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不是安可还有谁?我撇撇嘴,笑着反击到“怎么,我苦中作乐不行吗?”
路人皆是惊讶的看着安可,片刻又看了看我,大概很纳闷为什么我一个穷吊丝却和一个天仙一样的姑娘说说笑笑,但是他们如果看见了安可的凯迪拉克,估计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吧?
安可却显得很平静,因为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的惊讶,这丝毫不为奇,试想一个仙女一样的姑娘,走到哪会缺少关注呢?更是有不少男同胞掏出手机对着安可拍照。
她皱了皱秀眉,表情有点难看,我急忙抢过那人的手机“大家别欠啊,这个天仙一样的女子其实恶毒着呢,不想死的快走吧。”我说的是实话,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让我心有余悸,我甚至毫不怀疑如果这个时候有一块板砖,她照头就砸那人头上了,哪里还让他叽叽歪歪?但是男子却一脸的笑意“被美女砸死也高兴啊,俗话说得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我汗颜的望着这个不知死活的人,心中为他默哀。人群中陆续有人起哄“大哥,这美女姐姐是不是你媳妇啊,你舍不得她这样抛头露面才故意这么说的吧?”“又一个不怕死的。”我看着刚才那个开口的满脸粉刺的男同学,又看着面无表情的安可,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小步。
安可笑了笑,众人都看痴了,只有我知道她这是死神一样的笑容。“同学,你可以把手机给我用下吗?”那个粉刺男毕竟是未经世事的雏儿,笑眯眯的给了安可,安可拿到手机后看了我一眼,随即狠狠地砸在地上,白色的爱疯碎成了渣,她又用高跟鞋跺了一脚,爱疯彻底完蛋!
静,死一般的静,粉刺男目瞪口呆的望着碎成渣的手机,欲哭无泪,众人见了这一幕,都陆续散去,小心翼翼的收起了手机,唯恐她再次暴走。过了很久,粉刺男才哭丧着脸“你你你你,陪我的手机!”由于憋屈,脸都气成了猪肝色,安可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不就一手机嘛,陪。”粉刺男喜出望外的看着她,但是安可却故作惊讶的说到“哎呀,没带钱啊。”粉刺男脸色都绿了,被逼出了内伤。
我幸灾乐祸的看着二人对峙,笑的不亦乐乎,安可却突然挽住我的胳膊,一股女人专有的清香溢满了我的鼻腔,我顿时有点心猿意马。“老公,你带了钱吗?”我被吓得不轻,刚欲开口,安可掏出我的钱包“给,五千够不够?”
粉刺男不高兴的看着我们“够是够了,但是你们能不能不要虐单身狗啊?”安可笑了笑,待的粉刺男走后,我爆了一句粗口“艹啊,我就这么没了五千?那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啊!”安可松开我的手腕,得意忘形的看着我抓狂,半晌朝着古桥走去,我恨恨的瞪着她“媳妇,叫句相公来听听?”
她做干呕状“得了吧,五千买个媳妇啊?”我不满意的追上她“开个玩笑嘛,不过你欠我五千,还我!”她翻了翻白眼“能不能别一副市井小民的样子?”我撇嘴“本来就是小民嘛,五千,赶紧的。”安可停了下来“没带钱!”我被气的吐血“得,你就一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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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没营养的对话持续了一会,我回到锣鼓巷,而她呢,也开着她的凯迪拉克回了宾馆,不管怎样,我觉得挺对不起她的,毕竟她的肠胃不好,而我因为林陌,又不能以哪怕是朋友的身份关心,照顾她。我在一片茫然中重重的叹了口气,希望我们都会拥有各自的幸福,如果十年以后,她还记得我苏某人,那么我们会是以故人的身份一起谈天说地。
回到小房子,我习惯性的插钥匙,开门,却发现曹明磊坐在沙发上抽着闷烟,抽烟没什么,重点是他脸上的於伤,我忍不住问到“被揍了?”他不吭声,半天才点点头,烟却是没断过,抽了一根又一根,直到抽完一包,才对我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有点发蒙,半晌才明白过来“哟,行啊,看上谁了?”他看着我,眼睛有血丝,看上去状态不是很好“我刚才在酒吧做酒保,看见几个不三不四的混混在调戏一个姑娘,我TM就打了他们,那些孙子揍了我一拳,经理因为我打架闹事把我开了。”我大概明白了“所以你喜欢上了那个女的?”他看着我,木讷的点点头。
(本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