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从阴影里面走出来了,米宁好像也该扬眉吐气一下了吧,会吗?不会吗?
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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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港,这是一座古老而又年轻的城市。
说它古老,是因为早在古帝国时代人们就已经在此开港贸易,借助于频临地心海和周边发达的河流水道一度达到了惊人的繁华,可是在帝国时代末期,因为长时间缺乏治理,港口被淤泥所阻塞从而令贸易量锐减,城市也就此衰落下来。
然后,莫尔人来了,他们征服了这里,杀光了原住民,在土地上播洒盐和荆棘的种子让这座城市彻底变成一座废墟,接下来,差不多有千多年时光里,这里只有一群渔民居住,他们完完全全的靠海吃饭、靠海穿衣,他们遗忘了外面的世界,也被世界所遗忘。
再然后,新的开拓者来了,不过,对当时的人来说,他们不过是一群坏坯子,在领主老爷的树林里猎杀了狍子和鹿,然后钻进这片城市的废墟以躲避守林人的追捕。他们用手上的鹿肉换取渔夫们打的鱼,然后又雇用渔船把兽皮和偷来的葡萄酒拉到海对面卖掉,再后来,一些聪明人发现了港口周围便利的河道环境,他们觉得可以借此躲避沿路那些领主老爷们所派出的收税官吏,于是很快的,暮色港的走私目录上增添了很多新奇货色。
暮色港再一次兴旺起来了,不过不同于古帝国时代的是,此时的这里没有领主、没有军队,甚至连最起码的秩序也没有,流氓、偷猎者、走私贩子和渔民们是这里的主人,周围的领主们垂涎于此地的繁华,却也头痛于那糟糕的治安状况。
再然后,一个聪明的年轻人来到了这座城市里,他好像一只蝴蝶似的穿梭于码头区的三大行会之间,并最终说服了他们,于是一个易于业公会、海员公会和暮色港商会为核心的议会建立起来了,他们宣布暮色港是一座自由都市,直接隶属于法修国王,他们向那位年轻人和他身后所代表的君王奉献了一笔数额惊人的税金,并以此为代价让对方承认了自己的统治地位,那个年轻人捧着那笔钱走上战场,并最终赢得了胜利。
那件事发生在两百年前,而那个年轻人,他姓慕洛维尔。从那以后,暮色港成为了每一任法修国王王冠上最闪耀的一颗宝石,这座繁华的港口城市所带来的财富几乎支撑起了整个王室的开销——这样的日子直到拜尔兴起以后才算结束。
而眼下,米宁就停留在这座古老而又年轻的,和慕洛维尔王家拥有不解之缘的城市里。他的身份不再是什么编外贵族、骑士候补,而是正正经经的、已经得到了普利斯最高法院承认的康采尔伯爵,并且,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一个公国的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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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七圣无所不在的眼睛无时无刻的注视着我们,一切善与恶在永恒的目光中皆成为虚幻,祈祷吧,我虔诚的兄弟姐妹们,以你们的最虔诚之心,像那宽和而仁慈的造物祈祷。奉献我们的信仰、奉献我们的身心……”
衣着华丽的青年牧师满面虔诚的张开双臂,他站在讲台前面,宣教的声音清澈而洪亮,煽动人心的词句更是大段大段像是大河决口一样的喷泻出来,澎湃的激情如同大海边的浪涛一样,伴随着无边无际的唾沫星子反复冲击着台下的听众。而米宁,他正沐浴在七圣仆人的口水中,双手合抱在胸前,头部微微下垂,展示着一幅最虔诚的模样,鼻子里发出节奏均匀的鼾声,显然已经蒙七圣的召唤,跑去天国陪她们喝茶。
米宁不是自愿停留在这座城市里的,只不过在那场“悲剧性的恐怖袭击”里,虽然“被身为骑士的表兄拼死掩护”却终究难逃受伤的厄运,虽然治疗及时摆脱了致命危险,可是身体状况要想恢复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为了新主人的健康着想,作为猪肉骑士们领袖的大马修几乎强迫性的把米宁塞进了教堂。
米宁接受了新进手下的这个好意,并不是因为自己的伤势有多么夸张——事实上,虽然看起来很惊人,不过既然是自己搞出来的事件,他当然会有几分分寸,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算当天从床上爬起来也不是不可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在等,等拜尔,或者说是等弗芮尔宫里面那位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在理智上米宁认定自己一切都做得干净利落,没有任何目击者和证据留下,哪怕曾经部分接触到这个计划的康采尔的走私贩子们也都已经死光了,唯一的知情者只有莎拉,一个仿佛自己影子般存在的女孩,她没必要,也不可能出卖自己。既然如此,哪怕自己是这场命案中最大的受益者,亨利三世也只能默默的接受它——毕竟,他需要一个法修血统的约塔大公,而第三个康采尔伯爵,似乎不是那么好找。
这是最合理的状况,一切本该如此,然而米宁却不能那么新安理得的认定这一切,他无法想像一个死了儿子的老头到底会做出什么样的疯狂举动,哪怕那个老头已经作了二三十年国王,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毫无个人感情的纯理智生物,但是涉及到某些禁忌的领域,再冷静的人也难免做出不理智的选择——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或者说做贼心虚。
然而,米宁很快就开始后悔自己的选择了,他实在低估了暮色港的统治者——那商人们消息灵通的程度,以及他们追逐商业利益不择手段的迫切心情,几乎就在普利斯高等法院里确认了自己身份的同时,好像就眨了一下眼的功夫,几百辆马车在教堂外面排起了长龙。
“大人,您还记得我吗?十年前陛下四十四岁生日的时候,我还和您一起在肯顿公学的操场上赛过马。”十年前?没印象了,那时候咱好像还没穿过来,不过老兄,你真认为一个五岁的毛头小孩儿他爬的上马背?
“阁下,您不会忘记我吧,三年前咱们在安帕灵商会组织的交易会上咱们一起喝过酒!”三年前?的确有印象!那一年咱从年头到年尾始终都在和养猪场里那些噜噜叫的东西打交道,看你老兄肥头大耳的,倒的确跟他们有几分相似。
套近乎、送礼品、嘘寒问暖,一切的一切商人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给未来的约塔大公阁下留一个好印象,希望他将来坐上那个位子的时候“不要忘了今天的朋友”,给大家行几分方便,这是为了朋友、为了这座友好的城市,同时也是为了法修——暮色港的商人们很强大,但那仅限于地心海,在辽阔的外洋之中他们就好像一颗砂粒般不起眼,他们渴望走出去,约塔,显然是个不错的立足点。
米宁理解商人们的热情,但是他显然不能接受他们这种激情所带来的做法,反复重复嗯、啊、来啦、兴会这几个词语,一整天下来,米宁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右手手腕竟然一下子比左手粗了一倍,最终,他不得不躲进了教堂的礼拜厅里寻求片刻的安宁——无论如何,至少那些锲而不舍的客人们还没胆子在七圣面前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