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197100000282

第282章 《诸世纪》上的刀谱

所以,很多有先见之明的高手才奋发图强,潜心研究将武学中的"快"发挥到极致的捷径。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出身美国三藩市的武学大师李小龙,运用"电击训练"法,在一秒钟之内可以旋风般踢出七腿,打遍美国无敌手,从默默无闻的江湖后辈,一举跃升为"截拳道"开派宗师。

手术刀很少提及大哥的武功,但他每一次提起目前江湖上各大门派的高手时,那种轻蔑之极的口吻无异于表示,这些人根本都不放在自己眼里,更别说跟"盗墓之王"杨天相比了。

"逾距之刀"的意义很容易理解,目光看到哪里,刀锋就在哪里,犹如手里握着一只强力电筒一样,在几十米距离内,按钮一动,对手便无处遁形。

"要将人的动作,练到接近光速,有多困难呢?"我每看完一遍这段话,都会在心里默默地问自己一次。

去三藩市参观李小龙纪念馆时,我曾跟他门下的一个三代弟子过招,对方一秒钟内能连续踢腿五次,爆发力可以空中踢碎木板,已经深得李小龙的真传,只是对方所谓的"快踢"仍旧不够快,我还是在他第二轮踢腿时,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右膝穴道,以快破快。可惜,没有赶上李小龙大师健在的年代,只有从录影带里看他连环踢腿的风姿了。

大哥留下的这本"刀谱"有什么意义呢?武学高手人人都明白"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道理,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又有多少?难道大哥就能达到"逾距"的境界吗?

我放下书本,踱到窗口,遥望对面的丛林。再过一个半个小时,就是昨天下午我看到大哥出现的时刻,所以我准备到对面去,看同样的影像会不会再次出现。

"风,打扰一下。"何寄裳飘然出现于楼梯口。

我笑着转身,只需要一秒钟就能揣测出她的来意,但我并不急于开口。

"你敢发誓昨天真的看到那一幕了吗?"她举着手里的一个巨大包袱,我闻见皮毛衣服特有的淡淡腥气,并且混合着樟脑丸的异香。

"发誓?有这必要吗?"我反问。在没得到自己需要的资料之前,昨天那一幕,是我唯一可供交换的筹码。她可以对大哥杨天的往事闭口不谈,对我心存戒心,我也可以暂且守口如瓶、以退为进。

"当然有——如果你希望听到大侠杨天的过去,我们或许可以做个交换。"她解开了那个包裹,露出一件蓬松华贵的豹皮大衣。

一眼看去,我就可以给这件整张豹皮裁剪而成的大衣定出价格——五万美金。随着美国人的大面积禁猎,世界裘皮市场上的极品原材料越来越稀缺,五万美金应该是它的最低报价,拿到国际展会上去,价格有可能连翻几番,也未可知。

我长吸了一口气:"这是……昨天我见过的……男人穿的大衣,千真万确。"在极力压制内心的惊骇之后,我仍然不能一口气把这句话说完。从大衣领上悬垂的那条豹尾围巾来看,尺寸、形状,跟我昨天看到的一模一样,豹尾的尖梢,恰好垂在大衣最下面的纽扣位置,穿在昨天那个人身上,自然而然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无敌气概。

"对,这是他穿过的,但在离开时,却随手丢下,弃如敝屣。如果我能再见到他,第一句话就要问他,为什么明明决然离开,却又留下这件衣服,让我每一夜睹物思人?"她抚摸着衣服左腋下一个被精心补缀过的刀口,神情黯然。

我忽然觉得,何寄裳这个曾经名动江湖的五毒教圣公主,实在是值得可怜。像大哥那样的大英雄,肯定不会薄情薄幸,他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一刹那,我的心软了,不肯用任何条件来要挟她说出那些往事。对于我,大哥杨天的过去是页页精彩的传说;对于何寄裳,或许每一幕都会泪满衣襟。

"何小姐,再过一会儿我要到对面去,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会再次看到跟昨天同样的一幕。你要不要同去?那个人是不是传说中的"盗墓之王"杨天,你比任何人都更有发言权。"

何寄裳喜出望外:"真的?"

我点点头,油然记起手术刀批评过我的话:"心软难成大事,闯荡江湖的高手,哪一个不是磨牙吮血、杀人如麻,刀丛枪林里一路砍杀出来的?风,这一点,会成为你人生之路上的死穴,如果不能勤勉克制,只怕最后悔之莫及。"

他说得很对,我有自知之明,但面对何寄裳和这个丛林里的小小村寨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有"到家了"的感觉,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庆幸来自红小鬼的气象预报,可以令我再稍稍耽搁停留下去。

"谢谢你。"何寄裳迅速下楼,几秒钟工夫,再次轻快地飞奔上来,左手提着一把木椅,右手托着一张长条书桌。

"这些,都是当年他亲手打造的,一直摆在窗前。我希望……古木有知,可以……可以唤他回来……"

有她这样的女人对大哥用心良苦,我的心里也很觉得安慰。如果有一天我从现实世界里离开,牵挂我的,又会是谁?是苏伦?还是关宝铃?

何寄裳手脚利落地摆好了桌椅,顺手用自己的衣袖仔细地擦拭着桌面。打造桌椅的木头取材于极其珍贵的银杉树,看它的木纹肌理,至少有几百年的树龄,只有在这种深山老林里才找得到。桌椅的造型方正大气,表面没有打磨过的痕迹,看起来似乎是用某种锋利之极的刀切削而成。

"走吧?"何寄裳抬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露出满脸红晕,仿佛摆放桌椅等待情郎的怀春少女,刹那间年轻了二十岁。

其实,我很明白:第一,那些影像不一定会再现;第二,就算大哥再次出现于窗口,也只是浮光幻影,不会看到她的脸,也更不会与她交谈。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真的害怕接下来带给她的,只有更深的失望。对我此时的心情而言,伤害了深爱大哥杨天的女人,比伤害了苏伦或者关宝铃,更不可饶恕。

出了木楼,村寨里静悄悄的,不见一个人影。

"我命大家点了"赤练安息香",可以令你的手下在百分之百放松的状态下进入"龟眠"境界,精神得到加倍的放松。"她语调轻快地向我解释,红晕飞满两颊,光彩照人。

"何小姐,你真的……很美……"我情不自禁地慨叹,有这种妩媚到极点的风情,若是走进山外的影视圈花花世界,假以时日,几年之内,名声绝不会在几大亚洲女星之下。

何寄裳的脸色忽然一黯:"当年,他也这样说过,可惜,我再漂亮十倍,也比不上水蓝。"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水蓝"这个名字,忍不住问:"水蓝是谁?"手术刀的叙述中,从来没出现过这个名字,而只对蓝妖、蓝姬两姐妹赞不绝口。

此时,我们已经走出寨门,沿小路向北。

夕阳即将落山,绯霞满天,山野一片寂静。

"我不知道。"何寄裳困惑地摇摇头,一边从口袋里取出两只小巧精致的镀金望远镜,交给我其中一只。

这个答案,很出乎我的预料,不禁微微一愣。

望远镜的把手位置,刻着德国安切夫光学仪表工厂的标志。这是一家建立于大航海年代的专业望远镜生产工厂,产品尤其受欧洲海盗们的推崇,与单发火铳、西洋剑、骷髅项链并称为海盗们的四大标志产品。十八世纪的海盗头子,如果连一只安切夫望远镜都没有,是一定会受到同行们耻笑的。

这两只望远镜的瞄准器旁边,都贴着一只黄金铸成的微型狐狸。

"隆美尔的宝藏?"我淡淡地问了一句。

"对——"何寄裳长叹。

隆美尔曾在沙漠里杀得联军屁滚尿流,被称为二战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元首希特勒曾下发手谕:只要是隆美尔元帅的随身物品,都要贴上千足黄金铸成的狐狸,以嘉奖他对帝国事业的贡献。

熟悉二战历史的行家都知道,隆美尔的望远镜采用安切夫工厂的极品光学精品制成,并且每层镜片上都贴了一种秘制配方的镀膜,可以在任何恶劣气候环境下洞察一切,不会受丝毫水雾结露的影响。

德国节节败退初期,隆美尔把自己搜集到的大批宝藏从柏林转移到瑞士雪山深处的秘洞里,其中也包括了这两只望远镜。

有大哥杨天在,何寄裳身边出现任何古董、宝物都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手术刀曾说,几万名盗墓高手里,也不一定有一位王者出现。既然他能在全球盗墓界脱颖而出,被大家心悦诚服地尊称为"盗墓之王",当然是因为他做的任何事,都超越了其他人所能达到的极限,不要说是妄图超越他,连追赶他都成了一种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奢望。

我们进入了斜对木楼的位置,何寄裳的情绪很明显地沉落下来,没再开口。

我看看腕表,再过五分钟,将会是昨天看到大哥在窗口出现的正式时间,现在,木楼里丝毫没有动静,风吹进窗子,掀动了桌子上放着的那本《诸世纪》。

红小鬼的天气预报似乎准确性欠佳,从望远镜里向南望,五公里以内的丛林上空有阴云徘徊,却并没有下雨、下雪的迹象。

不知道苏伦现在怎样了?有没有地方躲避雨雪?丢失了驴子后,粮食补给还在不在?身为冠南五郎大师的弟子,相信她有卓越的野外生存能力,只要不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她一定能平安脱险。

苏伦与关宝铃给我的感觉迥然不同。有时候她在突发事件面前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应变手法,连我都感到心悦诚服。冠南五郎大师是近五十年来最伟大的日本高手,我虽然没机会亲自拜访过他,由苏伦身上,也能窥见他的真正实力。

"她一定没事!"我长吸了一口气,默默祈祷。

何寄裳迫不及待地举着望远镜,直对二楼窗口,不停地发出长叹。

我能理解她的心情,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在白驹过隙一般的岁月转换里,如果能给她一个见到大哥的机会,换成任何人都会一分钟一秒钟都等不下去了。

"快出现了吗?"她焦灼不安地问了一声。

"还有……两分钟。"我低声回答。

村寨里真的很安静,在没有声音、没有炊烟的情况下,每一栋木楼,都有点像两口摞在一起的死气沉沉的木箱子。古代西南边陲的穷人家里都会备有几口木箱,人活着的时候,装衣服盛粮食,人死了,没钱买棺材,便直接放进木箱里,就地掩埋。久而久之,黑漆木箱代替了棺材,成了西南边陲约定俗成的习惯,很多大户人家每添一次人口,就会预先打造下一只木箱,存放在自家仓库里,叫做"不问生、先看死"。

每栋楼里住着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不多不少,恰好够装满两口箱子。

我忽然觉得北风冷飕飕的,不知不觉凉气遍体。何寄裳是五毒教弃徒,她手下这批神色古怪木讷的女人,肯定也是从前追随过她的人。只见孩子,不见男人,真是怪异之极——男人们呢?不会都是丢下老婆孩子负心离去了吧?

腕表即将跑完最后一圈,四点五十分,就是我第一次望向木楼的时候。

蓦地,秒针疯狂地飞转起来,像是一只发了疯的兔子,然后带动了分针、时针,也不停地飞转,速度至少提高了十倍。

我"嗯"了一声,因为这种状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何寄裳也戴着腕表,我抬起头时,看到她左腕上那只小巧的瑞士金表的指针也在狂转。

"何小姐,看你的表——"两只表同时发疯,应该不是机械本身的故障,而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莫名的磁场改变。

"啊?怎么回事?"她只看了一眼,下意识地伸手去拍表蒙子。

前后相差一秒钟的时间,我再次抬头时,木楼的窗口,已经出现了那个身穿豹皮大衣的男人。

"盗墓……之王……杨……天!"我发觉自己的牙齿开始咯咯乱响,舌头也变得僵直起来,迅速抬起望远镜,望向那个男人的脸。像昨天一样,他在凝神看书,翻阅着那本《诸世纪》。我接连做了六次深呼吸,将满脑子沸腾的血压制下去,极力让自己保持清醒,低声叫着,"何小姐,向窗口看,是不是那个人?是不是?"

我连续调整着焦距,但就是无法看清他隐藏在暗影里的脸。

夕阳落山到暮色聚拢,间隔非常短暂,晚霞一收,二楼的光线就黯淡下来,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停止看书而走到窗口来的原因。

"什么?我什么都看不到,在哪里?"何寄裳急促地问,手指发力,把调整焦距的塑料转轮捏得喀喀响。

"窗口,二楼窗口——"我猛地意识到,既然梁威看不到窗口里的人,何寄裳当然也看不到。

"给我望远镜!"她伸手过来,抢走了我的望远镜,把另一只塞给我。

望远镜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她颓然低叫:"我看不到……我看不到他,老天啊,不要这么残忍地惩罚我……"

我仓促间出手,右掌拍在她的天灵盖上,以"醍醐灌顶"的方式助她一臂之力。从邵黑那里传接过来的"传心术"并不是次次都能运转自如,这种关键时刻,说不得要拼一下了。

"啊——啊……"何寄裳长大了嘴,脸色刹那间惨白如雪。

那个男人正走向窗口,虽然看不清他的五官,像何寄裳这种与他有过长时间接触的人,肯定从走路姿势、动作上就能判断出他的身份。

"天哥、天哥……"她喃喃地叫起来,茫然地伸出一只手,向前摸索着。

"他是谁?是不是"盗墓之王"杨天?"我在做最后的求证。

"对,就是他,全球盗墓界公认的王者,杨天。他在那里,就像多年以前,我们刚刚结识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窗前看书,穿着我一针一线缝制的大衣。世界上,再没有他那样巍巍如山、柔情似水的男人,所以……所以……别走……"她再次失声叫起来,随着暮色渐渐沉重,二楼窗口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一片。

我放开了按住她头顶的手,缓缓调整呼吸,"传心术"非常耗费内功,只持续了三分钟时间,我的感觉却比经过了连番恶战更疲惫。

"只有你能看得见他?"何寄裳转过脸,两颗亮晶晶的清泪垂在眼窝里。

我点点头,在草根上盘膝坐下,四肢乏力,近乎麻木。

"告诉我,一切都是幻影吗?告诉我怎么才能天天看到他,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她毕竟是闯荡江湖的高手,激动的情绪很快平和下来。

我只能摇头:"暂时还不知道,如果经过合理的验证,知道这段影像会不断地出现时,我会告诉你看到他的办法。"低头看看腕表,指针已经停止转动,但日历却跳过了二十五天,等于在几秒钟内让生命流逝了近一个月。

何寄裳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双手同时按住了太阳穴,脸上显出无比痛苦的表情,也跟我一样打坐下来。

村寨里一片沉静,没亮起一盏灯,木楼影影绰绰的,像是高高低低的巨大坟茔。

无言地过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才觉得身体重新充满了力量。腕表发疯的原因,只会是因为受到突然爆发的强磁场干扰,这一点,与红小鬼电话里说的情况吻合。我举起望远镜向南面天空观察,阴云堆积如山,沉甸甸地覆盖向丛林,的确非雨即雪,转瞬便到。

何寄裳痴痴地望着木楼,若有所思:"可惜,我不懂"逾距之刀"的武功,如果可以达到光速,看到他,一步跃过去,或许就能跟他相见了。他是光影重现,我只要同样达到光影的速度,岂不是就处在同一个运转环境里?你说呢?"

我无言地笑了,如果人能够以光速运行,直接逆向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就可以了,何必采用她说的绕弯子办法?

很多武林前辈已经义正词严地批驳了"逾距"的论调,明确指出,如果"逾距"可以实现,枪弹、火箭筒、大炮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两军对敌,可以"逾距"的一方不必等对方的子弹射到,就能出手制胜,这根本违背了大自然的物理运行规律,绝对是蛊惑人心的荒谬论调。当然,他们也承认"快"是无止境的,每一次出手的速度,从李小龙的每秒钟踢出七腿,可以提升为十腿、十四腿,但却不能无限加速,因为人体的关节爆发力已经受到了先天性的限制,除非脱离地球或者改变地球人生长基因,否则,绝不会创造出"逾距"的武功。

我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已经有三顿饭没吃,又喝了好几杯蛇胆茶,的确该补充些东西了。

"那是他吗?是吗?"何寄裳自语着,茫然地抬头看着昏暗的天空,阴云南来,空气中的潮气正在急速增加。

其实,有另外两个细节,可以证明刚刚看到的只是幻影。第一,我把那本书中间部分折起来了五页,只要对方翻书,一定会看到折起的痕迹;第二,何寄裳拿出的豹皮大衣被重新收回了包袱里,有长年折叠的明显痕迹,而他穿的那件成色很新,也很舒展。

书和大衣是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年代,而影像中的人,看的穿的,却是十几年前的这两样东西。时间改变了一切,唯一没有更动的,只有何寄裳的心。

"可惜……可惜我不懂如何达到"逾距"的境界,五毒教虽然横行南疆,所向披靡,凭的却只是驱赶虫蛇的魑魅伎俩,这句话,他当年的确没有说错。我们回去吧——"她沮丧地站起来,把望远镜放回口袋里。

""逾距"只是江湖上的传说,难道你见过杨天大侠真的练成了"逾距之掌"或者"逾距之刀"?"

"对!逾距之刀!"何寄裳非常肯定地重重点头。

同类推荐
  • 夜晚千万别回头

    夜晚千万别回头

    世上到底有没有人们常讲的鬼呢!我不知道那你有遇见过吗?
  • 推理名单

    推理名单

    这是一部沿袭古典推理笔锋的推理小说,以注重逻辑推理为主线,以本格、变格、现实派集全,以朴实的角度诠释推理的本质。
  • 沉默的左轮枪口

    沉默的左轮枪口

    银色左轮,承载一名警员的灵魂——左轮侦探破案的源泉
  • 凶灵恶鬼

    凶灵恶鬼

    诡异的传闻,三更半夜被惊醒的恐慌,奇怪的声响,慎人可怖的暗影,突然吹在颈口的凉风,感觉被偷窥的不安,…………是什么引发心里最寒颤的颤栗,在头皮发麻之时。【本书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不幸,请勿模仿。】
  • 灵魂搬运工

    灵魂搬运工

    三流大学毕业生,叶凡被人算计,成为一家诡异物流公司员工,察觉到不对劲,开始寻找解决之法,却发现这一切都是阴谋,宿命,甚至家中父母都不是一般人。不甘被命运摆布的叶凡,开始通过自己的手段,一步步探测事情的真相,开古墓,入苗疆,走阴路,破鬼阵,成就道门传奇。
热门推荐
  • 是你在歌唱?是我在遐想?:叶赛宁诗选

    是你在歌唱?是我在遐想?:叶赛宁诗选

    本书收入叶赛宁的206首抒情诗,多为名篇佳作。叶赛宁的诗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得到广泛的传播,他的诗饱含醇厚的俄罗斯民族的文化底蕴,散发着俄罗斯田野泥土的芳香及炽烈的诗人情怀,洋溢着意象艺术创新所带来的奇特艺术魅力。当代著名诗人多里佐对叶赛宁及其诗作给予了这样的评价:“他属于那些也许几百年才产生几个的诗人,他不但进入了俄罗斯文学,而且已经进入俄罗斯的风景,成为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昊天朝日

    昊天朝日

    这个村里有最美的景,也有最美的人!习铭昊来到这个小山村之后,便因山村的脱贫攻坚之战而辉煌,曾经贫穷落后的山村也因他而改变!或许,他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成就不凡!山村人们都对习铭昊感激崇拜,而习铭昊则感恩于为他涤荡阴霾、指引方向,像朝日之光滋养草木一样的党恩!一群年轻人跟随他的脚步奋勇前进!无须问他们追求的是事业还是爱情。无须问他们的未来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中华儿女多奇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 早安,Boss大人

    早安,Boss大人

    【关于爱情】云峥:“爱情就是你不来,我就过去。”言Boss:“爱情就是你不来,我转身就走。”【关于生活】云峥:“我伸出手,你要立刻牵住,不然我转身就走。”言Boss左手抱着一个女娃,右手抱着一个男娃,后背背着一个萌娃。他想说只要你伸手,我立刻就拉。不过……没手了,怎么办?云峥掏出一个项圈:“别担心,终极Boss要用终极武器。言Boss,想试试新玩法吗?”
  • 暖宫灯

    暖宫灯

    都说一入宫门深似海,云慕蔺进宫是无奈,却也是自愿。
  • 双生血魔

    双生血魔

    一个双生的种族,历经万年重铸于世,圣灵一族,双生的时代,血魔的天下。灵魂回归,福祸并兼。
  • 都市之众仙快来救驾

    都市之众仙快来救驾

    自从太白金星认定了叶昊就是天帝转世之后,他的一切都变了。丹药,只吃太上老君出品的。神通,只修炼九天十地顶级的。陪练,只要三界战神,孙悟空二郎神还将就。没办法,谁让叶昊是天帝,九天十地唯一的主宰,满天神佛唯一的大佬。于是,满天仙佛,哄着求着,在修炼的路上越走越远。修炼路上,危险重重,叶昊一声高吼:总有刁民想害朕,众仙快来救驾
  • 入侵都市

    入侵都市

    一个生活在深山偏僻村庄里的少年《冷剑羽》踏上都市未知之旅
  • 生在中国(上卷):沧海楼船

    生在中国(上卷):沧海楼船

    本书以一个家族的兴衰史为线索,真实展现了中国人追求国家富强、民族独立、政治民主、文化发达、精神自由的勇敢抗争历程。伟大烈士的功名、平凡儿女的恩怨、丰富的社会生活、朴素的人生感受,都随着小说情节的整体推移、在古旧中国现代中国发展的曲折坎坷过程中生动、细致地呈现出来。本书以一个家族的兴衰史为线索,真实展现了中国人追求国家富强、民族独立、政治民主、文化发达、精神自由的勇敢抗争历程。伟大烈士的功名、平凡儿女的恩怨、丰富的社会生活、朴素的人生感受,都随着小说情节的整体推移、在古旧中国现代中国发展的曲折坎坷过程中生动、细致地呈现出来。“《生在中国》堪称“中国的《战争与和平》”、“中国的《尼伯龙根之歌》”;《生在中国》的作者文方女士可称为“当今林语堂”(中国新文学巨著《京华烟云》——MomentInPeking之作者)、“中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MargaretMitchell)”(美国名著《乱世佳人》——GoneWithTheWind之作者)。”尊敬的书友,本书选载最精华部分供您阅读。留足悬念,同样精彩!
  • 草莓·终场:愿有人替我去爱你

    草莓·终场:愿有人替我去爱你

    俊朗少年,唯美初恋。懂你时不懂爱,懂爱时你不在。故事的开头是萍水相逢,故事的后来是患难与共。鹿安和草莓,两个同样因为原生家庭而灵魂受伤的人,相遇在遥远的荷兰,他们是一起沉沦还是相互拯救?答案是后者,他保护她,她陪伴他,他们互舔伤口,彼此温暖,就像两束光,射进对方寂寥的生命里,照亮各自人生的方向。他们是密友,是伴侣,是天空的悠悠星辰,是深深相爱的同路人。然而命运的考验刚刚开始,分离是他们必然的宿命。这一次,他依旧不愿屈服,辗转反侧,从海外到故土,一路追寻她的背影。只是他终究晚了一步,这是他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故事远没有结束,从江湖大哥到落魄小人物,他要继续完成自我的救赎。这世界谁没有过逆境?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被拯救。一个至善至纯的女孩出现在他的生命里,重新点燃他对爱和幸福的渴望。当黑暗再次降临,他和她要一起面对的则是命运更无常的捉弄……一切纷争,一切爱恨,尽在“草莓三部曲”大结局《草莓·终场:愿有人替我去爱你》。
  • 因为love所以等you.

    因为love所以等you.

    这里写不下,你们去起点看看也行,也可以去章节里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