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应有个性
什么是散文?散文就是不同于诗歌、小说、戏剧的另外一种文学形式。它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断的生活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并揭示其社会意义。散文要求写真人真事,允许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不一定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而是着重于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
我是以写小说为主的作家,写散文仅仅是换换脑筋,有感时,随便发两句。散文的形式很多,我喜欢写叙事性散文。
我一贯主张:无论叙事性散文、抒情性散文,抑或写景性散文,都应该有点情节,即在散文中加一些“故事”。我不喜欢在写抒情性散文时,只是大发感慨,满纸空洞地流露感情,连篇累牍的“感情”二字似乎就是文章的中心;我更不喜欢在写景性散文中,只重视景物描写,除了写景,连“感慨”也不发一句。我喜欢抒情性散文、写景性散文都来一点情节,当然,这些情节必须是为了抒发情感的,必须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思想感受的。
写故人,写朋友,我喜欢用一两件和他交往的故事去概括;
写游记,我喜欢写旅途的感受,而不想写山水如何美,景区如何布局,殿宇如何结构。当然,这与我的文学修养有关,我的脑子里实在贫乏那些描写性的词汇。假若勉强地要模仿那些大师们一味地去写景,只能丢人现眼,只能写出下下之作!
有人说我的散文像小说。我说:不对,它不是小说(至少在文章中没有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没有人物的肖像描写,没有人物的心理活动……)。虽然我的好几篇叙事性散文被某些杂志以“小说”转载,但我还不承认它是小说。
说到这里,我觉得很惭愧,因为我没有把握住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审美心理,因而,在散文写作上也就各成一家。我有我的审美心理,就是喜欢把散文写成“故事”式的。这也是我写散文的个性。我认为:散文应有个性。
作者
200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