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府就在皇宫外两条街的地方,离得并不远,是以步名书并没有乘坐马车。回府的路上,他特意去桂和堂买了天音最爱吃的桂花糕,又去蓝羽居买了两件女式小袄,正是当下最流行的款式。
天音被休一事,他并不觉得丢脸,只是觉得对不起自己这个被世人说是废柴无颜、一无是处的女儿。别人口中的她虽然不济,但对他却是真的好。都说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他觉得,她也是他的贴心小棉袄!可此刻,他的心底除了无尽的心疼,还是心疼。
从小她就喜欢跟在那沈思安的身后,可他对她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他不忍见她相思成疾,日日以泪洗面,这才厚着脸皮去向皇帝请旨。果然如他所料,皇帝一心顾及步家的财力,当下便下旨赐婚。他本以为,那沈王爷也会顾及圣旨,顾及步家,却不想,她还是落了这么个凄惨结局!
天音回来也好,谁知道她在那黑心的沈王府受了什么样儿的待遇呢?连归宁他都不肯陪她回来,想必在那里面的日子也不好过吧?步名书在心里把沈王府定义为龙潭虎穴,忽然觉得天音此次回来,谁说不是件好事呢?迫不及待想要见到自己的女儿,拎着几大包东西,大步朝步府的方向走去。
步府,后花园。
步天风拉着步天音在结了冰的湖上凿了个半米宽的大洞,雨琦抱着步天音的披风在一边望风。步天风一个鱼篓子甩下去,顿时捞上几尾白底红花的锦鲤,雨琦看着那鱼吓得大惊失色:“公子!这鱼二爷最喜欢了!”
步天风白了她一眼,“要不是二叔喜欢,我早就把它们烤了吃了!”
步天音掩唇笑着,接过雨琦手中的披风,穿好,对二人道:“你们玩儿吧,我回去喝口水!”
步天风不疑有他,指挥雨琦看好那几条乱蹦的锦鲤,雨琦吓得都快哭了,却迫于二少爷的淫威也不敢不照做。
步天音并没有回自己的望天楼,而是悄悄走到后院一处墙下,双手攀住灰瓦沿,身子借力一跃翻了出去。
步府外的窄巷里站了一位白衣的少年,他的目光一直放在那娇小的身影上。从她自沈王府小门像只笼中鸟一样飞出来,一直到她面色平静的回到家,再从家里翻墙出来。她的马车堵在路上的时候,他的车也堵在那里,离她算不得太远,刚好可以看清楚她脸上那种如释重负的喜悦神情。一个女子,被休下堂,竟会如此开心?
“她倒是难得一见的美人。”云长歌淡淡的语气像是在自问自答,可他分明没有问也没有答。午后艳阳倾城,他绝美无双的脸庞上难得露出一丝疑惑。
云楚听见自家主子的话,脸上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公子的意思是说……那女人长得好看吗?
云楚望着那抹黄色的影子,也是若有所思。
他家公子平时不愿与人亲近,尤其是女子。
他随了他十年,从未见过他对任何一个女孩子如此上过心,何况,对方还是个臭名昭著,废柴无颜,被休下堂的弃妇。
公子就没看到她脸上那大块黑炭似的胎记吗?难不成,被银月百姓尊为“天人少年,国士无双”的公子多年不亲近女子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口味如此独特?云楚被自己的想法惊出了一身冷汗,再不敢往下猜想。
一旁早已步入人群的步天音并不知道,身后有两道目光都绞在她的身上。她出门前在脸上遮了面纱,这张脸上的胎记太明显,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的身份。
她只想逛街庆祝一下自己恢复单身,远离负心狗。要是这里有家电影院就更好了!
她如是想着,走进了一旁的当铺,将在沈王府里佩戴的那副耳环、手镯死当了,换了二十两。沈思安赶她赶得急了,不然她还要多顺几样东西出来。毕竟这单身自由的代价花了十万两,她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出得当铺,步天音正想着去哪里挥霍。前方却忽然间人影涌动,街上的人群迅速躲分向路两边,一匹受惊的大马拉着马车嘶鸣着撒腿奔来,马背上一位少年扬起长鞭,然后狠狠落下,马蹄的铁掌几乎踏碎了石板大道。
少年厉声喝道:“让开!快让开!让马踢死了不偿命!”
所有人都已拼命躲开,只有路中央一个拿着糖葫芦的孩子,还像跟木头一样戳在原地,眼看着便要被铁蹄踏过,人群中爆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尖叫。步天音一脚将身侧卖布匹的小贩摊子横踢而起迎上高扬的马蹄,同时她一个前滚翻,将那孩子护在怀中,两人滚到了一旁。她检查那孩子四下无碍,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孩子的母亲寻来,红着眼睛像步天音道了谢,拉着孩子消失在人海里。
那边的大马也被漫天散落的布匹惊得原地乱跳,再不肯前进。少年自马背上跃下,气势汹汹朝着步天音而来,横眉怒道:“哪里来的野丫头,敢挡太子大驾?!”
少年见她戴着面纱,便要一把扯下,他的手刚伸到一半,忽觉掌心一阵钻痛如被虫噬,放眼去看,手掌依然如故,并没有什么虫子。好像刚才那阵钻痛是他的错觉。
步天音嘻嘻一笑,朝他暧昧的眨了眨眼。
四下围观的人群早在听到“太子大驾”时就唏嘘着散去一半,此时见这两个人并没有要动手打架斗殴的趋势,剩下的一半人群也深觉无趣,各自散去。熙熙攘攘的热闹长街恢复了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