛都要遵照这些规定执行。以17人(对)参加比赛为例:比赛表中第一轮,上半区轮空位置应为1号至8号,下半区轮空位置应为11号至17号。第一、二号种子分别定位在1号位、17号位,第三、四号种子用抽签法分别进入5号位和13号位。
以33人(对)参加比赛为例:第一、二号种子分别定位在1号位、号位。第二、四号种子用抽签法分别进入号和号位。第五、六、七、八号种子用抽签法分别进入5号、13号、21号和29号位。
4.附加赛
单淘汰赛只能产生第一、二名,如果比赛需要要排出第一、二名以后的若干名次,则需要另外再增加几场比赛,增加的这几场比赛称为附加赛。
预选赛遇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超过64人(对)时,建议竞赛组织者在竞赛委员会或裁判长监督下进行争夺参加正式比赛资格的比赛。
(1)未被直接安排参加正式比赛的运动员,将参加竞赛组织者安排的旨在进入正式比赛规定位置的预选赛。
(2)建议在正式比赛的抽签位置中,每八个位置最多只能安排一个燕得讲入正式比赛资格的运动员。
比赛项目
1.团体赛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混合团体。
团体比赛常用的两种方式:
(1)三场制:①每队2~4人参加比赛。两名单打、一对双打(可由单打运动员兼),共进行三场比赛。②比赛场序为:单、双、单(或单、单、双);③采用三场两胜制,亦可赛完三场后以获胜场数多者为胜队。
(2)五场制:①每队4~9人参加比赛。三名单打、两对双打(可由单打运动员兼),混合团体赛为两名单打、三对双打(可由单打运动员兼),共进行五场比赛。②比赛场序为:单、单、双、双、单(或单、单、单、双、双)。③混合团体比赛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④采用五场三胜制,亦可赛完五场后以获胜场数多者为胜队。
2.单项比赛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