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程少爷有那么好么?”谢均慢慢地开着车,小心地问。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帅啊,第二眼便被他的温柔儒雅吸引,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多接触,仅仅是一杯咖啡的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爱上他了。”方晴拢了拢自己的长卷发,漂亮的脸上浮起一片羞色,“你相信一见钟情么?”
谢均抿着唇不说话,他若不是相信一见钟情,又怎么会放弃进警官学校进修的机会,他毅然选择复员来当一名小小的保镖兼司机,无非是因为回家探亲的那天,在街上看了一眼方晴。
那时的她青春逼人,美丽大方地从火红的跑车上下来,那璀璨至极的笑容,瞬间便俘虏了谢均。这才是真正的一见钟情吧,连一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仅是一瞬间,一个笑容。
……
如果没有叶知秋,方晴这辈子都可能见不到程北河,可也正是因为叶知秋,方晴这辈子都只能做程北河的朋友。
“知秋,你没有发现那个帅哥一直在看你么?”方晴咬着吸管转过头偷偷打量那个坐在阳光中的男人。
“发现了。”叶知秋漫不经心地搅了一下咖啡,“那又如何。”
方晴瞅了瞅叶知秋一脸地淡然,再望望那个冲她们温柔笑的男人,好奇道:“你认识他?”
叶知秋喝了一口咖啡,面色有些不耐烦:“他可是叶尚生的老公,我怎么不认识。”
听着她揶揄的口气,方晴蓦地明白了:“他就是那个程北河啊。”
叶知秋不可置否地点点头,方晴戳了戳叶知秋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你,真是个死脑筋,我看他不比你那个林温玄好,又帅又温柔,家世也比姓林的好上……”
“当啷”
叶知秋掷了银勺,一脸好笑地盯着方晴:“那我让给你好了,你快去跟叶尚生抢。”
方晴瘪瘪嘴向后一靠,撩了撩自己的长卷发,风情万种地道:“那姐姐我就勉为其难地替你收了他吧。”
“感激不尽。”叶知秋掏出手机看林温玄发来的短信,抬起头满脸幸福地对方晴说,“方大小姐,看你的本事了。我又要重色轻友了,改天再约啊,拜拜。”
说完叶知秋便利落地起身走人。
“HI~”方晴优雅地走到程北河的身边,冲他招招手,“介意我坐下来么?”
程北河自从回国得到要和叶家女儿结婚的消息,便常常跟着叶知秋,方晴他也见过几次,所以他很是友善地起身替她把板凳拉开。
方晴把小坤包搁在桌面上,专注地打量起面前的男人,浓眉大眼,睫毛长长的,鼻子挺挺的,嘴唇饱满而丰盈,瘦而白皙的脸,整个人仿佛要与这阳光融为一体,暖暖得叫人心安。
方晴自认是美女,但在程北河面前,她竟然有种低他一等的感觉,他的眉眼唇鼻没有一样是特别的,但组合在一起却有种惊为天人的帅气,加上他与生俱来的温柔气质,更是给他加了很多分。
“你好,我叫方晴。”方晴展开笑颜,大方地伸出手。
程北河亦伸出手,轻握了一下方晴的手,柔声道:“我是程北河。”
那微凉的手掌刺激着方晴的触觉,温润如玉的声音又在安抚着她激荡的情绪,方晴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避开他如水般深邃的眼眸。
“小姐,您醒了?”谢均递来一杯水,“口渴了吧。”
方晴揉了揉脑袋,看了一眼周遭,发现自己竟然还在“绫波”的至尊包厢里,她接过杯子问了一句:“什么时候散的。”
谢均抬腕看了看手表,道:“三个小时以前。”
方晴软软地靠在沙发上,头痛地要死,她咬着杯沿轻声问:“程北河什么时候走的。”
“和你说完话,坐了会儿就走了。”谢均如实交代。
方晴虽然醉了,却记得清楚程北河说要去找叶知秋。她无奈地摇头,脸上却挂着沮丧的笑。
初遇时,两人坐在咖啡店里,沐浴在阳光中,听着店里缓缓如水的法文歌,有一搭没一搭的交谈着,虽然并不热烈,却如同温度正好的池水,让人浸泡其中,身心舒爽。
程北河就是有这种本事,简单的一句话,甚至一个笑容,都能轻易地让人沉醉。他就像是春天里的一阵风,带着阳光携着花香,轻柔迷离。
她爱上他,无可厚非,那样优秀的男人,怎能让人不爱,她爱不释手,她爱到即便是做朋友也行,只要能在他身边,和他聊聊天,听听他的心里话,在他需要自己的时候,第一时间站出来帮他。
她的爱那样简单纯粹,当然,爱到深处时,她也会犯些不可理喻的通病。比如,她见不得程北河心烦意乱,见不得他忧心伤神,见不得他悲伤失落,说到底,她是见不得叶知秋这样折磨他。
她是谁,她可是大名鼎鼎安方集团的千金方晴,她坐拥几亿的家产,人又漂亮,性格又好,又那么爱程北河,她哪一点不如叶知秋,可是满身优点的她却丝毫不能入程北河的眼。其中的悲哀酸楚,她只能默默品尝。
“小姐,好点了没?我送你回家。”谢均打断了方晴的思索。
方晴扬起头凝着昏暗中的谢均,曼声问:“谢均,你喜欢我么?”
谢均一愣,心中咯噔一下,连忙后退一步弯腰道:“属下不敢。”
“你是不敢,还是不喜欢?”方晴搁下杯子,盯着谢均的眸子追问道,“你喜欢我的,对吧。”
见谢均讷讷地低着头,沉默地不接话,方晴咻得笑了起来:“看来你是不喜欢了。”
“不是……小姐……我……”谢均听出方晴的语气很是低落,连忙摆手想要解释。
“不用说了,是我不讨人喜欢罢了。”方晴慢悠悠地站起身,又像是告诫自己一般的补了句,“怨不了别人。”
“爱情是什么?爱让人盲目,让人不知所措,让人失去自己的方向。你爱他,可能会数出一堆他的毛病,却找不到自己为何爱他。找不到那个原因,却知道自己就是爱他。当你不爱一个人,你可以轻轻松松地数着他的优点,但是有这样优点的人何其多,你却一个都不爱。你只爱那一个,说不上哪里好的人。”
方晴倚在后座上,数着后退的一棵棵梧桐,那萧索的树像极了她的心,她早就明白这些道理,即便现在亲口说出来,却还是觉得无法说服自己。
“小姐,程少爷有那么好么?”谢均慢慢地开着车,小心地问。
“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帅啊,第二眼便被他的温柔儒雅吸引,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多接触,仅仅是一杯咖啡的时间,我就觉得自己爱上他了。”方晴拢了拢自己的长卷发,漂亮的脸上浮起一片羞色,“你相信一见钟情么?”
谢均抿着唇不说话,他若不是相信一见钟情,又怎么会放弃进警官学校进修的机会,他毅然选择复员来当一名小小的保镖兼司机,无非是因为回家探亲的那天,在街上看了一眼方晴。
那时的她青春逼人,美丽大方地从火红的跑车上下来,那璀璨至极的笑容,瞬间便俘虏了谢均。这才是真正的一见钟情吧,连一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仅是一瞬间,一个笑容。
“我相信。”谢均认真地说。
车里开了暖气,窗玻璃上蒙起一层白雾,方晴百无聊赖地伸出手指在上面比划,画着画着,竟写出了程北河的名字,她恼火地擦掉那个名字,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景,缓缓地开口:“在他心里,我只不过是叶知秋的朋友,所以他也拿我当朋友。他和我聊天、相处,全部都因为叶知秋。我很矛盾,我又恨叶知秋,又感激她。”
“如果没有她,我这一辈子可能都遇不上程北河,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好歹有一个朋友的位置可以待待。”方晴顿了顿,手也紧紧地攥起,“可我恨她,恨她这样霸占着程北河,折磨着他。她不是只爱一个林温玄么,为什么她现在又要心甘情愿地嫁给程北河,既然要嫁,那就好好嫁啊,又玩什么失踪。”
方晴的语气忽然充满了悲悯:“你瞧见他身上、脸上的伤了么?全部都是拜叶知秋所赐啊。那道疤永远都消不掉了吧,那样英俊不凡的男人,脸上忽然多了那么长的一道疤,我看得就心疼。”
谢均握着方向盘的手有些颤抖,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翻涌如潮的情绪,平静地劝:“小姐不要太难过了,程少爷现在是一直向前看,所以没能注意到你的好,等哪一天,他回过头来,就会知道小姐的心意。”
“呵呵。”方晴有些自嘲地笑笑,“我哪里要他发现我的好,知道我的心意呢。只要他爱我,即便我是个坏女人,即便我对他不好,又能怎样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一个人对你极好,你就会爱上对方,那是同情是施舍。我方晴没有可怜到要靠别人施舍感情,才能活下去。”
“骑不快的单车,载满你的友谊,实在想问一句,停下等我行不行。
我知道你专情,她的确是唯一,所以玩笑一句,你见色忘友很彻底。
我骑不快单车,你只是加油打气,不了解我很累,没有力气跟着你。
汗水滑过眼睛,只是汗水别担心,我永远支持你,基于坚定的友情。
毁灭爱情,才能真的清醒,隐藏住感情,任何决定都随便你。
……”
悠扬地歌声在车里响起,方晴静静地抹掉自己脸上的泪,低喃一句:“愿你能找到她。”
她早已被他感染的自私不起来,他的幸福便是她的归途。他们之间,只能是朋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