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人们常说家庭能长久和睦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够忍耐,然而徒知忍耐而不明白如何去忍耐,其中的失误会更多。大概忍耐中有的具有隐藏蓄积的意思在内。别人冒犯了我,我埋藏隐蔽而不发露,这种做法仅适用于一两次罢了。积蓄的越多,发泄之时,越像洪流决口,不可遏止。不如将愤懑随时发泄,随时调解,不存留于胸中为好。(并且要学会自己安慰自己,不妨对自己)说:他这样做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他这样做是因为无知;他这样做是失误所致的;他这样做是因为其自身见识狭窄;他这样做对我来说又有多大的利害关系呢?不把这些事放在心上,即使每天冒犯我数十次之多,也不至于在言语表情上表现出任何的愤怒之色,这样才能看出忍耐的功效是多么大啊,这才是善于忍耐的人。
【点评】
所谓的“忍”,不过是宽容的一种表现,当心中充满关爱,我们就不会过多地去计较一些小事。学会理解,我们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苦恼的漩涡。另外,要想使家庭关系和谐,也应学会必要的处世方法。相敬如宾,不一定适合所有家庭。矛盾就像绳结,要随时去解,不要让问题堆积成待发的火山。如此看来,随时吵吵架,并不都是坏事,不过要注意“方式”和把握好自己的情绪罢了。
亲戚之间莫记仇
【原文】
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译文】
亲人之间不和睦,往往是源于细小琐碎之事,却最终导致了终生失和。终生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彼此各怀气愤,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谁也不肯认输。人与人朝夕相处,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如果这时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和好如初。这个道理应该好好思考一下。
【点评】
朝夕相处的骨肉至亲,因一些小事而矛盾,这是极为正常的。关键在于有了矛盾后,要努力加以恢复。主动把话说开,是大度的表现,无关乎尊严。和人相处莫记仇,不仅是亲人相处,也是处理朋友、同事间的矛盾时都应做到的。
为人岂可不孝
【原文】
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母子不相识认,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亦由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况又有怨咨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译文】
人在婴孩时代,对于父母的依恋是极为深切的。而父母对于处在婴孩时代的儿女,爱护怜惜之情也很深厚,抚育时的关心到了无微不至的程度。大概由于父母和孩子相连的气血刚刚分离,相去还不算遥远,并且婴孩的声音笑貌本身便能取悦于人,得到人的疼爱的缘故吧!这也是造物者特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理,使这个世界能生生不息。即使是飞禽走兽、微生物等也是如此,当它们的子女刚刚脱离母体的时候,哺乳喂养极其细致。如有意外的伤害降临到它们孩子身上之时,它们会奋不顾身去保护孩子。然而,当孩子渐渐地长大之后,名分稍稍严格起来,感情也日渐疏远起来。此时父母极力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慈祥,子女们也力求做到至孝。飞禽走兽之类渐渐长大之后,母与子不相识认,这是人之所以与飞禽走兽不相同的地方。但是,父母在孩子幼小之际,对他们爱念抚育之情,简直不可以用言语表达得尽。子女们即使终其一生承颜致养,孝顺父母,极尽孝道,也不能报答父母从小爱念抚育的恩情,况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能尽孝道。凡是不能尽孝道的人,请他注意一下人们是怎样抚育婴孩的,(看看)其中的情爱分量有多重,最终就会自己醒悟。正如天地孕育万物的至理,这种至理涉及到人类的又是那样广大,而人类怎样去报答天地呢?有的对着空中焚香跪拜,有的请道士做道场以祭祀上帝,认为这样就能报答天地至爱,果然能报答其万分之一吗?更何况还有一些对天地有埋怨责怪的人,这些都是不进行反思的过错啊!
【点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刹那起,便开始沐浴在父母的爱抚之下,那么这种源源不断的亲情之爱,当以什么来作为报答呢?只有至孝。即使至孝也只能报答得一部分恩情!然而,在如今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繁忙的生活中,你可能很少有时间在父母身边尽孝心,更多的是给予他们物质上的满足。但父母的需要并不完全是这些,关心他们,更重要的是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照。每周至少打一个电话,有时间常回家看看,这样的要求并不高,然而你能做到吗?
父母爱子应有当
【原文】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抚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僧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之。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文】
人们有了孩子,大多在孩子处在婴孩之时由于过分溺爱而忽略了他们的坏毛病。放纵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也放纵他们的各种各样的行为,他们无缘无故叫喊胡闹,不知道加以制止,却以此怪怨看护孩子的人。孩子欺侮了其他小孩,大人不懂得管教自己的孩子,却怪罪被欺侮的孩子。有的父母尽管承认孩子的所作所为是错的,但又说孩子小没有必要责备。久而久之,便养成了孩子的恶习,这就是父母溺爱孩子造成的过错。等到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溺爱之心渐渐淡化,孩子稍稍有过失,便会使父母感到极其厌恶进而大发脾气,将孩子的小错看成是很大的错误。如果遇到亲朋故旧,更会历数孩子的过失,并坚决地把大不孝之名加在孩子的身上。但孩子的确又没有其他的罪过,这是父母妄加憎恶的过错。极端的爱憎感情大多首先来自于母亲,父亲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仍听信母亲的话,认为她说的是不能改变的真理,那就会犯同样的错误。做父亲的必须详细了解并观察儿子的言行,孩子小的时候要严格地要求他,长大后也不应减少对他的爱。
【点评】
婴儿出世后简单犹如一张白纸,最初为其着色描摹的七彩的笔把握在父母的手中。父母供给他吃穿的同时也教会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去做。孩子在接受不断的教育中走向成熟,有朝一日,推开父母的双手,大胆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中去,从此,他也承担起了孕育下一代的光荣使命。在不断的轮回与发展中,历史给了我们一条经验: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俗语说得好,“小时不管,到大上房揭瓦”。意即当小孩子处于可塑性阶段,大人纵容他的一切,不懂得教育他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长大成人之后,他会干出令父母吃惊又无奈的事情,这时父母后悔却失去了约束他的能力。因此,父母要给孩子一个权衡利弊的砝码,传他为人处世的技巧,给他待人接物的方法,让他感受到其自身必须承担的责任一而这不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十分重要的。
身教重于言传
【原文】
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仇,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译文】
一个人不管有几个儿子,对每一个儿子都无限厚爱,然而他往往对自己的兄弟却相视如仇敌。他的儿子们也往往受父亲的影响,对伯父、叔父不加礼遇。孰不知自己的兄弟就是自己父亲的几个儿子,自己的几个儿子在日后也会成为兄弟。自己和亲兄弟不和睦,那么几个儿子则争相仿效,又能阻止他们彼此乖违不和呢?儿子们对伯父、叔父不加以礼遇,那么日后他们将会不孝顺父亲。所以想要使自己的儿子们和睦相处,必须以自己和兄弟和睦相处的例子给他们看。如果想要孩子日后能孝顺自己,就必须首先让他们做到善待叔父、伯父们。
【点评】
《世说新语·德行篇》中有一段文字:“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自教儿。’”,这个故事是说谢公的夫人在教导儿子时,追问太傅谢安为什么从来不见他教导儿子,谢安回答说他是以自身言行来教导儿子的。诚然,身教重于言传。父母是孩子最有影响力的老师,一个人如果自己没有德行,却用德行来教育子女,这往往起不到任何作用。有其父,必有其子,希望我们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能找到一条最有效的办法。
亲戚不宜多借贷
【原文】
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以行行常自若,且语人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
【译文】
一个大家族中、众亲戚中,或众邻居中,必然有些经济拮据、生活窘迫、日用不够的人。一旦有所缺,一定会向富裕家庭求借。虽然米面、盐酒酱醋之类,值钱不多,但如果频繁地求借,也会令人感到厌烦。如果求借衣服器皿等物事,既容易被污损,又容易被拿出去换钱。所以一旦东西借出之后,主家便会时常记挂在心上,每天盼望求借者快快归还;如果求借东西的人不但不快快归还,反而看上去像是若无其事、毫不挂怀,并且对人说:“我从来没有向他借过一针一线。”这话如果传到物主耳朵里,岂能不招来物主的怨恨之情!
【点评】
亲者,近也。戚者,忧也。“亲戚”最初的意思便是能与自己一起同甘共苦的亲近之人。然而,再近的亲戚交往也要有度。如果自己恒贫,而常假借求助于他人,及至他人有事,自己无钱无力,则此种交情,绝不可持久。自古就有“亲戚不交财,交财两不来”的说法。亲戚之间如果钱财来往过多,便有了利益之争,如果处理不得当,便最终连陌生人不如。袁氏此段议论,深契常人之性,可谓中肯之至。
婚配需条件相当
【原文】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