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悦来客栈来了个怪人,此人每天守在客栈门口偷听小二与客人的对话,并且总是对其所听的到的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小二哥很想把她赶出去,却又因为有人替她交了三个月的房钱而不得施行。
一时之间,客栈内人心惶惶,个个都巴不得她哪天说话得罪了某位大侠被砍死。
这个倒霉的人正是穿越没多久的孙蝶,今天她照常揣着小册子下楼来教这些古人该怎么说话办事,却不知她自以为是的那些“帮助”人家根本唯恐避之不及。
“这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呀?”小二见有客人上门,一路小跑地上前招呼。
孙蝶淡淡地看了一眼门口的客人,那是个江湖气很重的男人,一身黑衣,大眼睛双眼皮,鼻子到嘴角处有一道很长的伤疤,愣眼一看还挺酷。
她连忙从怀里把小册子掏出来,舔了舔手指翻了好多页,终于找到了一个和这个男人略微符合的条款。
——英雄都很帅,大反派也很帅,龙套长相鲜明。
孙蝶摸了摸下巴,眯眼打量这个男人,酷归酷,但怎么都跟帅沾不上边儿啊,看来这应该是龙套一个,孙蝶合上册子,继续心安理得地喝茶。
她在等,等大人物出现,她坚信,只要她留在悦来客栈,一定可以把江湖人士都认全!
“小二,来壶好茶,一碟小菜,速度快一点,我赶时间。”黑衣男子落座,低声吩咐道。
小二还没来得及应声,就被一人抢了先。
“慢!”孙蝶横到二人中间,由于冲刺的速度太快,不小心摔了个大马趴,待她从地上爬起来,就发现全客栈的人都在盯着她看。
众目睽睽之下,是挽救形象还是完成使命,这是一个问题。
孙蝶抿了抿唇,拍了拍裙子上的尘土,对着黑衣男子咳了两声,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完成使命!
“这位大侠,您是不是说错话了?”孙蝶冲黑衣男子使劲眨眼睛。
黑衣男子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这位姑娘,在下与你素不相识,不知在下说错了什么,令姑娘行如此大礼。”
孙蝶一口血差点喷出来,好啊行啊够毒舌啊,好话说了你不听那就只能明明白白告诉你了:“你说错了,你不该喝茶吃菜,古往今来那么多大侠你见过谁是喝茶吃菜的?”
黑衣男子嘴角一抽,大手移动,落在剑上:“哦?请教,那我应该点些什么?”
孙蝶一脚踩在椅子上,一手夸张地拍了拍桌子,大声道:“小二,给爷来二斤熟牛肉,上等女儿红!”
黑衣男子流连剑上的手收了回来,黑珍珠似的眼睛里似乎含了点笑意:“好,就依姑娘所言,小二,照着上吧。”
小二泪流满面地点头离开,菜市口的牛肉已经涨价两倍了,全都是这位姑奶奶的功劳啊,女儿红也快被卖光了,再这么下去他们非得关门不可,不行,得想个办法把这姑奶奶赶出去。
孙蝶收回刚才那霸气地姿势,走到黑衣男子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嘿嘿笑道:“大侠,你真有魄力,你将来一定能横扫江湖无人能敌!”
黑衣男子的笑容很僵硬,那张很酷的脸就好似一张面具,他就这么表情僵硬的对孙蝶点了点头:“承姑娘贵言。”
“客气客气。”
二人对话到此便结束了,黑衣男子没有再接话,只是孙蝶却还不离开,黑衣男子的手又挪到了剑上。
孙蝶也正纳闷呢,照她的理解和这一个月来的经验来看,这男人怎么都得留她吃顿饭呀?就算是客气客气也不应该只字不提呀?她可没钱在悦来客栈点菜,每天都是用这招蹭饭吃的。也不知道是哪位天使大姐给她交的房钱,让她不用露宿街头,反正她是身无分文。
“客官,您要的牛肉和女儿红来了。”小二将一阵风似的刮来上菜,然后又一阵风似的刮跑了。
孙蝶立在黑衣男子身边,看着牛肉,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黑衣男子侧首瞥了她一眼,听见那声音,便将剑上的手又收了回来,沉默很久,道:“若不嫌弃,姑娘就坐下来一起喝一杯。”
孙蝶开心极了,连忙落座,一叠声道:“不嫌弃不嫌弃,大侠你人太好了!”今天的饭有着落了!
黑衣男子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酒,黑色窄袖下的手竟是素白修长的,与他面上的狰狞黝黑完全不同。孙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嘴里咀嚼着筋道的牛肉。
“来,小女子敬大侠一杯,大侠你器宇轩昂,一看就是武功高强之人,今后发达了可千万别忘了小女子啊。”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孙蝶举杯敬酒,多夸夸他也算是变相付钱了。
黑衣男子端起酒杯,没言语,抿了一口便放下了。
孙蝶倒是极为豪爽,直接一饮而尽,原因是她武侠剧看多了,觉得只有一口闷了才能让人家觉得自己有诚意。她挤眉弄眼的回味着“酒香”,发誓以后再也不要喝酒了,这古代的酒也忒烈了点。
但烈归烈,这酒里却好似有啥让人上瘾的东西,闹得孙蝶一杯接一杯的下肚,最后喝的头晕眼花,直打酒嗝。
就这还不忘恭维金主:“大侠,其实吧,像你这种长相,在连续剧里头,最多也就能活两集……”孙蝶比着手指,竖起一个大大的“二”字。
黑衣男子依旧面无表情,僵硬的脸孔稍稍转向她:“连续剧是何物?”他的声音已经有点冷了。
孙蝶又打了个酒嗝:“就跟、就跟你们这拉洋片的差不多。”
“拉洋片是何物?”黑衣男子声音更冷了。
酒壮怂人胆,孙蝶哈哈大笑,豪迈地拍着他的肩膀:“大侠,你究竟是有多落后啊?呐,拉洋片呢,就跟皮影戏差不多吧!”
黑衣男子猛地站起身,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冷冷地盯着她,脸上的五官似乎唯有那双眼睛是真的:“姑娘喝醉了,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先告辞了。”说着,他将饭钱丢在桌上转身就走。
孙蝶迷迷糊糊看到几个银元宝的重影,连忙拉住了黑衣男子的手,这一摸不要紧,她脱口就来了句:“哇,好滑啊……”
黑衣男子一双眼睛好似利剑,在孙蝶身上穿来穿去。
孙蝶打着酒嗝走到他身边,语重心长地说:“大侠,虽然你只是个死跑龙套的,但是、咯,星爷说过,龙套也是演员啊,对吧?你得敬业点,你怎么能给银子呢?你难道不知道,在悦来客栈是不允许出现铜板银子之类的东西的,你得用银票……”
黑衣男子似乎再也无法忍受,冷冷地瞥过客栈内围观者的目光,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扔在孙蝶身上,躲瘟疫似的冲出了客栈。
小二哥一下子对孙蝶改变了看法,这人绝对不能赶走啊,这是财神爷啊!
掌柜的和小二哥相视一笑,他也是这么想的。
“哎呦我的财神爷呀,您喝多了,来来来,您快去房里歇着,我说小二啊,快去给财神爷沏壶好茶,醒醒酒。”掌柜不断地朝小二使眼色。
小二心领神会,一甩抹布:“好嘞!”冲入后堂。
这时,悦来客栈雅间里走出一位白衣公子,他个字极高,头上遮着斗笠,手上戴着手套,身边跟着一位青衣小童,小童手里撑着一把烟蓝色油纸伞,挡着周围的尘气,不让它们扰了身边白衣公子的清静。这白衣公子一看便是极为爱洁,容不下一丝污秽。
然而,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孙蝶她醉了,醉的不省人事,脚下拐着弯地乱转,就是不走正道,直直地朝那白衣公子冲过去。
“公子小心!”青衣小童见此,连忙挡在白衣公子身前。
那白衣公子稍稍侧身,似乎瞥了孙蝶一眼,摘了右手上的手套,抬入斗笠中,食指平伸,屏住鼻息。他闻到了孙蝶身上浓浓的酒气。
俗话说的好,喝醉了的人是没有理智的,孙蝶现在就是。
她模糊中看到眼前似乎有一条雪白的萨摩耶,她此生最爱的就是小动物,小动物里最喜欢的就是萨摩耶,她满心激动,觉得在异世能见到这么亲切的狗简直不可思议,于是……她冲了过去,推开了挡在“萨摩耶”前面的绿色“垃圾桶”,开心地喊道:“狗狗,来,姐姐疼你!”
白衣公子单是听她口中的话便已瞬间怒了,更别说她用那带着一身酒气和污秽的身子紧紧抱着他了。但他又是个极好面子的人,隐忍片刻,终究没有出手,只是低声吐出二字:“放开。”
孙蝶一怔,随即越发高兴了:“咦,还是会说话的狗狗,上天待我不薄啊,太棒了,以后不用一个人了。”
白衣公子似乎忍无可忍,双臂一撑将孙蝶推倒在地,头也不回地步下楼梯,身后青衣小童更是憎恨无比地瞪着倒在地上继续耍酒疯的孙蝶,将她的模样深深刻进了脑子里,决定改天一定要把这笔账给算了。
然而,被酒精吞噬心智的孙蝶此刻啥也不知道,完全处于疯魔状态,看着什么都是金灿灿的,她嘴角流出口水,销魂地说:“啊哈哈,金子啊……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