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教育
英国于1640年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并于1688年实现了君主立宪制,以资产阶级和贵族的妥协结束了资产阶级革命。从此,在英国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17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时受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的影响,英国的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18世纪60年代前后英国开始了工业革命,促进了教育快速发展。这一时期,英国不仅开始注意初等和中等教育,而且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开展起“新大学运动”。到19世纪末形成了英国近代教育制度。
初等教育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国内没有完整的初等教育,社会上只有为僧侣和贵族所设置的高等和中等教育。他们的子弟在家中接受一定教育后便进入中学和大学。教会因宗教宣传的需要只为贫苦儿童提供了一些十分简陋的教区学校。还有一些由教会、民间慈善团体或私人开设的慈善性质的学校如“乞儿学校”、“贫民日校”、“劳动学校”、“感化学校”等。这些学校数量有限,设备条件简陋,师资水平很低。英国执政者和社会上的传统看法是:初等教育不是政府管理的事情,应由教会和慈善机构来办理。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初等教育仍然由教会兴办和掌管。直到工业革命兴起后,对劳动力提出了文化技术的要求,促进了初等教育的发展。这个时期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1.星期日学校的广泛开设
1781年,热心于贫民儿童教育的传教士罗伯特·雷克斯,仿照学校方式创办了一种在星期日传授宗教知识的班级,主要招收贫苦儿童,尤其是童工,在每个星期日来班上参加宗教仪式,学习宗教条文,附带学些粗浅的读写知识。教师是几位受过教育的妇女,并由教区内牧师派他们的助手巡回视察。办学三年,成绩显著。1783年雷克斯在杂志上撰文详细论述了这种班级的学习情况和办学宗旨,并定名为星期日学校(也有译为主日学校)。这种学校,在星期日把贫苦儿童聚拢起来,既可防范、减少社会秩序的混乱,又可利用宗教宣传塑造儿童。上层人士认为这是通过教化改良社会的良策,于是各地仿效,很快发展起来了。到以后还建立了“星期日学校协会”,要求每个教区至少设一所。19世纪后期,随着正规小学的大量开办,星期日学校才日益减少,并只限于实施宗教教育了。
2.贝尔——兰喀斯特制的产生和发展
贝尔——兰喀斯特制是英国传教士贝尔和兰喀斯特两人分别在英国的殖民地印度和英国本土上创办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又称“导生制”。老师先对年龄大、成绩好的“导生”施教,然后由他们再转教其他的学生,代替教师的职责。有了导生做助手后,一个教师在一个教室里往往能教几百名学生。导生制教学优点很多:(1)省钱。以导生代替教师,费用就大为减少。(2)省师资。(3)扩大受教育者的范围。(4)有助于儿童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因导生制有明显的优点,很受社会重视。1810年至1830年导生制在英国极为流行。导生制还传到法国,1809年,导生制被介绍到美国,兰喀斯特亲自到美国宣传和推行导生制。但是导生制的教学方法呆板、机械,无法保证教育质量。1840年以后导生制逐渐削弱。
3.工厂法中关于初等教育的规定
1833年,英国颁布了第一个工厂法,除规定了童工每天的劳动时间外,还规定在工厂内劳动的男女童工,每天应在劳动时间内拿出2小时接受义务教育,学习初步的读写算、宗教知识和道德教育。这项规定是强制性的,工厂主必须遵守。工厂法的颁布是英国初等教育的又一发展,它也为以后颁布“初等教育法”打下了基础。
4.1870年“初等教育法”颁布
19世纪下半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更加蓬勃发展,经济的竞争要求更多的工人受教育。政治上的选举制也要求选民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加之工人阶级在斗争中开始争取教育权,这一切使统治者认识到,初等教育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性,若还把初等教育视为单纯的宗教慈善事业,政府不直接控制起来将对国家发展不利。因此1870年由国会正式颁布了“初等教育法”(又称福斯特法案)。
初等教育法规定:
(1)国家继续拨款补助教育,并在缺少学校的地区设置公立学校。
(2)全国划分学区,由经过选举产生的“学务委员会”来负责监督本学区的教育工作。
(3)各学区有权实施5岁~12岁儿童的强迫教育。
(4)承认以前各派教会所兴办或管理的学校为国家教育机关。
(5)学校里的普通教学与宗教分离。凡接受公款补助的学校一律不得强迫学生上特定的宗教教义课程,一般性宗教教学则须安排在首节课或末节课,以利于学生选择听课或不听课。
初等教育法的颁布促使英国的初等教育得到很大的发展,在1880年正式规定初等教育免费就学后,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各地纷纷建立公立学校。因此,初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国民教育制度正式形成。
中等教育
英国的中学出现的较早,17世纪至18世纪英国的中学有三种:
文法中学是从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文法中学的教学以古典语言和文法知识为主,教学使用拉丁文。毕业生一般进入牛津或剑桥大学,或者成为官吏、医师、法官和教师等。资产阶级执政后,文法学校的培养对象由原来的贵族、教士子弟扩展到大工业家、大商人、乡绅等阶层子弟,收费较高。虽然文法学校为贫寒学生设有免费名额,但数额极少。
公学事实上是一种私立的寄宿学校。它兴起于14世纪左右。这类学校因是由公众团体集资兴办,培养目标以“公职”人员为主故而得名“公学”,公学的设备条件异常优越,师资水平也很高,学费也很昂贵。到17世纪初仅有9所,19世纪也不过20所~30所。公学的在校学生人数也很少,一般仅100人~120人左右。英国高级统治者大多出于公学。因此,公学对学生的身份要求很严,多为贵族与富有的大资产阶级子弟。公学招收预备学校毕业生,经严格考试才得以入学,一般学习5年~6年。教学内容原以古典文科知识为主,19世纪初,增加自然科学和数学的内容。此外,公学还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绅士风度。公学一直保留至今,被视为英国人的骄傲。
阿卡德米是17世纪英国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中等教育机构。这类学校重视自然科学及现代外语课程,应用英语教学。由于这种学校接近生活实际,具有实科倾向,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潮流,受到社会欢迎,中层社会的平民子弟入学者居多。18世纪后期,由于实科中学的兴起,这种学校才消失。
产业革命后,原有的中等教育已不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了,1861年国家组织了“王立公学调查委员会”对九大公学进行调查,并提出了改革建议。1864年又组织了“中学调查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按社会层次开设三类中学的建议,因其表现出露骨的不平等性未被议会通过。但对以后英国中学形式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高等教育
英国在继牛津、剑桥两所贵族大学后又在苏格兰、爱尔兰陆续建立了一些大学,到18世纪末共有7所大学。以牛津、剑桥为中心的古典大学,其教学内容主要是古典文学和神学。到17世纪末18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的惟物主义和牛顿数学、物理学成就对大学教学内容的改变产生一定影响,开始设立自然科学的讲座。牛顿担任剑桥大学数学教授讲座达30年之久,使剑桥成为培养第一流数学家的摇篮。
19世纪,英国出现了新大学运动。由诗人汤玛斯·凯普贝尔提议,一些学者与开明资本家和非国教派人士于1828年在伦敦开办了一所具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精神的新大学——伦敦大学学院。不久,宗教派也建立了“国王学院”,在竞争中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改革,1836年经协议合并为伦敦大学。新大学运动也促进了各地方大学的诞生和发展。这些新大学的特点是:不受宗教信仰的限制,重视科学技术教育,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如重视商业科目教学,学费较低。进入新大学的多为工商业资产阶级子弟。
在新大学运动推动下,牛津、剑桥两所古老大学也开始进行改革:建立了新的学校领导机构“校务会”,取消大学教职员的宗教限制,增设近代科学专业,重视自然科学的教学,建立了荣誉学位制和导师制等。
美国的教育
美国教育的历史是从欧洲移民,特别是英国移民定居美洲后开始的,仅有二三百年的时间。17世纪三四十年代,大批的英国移民开始来到北美洲,1763年英国排挤了其他国家的殖民势力,建起了13个英属殖民地。据1790年统计,当时美国的人口中,英国人占83.8%。殖民地上的人民很快与宗主国英国政府间发生了矛盾,1775年开始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1776年7月14日通过《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独立。原来的13个英属殖民地成为美利坚合众国最早的13个州。独立后,美国资本主义日益发展,1807年开始产业革命,到1860年时,美国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已跃居世界第四位。但南北部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南部奴隶制种植园经济严重阻碍了北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1861年至1865年爆发了南北战争,结果是北方获胜。从此,美国资本主义迅猛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美国在资本主义各国的经济、技术发展中,都处于领先地位,美国教育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和美国历史的发展是相适应的,习惯上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殖民地时期、独立后至南北战争前、南北战争后三个历史阶段。
殖民地时期的教育
17世纪前半叶,一批批英国移民来到美国北部,以马萨诸塞为中心定居下来,统称为“新英格兰”。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在英国受到宗教迫害的新教徒,主要是清教徒。这些人是为了寻求在本国所没有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而来美洲的。他们定居下来后的首要工作就是建立自己的教会,并按英国的传统,由教会掌管教育。清教徒主张每个人都可以通过阅读《圣经》而直接与上帝沟通心灵,否定教会的权威。所以,他们重视教育,鼓励教民通过自己的阅读和书写来领会《圣经》和教义。这样,清教徒们一边建教堂一边建校舍,北部的教育很快就发展起来了。
初等教育主要是仿照或移植英国的妇女学校,开设了读写学校。妇女学校是由一些有知识的家庭妇女,在家务之余,利用自家的房舍召集一些孩子进行简单的宗教教育和认读教育。读写学校除教读写外,也有教算术、拉丁文、希腊文的,依教师的水平而定。这些学校都是私立、收费的。以后乡镇给予一定的帮助。但因经费问题,学校都较简陋。
中等教育是仿照英国文法中学而设立的拉丁文法中学。主要学习拉丁语,因为它是当时研习学识和宗教活动所必用的神圣文字。在学习拉丁文之外,也学习一些实用科目如商业算术、航海、测量学等。1700年,北部已有39所拉丁文法学校。
约翰·哈佛北部的移民,为了在新大陆实现自己的宗教理想,也希望通过教育提高个人的社会地位,于1636年通过决议建立大学。他们用当年税收的一半,仿照剑桥的伊漫努尔学院建立了清教徒的高等学校。1638年因接受牧师约翰·哈佛的大量遗赠而定名为“哈佛学院”。1640年正式上课。
北部的移民出自宗教、文化、经济上的原因对教育十分重视。1642年马萨诸塞颁布了强迫教育的法令,1647年予以补充,规定每达50户的居民点,应由居民出资请一位教师任教;100户以上的居民点,必须开办一所文法学校,否则将处以罚款。
17世纪上半叶,也有一批英国移民来到美洲南部,移民中大多是农民和一些地主他们是圣公会派教徒。他们移民美洲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赚钱、发财,对教派之争和如何保存、发展英国文化不感兴趣。在南部引进了烟草和黑奴后,不少人都发了财,当上了有钱的种植园主。种植园主子弟的教育承袭着从英国移植来的绅士教育模式。他们请家庭教师为自己的孩子提供大学前的预备教育,孩子长大后便送去英国读公学和大学。种植园主家中一般也都藏有丰富的书籍,以提供个人教育的需要。1693年南部建立了威廉——玛利学院,主要目的是进行宗教教育,最初只具中等教育程度,后有所发展,但上层人士子弟大多仍去英国接受高等教育。社会上为孤儿和最贫穷的儿童开办了慈善性质的初等学校,其目的是为了使这些孩子将来不要成为社会负担或异教徒。教学也只是传授最低限度的生活知识和宗教知识。另外还有一些是学徒制式的教育。贫民的子弟在手工工匠家接受衣、食、住,接受一些宗教知识和读书写字的教育,同时无偿地为师傅们干各种劳动和家务,直到20岁左右。以后学徒制几乎成为南方下层教育的惟一方式。
位于新英格兰与南部殖民地之间的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等地为中部。中部移民与南北两地不同。这里移民稍晚,而且混杂。其语言、宗教传统、文化背景都不一样。人们各自生活在自己的群体中,力图保持与他人的和睦相处,并希望通过对别人的尊重换取别人对自己的放任自由。中部的商业、贸易很发达,所以思想也最活跃,最解放。中部的人们兴趣主要在宗教和经商方面,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教区学校。因为教区学校既实施宗教教育,也传授一些阅读、书写和计算,能适应当地人们的需要。中部教育发展后,所形成的教育制度也是多种形式的,有各种不同语言、不同种族的学校。学校教学内容侧重实用知识,所以中部最早出现了与生活联系较紧的文实中学。1751年富兰克林与友人在费城创办了费城文实中学,学校开设了不少近代实用性课程,招收8岁以上已完成初等教育的儿童入学,学制6年。以后文实中学逐步发展,支配美国中等教育近一个世纪。
到1769年,美国共有9所殖民地大学,其中5所在中部,南部1所,北部3所。
美国建国前13个殖民地因移民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及当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所形成的教育也有较大差异,但无论北部、南部或中部,殖民地时期的教育都具有一大特点,即教育制度主要是宗主国英国教育的移植。
独立战争到南北战争时期的教育
1776年至1783年,美国经历了7年独立战争。战争使得财政困难、政局动荡,教育一度出现衰落现象。独立后的美国政府一直重视作为人们“追求幸福”的必要事业——教育。第三任美国总统杰弗逊在演讲中说:如果一个民族指望在文明国家中既愚昧无知而又自由的话,那么他所期待的必然是一种过去从没出现,将来也不会出现的情况。
美国1785年、1787年的土地法中规定,政府赠送一定数量的公地给新建的并加入联邦的州,各州可用公地所得的土地税开办学校。宪法及宪法修正案中又将教育权明显地归属于地方(主要是州)。这些都鼓励、支持了各州自办教育的积极性。另外,宪法上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使得美国教育摆脱了教会的控制,对以后形成的带美国特色的近代学制有很大的影响。
初等教育在19世纪20年代之前,主要仍是引进英国各种慈善性质的初等学校。首先是仿照英国建立了美国的星期日学校,在1800年至1820年间,星期日学校对美国初等教育发展起了很大作用。随着初等教育的发展,师资出现紧缺,1860年英国的导生制又传入美国。兰喀斯特本人在1818年亲自到美国来宣传他的教育方法。
19世纪20年代,美国掀起了公立初等学校运动。各地广泛建立由公共税收维持、行政机关监督、向所有儿童免费开放的初等学校。
公立学校运动产生并迅速传播的重要原因,一是因为美国民主潮流的影响。选举制要求选民都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工人阶级的活动也发展到争取教育平等权力。二是工业革命的需要。蓬勃发展的工业革命对劳动力提出了文化教育的要求,同时也为公立学校的建立奠定了物质基础。20年代以后,美国出现了大批适龄儿童涌入初等学校的热潮。马萨诸塞州教育委员会第一任秘书(相当教育厅长)霍拉斯·曼大力推倡公立学校,被称为“美国公立学校之父”。美国公立学校的建立不仅奠定了美国资产阶级教育制度的基础,也成为美国普及义务教育运动的开端。
由于初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师资的需求,由此带动了美国师范教育的发展。1839年,由于霍拉斯·曼的努力,马萨诸塞州建立了美国第一批公立师范学校,到1861年达到12所。
独立后的美国中等教育一方面保留着原有的拉丁文法学校,另一方面推广文实中学。因为文实中学兼顾了传统的古典教育与实用的科学教育,兼顾了升学和就业,很受社会欢迎。1800年已有100所,几乎各州都办有这种学校。
美国高等教育在这个时期发展不是很快,18世纪末有27所学院或大学,但规模很小,大多受教派和私人控制,只有4所州立大学。
南北战争后的教育
南北战争后,美国彻底摆脱了殖民主义的束缚和压制。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教育也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到19世纪末,美国已基本上确立了包括学前教育直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制度。
初等教育主要在公立和普及两方面发展。南北战争前,只有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南北战争后,各州先后仿效,到19世纪末已有2/3的州颁布了义务教育法令。各州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不完全相同,多数为8年。1918年、1919年,密西西比州与亚拉马巴州最后通过义务教育法。至此,美国用了60多年的时间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初等教育的课程设置中,读、写、算占总学时的80%,另外还设有自然常识、史地、音乐、体育等课程,有的学校还设有卫生、缝纫、烹饪等。
这个时期,中等教育发展的趋势是公立中学。在19世纪20年代掀起的公立初等学校运动中,大批儿童接受初等教育后,要求继续学习,相应的公立中学开始兴起。特别是1872年密执安州最高法院作出关于可以用地方税收办公立中学的判决后,各州的公立中学迅速增多,逐步取代文实中学,成为美国中等教育学校的主要类型。
美国中学学习年限历来各州不等,但自公立中学产生后,一般为四年制,构成美国普通教育的八四学制(即小学八年,中学四年)。1888年哈佛大学校长艾立特首次对八·四学制提出了批评,经过社会各界的酝酿和教育家们的论证,到20世纪初形成了六——三——三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使原来小学的后二年与原来中学的头一年合并为初中,原来中学的后三年改为高中。以后美国的学制大多为六——三——三制,也有的州保留八——四制和实行六——六制的。
高等院校在这个时期的发展一方面朝着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方向前进,创建了农工学院;另一方面则朝着发展学术的方向前进,创建了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在这两大浪潮之中,很多新院校问世了,很多旧院校也得以改革。
还在战争中,1862年,国会通过了《毛雷尔法案》,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一人,便由联邦政府拨给土地3万英亩,用其收入开办一种新式学院——农、工学院,培养发展工农业所急需的专业人才。这种学院修业一般四年,招收学生不分男、女,课程设置联系社会和工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新学院扭转了钻研理论而鄙视生产的大学传统,使美国高等教育走上“民主化”的道路。
与此同时,美国诞生了另一所新型大学——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它代表了面向学术研究的高校发展方向,主要是受德国大学的影响。大学初创时曾从德国请来著名教授6人,侧重于研究生的培养。大学设置了多种授予学位的科系,引进了许多水平高深的新科目。霍布金斯大学虽创设不久却在美国大学中后来者居上。该校后来涌现出不少美国的杰出人士如总统威尔逊、教育家杜威、哲学家罗伊斯、历史学家泰纳等等。同时期美国不少的大学也都以德国大学为范例从事校政建设和教育改革,大学开始兼顾教学和研究双重任务,成为名符其实的最高学府。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已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教育制度。学校以公立为主,各级学校相互衔接,单轨的学制。教育表现出分权、自由、普及、无宗教派别限制等特色。
日本的教育
明治维新前日本教育概况
日本是亚洲第一个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在日本的历史上,自公元646年大化革新进入封建社会,到1868年明治维新是长达1200年的封建社会时期。在封建社会末期,日本的教育主要分幕府、藩国和民众教育三等。
幕府指日本封建军事贵族独裁时的权力机关。幕府直辖的教育机构有1631年成立的昌平坂学问所,以传授儒学为主;有1793年成立的和学讲习所,只传授国学;此外,还有19世纪上半叶陆续开设的开成所、医学所、讲武所、操练所等,以传授兰学为主。
藩国指日本地方封建主的领地。在藩国设立的教育机构称为藩学或藩校。它主要传授儒学和武艺,西南部的藩学也介绍一些数学和外国语。但是无论是藩学还是幕府直辖的教育机构,在吸收“兰学”时,都排斥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科知识,因为那被认为是异端邪说而明令禁止。
民众教育机构较多,有乡学、寺子屋和私塾等。乡学是为下级武士子弟或平民子弟设立的学校。它比较简陋,侧重思想道德教育,培养驯服和勤劳的顺民。寺子屋在封建社会后期是为平民子女设立的世俗性的初等教育机构,学习简单的读、写、算知识。私塾是学者个人收徒授业的,有的还以传授一家之说而闻名。
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教育与同期东方国家相比是走在前列的。1868年统计,日本全国有藩学240所,课程中开设数学课的141所,开设“洋学”的77所,开设“医学”的68所,开设“天文学”的5所。学校中较为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并聘有不少西方学者任教。初等教育的普及程度也较高。据统计,幕府末期大约有20%的平民粗通文字。京都、大阪、扛户三大城市的市民文化水准和“洋学”知识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如果和同时期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的教育还是远远落在后面的。
明治维新时期的教育改革
1.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
“明治维新”指日本于19世纪后半叶,明治天皇在位时期,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资产阶级改革运动。1868年成立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联合执政的天皇制的明治政府。明治政府成立之初,立即开始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教育方面实行一系列改革,以维护民族独立,发展资本主义。
明治维新时期提出的改革口号是:“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1868年3月,日本天皇颁布的“誓文”中讲道:“破从来之陋习”,“求知识于世界”,这些都成为日本改革封建旧教育,兴办资本主义学校教育的依据。
在教育方针的制定上,国学派和洋学派经过激烈的争论后,确定了推行教育改革的三点方针:一、为提高国民知识水准,普及初等教育;二、为培养科技指导人才,创办科技教育机关;三、通过教育迅速掌握摄取来的欧美先进科学技术。
2.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
根据明治维新教育改革的方针,政府在教育改革中采取了两项根本性措施。
(1)聘用外国专家任教,派遣留学生。明治维新改革的方针之一是文明开化,其内涵是积极吸收西方先进的法律、政治、经济制度和科学技术知识,取消以儒学为中心的封建教育,建立资本主义教育制度。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明治政府在坚持教育行政领导权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大量聘请外国专家到国内任教,以解燃眉之急。据统计,当时外聘的专家数量,文部省仅次于工部省,先后请进外籍教授750余人。东京大学创办时理学院15名教授中有12名外籍教师,医学院18名教授中有11名外籍教师。美国人斯克特因有师范学校的教学经验,在日本师范学校创立后受聘前来任教,在他的指导下,模仿美国师范教育,传授教学方法。单纯靠外国专家并非长久之计,明治政府另一个应急措施是向国外派遣留学生。1870年派出115名,1871年派出281名,1872年派出356名……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但因缺乏审查,资质反而下降。达官贵人子弟竞相出国,想快些学成,回国充任大官,但“归国而堪任事者很少”。针对这种情况,明治政府采取了果断措施。1873年底,文部省把国外官费留学生全部召回,经考试后分配工作。1875年,文部省开始选派经严格选拔的留学生。从1880年起,这批留学生陆续回国,解聘外籍教师的工作同时开始。到1889年基本解聘完毕,教育工作基本由本国人担任。
(2)改革传统的封建教育,发展国民教育。明治初期,日本国力微弱,人财两缺,明治政府除抓住严格选派留学生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外,更着重发展本国的教育事业,把教育改革的重点放在国民教育上。
1872年文部省颁布《学制令》,废除了原来的藩学、寺子屋,建立八年制新式小学,分上、下两级各为四年。儿童6岁入学,接受八年制义务教育。文部省在推行学制令时,特别重视小学校建设,把它列为重点。对此,文部省是这样说明的:“欲期社会文明、人有才艺,只好求之于小学教育的广泛普及和完善,故当今着手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把力量投在小学上”。《学制令》序中提出一个口号:“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各府县遵照文部省的这个方针,分别发布告示,奖励设立小学,鼓励儿童就学。各府县在劝诱就学上采取了种种办法,如有的县在各学校、学区之间就学生入学率的高低展开竞赛;有的县令亲自到各校巡视褒赏优等生;有的府县,命令警察强迫学龄儿童上学,规定除休假日外,平时上午8时前到午后3时,不论在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如发现学龄儿童无事而游逛者,立即强行送去学校。《学制》规定,办学以征收学费为原则,按学生家庭的贫富程度划分等级,月额5角和2.5角不等。这个数额在当时已不算低(当时地方米价2元~3元钱一石),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较重。
《学制令》实施后,小学数量增长很快,学生数、教师数也逐年增加,但中途退学的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学制过于统一,脱离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难以操作;二是教学内容脱离现实生活,不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吸引力;三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当时日本民众贫困,无力承担较高的学费。在政府强迫教育的压制下,以致有的地区掀起拒绝就学的风潮,他们将当地的小学校烧毁,以示反抗。针对这些情况,文部省几次颁布教育法令予以调整。1886年颁布《小学校令》将初等教育学校确定为八年,分两段:前四年的寻常小学为义务教育阶段,后四年的高等小学,实行收费。在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允许设立三年制的简易小学。高等小学的年限也可以分别定为二、三年或四年。这种较为灵活的规定是实际可行的,有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事实上,当时日本适龄儿童有2/3是在简易小学接受初等教育的。1900年再次修改小学校令,完全废除征收学费的制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儿童就学率大幅度上涨。1907年实施六年制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4%。
明治维新前期,政府集中有限的资金发展初等教育,在中等和高等教育上投入不大,所以只创办了为数不多的示范性的中学和大学。
《学制令》规定八年制初等学校之上设六年制中等学校。1886年的《中学校令》调整中学学制为七年,分为五、二两段。五年制中学称寻常中学,由地方设置和管理,属普通教育学校“二年制”高等中学是第二段,属大学预科性质,全国只设5所,由文部省大臣直接管辖。中学课程设置的特点是重视科学基础知识和外国语的教学,不仅门类多,而且内容颇深。中学还实行严格的考试制度,以保证学习的质量。高等中学是分科设置的,一般有文、法、理、医、农、商等科,进行专科教育。
1891年开始,政府把力量转到中等教育上。因为公立初等教育已培养出大批毕业生,他们要求接受中等教育,于是政府设立了一些公立中学。到20世纪初日本中等学校有了较快的发展。
高等教育的发展,按《学制令》中原来设想设8所大学,但因财政困难、经济基础薄弱未能实行。1877年在原属文部省管辖的昌平学校、东京开成所、东京医学校基础上成立了东京大学,成为日本当时惟一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文部省为了重点办好东京大学,将全国文教经费的40%拨给该校,此比率一直保持到1890年。东京大学效法德国办理大学的经验,十分重视教学和研究两方面的工作。帝国大学由大学院和分科大学两部分构成,大学院侧重进行学术和科学研究,分科大学则以传授专门知识为主,强调培养应用方面的人才。
法国的教育
17世纪至19世纪,法国的教育随着政治局势的变动而变化、发展着。按其历史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资产阶级大革命前的法国教育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比英国晚了一个世纪,17世纪的法国仍然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君主专制国家。发展中的资产阶级和封建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这种阶级矛盾和斗争是以宗教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17世纪时,法国资产阶级主要信奉加尔文新教(又称胡格诺教派)和新教教派——詹森派。封建专制政府和它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会(旧教)实行严酷的思想统治,并对新教进行残酷的迫害。在教育上占统治地位的是耶稣会派和后起的圣乐会派。大革命前,法国的教育主要掌握在旧教手中,是天主教对抗资产阶级新教“异端”、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1.初等教育
宗教改革以后,法国各教派仍然继续斗争,都想把学校当作传播本教派教义和争取群众的工具,纷纷兴办初等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
在新教办的初等教育中,著名的有詹森派的学校。詹森派教徒中有不少学者和作家,受笛卡尔思想影响很大。他们也从“原罪说”出发,但认为因为人带有原罪,儿童的精神是病态的,所以对他们的教育更要采取同情、温和的态度,不能使用压制和惩罚的方法,主张通过教师的榜样和亲切的谈话来进行教育。在学习内容上,主张以学习本民族语言和近代语为主,同时还要学习数学、地理和历史。教学时使用法语。在教学方法上反对死记硬背,注重发展智力,采用实物教学,重视练习。这些都反映出提倡科学、反对盲目信仰的新思想。但詹森派办的学校只存在20多年,到17世纪60年代被耶稣会派封闭了。
天主教为了与新教在教育方面相抗争,1682年成立了“基督教学校兄弟会”。为争取教民,对新教徒子弟进行天主教思想教育,兄弟会开办了很多免费的初等学校。为迎合时代的要求,吸引儿童,也采取了一些新方法,如先学法语,然后再学拉丁语;实行班级教学等。但学校中惩罚仍很严厉。为满足教师的需求,1684年开办了教师讲习所,讲习所还附设了“练习学校”,这是欧洲最早的师范学校。
2.中等教育
这个时期法国中等学校主要有耶稣会中学和大学附属的文科中学。这类学校经院主义气息浓厚,落后于时代需要。17世纪初发生了改革中等教育的活动。1611年创建“耶稣基督圣乐会”,会员多受笛卡尔思想影响,到1626年已开办中学50余所。这些中学的特点有:(1)中学前四年学法语不学拉丁文;(2)高年级学拉丁文不学希腊文;(3)采用新方法教拉丁文(如重视阅读原著,不死背文法);(4)注重历史教学,并使历史与地理联系起来;(5)重视数学,认为数学可以“训练智力,使人善于思考”;(6)开设物理、化学学科;(7)教学时注重学生个性,反对体罚,学校生活比较温和、自由。1773年以后圣乐会派代替耶稣会派支配了法国的中等教育。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中,许多圣乐会的教师投入了资产阶级政党的队伍。
3.高等教育
17世纪至18世纪法国的高等教育受天主教会的控制,大学排斥新教徒十分激烈,不给信仰新教的学生颁发学位,禁止使用笛卡尔的著作。启蒙运动兴起后,压制新思想。巴黎大学神学院曾将卢梭的《爱弥尔》宣布为禁书,并当众焚毁。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大学教学内容也有一定的变化,出现了一些反映进步思想的讲座,如开设数学、自然科学、民法、自然法的讲座。
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的教育
法国从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宣布成立共和国以后,先后建立过第一帝国、波旁王朝、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及巴黎公社,政体几经反复,到1875年宪法的通过,共和政体的巩固(第三共和国),资产阶级统治才最终确定。这期间资产阶级各党派先后执政,他们都十分重视国民教育的作用,纷纷提出各自的教育改革方案,虽因处于大革命期间,均无法实施,但对以后法国的教育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多塞和雷佩尔提出的方案。
1.康多塞方案
康多塞(1743年~1794年)是大革命时期,大资产阶级执政党吉伦特党的领袖之一。他是一位哲学家和数学家,负责公共教育委员会。1792年4月,由他负责组织五人小组起草了一份全面的教育计划,提出由国家举办世俗性免费学校。
计划提出,国家应担负教育其男、女公民的责任,建立起包括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三年)、中等学校(五年)和专门学校(大学)的统一的相互衔接的学校体系。其中初级小学是普及性的,所有的学龄儿童均应入学,实施广泛的普通教育和劳动教育;高级小学招收初级小学毕业生,有较好的设备,注重实科教育;中等学校除完成普通教育外,还进行农业、军事和医学等专业知识的教育;专门学校是代替旧大学的高等教育机关,培养担任政府公职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才。
康多塞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学校管理体制。他主张废除宗教教育,给学生们讲授资产阶级宪法和《人权宣言》;加强科学教育,尤其是数学、物理知识的教学,因为这些知识不仅对发展工业有巨大的实用价值,而且有利于人的智力发展。
康多塞方案的基本精神对19世纪法国教育有很大影响,但它反映的是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它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各级学校均实行免费制度,但是它没能为贫苦儿童接受教育规定任何物质保证。
2.雷佩尔提方案
雷佩尔提(1758年~1793年)在自己的方案中首先批评了康多塞方案,指出它只是宣布了普及初等教育而没考虑实施这种教育的物质条件。为了真正的实现普及教育,雷佩尔提主张建立“国民教育之家”,这是国家举办的寄宿学校,招收所有5岁至12岁的男、女儿童入学,并由国家供给他们衣食,其经费来源是向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和儿童自己的劳动收入。他强调指出,“贫民教育的费用要由富人来负担”。“国民教育之家”的管理要吸收家长参加,每年一星期的时间轮流参加学校的全部生活。在学校里,学生要接受德、智、体、劳等几方面的教育,培养他们成为健康、诚实、守纪律、爱国的法兰西公民。
雷佩尔提方案代表了革命中激进的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较之康多塞计划更为民主,更富于革命性。该方案经国民公会多次讨论,于1793年修改后通过,但很快又被废除了。
第一帝国时期的教育
1804年拿破仑称帝,在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的大资产阶级军事独裁,与此相适应,在教育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拿破仑以其政治家犀利的眼光看到教育对实现其政治目标的重要性,他曾告诫:“在我们所有的机构中,最重要的是公共教育,全部的现在和将来都取决于它。”因此他始终热心于改革学校教育,以期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出帝国所需要的文武官员,巩固帝国的统治。
1808年拿破仑创立帝国大学,作为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帝国大学的总监(相当于教育部长)由拿破仑直接任命,凡学校的开办、取缔,教职人员的任免与提升都由总监掌管。帝国大学还设有评议会和总督学署,协助总监管理全国的教育事务。在帝国大学之下和全国司法区平行设置29个大学区,每一学区设总长一人,由总监任命。同时还设学区评议会和督学,全国的大、中学校均由帝国大学统一领导,各级各类学校的规章制度、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均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监督实施。总监、总长和教师都是国家的官吏,由国家支付薪金。这种严密的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成为法国教育制度的最大特点,并一直影响到现在。
第一帝国时期,初等学校不被重视,但中、高等教育却得到很大发展,中学有中央政府设立的国立中学和地方自治机关设立的市立中学。这些名称一直沿用到今天。国立中学主要是培养行政官员和高级军事人才,学校内部管理很严,学生身着统一的服装,按军队的编制,学校的行动统一以鼓声为号。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实行严厉的处罚。相对国立学校而言,市立中学地位低下,课程浅显,纪律也不严格,数量也较国立中学要多。
第一帝国时期教育有很大的发展,使原来混乱无序的学校教育向比较系统完整的学校教育体制转变,建立了法国近代学校教育体系。
从复辟王朝到第二帝国时期的教育
在整个19世纪,拿破仑建立的中央集权化的教育体系基本保持着。但其中复辟势力曾几次得手,对教育实行倒退的变革,所以整个19世纪法国教育充满了复辟与反复辟、进步与反动力量的长期斗争。
波旁王朝的路易十八上台后的第二年就颁布敕令,要求教育应该以宗教道德的准则为基础,必须促进“社会上良好秩序的保存”,宣布由牧师担任教师和校长,后来干脆把学校划归主教管辖。教育出现了倒退。
七月革命以后,资产阶级进步势力掌权。1833年教育部长基佐颁布法令,大力发展初等教育。法令规定每一乡区设公立小学一所,凡6000人口以上城市设高级初等小学一所,每郡设师范学校一所。教育经费均由当地筹办,学生费用由家长承担,国家向贫困地区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基佐法令颁布后,法国初等学校数及学生数都增加了近2倍。它解决了拿破仑时代留下的初等教育薄弱的问题,建立了一个与中等学校同样牢固的初等学校体制。
第二帝国时期,拿破仑三世为了维护大资产阶级利益,巩固自己的政权,实行军事独裁并利用天主教作为统治的精神工具,加强了教会对学校的控制,学校教育主要灌输宗教思想和君主制度精神。拿破仑三世的倒行逆施激起了法国人民的不满与反抗,1848年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诞生。巴黎公社虽然仅存在72天,但也及时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法令,体现出无产阶级对教育的重视和要求。
德国的教育
17世纪至19世纪,是德国资本主义缓慢发展的时期。在这期间,德国经历了30年战争(1618年~1648年)、狂突击运动、拿破仑的入侵和资产阶级革命。这些历史事件都在不同意义上影响了德国教育的发展。这一时期德国在政治、经济上的发展落后于英、法等国,但在教育上却毫不逊色。国家政权加强了对教育的控制,师范教育和学前教育开始兴起,学制和课程出现了一系列变革,特别是教学方法实行了重要改革,大学中加强学术研究,系统的教育理论产生,同时还出现了像赫尔巴特、福禄倍尔、第斯多惠等在世界教育史上有影响的教育家。
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中期的教育
1.初等学校
这一时期德国初等学校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德语学校的发展,国家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强迫教育的提出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进。
马丁·路德德国宗教改革运动时,马丁·路德用德文翻译了《圣经》,又写了简本和详本两种《教义问答》,使德语逐渐成为德国宗教教育的用语。所以,在新教地区的初等学校大都采用德语教学,后来逐渐出现德语学校,有的属于地方教育机构,也有的是私立的。
17世纪至18世纪,德国各诸候国的统治者为扩大自己的势力,争夺霸权,都希望通过教育培养出忠顺的臣民和士兵,因而十分重视国民教育,不少公国很早就颁布了强迫教育法令,并将学校,特别是初等学校的管理权从教会转到国家手中。这是德国初等教育的一大特点。
强迫教育的法令首见于16世纪下半期。1559年威丁堡公国、1580年萨克森公国颁布了强迫教育法。1619年魏玛公国颁布的学校规章,要求6岁至12岁男女儿童必须到学校全年上学,规定除放假日外不得缺席一天。1763年普鲁士腓特烈二世颁布《普通学校规章》,规定父母必须把5岁至13岁或14岁的儿童送入学校,儿童缺席处以罚款。规章还详细规定了学校各项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但从具体情况来看并不理想。经历了30年战争后的德国,处于贫困和落后的状态,家长由于经济困难,态度不积极,学校规章中的很多内容都没能认真执行,学校缺少经费,基本设施很差。尤其突出的是教师普遍没受过师范训练,不少乡村教师是由教士或工业者担任,其中大部分是裁缝和鞋匠,有的是残废军人。这些人知识贫乏得可怜,只能教简单的读和写,最多再教些简单的算术。教学方法是拷打加死记硬背。初等学校的教学内容大都是读、写、宗教教育和唱歌。以后逐渐增加一些算术,自然科学和历史知识。
2.中等学校
文科中学17世纪至18世纪德国中等学校的主要类型是文科中学。它以城市贵族和最富有的新兴资产阶级子弟为招收对象,培养官吏和向大学输送新生。文科中学的教学内容以拉丁文、希腊文为主,以后逐步增加了一些现代语文和数学、自然科学及历史、地理等学科。新增学科的教学注重实物和应用。
实科学校 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生活的需要,发展中的新兴资产阶级要求设置一种注重讲授实科知识的中等学校。1708年哈勒学院的副主教席姆勒创办了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中学。该校讲授数学、物理学、力学、自然、天文学、地理、法律学、绘画制图,在教学法上广泛应用了绘画、学图表、标本和模型等直观教具。这是一所既具有普通教育性质又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新型中学。在这所学校影响下,许多城镇也都随之设立了类似的学校。
实科中学排除了文科中学中纯古典主义倾向,要求教授实际生活和国民经济部门必需的实用知识。在教学方法上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科中学的出现,在当时来说,是教育史上的一个进步现象。
3.骑士学院
从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德国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学校——骑士学院。它以训练包括王子在内的贵族青年担任宫廷文武官职为目的。19世纪骑士学院逐渐消失。
骑士学院为新贵族们提供文雅的现代教育。在学校课程中,现代语言和自然科学占首要地位,同时开设神学、骑士训练类课程。骑士学院不主张专攻任何一门知识,要求扩大知识面,帮助学生精通世故和提高军事能力及宫廷交际的水平。这时期出现的骑士学院已不同于中世纪的骑士教育,它具有近代教育性质和功利主义的目的。骑士学院中开设的体育运动、现代语文和自然科学等课程,成为以后德国中等学校课程的必备内容。
4.高等教育
德国的大学产生于文艺复兴运动之前,到15世纪已有9所古老的大学。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在新大学运动中又创办了一些新大学,如哈勒大学(1694年)、哥廷根大学(1737年)等。
哈勒大学是普鲁士振兴的基石,在德国和欧洲都享有盛誉。哈勒大学以思想自由和教学自由为基本办学原则,重视近代哲学和近代科学的教学,在大学中采用德语进行教学。哈勒大学的办学特点影响了德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18世纪末,德国的大学都在不同程度上扭转了旧大学的宗教神学性和古典主义方向。
十八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的教育
1.泛爱主义教育运动
18世纪下半期,当英、法、美的产业革命、政治革命震撼旧世界的时候,德国仍然是政治上四分五裂,经济上落后的国家,法国的启蒙运动给德国以强大冲击,教育改革便应运而生了。18世纪后期德国出现了一种新的社会教育思潮——泛爱主义。泛爱主义教育的代表人物是巴泽多(Basedow,1724年~1790年)。巴泽多深受卢梭自然教育思想的影响,曾著书大力宣传卢梭的教育观,并呼吁按照卢梭的教育原则创办新学校。1774年巴泽多按自己的教育理想在德国东部德骚创办了一所学校,被称为“泛爱学校”。其目的是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培养对人类的广泛的爱,“泛爱主义”因而得名。泛爱学校在教学内容上扩大了各科实用知识的范围,重视体育和劳动教育。所有的学生都要学习木工、镟工、制图和农事。巴泽多还编印了《初级读本》,读本汇集了有用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配有插图100页,作为儿童的初级教材。学校生活顺应儿童的天性,废除“小大人”的培养方式,强调应把儿童看作是儿童而不是成人,教学时注重实物、语言的学习,采用谈话、图片、游戏、演剧等方式进行,算术注重心算,地理的教学采用由近及远的方法。本族语的学习在学校中居于重要地位。泛爱主义者和卢梭一样,认为儿童的天性是善良的,强调尊重儿童个性,反对束缚儿童自由,绝对禁止体罚。
泛爱学校的新气象受到社会的欣赏,很多人来学校参观,康德曾对泛爱学校做过很高的评价。在巴泽多等人的思想影响下,德国各地办了很多类似的学校,一时形成一种运动。后来泛爱学校的教师散布到欧洲各地,使泛爱学校的影响扩及法国、瑞士等许多国家。
2.洪堡德教育改革
1806年,在耶拿战争中德国被拿破仑彻底打败,割地赔款使德国民族感到莫大耻辱,以费希特为首的学者提出“教育领先”的口号,主张通过改革振兴教育,培养一代新人从而振奋民族精神,把德国重建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费希特的号召受到公众和当局的重视,新政府把重建教育的工作交给了学识渊博的教育部部长洪堡德,为此,洪堡德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改革了初等、中等教育,推行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方法,创建柏林大学,使德国的教育制度在19世纪前半叶成为英、法、美等国学习的楷模。
初等教育改革 洪堡德进一步强调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先后于1802年和1805年公布了初等义务教育法案。为了改进和发展初等教育,他选派了大批青年到伊佛东向裴斯泰洛齐学习,这其中就有赫尔巴特、福禄倍尔。他要求前去学习的青年不仅要学习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方法,更重要的是让这位伟人胸中焕发出的神圣的爱与力的火,点燃他们的心灵。这些青年从伊佛东回来后,决心重建小学教育体系,使德国初等教育比以前有了较大的发展。与初等教育相联系的师范教育也有所发展,建立了几所师范学校,将来希望当小学教师的人要在师范学校学习三年。
中等教育改革 洪堡德按照新人文主义精神改革中等教育。1810年制定的中学教学计划,削减了古典学科的内容,扩大了普通基础学科的教学,使中学更接近于实际生活。为保证教学质量整顿教师队伍,1810年规定:凡要担任中学教师的都得通过国家考试,合格的给予中学教师称号,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为教师。考试由国家委托大学办理,考试的科目和要求,都以大学为训练中学教师所开设的课程为依据和标准。这种考选教师的制度,改变了以前文科中学教师只能由神学家、牧师担任的现象,保证了中学教师的水平,并将德国中学教师提高到专业工作者的地位。
大学教育改革1810年德国根据拱堡德的建议创办了柏林大学,费希特被选为柏林大学首任校长,10月6日第一批学生注册入学。
柏林大学的创建不只是增加了一所大学,而是意味着大学的变革。
洪堡德在创建柏林大学时提出的口号是:学术自由,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统一。大学把重点放在科学研究方面。该校认为,在科研方面卓有成就的优秀学者,也总是最好的和最有能力的教师。对于学生的要求不再是博学,而是要求其掌握科学原理,提高思考能力和从事创见性的科学研究。基于这个观点,必须选择那些对学问有造诣、有独创能力的人来担任教授。
格林大学无论在研究、教学还是学校事务管理和行政方面都拥有完全的自由。柏林大学实行教授治校的原则;校长一年选举一次;学生有权批评校方,并享受大学公民权;大学实行超然的总务管理;大学校长及教授仅负责学术性工作而不理庶务等。
在柏林大学建立后,又有不少大学是仿照柏林大学进行整顿和新建的。
3.1848年后德国教育的停滞和倒退
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德国教育也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现象。教育部改为精神教育及医学事务部,几任教育部长不信任教师并厌恶“全面教育”。1849年,腓特烈·威廉四世在普鲁士的师资培训学院召开的教师会议上,怒气冲冲地指责教师,要他们承担1848年发生革命运动的全部责任。政府认为不能使平民什么都知道,要降低教师的学识水平和初等学校的标准。1854年普鲁士政府颁布关于师范学校和国民学校的法令,规定小学全部由教会管理,教学内容以宗教为主,其余科目被削减到最低限度。在中学里,强调宗教基础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只集中学习一门学科,最好是古典学科,文科中学的教学计划中取消自然学科,实科中学中增加拉丁文和神学。在大学里解散了学生协会,解聘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教授,对大学实行严格的管理。1848年以后,德国整个教育领域充满了民族主义、沙文主义和普鲁士国家专制主义精神,这些大大妨碍了德国教育的发展。
俄国的教育
十七世纪以前的教育
俄国的学校教育产生比较晚,到10世纪时才出现一批最初的学校。它们是教王公、显贵人家和僧侣们的子弟读书和写字的。后来,在教堂和僧院设立学校,学习内容是读、写和宗教知识。
在11世纪至13世纪,当西欧的文化教育处于衰落的时候,俄国因受拜占廷文化的影响,文化水平略高于西欧各国。当时俄国人把大批希腊文的书籍翻译成俄罗斯文,并在僧院和大城市的教堂中组织手抄书籍,建立了一些图书馆。
从13世纪末到15世纪,由于鞑靼人的入侵,破坏了俄国的文化和教育,学校教育处于停滞状态,学校开始减少。16世纪,俄国开始统一,工商业有所发展,教育开始向前发展。
16世纪至17世纪,俄国社会上的主要教育机关是读写学校和兄弟会学校。在较大城市和修道院中也有少数稍高程度的“文法学校”。
初等的读写学校大多设在教堂和修道院中,也有的是神父在自己的家中进行教学。孩子一般7岁开始学习,教师采用个别教授的方式,主要对儿童进行东正教教义的训练。为了防止异端的影响,儿童的行为受到严格监督。学校和家庭都对儿童实行严厉的体罚。学校中的教材都是手抄本,直到17世纪后半期才较普遍地使用印刷课本。
16世纪末到17世纪,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处在波兰——立陶宛统治下,波兰地主企图依靠耶稣会教徒的帮助,迫使乌克兰、白俄罗斯人信奉天主教,从而达到使之波兰化的目的。为了与波兰和天主教的压迫作斗争,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人组织了自己的宗教组织——兄弟会。兄弟会按民主原则组织,信奉东正教。为维护自己的信仰,兄弟会在各地兴办了兄弟会学校。
兄弟会学校具有明显的民主性质:一切阶层的儿童都可以入校学习,孤儿可以靠兄弟会的资助上学;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由兄弟会大人选举;要求教师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不论贫富应给予一律平等的爱护和教导,不准进行严酷的体罚。
兄弟会学校用本族语言进行教学,各学校水平高低不一,中心城市的兄弟会学校中还开设七艺。兄弟会学校是当时较先进的初等学校。
十八世纪的教育改革
1.彼得一世的教育改革
俄国皇帝彼得一世(1672年~1725年)在位时,从增强国家实力出发,以欧洲为榜样,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方面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彼得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开办普通学校、建立专门学校、创建科学院。
专门学校 为培养各方面专门技能人才,以促进俄国军事和科技的发展,1701年彼得发布了3个开办专门学校的命令。1701年1月10日发布了建立炮兵学校的命令。炮兵学校培养掌握读、写、算并具有一定科学知识的炮手。学生来自各个阶层,贵族出身者居多。学校分初级班,高级班两级,学习期限四年,合格者送往部队,成绩差的令其退学,送到炮兵工厂当工人。1月14日发布建立“数学及航海学校”的法令,招收10岁至12岁少年,学习与航海有关的各种科学。学校管理严格,每天上9小时至10小时的课,对缺课者实行体罚和罚款。学生毕业后,大多送往荷兰、英国等地深造,回国后担任舰队将校级军官。1715年其航海班迁往彼得格勒成为“海军学院”。7月彼得又颁布了开设“外国语学校”的命令,要求学校用拉丁语、德语、瑞典语来教授俄国官员的孩子。学校除开设外国语外,还教授各种普通课程。至1715年,培养出250多名学生,多数担任政府部门和印刷厂的译员。
此外,彼得还允许成立了技术学校、医疗学校等。
普通学校18世纪以前俄国初等学校数量少,质量低。针对这一现状,1714年彼得命令全国各地开办计算学校,教授识字、写字、算术以及关于几何、代数和三角的基本知识。到1718年已开办了42所。学校招收一切阶层的儿童(农奴除外),但大多是军人子弟。1717年彼得又敕令要求木工、船员、冶炼工人及其他职工必须掌握读写。于是1719年彼得格勒海军工厂首先设立了俄语学校,此后不少造船厂也相继设立俄语学校,儿童一般7岁入学,前四年学习读写,后二年学习计算与几何,毕业后派往海军工厂或轮船厂当工人。不少船员和职工都积极送子女入学,俄语学校学生以工人子弟居多。
创立科学院 彼得在访问欧洲时,受到德法等国科学研究的影响,为培养造就本国的专家学者,1724年发布了设置科学院的命令。第二年,科学院正式成立。科学院分三部分:一部分以研究数学为主,一部分以研究物理为主,一部分以研究人文学科为主。科学院还附设了大学和预备中学。
俄国著名的科学家罗蒙诺索夫(1711年~1765年)对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1741年他担任了科学院附属大学和中学的领导工作。1755年在他的倡导下开办了“莫斯科大学”,莫斯科大学不设神学系,为便于平民进入大学,在预备中学里设平民部。1779年莫斯科大学又开办了一所附设的师范学院。
2.叶卡特琳娜二世的教育
1762年叶卡特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上台,继彼得一世之后,重新开始建立和改善国家教育制度的工作。1782年成立了“国民学校委员会”,1786年颁布了由该委员会起草的《国民学校章程》。《国民学校章程》规定给予全体国民以教育的机会,不论其阶级、出身、性别如何,甚至农奴也可以进入城市的学校。根据这个课程,在县城设置五年制的中心国民学校,分四级,最后一级为两年。在县以下各区域镇设两年制的初级国民学校,其章程与中心国民学校的头两年(初级部)相同;中心国民学校高级部设有机械、物理、地理、历史、自然、建筑等学科。章程还规定所有国民学校由当地政府负责管理,实施免费教育,其经费由国库支付一部分,地方贵族和商人负担一部分。19世纪初期,许多中心国民学校改为中学,初级国民学校改为县立学校。
1764年,在彼得堡市郊的斯莫尔尼建立了俄国第一所国立寄宿制女子学校,它以贵族少女为对象。第二年曾附设一所平民女校,学习内容与贵族女校相同,主要培养贵族家庭的管家保姆和家庭教师等,但其存在时间不长。贵族女校影响波及国外,开了俄国女子中等教育的先河。
废除农奴制后的俄国教育
19世纪中期,围绕着俄国农奴制的存废问题,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革命运动,沙皇政府为了阻止革命运动的发展,被迫于1861年宣布废除农奴制度,相应地对国民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
从1860年到1864年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则,宣布了教育的改革。主要法规有《国民教育部女子学校章程》、《大学章程》、《初等国民学校章程》、《文科中学和中学预备学校章程》。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初等学校被宣布为无等级的学校,可招收各个阶层的子弟,不受等级和宗教信仰的限制;授权各地方自治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开办学校;允许女子担任教学工作。但仍然把传播宗教观念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目的,并且给教士以担任教学工作的优先权。
中学除文科中学外,增设了实科中学,两者均可招收各个阶层居民的子弟,废止了对学生的体罚,扩大了校务会议的职权。但根据章程规定,只有学习了两种古典语的中学毕业生才有权升大学,实科中学的毕业生最多只能升入高等技术学校或高等农业学校学习。
在高等教育方面,规定大学有若干自治权。大学设大学会议,有选举校长、副校长的权限。系设系务会议,可以选系主任等。还有学术会议,可以竞选教授。大学设历史文学系、数理学系、法学系和医学系。由于工农业的发展,在60年代开办了工艺、矿业、交通和农业学院等学校。
19世纪中期俄国废除农奴制度的改革是由沙皇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改革后沙皇专制制度仍然存在,贵族利益受到保护,所以,19世纪60年代有关学校教育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具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另一方面又带有封建制的残余的印痕。正如赫尔岑在批评1863年大学章程时所说的那样:“政府做事,像罪孽深重的耶路撒冷的朝圣地者,前进三步,又后退两步,但毕竟剩下了一步。”因此,通过这次改革,俄国的各级学校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