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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兴学与育人(5)

但是,胡瑗不是在泰州华佗庙旁办的安定书院吗,怎么不创立个“泰州教法”,却先苏州后湖州,巴巴地搞出个“苏湖教法”,怎么回事?《宋史·范仲淹传》有答案。它记载道:胡瑗在苏州“立学规良密,生徒数百”,创苏湖教法。那么,胡瑗怎么来的苏州?楼钥在《范文正公年谱》中记载:“是年公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先是公得南园之地,既卜筑而将居焉,阴阳家谓必踵生公卿,公曰:‘吾家有其贵,孰若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贵将无已焉。’遂即地建学。既成,或以为太广,公曰:‘吾恐异时患其隘耳。’”范仲淹知苏州,回故乡,立马就议办郡学。先在卧龙街买了一块地,原准备修建住宅。阴阳先生语出惊人,此乃风水宝地,主子孙兴旺富贵,卿相不断。范仲淹一听就改变主意,我一家子孙好算什么好,天下子孙都好那才叫真好,于是慨然献地建学。有人说这地方也太大了点吧?范仲淹说,我只怕日后还嫌它小呢。笔者在今日苏州文庙内浏览,当年的大成殿、泮池等大型建筑仍保持完好,可以想见当时苏学之宏伟。好学校得好老师,请谁来掌学呢?范仲淹聘请的首任教席就是胡瑗。胡瑗这才来到苏州大展宏图,开始创立“苏湖教法”。清道光年间的《苏州府志·卷二十四》载:胡瑗来州学担任教授,吸引大量生徒,苏学越办越好,名冠东南,“天下郡县学莫盛于宋,然其始亦由于吴中,盖范文正以宅建学,延胡安定为师,文教自此兴焉。”后世这么评说好像很简便,其实刚开始,胡教授的教法尚不为人所知,尤其一些有钱有势的子弟更不听招呼,造成不少麻烦。又是范仲淹救急,亲送大儿子范纯祐拜胡瑗为师,学校一套严格的校规校纪,由范大公子带头遵守。这么一来,没人再敢捣蛋,胡教授的“苏湖教法”得以顺利施行。这里得补上一笔,这“苏湖教法”中的“湖”是什么意思?庆历元年(1041),胡瑗因父亲去世而丁忧在家,丧满复出,在浙江金华当了个节度推官。此时,湖州太守是范仲淹的老同学、老朋友滕宗谅,有心像范仲淹那样办好州学,便坚请胡瑗出任主讲教授。胡瑗正是在湖州这里提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的至理名言,逐步完善自己的教学理念,“苏学”加上“湖学”,便是后世称誉的“苏湖教法”。

且说范仲淹,力挺胡瑗和他的“苏湖教法”,在苏州这算刚开了个头。待他离开苏州回京任职后,为了推广“苏湖教法”,拟出一道专折上奏皇上,题目是《奏为荐胡瑗李觏充学官》,全文不长,兹录于下:

臣闻臣之至忠,莫先于举士;君之盛德,莫大于求贤。泰通之朝,岂敢隐默。臣窃见前密州观察推官胡瑗,志穷坟典,力行礼义。见在湖州郡学教授,聚徒百余人,不惟讲论经旨,著撰词业,而常教以孝弟,习以礼法,人人向善,闾里叹伏。此实助陛下之声教,为一代美事。伏望圣兹特加恩奖,升之太学,可为师法。

又建昌军应茂才异等李觏,丘园之秀,实负文学,著《平土书》《明堂图》,鸿儒硕学,见之钦爱,讲贯六经,莫不赡通,求于多士,颇出伦辈。搜贤之日,可遗于草泽,无补风化。伏望圣慈特令敦遣,延于庠序,仍索所著文字进呈,则见非常儒之学。取进止。

奏表中这个李觏,也是宋学名人,同样受恩得益于范仲淹,后面即要叙及,故在此一并列出。

由于范仲淹大力举荐,胡瑗以布衣之身进京任事,后到太学任教,名声大噪,四方士子闻风求学,搞得原来的学舍容纳不下,只好把旁边的官署扩充进来。欧阳修在《胡先生墓表》中就这么记载的:“学者自远而至,太学不能容,取旁官署以为学舍。”庆历四年(1044),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其中明确提出“复古兴学校,取士本行实”的主张,实乃庆历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范仲淹利用自己的办学经验,提出以“苏湖教法”兴办中央太学,并以胡瑗为“国子监直讲”。宋仁宗当即御批实行,“诏下苏、湖取其法,著为令于太学”。胡瑗身价倍增,“岁余,为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乃居太学,迁大理寺丞,赐绯衣银鱼。嘉祐元年,迁太子中允,充天章阁侍讲,仍居太学”(欧阳修《胡先生墓表》)。范仲淹赞扬他是“孔孟衣钵,苏湖领袖”;王安石誉他为“天下豪杰魁”;苏东坡则写诗赞美说“所以苏湖士,至今怀令古”。嘉祐元年(1056),范仲淹的两位门下胡瑗与孙复,共同主持太学,成为国中一时之盛。可惜此时他们的老师友范公已然作古四年了。

细考胡瑗的教育思想,讲“明体达用之学”,认为儒家的纲常名教是万世不变的“体”,儒家的诗书典籍是垂法后世的“文”;把体、文付诸实际,可以“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达到民安国治,这就是“用”。体现在具体教学上,则分经义、治事二斋,治事包括讲武、水利、算术、历法等,表现了重视经世治用的特点。按照“苏湖教法”的规章制度,一般上午讲解经义,课后复读五百遍;下午讲解历史,复读一百遍;晚上讲解子书,复读三百遍。学生要学会“射箭”“投壶”“旅游”[31]和其他各项游乐活动,追求德智体全面发展。还有一处“首创”:太学实行“寄宿制”。宋代起初规定太学学生不能住宿,因为太学右侧是御书阁,防火责任特别重大,每到入夜,太学要全部熄灭火烛,实行“火禁”。胡瑗与孙复主持太学时,为了让学生有较多时间过集体生活,请求有关部门放宽“火禁”,如发生意外,概由他俩负责。从此太学开始实行“寄宿制”。每月放假四次,其余时间皆留校住宿。综观胡瑗包括孙复、石介等人的教育实践,我们不会看到范仲淹教育思想和实践的影子吗?不会想起应天书院、苏州府学和睢阳学派的昨天吗?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说:“臣闻国之文章,应于风化,风化厚薄,见乎文章……故文章之薄,则为君子之忧;风化其坏,则为来者之资。惟圣帝明王,文质相救,在乎己,不在乎人。《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亦此之谓也。伏望圣慈与大臣,议文章之道,师虞夏之风。况我圣朝千载而会,惜乎不追三代之高,而尚六朝之细。然文章之列,何代无人;盖时之所尚,何能独变。大君有命,孰不风从,可敦谕词臣,兴复古道,更延博雅之士,布于台阁,以救斯文之薄,而厚其风化也,天下幸甚。”不就是后来胡瑗论教说“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尤病其失”的思想来源吗?学者漆侠先生说:当范仲淹提出“救文弊”时,比以后尹洙、欧阳修、石介等投入古文运动至少要早十年,同样比胡瑗的“苏湖之法”也要早十年。胡瑗特作《睢阳五老图》,不就是一种最好的认同吗?诗曰:

始同优烈晚同闲,五福俱全戴角冠。

典午山河遵大道,调元宗社对穹桓。

羌夷谁敢窥中夏,朝士猜疑畏岁寒。

肱股赓歌遗韵在,惟吾后进祗膺看。

“大道”,“大道”,从范仲淹到“宋初三先生”,他们所遵从的大道,不就是“三代之治”吗?而范仲淹早在应天书院求学时,便已然学接三代,气贯千古了。他生前死后为朝野士林所敬重,被奉为“一世之师”,是北宋前期儒学复兴运动“卓冠群贤”的领袖……绝不是浪得虚名!

现在说到李觏。李觏也是北宋时期一名了不起的教育家、思想家和诗人,其独特的学术成就或者不亚于“宋初三先生”。他比范仲淹整整小二十岁,字泰伯,江西抚州南城县人,家世寒微,自称“南城小民”。十四岁父亲去世。母亲“昼阅农事,夜治女功”,供儿子向学读书。李觏十七岁始出外游学,二十岁以后,文章渐享盛名,在家乡盱江边创办了盱江书院,故世称“李盱江”,学界则通称盱江先生。这里有个有趣的现象,像“宋初三先生”一样,这李觏虽然自小聪颖好学,智商极高,但都科场不利,考一次落榜一次,以至于蹉跎半生,以教书为生,空负大才而不售。最后都是遇到范仲淹,方才一展宏图,极尽平生所学,英名流传万世。这是一种怎样的人生机缘呢!

且说李觏倾慕范公一如仰望北斗,比苏东坡的劲道一点不差,可就是没有拜见机会。直到快三十岁那年,机会终于来了。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批评吕夷简“任用私党”,落职饶州,即今天的鄱阳县。李觏得到这个消息,觉得范仲淹离开了繁华京都,必定多有闲暇,前去拜访或者容易受到接待。但他还是不敢冒然造次,先给范前辈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信,内容嘛,除了要守住一个读书人最起码的自尊心之外,大概好听的话该说的都说了,用意很干脆:我要去拜访您!范仲淹当然不是那种以盛名自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术权威,何况盱江先生之名早已知道,其文也已有所拜读,岂能不热烈欢迎之?李觏喜出望外,一口气奔波五百多里路程,来见梦中范公。这一范李饶州会,有分教:范仲淹得到一位一字师,李觏得到一位改变命运的忘年友,中国历史得到一位大教育家,还有一段千古传咏的文坛佳话。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无话不谈。这天,范仲淹取出一份文稿让李老弟指正,是他两年前于睦州任上写的《桐庐郡严先生祠堂记》。李觏连读三遍之后,赞叹之余,也就发起读书人的直脾气。范仲淹这篇杰作,一经问世便传诵天下,《皇朝文选》《严陵集》《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圣宋文选》《崇古文诀》《诸儒注解古文真宝后集·古文集成》《风雅遗音》……有多少选本、教科书非它不选呀。其尾声“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又是古来多少人耳熟能详、出口成诵的名句啊!但有多少人知道,这“先生之风”的“风”字,并非范公原意,原文是“先生之德”。这一个“德”改“风”,由平实而灵动,就出在后辈李觏笔下。范仲淹不但感佩地认下这位一字师,而且由此引为同道知己,为彰显李觏才学于天下不遗余力。这才有了上引那道举荐奏折。“鸿儒硕学,见之钦爱,讲贯六经,莫不赡通,求于多士,颇出伦辈”之誉,既符真实,更是长者范仲淹一片赤诚真心。李觏终于大器晚成,四十岁那年由范仲淹荐为太学助教,后升直讲,所以后世遂有“李直讲”之名。

前面提到李觏学术独特,主要指两个方面。其一,他关注军事学、战争学,研究深入,见解独到,于中深蕴其救世为民之意。他力主重兵、强兵、加强武备,但又不能穷兵黩武、扩张军备、耗散民财。要有“仁义之师”,用兵要“本末相权”,旨在安良禁暴。何谓“本末相权”?“天之制兵革,其有意乎?见其末者曰:为一人威天下,明其本者曰:为天下威一人。生民病伤,四海冤叫,汤、武之为臣,不得以其斧钺私于桀、纣。”(李觏《强兵策》)所以,应当本末兼顾,以本为先,先修其本,后行其末,不可遗末。而“强兵之策”“用兵之法”,则是“必修诸内而后行诸外”。具体办法实行是“屯田之法”“乡军之法”,即“兵农合一”之策。关于军队自身建设,李觏认为,关键是选择良将和训练精兵。将“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惧死”。良将爱士养卒,爱兵如子,视兵如婴,就可以使将、兵共奔疆场,为保卫国家而置生死于度外。将在贤不可庸,兵在勇不在多。有了这样的良将、精兵,方可在战争中以一当十,战无不胜。

其二:李觏特别重视经济财政。他在《富国策》中说:“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治理国家的基础,是经济,是物质财富。所以,他反对把物质利益和道德原则,即“利”和“义”对立起来。李觏认识到,物质财富多寡不均的症结所在,是土地占有的不合理。为了解决土地问题,他专门写了一篇《平土书》,提出“均田”“平土”的主张,引经据典,煞费苦心,是北宋时期不多见的经济论文。总的来说,在前期宋学诸子中,李觏博学通识,不拘泥于汉、唐诸儒的旧说,敢于抒发己见,推理经义,成为“一时儒宗”,四方学子前来就学者常数十百人,曾巩、邓润甫等都是他的学生。胡适先生称“李觏是北宋的一个伟大思想家。他的大胆,他的见识,他的条理,在北宋的学者之中,几乎没有一个对手!……他是江西学派的一个极重要的代表,是王安石的先导,是两宋哲学的一个开山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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