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我们更加的出双入对了。是长辈眼中的顽劣孩子,是学校里的问题学生。他们看我们的眼神,让我有种被全世界遗弃是我荒凉感。可是,好在,掌心里另一个人的温度在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就算是被全世界遗弃,我也不是孤单一人的。
全世界的阳光也没有他对我来说的温暖,在漆黑的夜里,只要我知道他还在我身边,我还在他身边,那就够了。即使我知道,这是无尽深渊,也甘愿沦陷。我想,我就该一直在他身边,一辈子都在他身边陪他。
那时的我真的那么想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傻,才知道这只是自己的梦,才知道什么叫一厢情愿。就算这样,可我到那一刻还是没有后悔,毕竟,虽然是梦,可是,我一直活在梦里,至死方休,那么对我来说,就是真的。
在这段时光里发生过一个小插曲,或许说,我希望只是一个插曲,不会心疼的小插曲,可以一笔带过。偏偏他却将我当成他的主旋律,可笑的主旋律,害了他一生。
我无法给予你什么,你却悲哀的奉献了所有。我心疼的小插曲——安。
那一天,凉风习习,秋高气爽,是个舒适的天气,天上的浮云飘啊飘,舒服得让人昏昏欲睡。
佚跟昨晚认识的一个女孩去约会了。我不当电灯泡,留在学校当碍眼的害虫。佚的周围总有排队上门的女孩,但是没关系,那些最长不过一个月,而我们是十年。
我百无聊赖的趴在女洗手间的栏墙上,跟老师说出来上厕所,结果嘛,结果就不想回去听他啰嗦了,还不如在这发呆看浮云。
这个位置真好,蓝天白云大树草地都纳入眼中。大树底下还有个同道中人。
蓝天白云当背景,背靠茂盛大树,底下一片草地,凉风拂动着发丝,白T恤的身上怀着几本书,一边屈膝,膝上摊开着书,白皙的手指翻动书页。
宁静唯美的画面,我倒是想知道学校哪来这样的美男图。
深吸一口气,我对着他的方向喊着:“喂,大树下穿白T恤的,我是云,你叫什么啊?”
这一眼,我认识了这个恬静的男孩,虽然说用恬静来形容一个男生不算是赞美,但我确实觉得这个词和适合他。
这么一个纯白想天使的男孩成了我的朋友,一个可以对他说任何事的朋友。在别人眼里,他是个天才。在我面前,他就是个小傻瓜,大笨蛋。
呵,好傻好傻的人呐,比我还傻的安……
每次佚不在的时候,我就会去找安聊天,会躺在大树下的草地上,看天空的朵朵白云飘浮。然后跟他讲,我的佚,我爱着的佚。那些自己讲过就忘了的点点滴滴。
安总是安安静静的听我说,就算我常常颠三倒四的讲,他也只是微笑着倾听。
多么干净多么的温柔的一个人啊。
直到有一天,他说:“云,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让你再呆在他身边了。”眼神是与以往温柔截然相反的坚定。
那是我在他怀里哭了很久的一天。因为,佚带了另一个女孩去他的小屋子,那间只有我去过的小屋子。
之后,安就不再微笑的看着我做任何事了。他用了很多方法不让我逃课,不让我留在佚的身边。最后,我说句:绝交。
他咬着唇,一副要哭的样子,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这样也好,本来,我就不敢招惹他,多好的人,多好的前程,我怎么可以成为他的污点。况且,我说过的,我要留在佚的身边,陪他。
我很长的一段时间没去上学,因为佚也没去,他在房里一直不停的练歌,最近去听他唱歌的人越来越多了,他说要写一些新歌。我就在旁边涂鸦,在纸上画Q版的他。
“云儿,最近怎么没去见你的小白脸?”佚坐在椅子上调着吉他,幽幽的问。
“怎么,你吃醋啊。”我心里一顿,嘴上却条件反射的回答。
“没有,跟你说,他是个好学生,人好像不错。”
“他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是个好人。”放下笔,我凑到佚的跟前,仰着脸看他,笑嘻嘻的。
“不是好人你还留在这里。”他也放下吉他,俯视着我。
“没办法啊,物以类聚,我也不是好人。”勾上他的脖子,距离近的我可以在他眼中看到自己的影像。现在他的眼里,只有我。
“云儿”耳鬓厮磨的亲昵,我想,这样就好,这样就很好了,只要佚还是记得我,还在,就好了,别的都不重要。
我没想过,安还会来找我。尽管,我并不理他。
他开始跟着我,跟着我到佚去的每一个地方,去“好吧”,看我跟人喝酒猜拳,看我过着跟他不一样的生活。
他没再开口说什么了,只是,一直的,一直的跟着我。会皱着眉头看我在舞池里乱跳,会在我喝多了抢过我手里的酒瓶,会在佚来不及送我回家时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会把喝醉的我交给佚,会目送着我跟佚离开,会隐忍着看我跟佚在一起。
直到,他哥哥来“好吧”找他,我知道他哥哥,学校的运动健将。就是了,安就该是跟他哥哥走在同一条路上的,他不该有我这个朋友。
我拍拍他的肩,跟他,回去吧。
真的,该回去了,回去他的世界里,回去不认识我的世界里,好好往前走。
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我的王子之后,那只能对不起天使。
安:她就是一朵云,一朵我永远跟不上,抓不着的云,却一直在我眼里。你说,他是你可遇而不可求的梦,那你呢,你也只是我可遇而不可求的梦吗?我想,就算我陪不了你,不是你的王子,那么我当你的骑士,一直守着你,好吗?可以吗?
你允许吗?
云可能不知道,不,她肯定不知道,她笑起来时那深深的酒窝,那无与比拟的美,有多么动人心魄。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在大树下看书,抬起头听她呼喊的那一霎那,撞见了她的笑。我想,我明白了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为博红颜一笑的心情。
然后,我就当了她的好朋友,一个可以倾听她任何心事的好朋友。
我算了无数的数学题,我对每一条公式都记得清清楚楚,运用自如。我还可以左右推演,得出更多的帮助。可是,这些对她似乎没有一点用处,那些框框架架的公式,在她身上都用不到。就像,我算来算去,都算不出来,也算不明白,“喜欢”这个公式。
对了,云不知道的,不知道她不在的时候我想着她,她说话的时候我看着她,她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在想她。闭上了眼睛,脑袋里还是她。
无孔不入的思念汇成一条河,在心里流淌,然后注入,最后连成一片。然后,云就在我心里了,跟心脏连成一体了。
我赶也赶不走了。
于是,我发现了,我喜欢上她了,我很喜欢,很喜欢她了。可是这不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