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宵凡心中大骇,背后也湿了一片,一股凉意从脚底直升天灵盖。
“如此强大的妖气……那么那张桌子表面没有灰尘的原因就可以解释了!”
“这楼里,有修为超过500年的妖精!”
“但是它刚才为什么不出手?只要它出手,解决我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它是在等什么吗?”
他擦了擦手心的冷汗,推了下猫妖,问道,“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猫妖一脸茫然地摇摇头,“没有啊,怎么了?”
郑宵凡转过身,道,“此地不宜久留,从楼上跳下去吧,别走楼梯了。”
于是两人迅速地从三楼的走廊跳了下去,郑宵凡一刻都不敢多呆,拉起猫妖飞快地狂奔,直到离开大楼到了几里外,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怪了,它就这么放过我们了?”他又纳闷起来,原本还担心对方会追上来,没想到它却放过了自己。
他又想起之前在楼里见到的不合常理的一幕幕:锃亮的桌面、那些没来得及收拾的生活用品,似乎都在暗示这栋大楼的诡异。
不过随即他又转念一想:管他呢,反正以后不去那就是了。想到这里,也就释然了。
两人回到小区找到了山鸡,猫妖拿出精魄塞进了山鸡的嘴里,又使劲地拍了拍它的背让它咽了下去。很快,山鸡缓缓地醒了过来。
两只小妖生死重逢,喜极而泣,尖利的哭声吵得郑宵凡耳膜生疼。
“行了行了,至于吗?难听死了。”他赶紧制止。
猫妖回过神来,拉着山鸡把郑宵凡救它的事情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山鸡当即感激涕零。
“山鸡,那狗王变身天下无敌,是你说的吧?结果碰上我主人,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话说那狗王一变身,竟有十几丈高,那胳膊就跟大树一般粗。我当时都吓傻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但是主人见了却只是微微一笑。只见他轻轻抬起胳膊,哦不对,不过是轻轻抖了抖手腕,还没碰到那狗王呢,当场就先去掉了它一条胳膊。再轻轻一动身子,那狗王就飞出去十来米远,摔到地上后当即口吐白沫,再也起不来了。”
猫妖说得唾沫横飞手舞足蹈,却看见山鸡的脸上只是一副将信将疑的表情,顿时急了,“你还别不信。睁大你的鸡眼好好看看,咱主人这精魄有多少年能看出来不?说出来吓死你,800年!”
猫妖一脸的自豪,仿佛说的是它本人。
“还有,你看这是什么?”说着,它又从袋子里掏出狗王的精魄,在山鸡面前扬了扬,“狗王200年的精魄!”
山鸡一看,顿时深信不疑。
郑宵凡虽然不介意别人夸他,不过这么个夸法也着实有些受不了,于是摆摆手说道,“行了,你们聊,我回家去了。”
猫妖冲山鸡递了个眼神,山鸡心领神会,“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道,“主人。”
郑宵凡愣了愣,猫妖一看以为他是不愿意,赶紧求情道,“主人,山鸡是我的好兄弟,就请你收留它吧。它会和我一样对您忠心不二的。”
郑宵凡无奈地点点头,“好吧,那你们俩从今天起就都跟着我吧。有谁欺负你们,就报我的名字。”
猫妖和山鸡大喜过望,知道有了郑宵凡这么一句承诺,今后他们在这一片可就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立即齐声道,“谢谢主人。”
郑宵凡回到家里已是十点多了,看着空荡荡的客厅,心里也像被掏空了一般。他坐在沙发上,不断地回想刚刚大战时的一些细节。通过这场战斗,他对九尾之魄和九尾之气的理解又加深了一层。其实九尾之魄就像是一个能量池,而要将这股能量提取并爆发出来,就需要九尾之气,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现在自己有800年修为的九尾之魄,却只有100年修为的九尾之气,就如著名的木桶理论,九尾之气这块短板决定了自己的瞬间输出最多只有100年修为左右的伤害。
这时电话响了。
“哪位?”
“我。”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没有丝毫感情色彩的声音,一听就知道那是张扬。
“大小姐,什么事?”
“我查过你背景了,你家八代都是农民,你为什么说世代行医?说,你接近我们究竟有什么目的?”
郑宵凡微微一怔,突然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我笑你们这类所谓的有钱人,活得真累。”
“什么意思?”
“你默认所有的人都是罪犯,所有的事情都有目的,时间久了就真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布满陷阱的世界里,每走一步都要仔细看一看,每说一句话都要事先想一想,就这样每天无休无止地折磨自己,唯一能让你们活得快感的,恐怕只有银行账号上的那组数字了。这样活着,一定很累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继而怒道,“你少岔开话题。”
“行,那关于这件事我再告诉你两点。一是我能治好你父亲,这点你自己也看到了,二是我救你父亲的唯一原因,是因为我们都是人,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对了,我还可以再送你一句,这世界还是有阳光的,不要想得那么阴暗,建议你天气好的时候多出去走走。”
“你……你什么意思?说我心里阴暗,还是说我不是人?”张扬的语调明显高了不少,语速也加快了许多,郑霄凡已经能想象电话那头她气急败坏的样子了。
“多说无益。不论你怎么想我,我都会信守承诺。明晚我依然会等你,你信就来,不信就别来。七点,过时不候。”
郑霄凡说完挂了电话,又匆匆扒了几口饭,来到了浴室,准备好好洗个澡。脱下长裤后,他习惯性地掏出兜里的手机,却无意间从兜里带出一个造型老土的铜纽扣。他拿起纽扣仔细看了看,只见它微微发黄,外面的镀层已经褪色,底部有些隐隐的锈迹,不禁大为怪异。
“这纽扣倒是挺面熟。”
他想了想,终于记起这种纽扣就是小时候他看大人们常穿的那种绿军衣上的纽扣。那个年代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但还是有很多人依然穿着文GE时的军衣军裤,所以他也没少见。那种军衣上的纽扣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扁平的墨绿色的塑料扣,另外就是这种圆鼓鼓的黄色铜扣。
“话说这东西怎么就会到我身上的?这年头谁还穿那种衣服啊?”
他想了半天,今天总共去了两个地方,一是医院,二是那栋宿舍楼。现在看来,这粒纽扣最有可能的就是来自那栋楼里的。原因?很简单,那楼太诡异了,还有什么离奇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呢?
“我可没那么多功夫管那么多。”说着,他将纽扣随手扔出了窗外。
洗完澡,又累又困的他立即回到卧室倒头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