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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随着汽车缓缓地行进,窗外的景色像被剪接的电影片段,一下下闪过,车内迅速恢复了平静,刚才那一段不愉快的插曲也如同道路两旁的大树,只一瞬间就被抛掷在车后。

李明浩和李成义坐在一起,他们都为这意外的重逢激动着,两个人亲切地交谈着。

从交谈中,李明浩得知,这个小时候的同学李成义,本来一直在武汉他的一个亲戚的工厂里面打工,前几天他爸爸打电话过来,说是家里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让他回去看看。

李明浩和李成义分别对自己家乡和这个社会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他们有很多观点都比较一致。

长途汽车在林间小道中平稳前行,车内轻微的颠簸,李明浩不禁向车窗外望去,景色怡人,四处可见葱郁的山林、茂盛的庄稼。他心内顿生感慨,分别已经有四年了,不知道家乡如今的面貌是不是有什么转变。

车子开了两个多小时,他们终于到达西河镇。下车后,叫了一辆三轮摩托车,顺着大富水河古道走了大约四五里路。摩托车开到山脚,那个人说什么也不往山上走,他们只有下车手提肩扛,一步步走进了团山深处。

团山村一边是挺拔秀美的山峰,一边是像玉带一样环绕在山脚下的大富水河。大富水河是湖北省内一条著名的河流,发源于湖北境内大洪山南麓,一路九曲十八弯,蜿蜒迤逦,像一个温柔恬静的少女,安稳静谧地躺在团山的怀抱里。一年四季潺潺绵延从不断流,自西北向东南注入汉北河,最后滔滔不息地流入长江。

转过一个山坡,眼前的视线一片豁然,从几排松树的缝隙间,还可看到远处浅淡的绿野和那些刚翻过赭色的田亩相互交错,以及镶在这个背景中的村落。

李明浩和李成义两人微笑着一同走进这熟悉而亲切的村落。

团山村跟李明浩参军以前相比,没有多大的变化,都是些高矮不一的小平房,有的甚至还是用废弃的蓝色石膏板堆砌而成,整个村庄给人一种又脏又乱的感觉。巷子里依稀走出几个行人,村路口的小吃店门前却聚拢着一大群人,有的在打麻将,有的在下象棋,粗俗的叫骂声、惊叫声、嬉笑声此起彼伏,贫穷落后但是自得其乐,仿佛团山村的生活从来就是如此,没有太大的欢乐,也没用多余的哀愁,这样的日子像是发动机齿轮上的灰尘,循环不断。

李明浩在一个转角的路口和李成义分手,两人相互约定明天出来,一起叫上村里几个在家的伙伴去西河街道的餐馆喝酒。

傍晚,天地间格外简洁明快。一轮夕阳在西边的团山上正纵情地燃烧着,把半边天染得一片鲜亮。蓝天上的几片洁白云彩,也被映成了色彩斑澜的鱼鳞块。

村里的人们开始做晚饭了。一缕缕青烟从各家各户的房屋上冉冉升起,村里的狗呀鸡呀牛呀羊呀偶尔传出一些叫声。从南边富水河里飘过来的风,轻轻地拂在人的脸颊上,很柔很细,淡淡的柔和中夹带着山野的清香。

星辰泛着点点光芒在傍晚的天空闪耀着,如同夜的眼睛。

李明浩踏着一条坎坷的小路,伴随着一些飞扬的尘土,敲响了自家那间低矮陈旧的大门。

这三间土坯房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母亲很早就因病去世,家里只有父亲李四金承担着一切。那一年在一次下矿劳动中,父亲不小心被坍塌的矿石砸断了一只脚,矿里赔了他一笔医疗费,就把他打发了,老实巴交的李四金经过一段时间的手术治疗,把那几个钱用得差不多了就回家了,虽然能够下地走动,生活勉强可以自理,但是走路的时候明显能够看出一瘸一拐,显得很别扭,不过近十年来大家也都习惯了。

小时候的李明浩显得比一般孩子要早熟,放了学就往家里钻,帮忙做做家务,喂猪,砍茅草,帮助父亲下田耕种,在他童年的记忆里,只有无穷的压力和疲惫。

李明浩的爸爸李四金打开门来,看见儿子李明浩退伍回来,一脸的兴奋激动。

李四金用颤抖的声音说,是明浩,你回来了。

是的,爸爸。李明浩说。

李四金说:嘿嘿,怎么事先也不打个电话捎个信?

李明浩望着他爸爸那饱经风霜、满是皱纹的脸,不禁落下热泪,泪水在坚毅的脸庞滑落,留下一条条痕迹,本来粗黑的轮廓此时却变得无比轻柔,父子两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紧紧地相拥在一起,此刻沉默是他们之间最好的语言。

晚上,李四金特地去村里的小吃店买了一条鱼,还有半只鸡和一盘卤肉,为儿子接风洗尘。

父子俩在亲切的交谈中享受着可口的饭菜,狭小的房间里一片温馨,往昔的记忆此刻重现。

“爸,这两年来过得还好吧!”李明浩很仔细地挑了一块肥嫩的鸡腿夹到父亲李四金的饭碗里。

李四金轻轻一笑,脸上的皱纹瞬间展开:“像我这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过得好不好,你就放心吧,我会照顾自己,就算腿不方便,这么多年还不是一样过来了。”

“您年纪大了,没事就不要出去做那些体力活,地里的事以后交给我吧!”李明浩看着父亲那黑发中掺杂着缕缕白丝,心里有些酸痛。

李四金笑了笑,额头的皱纹显得更深。

屋子的灯光暗淡柔和,李明浩收拾了碗筷,就准备出门。

李四金说,刚刚到家,黑灯瞎火的还想往哪里跑。

李明浩搔了一下头发,不好意思地说,我想去看看小艳。

李四金看着李明浩离开的背影,不禁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整个人像是又衰老了好几岁。

村长刘百成的家在团山村是唯一的一栋楼房,刘百成五十多岁,矮小的个子,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就是那种农村人特有的精明干练的样子。他凭着能干和魄力,在村长这个位置上已经干了将近三十年了。

刘小艳是刘百成的独生女儿,刘百成从小就将她视若掌上明珠般疼爱有加。

在李明浩很小的时候,他家和刘小艳的家挨得很近,不像现在,刘小艳的爸爸当村长之后,没有几年的功夫,就在村里盖起了这间象征着团山村标志的楼房,那时候,虽说刘百成的家境比他们家强得多,但两家人的关系还是相当的亲密。刘小艳比李明浩小一岁,小时候两个人每天一起去学校,回家后也会在一起。渐渐地,他们就好得谁也离不开谁了。

李明浩早上一起来,就闹着要到刘小艳家去。刘小艳晚上又哭着要到他们家来睡。刘小艳的妈妈只好把她送过来,两个孩子常常在被窝里打闹半天也不安息。要是谁家吃一顿好饭,大人也总要给另一家的孩子端上一碗,或者就干脆叫到自己家里来吃。后来,他们长大了一点,就跑出家门玩去了。

春天,当桃李花盛开,杨柳树梢冒出尖苞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到团山坡四周寻找野芽芽儿和野草莓果;夏天,他们就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成天泡在富水河里,打水仗,捉迷藏;秋天,团山上到处都是野板栗,野刺果,他们一群孩子就在野外寻找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常常把肚皮撑得回家连饭也不想吃。他们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上学,同学看见了,就开李明浩的玩笑,说刘小艳是他的媳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开始故意躲避着对方,偶尔遇见时,刘小艳的脸上就会莫名其妙地飞出两朵红晕来。直到有一天,刘小艳的脸开始变得圆润起来,她的胸脯上开始出现一对若隐若现的棱角,头发开始梳成两条乌黑的辫子,在身后晃来晃去的,惹得村里男人们的眼睛都随着她那灵活的腰肢摆来摆去,那种亲热感觉才在慢慢长大中变得有些生疏起来,其实,他们彼此的心灵还是相通的。

几年过去了,已经上初中的李明浩家越来越穷了。可村长刘百成家的光景却是一年比一年好。刘小艳每天穿着漂亮衣裳,打扮得像花蝴蝶一样去上学校,而且手里一直都有花不完的零花钱。李明浩却穿着破烂,更不用说有零花钱了。妈妈死后,爸爸李四金又在膏矿中受伤成了残疾人,他基本上没有新衣服穿。但他和刘小艳的感情仍然像以前一样。

李明浩十三岁那年的一个夏天,读初中时,学校组织了一次篮球比赛,作为团山初中篮球队中锋的李明浩,还是穿着他的那双露出了大脚指头的黑布鞋,那天和邻近学校的比赛进行到关键时刻,正好一个球朝他传了过来,李明浩接住了球,灵活地转动身躯,纵身一跃,使出全身的力气将球投了出去,不料,他的那只鞋经不起这样的力量,鞋帮和鞋底居然分了家,由于这一突然的改变,球飞偏了,这一场球他们以一分之差失败了,学校老师感到很惋惜,同学们却都笑他那双破布鞋。放学之后,李明浩只好将扫帚把上的麻绳解下一截,把布鞋绑上,勉强走回了家。多少次,李明浩想跟爸爸商量,给他买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有几次,他梦见自己就是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驰骋赛场,他太渴望有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了。他不知道,这一切,刘小艳都看在眼中。等到第二个星期天的晚上,刘小艳把李明浩叫了出来,她拿出了一个四方纸盒,对李明浩说,这是我今天去城里专门给你买的,你猜猜,里面装的是什么?

李明浩说,我不知道,猜不出来。

刘小艳说,是你最喜欢的东西,而且是最想要的东西。

李明浩脱口而出,该不会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吧。他急忙打开一看,原来真的是一双他梦寐以求的白色运动鞋。那一刻,巨大的惊喜和感动让他禁不住喉咙一哽,鼻子一酸,泪水无声地顺着李明浩的脸颊淌了下来,他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对刘小艳好。

后来,家里的状况再也不允许他读下去了,勉强读了个初中毕业的李明浩回家了,他先是跟在一腐一拐的父亲后面,和村里同龄的男孩子一样上山砍柴。每天一担,从开始的一小捆到后来的一百多斤。他像村里的大人一样,用草绳把柴禾从当中一捆,挑到十几里外的西河集镇上去卖。

每次李明浩和刘小艳在一起的时候,小艳都会把自己从家里带出来的水果和饼干之类的东西,递到给李明浩的手里。吃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李明浩就会用眼睛傻傻地感激地望着这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女孩子。

在李明浩的眼睛里面,刘小艳一天天出落得美丽动人,特别是她那一双黑黑的大眼睛,更是楚楚动人,他甚至认为,这个世界上,刘小艳就是他心中的七仙女。

李明浩和刘小艳两个人相处的情景,多次被刘小艳的父亲刘百成看在眼里。刘百成对女儿充满了担心,他害怕真的有一天女儿会爱上这个穷小子,看着李明浩一天天的长得魁梧起来,这种担心也就越来越急切。

平心而论,刘百成对李明浩的相貌和他身上透露出来的那种跟自己一样的精明强干还是很欣赏的。但是,重要的是他的这个家,可以说是团山村最差的人家了,而自己恰恰是整个团山村至高无上的土皇帝,可以说,在团山村,不论是大事小事,没有他刘百成办不了、办不成的。所以,四年前的一个夜晚,当李明浩的父亲李四金提着两瓶“白云边”酒和一条“红金龙”香烟敲开刘百成的大门时,刘百成当场拍板,武装部门的工作他亲自去做,他以为,这就是一个把女儿刘小艳和这个穷小子李明浩分开的极好机会。

李明浩刚刚到部队的时候,给刘小艳写过几封信,后来不知道怎么像石沉大海一样,他曾经有一段时间被这种状况折磨得心痛万分,他怎么也不肯相信,自己一走,心爱的刘小艳就这么绝情,一直不理他。李明浩始终没有勇气抱一下刘小艳,在他们彼此最贴近的时候,两个人也只是互相听见过对方激烈的心跳,闻着刘小艳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少女特有的馨香,李明浩多少次在梦中沉醉,他曾经多少次在回忆中忘情地吸吮着这种气息。

李明浩参军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刘小艳送给他两双绣着蝴蝶的鞋垫和一个绿色的塑料笔记本,里面还有一封刘小艳写给他的三页信纸的情书和她的一张照片,正是这些东西支撑着他,让他在零下几十度的北疆边域,感受到了青春岁月里那种最甜蜜最温暖的记忆。

他在西北军营里度过了那艰难的四年岁月,几乎是每个夜晚,李明浩都要拿出刘小艳那张甜美的照片看看,还有“我永远爱着你,李明浩”那几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娟秀的字迹。他当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刘小艳那个当村长的爸爸刘百成搞的鬼,李明浩写回来的每一封信,都被他用打火机烧掉了,而刘小艳,一直没有看到李明浩的片言只语,她也听说过关于李明浩在部队提干的传说,但是她不相信,她认为李明浩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李明浩是那种直率得像团山上的杉树一样的性格。后来刘小艳找到李明浩的家中,她知道李明浩当时所谓的提干不过只是个班长而已。

刘小艳找上门去,她对李四金说,伯伯,我想知道明浩哥哥部队的地址。

李四金说,孩子,你不要找他了,我们家明浩,他,他配不上你。

刘小艳说,为什么,他哪里有配不上我的地方?

李四金说,孩子,你不要再问为什么了,我不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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