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际国内的一系列变化,中国共产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长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长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在这种情况之下,党面临着两大历史性课题: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如何应对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具体来说,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主要是解决物资需求的问题,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解决精神需求或者说文化需求的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制度的保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也难以搞好。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且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党的历史使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社会文明大系统一分为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从两个文明建设到三个文明建设,从“两手抓”到“三手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它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由理论创新走向实践创新的一个中介。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绝不是仅仅靠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个人行为,就万事大吉的。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实践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制度建设,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即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方面,将那些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求的先进性不相适应的传统体制和机制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从而达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目的。由于权力腐败、权钱交易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地伤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种状况不改变,“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所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重大决策。
一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
二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拒腐防变是我们党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邓小平、江泽民都曾反复强调,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监督。因为,民主本身就是监督。监督与民主,不仅互为前提,而且互为实现的方式。没有监督,就等于没有民主;没有民主,也就形不成监督;监督的过程就是民主的实现过程,而民主的过程一定包含着监督。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划清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非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界限,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的规定性的反映,这三大支柱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系统结构中相互支撑,其功能相互影响,在运作机制上相互协调,然后反作用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充分发挥它的支撑作用和保证作用,开创了人类社会文明史上社会文明整体推进的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