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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辑 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

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泣血深情

那一刻,奥尔特的心灵在震颤,他忽然想起了瘫痪的妻子,他为自己有过的念头而深感羞愧。

加拿大南部林海莽莽的罗布森山区,有一个人烟稀少的甘达峰林场。7年前,一场森林大火吞噬了甘达峰林场将近80%的树木,老林场主因火灾忧郁过度而离开了人世。他的独子--30岁的奥尔特成了林场的新主人。

奥尔特曾在温哥华一家商业银行工作,与他一同回到甘达峰林场的还有新婚妻子辛娅,辛娅曾是温哥华一家医院的护士。奥尔特回林场后就雇人漫山遍野地种植树苗。

冬去春来,一晃7年过去了。当年栽下的那些小树苗已经树干挺拔、枝繁叶茂。

这期间,奥尔特夫妇已经习惯了林场与世隔绝的恬静生活,只是在每月初,奥尔特夫妇才会驾驶父亲留下的那辆微型货车去200英里外的卡默拉镇采购一些食物和生活用品。12月初的一天,奥尔特夫妇开车前往卡默拉城的途中,在一个山道拐角处突然被一辆迎面开来的越野车撞上,坐在驾驶室一侧的辛娅当场被撞断下肢,不省人事。幸好奥尔特只受了点轻伤,他迅速把辛娅送到卡默拉城中心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辛娅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她的下半身却永远瘫痪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给奥尔特夫妇幸福的婚姻生活蒙上了阴影,奥尔特整天毫无怨言地照料卧床不起的妻子。他心里却在为一件事暗暗着急:他的爱妻因为车祸失去了生育能力!

辛娅实际上早已想到了自己瘫痪后给丈夫带来的巨大精神压力。尽管她仍然深深地爱着奥尔特,但一想到丈夫失去的太多,她就深感不安。她觉得只有离婚才能让丈夫彻底解脱。经过再三考虑,一天晚上,辛娅对奥尔特说:"亲爱的,我们离婚吧,你应该开始新的生活,娶个健康的妻子,那样我会好受些……"奥尔特没料到妻子会主动提出离婚,他心里充满了矛盾: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男人,他确实需要有美满的婚姻生活,也渴望有一个孩子,然而,离婚后谁来照料辛娅呢?面对妻子的离婚请求,奥尔特一时难以接受。辛娅知道丈夫是放心不下自己,便想出了一个主意。她对奥尔特说,她可以住到疗养院去。距甘达峰林场350英里的埃德森城有一所疗养院。"那儿的条件非常好,会有经过培训的护士照料我,我会生活得很愉快……"辛娅故作轻松地说。奥尔特对妻子的话半信半疑,他决定先亲自去一趟埃德森城,实地考察那所疗养院的医疗设施和服务质量。

第二天,奥尔特驾车来到埃德森城那所著名的疗养院,疗养院一流的服务和先进的设施令他非常满意。他这才决定回林场后把妻子送到疗养院来,只有妻子在这儿能得到良好周到的服务,他才能问心无愧地与她离婚。从疗养院出来后,奥尔特又专门到肉市场买了30磅新鲜牛肉,这是妻子最喜爱吃的。在送辛娅来疗养院之前,他要加倍地照料妻子。奥尔特把牛肉和其他生活用品放到车厢里,为防止行车途中有偷猎者扒车,他把猎犬赛克也留在车厢里。奥尔特甚至连午饭都没有在埃德森城吃,就匆忙启程了。奥尔特驾车一路疾驶,下午3点左右,微型货车进入了罗布森山谷的一处狭窄地带,山路两侧灌木丛生,气氛阴森恐怖。突然,奥尔特听见赛克在车厢里狂吠起来,他心里一惊,赶紧从汽车反光镜中观察车后面的情况:天哪!一头硕大的雪豹正奋力朝汽车奔来。

奥尔特不知道这头豹子为什么会对他的车产生兴趣,但他不想伤害豹子。奥尔特一边加快车速,一边不停地按喇叭,期望急促刺耳的喇叭声能吓退那家伙。不料,豹子全然不理会汽车鸣笛,仍然穷追不舍,奥尔特从反光镜中能清楚地看见豹子奔跑时肩胛处的肌肉有节奏地收缩,赛克不断地发出愤怒的"汪汪"声。正当奥尔特准备鸣枪吓退豹子时,赛克突然跳出车厢,狂吠着扑向豹子。奥尔特赶紧刹车,抓起猎枪就朝车后赶去。赛克显然不是豹子的对手,只一个回合,赛克就被豹子扑倒在地,幸而它敏捷地钻到豹子腹下,紧紧咬着豹子的腿肚子不松口,豹子咆哮着在原地打转,一时竟无从下口。奥尔特虽然有猎枪,但他仍然不愿伤害豹子。在对着豹子大声吼叫无效后,奥尔特才朝豹子头顶上方开了一枪。

震耳欲聋的枪声令豹子骤然停止了与赛克的厮打,它腾地一下跃起,扭头钻进了路边的丛林里,赛克气喘吁吁地对着丛林狂吠不止。豹子为什么要猛追汽车呢?奥尔特的目光落在车厢里那块新鲜牛肉上时,恍然大悟。原来,牛肉的血水不断从车厢底部滴落到山路上,豹子是顺着汽车一路洒下的血水追踪而来的。眼下时值冬季,正是豹子觅食的困难期。赛克呜咽着,奥尔特这才发现赛克的脖子上有一道20厘米长的口子,血流不止。由于车上没有止血绷带,他赶紧将赛克抱到驾驶室中,迅速启动了汽车。然而,车刚开出不久,奥尔特就感觉到车身猛地一沉,好像有什么重物被抛在车厢里。赛克似乎也嗅出了什么,它一个劲地冲着驾驶室后的车厢吼叫。奥尔特把猎枪抓到手里,一个紧急刹车,跳下车直奔车尾!

车厢里的一幕却令奥尔特惊讶万分:居然又是那头豹子!它口里叼着那块牛肉,豹眼圆睁,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似乎在警告奥尔特不要阻拦它拿走牛肉。奥尔特不由得怒从心中起,他把猎枪对准豹子晃了晃,大声吼道:"把肉放下!"话音未落,那头豹子竟衔着那块牛肉从车厢里一跃而出,奥尔特猝不及防,瞬间被豹子掼倒在地,猎枪也摔到几米开外,万幸的是,豹子没有继续伤害奥尔特,否则,仰面倒地的奥尔特肯定会被豹爪撕得皮开肉绽。豹子继续衔着那块牛肉,低着头在奥尔特脸上嗅了嗅,那块冰冷的牛肉几乎贴在了奥尔特脸上,他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心里祈祷着豹子快些离开。突然,豹子一声惨叫,那块牛肉也掉在奥尔特身上,原来是赛克趁豹子不备,从豹子身后闪电般地扑到豹子背上,并狠狠地咬住了豹子的颈部。受到偷袭的豹子恼怒不已,它扭动身子,将赛克一下子甩到地面,然后咆哮着扑了上去,赛克顿时被豹子的两只前爪摁在地上,眼看豹子的血盆大口就要置爱犬于死地,奥尔特不顾一切地抓住了豹子的尾巴,拼尽全力向后拽,他爆发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硬是把这头体格粗大的豹子拉得倒退了好几步。

"赛克,快跑!"奥尔特紧拽着豹子尾巴大声喊道。忠实于主人的赛克却不愿逃走,它再次勇猛地朝豹子扑去,一口咬住了豹子的耳朵,豹子猛一摆头,半只耳朵被赛克血淋淋地扯掉,不幸的是,赛克还没来得及跑开就被狂怒的豹子一口咬住了脖子,可怜的赛克被豹子叼在口里,四肢拼命地挣扎着。

"赛克!"奥尔特目眦欲裂,他撇下豹子尾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用拳头猛击豹子的头部,试图让豹子松开牙齿。可那该死的豹子宁可挨揍也不松口放下赛克,赛克的四肢很快就不再动弹了。眼看着爱犬惨死在豹子口里,奥尔特悲愤不已,他"啊"的一声,将五根手指头对着豹子的眼睛狠狠戳去,污血顿时从豹子眼眶中涌出来,它一头将奥尔特撞倒,衔着赛克夺路而逃。

奥尔特眼睁睁看着豹子逃走,心急如焚。蓦地,他的手碰到了地上的猎枪,痛失爱犬的奥尔特不再顾及豹子的性命,他举起猎枪,对着欲钻进树林的豹子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枪响,豹子的身体踉跄了一下,随之消失在树林里。

奥尔特估计那一枪应该打中了豹子,他爬起来向前撵去。在豹子消失的那片树林里,奥尔特果然看到地上有一摊血迹,奥尔特发现,这头豹子中弹后仍然没有把赛克扔下。

奥尔特断定豹子中弹后不可能叼着赛克跑太远。他顺着豹子一路洒下的血迹走了几百米后,又发现了一摊血水,从刚刚被压倒的一片杂草可以看出,这头豹子伤得不轻,子弹大概打中了它的腹部,它在艰难地行走了几百米后,曾趴在这里喘息了一阵。奥尔特判断这头豹子肯定快死了,因为它已经大量失血。突然间,奥尔特的脑海中产生了巨大的疑问:野兽在遇到生命威胁时应该只顾逃命,这只垂死的豹子为什么一直衔着赛克不松口呢?难道猎物比它的性命还重要?

继续往前跟踪了约50米后,奥尔特来到了一处岩石高低错落、灌木丛生的山坡上。终于,他发现那头豹子倒在远处一块突兀而起的岩石旁,奥尔特慢慢地靠拢过去,眼前的一幕令他震撼不已:豹子已经死了,但它死不瞑目。看得出来,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终于松开了口中的猎物。奇怪的是,豹子的身体有一种临死前把猎物向前推送的姿势,奥尔特的目光顺着豹子匍匐的方向望去,他的血液顿时凝固了:就在离豹子不到5米的地方,一个石洞里赫然侧卧着一头瘦骨嶙峋的母豹!它的一条前肢不见了,断肢处已经腐烂,在母豹的身边散落着一些动物的骨头和杂毛。

奥尔特一切都明白了,他能想象得出,石洞里的这头母豹失去了猎食能力后,一直是另一头豹子的关爱在延续生命。刚刚死去的那头豹子拼死猎食全都是为了这头母豹,动物间这种生死相依的感情是多么质朴和伟大啊!那一刻,奥尔特的心灵在震颤,他忽然想起了瘫痪的妻子,他为自己有过的念头而深感羞愧。一头豹子能为延续同伴的生命而流尽最后一滴血,自己怎么能在妻子最需要关爱的时候逃避责任呢?母豹发出的哀嚎声把奥尔特从沉思中唤醒,他抱起已经冰凉的赛克向树林外走去。过了一会,奥尔特又返回到石洞前,他把那块牛肉放在奄奄一息的母豹身边后,才心情沉重地离开了。

夕阳的余晖在天边燃烧,归心似箭的奥尔特驾驶着汽车飞快地朝甘达峰林场开去,他要尽快见到辛娅,给妻子讲述豹子的故事。奥尔特决心已定,无论今后的生活有多少困难和压力,他都会和妻子相依为命、白头到老。

最深沉的爱情

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约翰·克劳斯顿是英国的一位牧师,他的妻子比尔·玛丽亚是一名护士。

1854年,38岁的约翰·克劳斯顿患了食道癌,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在一个微风吹拂的黄昏,克劳斯顿对陪自己散步的妻子说:"我曾经对你承诺要陪你白头到老,请你原谅,现在我不能履行自己的诺言了。我有一个最后的心愿,就是希望在告别尘世前,帮你找到一个善良的男人,让他来替我完成爱的使命。"

玛丽亚紧紧抓着克劳斯顿的手说:"我也对你承诺过,今生我的爱只献给你一个人,我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能背叛对你许下的诺言。"

"不!亲爱的,如果我撇下你一个人在尘世上孤苦伶仃,我会很愧疚的。只有你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福地生活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才开心。你不记得了吗?我们说过,爱,就是为了要让对方更幸福。这才是我们最应该遵守的诺言呀。"

当死神向克劳斯顿逼近时,他并不为自己的生命担忧,而是为妻子今后的幸福着急。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克劳斯顿,抓紧时间为实现自己人生中最后一个心愿而努力。他印发了大量的传单,传单上写着: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使命。因为我的妻子--36岁的玛丽亚是一位善良、美丽的女护士,她是一个值得爱的女人。她的住址是亚马雷思镇教堂街9号。

无论玛丽亚怎么劝说,克劳斯顿都不为所动。他站在亚马雷思镇最繁华的街道上,将为妻子征婚的传单一张张散发到路人手中……

然而,病魔并不给克劳斯顿实现他人生最后一个心愿的时间,弥留之际,他叮嘱妻子:"请人将传单上的征婚内容刻在我的墓碑上……生前我不能找到一个接替我的人……死后我也要去找……"

克劳斯顿走了,玛丽亚按照克劳斯顿的遗愿,在他的墓碑上刻上:我,约翰·克劳斯顿,将不得不向这个我依恋的世界说再见。我知道对于我的妻子而言,这是不公平的。我说过要陪她白头到老,可是我不能完成这个爱的使命了。希望有一位善良、懂得爱的男人来替我完成这个爱的使命……

在克劳斯顿去世不久,玛丽亚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教师。因为丈夫使她对爱情有了更深的理解:爱情不仅仅是两人都活着时的耳鬓厮磨,相濡以沫,更是在对方走了之后,自己能更快乐更幸福地活着。她知道,只有她找到新的归宿,才能让克劳斯顿在另一个世界安心。虽然玛丽亚实现了克劳斯顿的心愿,但她并没有将墓碑上的"征婚启事"抹去,她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她拥有一份最深的爱。

一百多年过去了,那块刻着"征婚启事"的墓碑依然伫立在克劳斯顿的坟前,凡是见过那块墓碑的人都会对克劳斯顿充满敬意,为他那份对妻子最无私、最深沉的爱情。

雨 泪

"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地接受了。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爱你,才走在你左边

她感觉似乎同时也抓住了一份沉甸甸的爱。只因为爱你,才会走在你的左边。

和所有恋爱的人一样,经历了一番轰轰烈烈的爱情以后,她和他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可是和他结婚了以后,她就觉得自己婚后的生活和想象的相去甚远。婚姻不像爱情,往往是多了琐碎和枯燥,少了激情与浪漫。当她不得不每天都面对这样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时,她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磨平,生活如同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婚后他们彼此还算恩爱,但也经常吵架,常常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起来了。而且他也不像过去那样处处迁就她让着她了,她觉得男人真是虚伪,一结婚就变了一个人,根本就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宽容忍让,如今她对他使小性子,丈夫一般是置之不理或沉默,甚至有的时候还和她争执一番,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宠着她了。虽然有许多情感她始终无法释怀,可是毕竟她对这种死气沉沉的婚姻的忍耐是有限的。终于有一天,两人大吵了一架后,她忍无可忍地说出了那两个字:"离婚",他立即就说"可以,现在就去"。

那天外面下着雨,他和她各撑一把伞。两个人并排走在路上,都默默不语,都有各自的心事。雨下得挺大,路也很滑,但谁都不肯表示放弃。忽然前面的路边上有个地方停了一辆车,窄得只能通过一个人,于是他就走在了前面。过去以后,她又和他走在并排,他忽然拽住她,生气地说:"怎么又走我左边了呢?"与此同时,一辆大卡车与他擦身呼啸而过,他侧过身挡住了她,车虽然没撞到他,可是溅起的泥水却弄脏了他的衣服。她一下子愣在了那里。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让她感受到了他细微而又平实的爱:一直以来,他始终习惯地走在她的左边,用自己的身体为她挡住汹涌的车流,为她挡住风雨和危险。其实这才是真爱,虽然没有绚丽的光环,却拙朴而厚重。不加任何修饰,于不经意间就流露出来。

她不由得泪流满面,分不清她脸上汹涌而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他为她拭去泪水,对她说:"回家吧。"她用力点点头,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她感觉似乎同时也抓住了一份沉甸甸的爱。只因为爱你,才会走在你的左边。

种在心里的爱情

美丽的爱情不仅是写在纸上的……

有一个爱情故事,它种在我心里。那年,我在教育局当文书,两位局长带我一道,上门找一位女教师谈心。这位教师在山区扎根教书多年,数次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最近却突然要求调回大城市,去一家企业当工人。

她客气地招呼我们坐下,我打量着她,外表不算漂亮,举止中却透出坚毅的气质。领导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方方面面都谈到了,动员她以工作为重,继续留下来执教。

她眼含泪水,讲出了要求调回城里的理由。她的父亲曾是西康省政府的高级职员,思想比较进步,暗中为地下党做过不少事。可是,在解放后的肃反运动中,没有甄别清楚,她的父亲被镇压了。母亲作为反革命家属,天天扫大街,实在没有办法,将年幼的六个孩子送了人。一个秋日的下午,母亲遇到了父亲生前的一位朋友,当年他是追求进步的热血青年,和她们家有过交往。他没有回避这位反属,而是站在一棵大黄桷树下,听这个女人讲起一家人的遭遇。

黄桷树的落叶和发芽是不随季节的,据说,什么季节种,就什么季节发芽。此时,虽是秋天,那棵大大的黄桷树却满是黄绿的嫩芽,阳光从缝隙中漏下斑驳的影子,照着他满脸的惊讶和温情。他那时还没有结婚,比她母亲小六岁。那个下午以后,就和家里已订婚的女朋友断了,娶了她的母亲。这可是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在那个年代里意味着种种灾难的降临,他的家人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全部和他断绝了关系,兄弟姐妹不相往来。

因为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他从中学教师变为工人,工资也降了两级。可是,他没有退缩,和她-起,悉心经营自己的家庭。他以山一样的坚实和大海般的胸怀,做这个家的家长。他拿出仅有的积蓄,八方打听奔走,找回已成为别人家养子的六个孩子,以慈父的情怀,培养孩子们成长。他那辈人本是传宗接代思想浓厚的,女人后来怀了他的孩子,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他却没有让孩子生下来,也坚决不让孩子们改姓。他用心去爱这位女人,女人变得年轻了,绽放出属于他的芬芳,似一杯淡雅的茉莉花茶,让他越品越有味道。手裁的布衣,她穿出来也有很好的腰身,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全家吃苞谷糊,女人都会为他烙上一张葱花饼。

无视社会上的歧视,关起门来,他们是快乐的一家。六个孩子终于长大了,参加了工作,三个大学毕业。改革开放以后,他又四处奔走,为孩子们的生父平了反,让孩子们改变了反革命的家庭成分。孩子们说,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岁月在不经意中溜走了,女人有了白发,女人最终走在他的前面。

他孤独地生活在城里。

女教师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的男人吗?她要求调回大城市,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听到这里,现场了无声息,谁也无法再开口。

年轻而不谙世事的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的母亲,一定很漂亮?

女教师笑了:谈不上漂亮,只是比较温柔。我的继父倒是十分英俊的。

女教师姓曹,他的继父姓什么,我至今不知道。后来,她调走了。再后来,有人看见她在巫山旅游,挽着年迈的老父,幸福地在长江边合影。

一根油条的爱情

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

那一年,她病了,他用板车拉着她去镇上找诊所看病。说了一箩筐的好话,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郎中终于给她打了针,再塞给她两服黄竹纸包着的中药。

他拉着板车往回走,她依旧坐在板车上。穿过一条小街,向右拐,再穿过一条街,好香好香的气味儿飘过来,飘过来。他狠狠咽了口唾沫,迟疑几秒,止了步,回头:"你想吃油条不?"

板车上的她本来也在偷偷咽唾沫,忽儿听到他的问话,愣了愣,摇头:"不吃,不想吃。"她摁摁布包里那几个煮熟的红薯:"这有红薯呢,我要是饿了,会吃红薯的。"她清楚,他的兜里连一个碎角子都没了,哪来钱去买油条。

他静静地看着她,就像一下子,一下子看到她的心底里去了。她不好意思了,低头。该死的,那好香好香的气味儿又扑过来了,她情不自禁地又吞了吞唾沫。

将板车轻轻拉到街边,泊稳,他大踏步朝街角那个炸油条的小摊走去。她的目光追着他那肩宽背阔的身影,看着他站在摊主前戳戳点点。她脸红了,羞愧地闭上眼。天啊,我们不是乞丐呀,他怎么好意思向人家乞讨!再睁开眼,她便看到他笑吟吟举着一根油条朝她跑过来。

她生气,扭头:"我不吃。我不是乞丐,我不吃乞讨来的东西。"

他大声说:"谁说这油条是乞讨来的,我是拿烟丝换的。"

她诧异:"拿烟丝换的?那你想抽烟时咋办?"他抽烟好多年了,人家说"人是铁,饭是钢",他却说"人是铁,烟是钢"。在他眼里,烟比饭重要。累了,他点支烟一吸,就来劲了;饿了,他点支烟一吸,就饱了。他抽的烟都是自家种植的旱烟,晒干后,烟叶切成丝装进小塑料袋再掖在兜里,想吸时,拿小纸片滚成"喇叭筒"。

他笑:"一天半天不抽烟,死不了的。再不济,烟瘾来了忍不了的话,就捡几片路边的干树叶搓碎了滚成喇叭筒,不也照样能抽能应应急……"他将油条递给她:"快吃,趁热,香香软软的。"

她说:"我们分着吃,你一半,我一半。"他摇头又摇头:"不,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你快吃。"

她咬了一口,眼睛就雾蒙蒙了,想擦擦,没擦。他还在高兴着,问:"香不香,甜不甜?"她脱口而出:"苦,好苦。"

他差点蹦起来:"苦?怎么会是苦的,我要师傅给炸一根最甜最香的哦。"她抬起头,皱眉头:"不信,你自己尝尝。"她用劲掐下大半截,狠狠塞进他的口里。他嚼了一下,再嚼一下,咦,奇了怪了,不苦,好甜好香,还暖和和的呀。

看他一脸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样子,突然地,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了。他,顷刻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只是"骗"他分享那一根油条呀,骗他吃下一根油条的大半截呀……

这个故事里的他,是我30年前的父亲。这个故事里的她,是我30年前的母亲。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父亲总是忽略掉他用自己热爱的烟丝换油条的情节,却一再重申母亲骗他吃油条的细节。母亲总是强调父亲用烟丝换油条的细节,却扔了她骗父亲吃油条的情节。

49朵玫瑰总有一朵属于你

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黛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悠悠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加黛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却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桥的时候,他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虽然互不说话。但走得安然。市场附近的那条街的街角,有一株很高大的八重樱。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两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就是她家的米店。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日两地经商的广东人,母亲由纪子是父亲在日本买下的外室。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负,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有了名气。有一次,加黛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黛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便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黛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下大了,加黛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她半羞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衣服。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加黛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黛有多美。不知怎地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黛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黛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黛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产权问题去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给他一张加黛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黛的声音。他拨了加黛的电话,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想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吗?"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的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大束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真爱是最美的风景

一生有多少美景,会让我们淡忘,但真爱的风景却会让我们百看不厌,永铭于心。

去报社送稿时,刚好一位年轻的编辑朋友从南方回来,便让她谈谈旅途见闻。她说最大的见闻是领悟到了真爱是最美的风景。见我满脸的不解,她就缓缓地说,我们这个旅行团总共13人,除我以外,其余的12人都成双成对的。6对夫妻中,5对很年轻,唯有一对是中年夫妇。

有一天,临上游览索道时我发现忘了带零钱。中年夫妇正好在我前面,我轻轻问那位男士是否有多带的零钱。他立刻打开随身的拎包,拿出一沓给我,然后诚挚地说,不够用,我妻子那里还有呢。

话是很平常的话,但他说完望了一眼身边的妻子。那位中年妻子很温柔地用微笑的眼光回望丈夫,给了他一个"没错"的肯定说明。

上了车,我仍然坐在最后。这天是乘船去游海。车到码头,人们纷纷下车。就在站起来的一刹那,我看到中年女士也缓缓地站起,而同时,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她的腰。她的丈夫就这样扶着她,直到下车,走向船舱。这样的缠绵发生在年轻人身上我不会惊奇,发生在西方中年人身上也不足为怪,但是它发生在一对中国的中年夫妻身上,确实有点意外。中国的中年夫妻似乎更崇尚含蓄,崇尚情感表达方式的朴素。老实说,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我的父母在公开场合牵手、挽胳膊。

那天,好几位游客都晕了船,我也在内。我醒来时,看见同一条长椅上躺着那位中年女士和守候在她身旁的丈夫,她丈夫突然跑到舱外,趴在船上--原来他也在晕船。可是他又立刻脚步不稳地回到中年女士身边,继续守候。这时,我得承认,他们的恩爱让我眼热。我疑心这不寻常的恩爱后面有不寻常的背景。也许他们并不是夫妻而是情人?不,他们不像情人,因为他们比情人少了些及时行乐,多了些彼此珍惜。那么,是那位女士身患绝症然后来一次生命临终的出游?我觉得像,因为他们似乎不浪费一分钟地恩爱着。

在去一家当地有名的寺院参观时,导游给每人发了一片金箔,说可以拜完佛后贴在佛身上。中年女士虔诚地跪拜,然后很仔细地把金箔贴在佛胸前一个特殊的部位。这个举动似乎给我的假设以更多的支持。

又一天的行程开始了,参观当地的毒蛇制品中心。小姐端着各种毒蛇制成的药品向客人介绍、推销。我听见身后的中年女士问,这解毒丹能治肿瘤吗?这一下我几乎完全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在以后的旅途中,每当眼光落到中年夫妇的身上,我的羡慕中便掺进了一些惋惜。一次小憩,中年男士把插好吸管的椰子送到妻子手中,妻子吸了一会儿,又把椰子往丈夫眼前送。她没有说话,只是一双眼睛热切地望着他,脸上红晕薄现,眼里充满如痴如醉的语言。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心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旅途已进入最后一次午餐。忍不住好奇,我终于绕过餐桌走到中年男士面前,说有问题要请教。在他平静温和的目光中,我委婉地讲了萦绕心中的假想。

他笑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们在度蜜月。

这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他接着向我解释,我们曾经都苦过,所以终于碰到合适自己的爱人时,都从心里想珍惜。

故事讲完了,编辑朋友抬头看我,说你知道吗,我没有被别的风景打动,却被他们深深打动。他们为这次旅游增添了真正的风景,而且,我很感谢他们证实了我的假想的错误。从前我总是用悲观的眼光看风景,谢谢他们告诉我,告诉我风景的美丽原来是充满希望的美丽。

我俩静静地望着远方。一生有多少美景,会让我们淡忘,但真爱的风景却会让我们百看不厌,永铭于心,因为真爱,就是最美的风景!

最后一封情书

在杨云如泣如诉的歌声中,杨可幸福而安详地闭上了双眼……

儿子杨可九岁时,杨云的丈夫不幸病逝。为了让儿子不受伤害,她婉言谢绝了许多登门求婚和做媒的人,这些年含辛茹苦,一点点将儿子抚养长大、教育成人。眼看着儿子明年就考大学了,没想到祸从天降,在一次体检之后,儿子突然被诊断患了绝症!更为可怕的是,医生下了"绝命书",说孩子的时日不多了……

犹如晴天霹雳,杨云一夜间急白了头发。以前,杨云天天风里雨里不知疲倦地忙碌,是因为有精神寄托--儿子不仅听话,而且学习成绩特别好。可如今,猛然之间,精神支柱倒了,她也一下子垮了,周围的人都担心悲伤过度的杨云会先她儿子而去。

这天,杨云正含着泪给儿子揉搓日渐萎缩的双脚,杨可突然开了口:"妈,我……对不起您!"杨云说:"好儿子,你是天下最好的孩子!没有什么对不起妈妈的地方。""不,我不是个好孩子……"杨可冷冷地说,"我偷过你的钱,你还记得有一次,你弄丢了三百块钱吗?其实,是我偷的……"杨云一怔,疑惑地看着儿子,说:"真的?"杨可点头道:"真的。"杨云问:"你……拿那么多钱干吗?那是我摆地摊半个多月才能挣来的!"杨可说:"我趁你晚上出去摆摊,就偷偷去打游戏、还看黄色录像……"杨云闻听,脑袋"嗡"的一声,她惊愕地瞪着儿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杨可说:"反正我现在要死了,以后再不会拖累你,也不怕你生气了……"杨云疑惑地说:"那你每次考试,那么好的成绩是怎么来的?""是抄我同桌呼涵的。我每次给她一点钱,她就……"

杨云本来就因悲伤而虚弱,没听杨可说完,就差点一头栽倒在病房里。为了证实儿子的"临终交代",杨云找到了儿子的同桌呼涵家。在杨云又气又急的目光注视下,呼涵忐忑不安地点头承认了……临走时,呼涵突然又说:"阿姨,您知道吗?杨可……他已经和一个外班的女生谈了一年多恋爱了……"天哪,怎么会是这样?杨云扭转身,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呼涵的家……

回到家里,看着凄清的屋子和墙上丈夫的遗像,杨云心灰意冷。想想这些年来,自己忍受着巨大的凄苦,将孩子拉扯成人,本以为有了指望,却一下子变成水中月、雾中花。最可恨的是,平时看似听话、进取的儿子,原来一直是在欺骗自己!这种伤害比这么多年付出的代价更加惨痛,更加让她难以接受。

环绕在儿子身上的最后一圈光环消失了,杨云的精神大厦完全坍塌了,她突然感觉到死亡的快乐与解脱。她从墙上取下丈夫的遗像,揩去灰尘,然后穿上自从丈夫去世后从未穿过的大红套裙,拿出摆地摊用的尼龙绳,端来椅子,将绳子系在吊扇上,最后看了一眼丈夫的照片,把脑袋伸进了绳套……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人撞开,来人哭喊道:"阿姨--"一把抱住了杨云。杨云低头一看,是杨可的同学呼涵。呼涵哽咽着说:"阿姨,我骗了你,杨可也骗了你……其实,他是个好孩子……"

原来,杨可自从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心里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年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他知道,这些年来母亲在自己身上寄托的希望实在是太多太多;他也知道,其实现在最最痛苦的人就是母亲!这些天,躺在病床上的杨可总在寻思着怎样减轻母亲的痛苦,让她坚强地活下去。他知道,越是安慰、鼓励母亲,母亲就越会悲痛欲绝。在病床上翻来覆去了好几天,杨可总算想出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好办法"。那天,杨可的同桌呼涵到医院来看他。杨可向呼涵谈起了自己对母亲的担心,他让呼涵帮他一起减轻母亲的痛苦,他说:"世界上最大的伤害,莫过于儿子欺骗母亲。如果告诉她说我以前的一切优点全是假的,要让她由爱转恨……这样,她就不会痛苦……"呼涵看着一脸真诚的杨可,只好点了点头。于是,两个涉世不深的中学生,为了一个可怜的母亲,在病床前悄悄编排了一出带泪的闹剧……

然而,呼涵看着杨云离去时那失魂落魄的背影,十分后悔,她觉得不该这么欺骗一个就要失去儿子的母亲。杨云走后,呼涵向父母道出了实情。父母闻听大怒,直骂呼涵幼稚、愚蠢:"你们这些孩子,太不理解父母了!这样做是安慰母亲吗?你们这是在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啊!你赶紧去向杨可母亲说明清楚!"呼涵一路哭着赶紧奔向杨可家……

从板凳上扶下杨云,呼涵泣不成声,说:"阿姨,我……不该帮杨可骗你,差点害得你送了命……我们是好心啊!阿姨……"

杨云明白过来以后,更是心如刀割般难受,她一把搂过呼涵说:"好闺女,你们都是好孩子,阿姨不怪罪你们……阿姨一定会不辜负你们的好心,坚强地活下去,也让杨可尽量多活哪怕一天……"

然而,杨可的病情却一天天在恶化。这天,他附在杨云的耳边,用微弱的声音说:"妈妈,你知道的,我最爱踢足球。可为了不影响学习,担心踢坏鞋子,我一直都是看别人踢……中国队马上要冲击世界杯了,我真想等到胜利消息后再死,妈,我能活到那一天吗?"杨云强忍着泪水,笑着说:"儿子,妈妈一定让你活到那一天!"

杨云把儿子的愿望对医生一说,医生为难地说:"离中国队世界杯外围赛的最后一场比赛还有两个多月,要想孩子能挺到那一天,除非出现奇迹……另外,假如中国队又输了,还是进不了世界杯呢?孩子将带着多大的遗憾离开这个人世啊!"杨云坚定地说:"不,我一定要让儿子活到那一天,中国队一定能进世界杯!"

这天晚上,杨云听见沉睡的儿子似乎在迷迷糊糊地念叨着什么。仔细一听,儿子好像在念叨一个人名--"小红",像是个女孩的名字。于是,她又找到呼涵,问她和杨可关系好的女孩子里有没有一个叫小红的。呼涵说,其实学校里喜欢杨可的女孩子不少,可他平时从来不和她们来往,还说他是怕给妈妈心里添烦……听呼涵这样一说,杨云认定儿子心里肯定有女孩子,十七八岁的男孩,这很正常,而儿子念叨的小红,八成就是那个心中女孩。杨云叹息道:"假如这时候,那个女孩小红能来看他,一定能唤起他生的勇气,他一定能够活到中国队进军世界杯的那一天,甚至更长的日子……"

这天,医生给杨可检查身体时,说:"值班室里有你一封信,看字迹像是女孩子的字。"杨可艰难地苦笑了一下,他已经看不见面前的任何物体了。杨云兴奋地拿回一封信,悄悄附在儿子的耳边说:"是个叫小红的女同学给你写的,我能拆吗?"杨可愣了愣,僵硬的面容颤动了一下,轻轻点头。

杨云拆开信,说:"你眼睛看不见了,妈念给你听吧--"

"杨可,你好,听说你病了,我很难过,一直想来看你,可我们毕竟不是一个班的,没有借口。这些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牵挂着你的病情,上课啥也听不进去,眼前总是晃动着你的身影……虽然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可我相信你心里一定只有我,也只有我会在这时能给你力量,让你战胜病魔!你是个坚强的男子汉!还记得我们共同为国家队加油,在饭厅里喊哑嗓子吗?好男儿就要像踢球一样对待困难和病痛!等考试一结束,我就会偷偷去看你,给你唱歌……"

念着念着,杨云发现儿子渐渐抬起了眼皮,脸上似乎也飘来了一丝难得的红润。她没有念完,自己就激动得哭了起来。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而每隔三天收到的一封情书,像春风一样吹绿了杨可行将枯萎的生命。在这几十天的时间里,这十来封情书已经成为了杨可生命的支柱。每天,只有当妈妈轻声为他读起信件里温暖亲切的问候时,杨可瘦削的脸上才会浮现出一丝难得的笑颜……

那天,是全中国都期待而激动的日子,中国足球队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向世界杯发起最后的冲击,也是杨可生命奇迹般走向终点的时候。

那晚,看完比赛,当医院里有人不顾警告,燃放鞭炮的时候,巨大的恐惧感一下子笼罩着杨可的病房。杨可一把握住前来陪他看球的呼涵说:"谢谢你,呼涵!是你给我写的这么多信,让我支撑到现在。虽然你平时不善言辞,可你的情感世界那样丰富,这从你过去的作文中也能看出来……只是你弄错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女朋友叫小红,你应该知道的。"

杨云和呼涵同时愣住了。呼涵吃惊地说:"我没有给你写信啊!"

"妈妈,我的好妈妈!"杨可一下子扑到杨云的怀里,"我没有女朋友,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妈妈,小红是我喜欢的一个足球明星的小名……"

杨云搂着儿子,从怀里掏出又一封情书,念道:"亲爱的杨可,你真是我心目中的男子汉!你终于坚持到了胜利的这一天,我为你骄傲……我答应你来看你的,还答应给你唱歌,现在我就给你唱:小兔乖乖,把门儿开开……"

在杨云如泣如诉的歌声中,杨可幸福而安详地闭上了双眼……

不吃草莓的女人

她赶到出事的地点,看见了地上的鲜血,还有滚了一地的草莓。每一颗,都红得滴血……

周末的夜里,她倚在床上翻杂志时,突然心血来潮想吃草莓。

老公,帮我去买盒草莓好不好?

他正在电脑上忙着设计一个平面广告。

你听见没有啊?她有些嗔怪。

他回过头,说现在是冬天,哪儿有草莓。

超市里明明就有,我前两天还看到。

乖,现在我忙着,明天给你买。

明天你又不上班,你那些东西又不交货急什么。

她撅起了嘴,你到底去不去嘛?不去我自己去好了。

她翻身下床,就要换衣服。他忙拦住她,好好好,我去买。

快把被子盖好,当心着凉。她只穿着睡袍。

他叹了口气,保存好一个个文件。

你说你快一点嘛。

他披上外套走了。她在背后喊道,别忘了买一块冰砖。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买回了冰砖,却没有草莓。

他一脸抱歉,真对不起,走到那里,超市刚好关门。这是小店里买的冰淇淋。

她叫了起来,都是你刚才磨蹭的,草莓没买到,冰砖买来有什么用。你自己吃好了。

他搂住她的肩,乖,是我不好,明天一定买最大最好的草莓。

她一把推开他,明天,明天我就不想吃了。

她扭过头不理他。

乖,别小孩子脾气了。

对峙了一会儿,他只好又回到了电脑前。

对于她的任性,他早就习以为常。

结婚三年来,他一直像保护小妹妹那样迁就她。她也习惯了他的包容。

她觉得,只有在自己最爱的人面前,才能够任意撒娇任性发脾气,因为他是自己最亲密的人啊。

她的任性,多少也有点是他纵容出来的。可谁叫他比她大八岁呢,在他眼里,她始终是没长大的孩子。

他知道,她其实纯真可爱,只是经常爱使点小性子而已。

对她,他一直都是百依百顺。她不喜欢的事情,也不勉强她做。

他已过而立之年,母亲很想早日抱上孙子,他也何尝不想尝到做父亲的滋味。可是她如此娇弱,一听他提起要生孩子就吓得摆手,你不是一直说我还像个孩子,让我再生个孩子出来,别吓我了。

本来他们有过一个孩子,他欣喜若狂,可她坚决要把孩子拿掉,说她实在害怕生孩子,怕痛,怕难产,怕生完孩子身材变形。他竭力想说服她,可于事无补。

她说,再过几年,我们一定要一个。求求你,这次就放过我吧。

再过几年,到底是过几年她才肯要孩子呢。他的心头掠过一丝遗憾。

可他看着她无助的眼神,只有怜爱地摸摸她柔软的头发。他到底是拗不过她。

他想,就让她慢慢长大吧。

他回头看她是不是仍在生气,她却已经睡着了,被子都没盖好。

他一笑,真是个孩子。帮她把被子盖实。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的小脸睡得红扑扑的。他伏在她耳边说,等会儿就给你去买草莓。她听了轻轻哼了一声,翻过身又睡。

他拍拍她的背,还生气哪?你多睡会啊,我先起来了。

睡了一觉,她早就气消了。只不过搭搭架子而已。

他穿上衣服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回来说超市和水果店里都没有草莓,我骑车去家乐福看看,那儿可能有。

她心想,这么冷的天,就不要特地跑这么远了吧。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去好了。

去那里正好还能买菜。你想吃什么其他零食,我一起买吧。

有意无意间,她总要小小地折磨他一下。而他,永远宽容无私。

她起床做赤豆粥,等他回来,正好一起吃。

难得做一次早饭,给他一个惊喜。她心情不错。

可一直等到粥凉了,他还没回来。

她渐渐开始着急。他难道又在季风书园翻电脑书?不应该这么久啊。

半天过去了。

终于门铃响了,她奔出去开门。却是警察。

一辆失控的公交车,撞倒了他。

她赶到出事的地点,看见了地上的鲜血,还有滚了一地的草莓。每一颗,都红得滴血……

她当场晕了过去。

她永远不会再有他们的孩子。

她再也不可能对他任性。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吃草莓。

转身的深爱

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17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挎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爱。

4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面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她的父亲说:"请把你提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怎么这样说话!"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但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母亲则眼泪涟涟,苦苦相劝。

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了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看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一眼他,他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4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4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每每说起就抽噎个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

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几乎夜夜哭泣。

再后来,她终于消退了对他怯懦的痛恨与思念,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POLO小车里一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唯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6年,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三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我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钢笔字迹模糊的,有他的眼泪。

她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现在想这些再没有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招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前三个月,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有一种幸福叫守候

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繁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大荒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吧,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就在这时,一纸造化弄人的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她对此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向北大荒寄了一封信给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走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20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说是她。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18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18年,18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

18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慢车

爱不过就是这样:回家的时候坐快车,为的是早一秒钟靠近你。分别的时候坐慢车,是想慢一点再慢一点离开家。

他和她,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工作。因为有了爱,两座相距百里的城市,仿佛近在咫尺。每个周末,他会从他的城市赶往她的城市。那里,有他们的温馨小家。

他知道她爱吃柚子。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两只蜜柚子,他工作的小城盛产蜜柚。回家百里路程,高速直达快巴只需要一小时。

每次在快巴上,他会剥掉蜜柚厚厚的外皮,把柚子肉掰成一瓣一瓣,用小塑料袋装好带回家。晚餐后,偎依在小屋里,他撕开柚瓣薄薄的皮,把柚子肉送进她的嘴里。这样的爱,如蜜柚,让她透心甜。有时她甚至觉得自己爱的就是这百里路程。因为这不算太短的距离,他才会这般娇宠她吧?

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不再在意她的感受。那只是一个细微的情节,却在女人心里生了根。

正值炎夏,他们的女儿刚出生。返程时,他不再像往常那样坐高速直达快巴,而是选择比快巴早5分钟发车的普通小巴。小巴车很破旧,走的是国道,价格也并不比快巴便宜。可是,男人却坐着小巴走了。

5分钟,成了她的暗伤。他变了,那么急迫地离去,哪怕连5分钟的时间,也不愿在她身边。她想,也许总有一天,他坐上小巴,再也不会回来。

那晚,他犹疑着,想要对她说什么。

他的样子,让她黯然。她说,不用磨蹭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你知道?

他喜形于色的神情,像锥子一般刺疼了她的心。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她尽力保持平静,但哽咽的声音却出卖了她。

你怎么会哭?难道我调到你身边,你不愿意?他心疼地伸手轻拭她脸上的泪花。

那时,为何每次连5分钟也不愿在家多呆?许久,女人忍不住,终究还是抖落了心中的疑团。

男人呵呵地笑。傻瓜,快巴发车后直接上高速公路。小巴开得慢,还会绕城转一圈,最后还能经过咱们家。坐在车上,我可以望见咱家的阳台,还有,晒在阳台上的咱们女儿的尿布和小衣裳呀!

她也坐过小巴,知道车厢里又热又闷,像个大蒸笼。她的眼睛湿润了。哦,爱不过就是这样:回家的时候坐快车,为的是早一秒钟靠近你。分别的时候坐慢车,是想慢一点再慢一点离开家。

妻子的最后一条短信

我泪流满面,一遍遍看着这条短信息,我觉得那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妻子是个小尾巴,我走到哪里她都要问到哪里。我厌烦,她却乐此不疲。可是,这个小尾巴却在那个下着大雨的深夜永远消失了……

我的心情非常难过,内心充满了内疚和痛楚,我无法原谅自己的过错。

结婚那天,老婆用买戒指的钱给我买了一款手机。那天夜里,我们两人在被窝里一遍遍地调试着手机的响铃。我们觉得,生活就像这铃声,响亮、悦耳,充满着憧憬和希望。从那天开始,我常常接到她的电话:"老公,下班了买点菜回家。""老公,我想你,我爱你。""老公,晚上一起去妈妈家吃饭。"我的心里十分温暖。有一次,我忘了给手机充电,又恰好陪领导到基层,应酬到半夜才回到家,推开房门一看,我发现老婆早已哭红了眼睛。原来从我下班时间开始,她每隔一刻钟就打一次电话,我都不在服务区。老婆更加着急,总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后来每隔十分钟打一次,直到我推开家门,她刚把话筒放下。我对老婆的小题大做不以为然:"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出什么事情?"老婆却说有一种预感,觉得我不接电话就不会回来了,我拍拍老婆的脑袋,笑了:"傻瓜!"不过,从此以后我一直没有忘记及时给手机充电。

后来我升了职,有了钱,手机换了好几个。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欠着老婆的那枚戒指,便兴冲冲地拉她去商厦。可是她又犹豫了,说:"白金钻戒套在手指上有什么用啊?给我买个手机好吗?我可以经常跟你联系。"于是我就给她买了一个手机。

那天,我们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相发着短信息,玩得高兴极了。

一天夜里,我和同事到朋友家玩牌,正玩在兴头上,老婆打来了电话:"你在哪里?怎么还不回家?""我在同事家里玩牌。""你什么时候回来?""呆会儿吧。"输了赢,赢了输,老婆的电话打了一次又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老婆的电话又响了:"你究竟在哪里?在干什么?快回来!""没告诉你吗?我在同事家玩,下这么大的雨我怎么回去!""那你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来接你!""不用了!"一起打牌的朋友都嘲笑我"妻管严",一气之下,我把手机关了。

天亮了,我输得两手空空,朋友用车子把我送回家,不料家门紧锁,老婆不在家。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岳母打来的,电话那头哭着说:她深夜冒着雨出来,骑着自行车,带着雨伞去我同事家找,找了一家又一家,路上出了车祸,再也没有醒来。

我打开手机,只见上面有一条未读短信:"你忘记了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呀!我去找你了,别乱跑,我带着伞!"她走在找我的路上,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泪流满面,一遍遍看着这条短信息,我觉得那一个晚上我输了整个世界。

老婆去世已经三个月,可我仍然无法从噩梦中醒来,我不想工作,整日消沉委靡,并且一次次想到了陪她而去……

烛光晚餐

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地温柔。

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吗?"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人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做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地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一支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靠这些来发泄自己的欲求不满。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警察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得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地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地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吗?我不可能,也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地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吗?"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地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幸福的谎言

钱大伟目瞪口呆,他确实没想到林玲的这一番良苦用心。

这学期,中文系出了名的"阔少"钱大伟和"系花"林玲恋爱上了。随着爱情的渐渐升温,两人上影院、下馆子的次数多了起来。当然,每次都是钱大伟埋单。也难怪,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有钱的老妈。

这天,林玲兴冲冲地来约钱大伟一起去看《情归阿拉巴马》的首映式。没想到钱大伟却一脸为难地告诉他,说刚接到自己母亲打来的电话,说她生病了,得回去看看--其实,这压根是胡扯。钱大伟的母亲根本没打电话,真正原因是他兜里快没钱了,得赶快回去补充一下"弹药"。不然,在林玲这只美丽的"爱情鸟"面前原形毕露那就太杀风景了。

林玲多少觉得有点扫兴,不过也只有点头同意了。

下午放学,钱大伟悠哉游哉地回到家,母亲早已做好饭菜等他了。他风卷残云地将一大盘红烧猪脚彻底消灭干净,这才意犹未尽地站起身来。看见母亲正在卫生间里用力地搓洗着他带回来的那一大包脏衣服,他踌躇了一会儿,才走过去,开口道:"妈,我想买一套考研的资料。"

母亲搓衣服的手停了下来,抬头问:"多少钱?"

钱大伟瞥了一眼母亲眼角深深的鱼尾纹,不禁有些心虚,讷讷地说:"大概要300块吧。"

母亲沉默了一会,说:"好吧,我待会儿就给你。"

看到母亲已经有些斑白的头发,钱大伟心里有些不忍。自己10岁就死了父亲,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母亲其实只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员工,那一点微薄的工资既要供自己上学,又要开支母子俩的生活,确实够艰难的。可是……为了爱情,儿子只好对不起你了!母亲,等有一天儿子给你带回那个千娇百媚的俏媳妇来,你会为今天的付出感到欣慰和骄傲的!一想起美丽迷人的林玲,钱大伟就禁不住一阵激动,刚刚升起的歉疚似乎一下子烟消云散,他和母亲打了个招呼,美滋滋地钻进房间上网去了。

在网上看了看新闻,钱大伟出来去了趟卫生间。他意外地发现母亲正就着一碟咸菜下饭,钱大伟有些奇怪,就问:"妈,您不是说已经吃过了吗?怎么……"

母亲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慌乱,不自然地笑笑说:"嗯……我只是又觉得有些饿了。咦,你怎么还没睡?"

从卫生间出来,钱大伟狐疑地看了一眼母亲,闷闷不乐地问道:"妈,您说实话,你们单位是不是效益不好了?"

母亲嗔怪地在钱大伟结实的肩膀上拍了一下,说道:"瞧你,尽胡思乱想的,妈不是给你说过吗?单位效益还不错,听说最近还要长工资呢!对了,这300块钱你先拿着。快去睡觉吧,明天你还得赶早回学校呢。"

看着母亲脸上熟悉的笑颜,钱大伟捏紧了手里的钞票,这才放心地走进了卧室……

一晃又过了好些日子。这天是个好天气,林玲约上钱大伟到西山公园去郊游。爱情滋润着的时光总是那么甜蜜,观过了山下的菊展,看够了山上的红叶,这对小情侣在树荫下铺开塑料布,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食品和饮料,相依相偎着共进午餐。

就在两人愉快地边吃边聊时,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小姐,你这些空罐都给我,行吗?"

钱大伟觉着这声音有些耳熟,他回头一看,整个人立刻僵住了:因为,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自己的母亲!她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大肚筐,筐里装满了一大堆废纸壳、破塑料之类的东西……

钱大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母亲此时应该还在单位上班的呀!怎么跑到公园里拾荒来了?难道她下岗了?钱大伟觉得心里一阵绞痛,呆鸟似地愣在了那里,不知所措。

倒是母亲在一阵慌乱后迅速恢复了平静,她抢先开口道:"小伙子,这是你女朋友吧?好漂亮的姑娘啊,你可不能辜负了人家哟!"随后,她接过林玲递给她的几个空易拉罐扔进背篓里,默默地转身走了。

钱大伟像一具泥塑木雕似的愣在了那里。林玲盯着钱大伟的脸,疑惑地问:"大伟,这大妈是谁呀?怪可怜的。怎么?你认识她?"

钱大伟似乎没有听见她的问话,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母亲蹒跚的身影渐渐变小。猛然间,他发疯似的跳起来冲了过去,一把拉过母亲的背篓背在身上,心痛地喊道:"妈妈,我可怜的妈妈,你为什么要瞒着我?你下岗了是吗?儿子真混,儿子对不起你呀!"

母亲一把推开钱大伟,惊慌地看了一眼身后说:"你疯了吗?别把那姑娘吓跑了!唉,你大学都考得上,怎么连这点小花招都耍不来?"

钱大伟泪流满面,哽咽着说:"不,我宁愿失去女朋友,也不能不要母亲呀,不然,我还算是人吗?"

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傻小子,谁让你不要母亲了?快去,给那姑娘解释解释……"

等母子俩回头再看时,却哪里还有林玲的踪影!钱大伟叹息着说:"算了,由她去吧。"

直到这天,钱大伟才知道母亲下岗已经一年多了。这一年多来,母亲就靠着一点下岗补贴和拾荒的钱苦苦支撑。他真后悔,后悔自己像吸血鬼似的以种种理由向母亲要钱,后悔自己在同学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后悔自己为了爱情慷慨大方……怪不得每次回家后,母亲总推说已经吃过了,原来都是为了把好吃的东西让给自己,而母亲自己,竟吃了整整一年的咸菜啊!

从这天起,钱大伟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他不再住校了,每天放学后就径直回家--他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跑出租,以此来回报母亲的深恩和忏悔过去的无知与荒唐。

这期间,林玲也没再来找过他,有时在校园里偶尔碰了面,钱大伟也总是慌忙地避开,他觉得是自己首先欺骗了林玲,落得今天这个无言的结局也是罪有应得。本来嘛,自己压根就不配拥有林玲的爱情!

光阴似箭,转眼就是大四了。

直到毕业晚会结束,眼看昔日同窗成双成对地依依话别,钱大伟满腹怅惘。他正准备转身离去。林玲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柔声说:"钱大伟,能和我一起去喝杯咖啡吗?"钱大伟一怔,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两人一起来到他们早先经常光顾的咖啡屋。面对风采依旧的往日恋人,钱大伟不禁一阵伤感,他黯然说道:"林玲,半年多了,我一直都没有勇气对你说一声'对不起',如今一别,也许以后我也不会再有机会了。今天,我要对你郑重地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

林玲淡淡一笑,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钱大伟,说:"有件事情我也一直都想告诉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其实,那天在西山公园你和你母亲的不期而遇,都是我一手安排的。"

"什么?"钱大伟一下子惊得跳了起来,"这、这不可能,你根本就不认识我母亲啊!"

"你忘了吗?我曾经在你的相册里看到过你母亲的照片。而且,我还打听到你母亲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是某某公司的要员,她只不过是公司里的一名普通职工,并且下岗了;我还知道,为了不影响儿子的学业,她一直瞒着儿子靠拣破烂供儿子读书。当我得知以后,我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你的荒唐感到羞愧!我打听到你母亲常到西山公园拾荒,所以那天才约你去那里。后来,我借你上厕所的工夫找到你母亲,让她来拿我们的空罐子……其实,我只是想警醒你,别再糊里糊涂地过日子了,看看你可怜的母亲吧!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当着我的面认你母亲,我当时真的好感动。我告诉你,我当时是哭着走的……一直以来,我都在为你当时的表现和后来的作为感到骄傲。"

钱大伟目瞪口呆,他确实没想到林玲的这一番良苦用心。只可惜这样优秀的女孩却不能为自己所拥有,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谢谢你,林玲!你的深情厚意我会铭记一辈子的,遗憾的是我再没有机会报答你了。"

"傻瓜,机会还在你手里呀,如果你同意,我现在就想去见你的母亲,在我心里,她是一位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林玲深情地说。

"真的?"钱大伟兴奋得几乎要跳了起来。

"真的!一个敢于当着女友的面直面自己错误的男孩,难道不值得我去爱吗?"林玲微笑着向钱大伟伸出了手。

今夜,星光灿烂。

那晚她失去了整个天堂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两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性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像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像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二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二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小城遗梦

我们相爱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月,然而,却使我足足回味了十年,甚至几十年。

小城实在太小,小得只有一个公园,而且里面荒芜又冷清。即使这样,只要回来,我一定带着女儿到里面走一走,从小生长在这里,对它总是太多的热爱与怀念,何况,在繁杂的城市里很难寻到这样一块静谧的去处,静静地坐在十年前坐过的石凳上,望着女儿一蹦一跳地捡着树叶,把疲备的心放任在阳光之下,顺着时光的隧道一点儿一点儿地回味,才知道也曾经得到过很多失去过不少。

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铭。实在太突然了,突然得连一点预感也没有。铭带着他的妻子和女儿缓缓拐进那片树林时,我还饶有兴趣地欣赏一家三口的和美呢。女儿活泼,妻子苗条,丈夫的个子很高,双肩微前倾。而且,右肩高,左肩低,莫非是他?

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血液忽地涌裹了全身,像有无数股细流要穿破肌肤,喷涌而出,十年中。我编织过无数次的相遇,或美丽,或悲壮,或凄婉,每次都会被自己感动。总以为那是梦,是一个小女人无聊的消遣。没想到今日果然遇到了他,只是……只是没有想象中的浪漫。猛然间,我不知该不该与他打招呼,生怕因现实的无情打破了固守中的那份温馨。但是如果即刻逃离,那十年的思念,十年的苦望岂不是成了泡影?此刻,就像看到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在凶手要出现的时候不再敢看下去,生怕因自己的推理不同而失望。我叫住女儿,要她选择走还是留。

十年前,我与铭都是十八岁,正是花样的年龄,等待高考分数公布的日子是难熬又是最无奈的时刻,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便常常相聚在这里,狂放得夫去了了原形,铭是我们班男生女生中最安静的一个,总是悄悄地来,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默默地上课和下课,每日里看他满脸抑郁,总在猜想着他的不快,然而高三的重压及男生女生敏感使我不敢有丝毫的冒昧,因此,铭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迷,走出校门,长到十八岁,便解除了一切禁锢,我们可以大大方方的交往,名正言顺地示爱与被爱了。在一个夏日的黄昏,我知道了铭的一切。他说他的家在农村,有一大堆兄弟和姐妹,他的母亲长年有病,靠他的父亲一个人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小九口人。他父亲认为他最聪明,从众多的儿女中挑选了他,省吃俭用的供他在城里上学,如果考不上大学"无颜见父母兄妹"。突然,他盯住了我的眼睛说:"我的右肩特别有劲,不信你试试,我能把你从公园这头扛到那一头去。"就在我惊讶的那一刻,他一把把我抡到肩膀上,任我又捶又踢,就是紧紧地抓住我不停地往公园深处跑去,渐渐地我失去了抵抗,静静的伏在他结实的背上感受着带有男性汗味的体温,慢慢地竟然有种幸福涌起,我突然希望公园再大些。

就在那个夏天,我们相爱了,爱得热火朝天,爱得张张扬扬。同学们都断定我俩肯定有个美好的未来。任铭的成绩,名牌大学的门已经向他敞开,我也不至于名落孙山,郎才女貌,一对幸运儿,将来的日子会多么明媚又浪漫。十八岁的爱虽然幼稚,但绝对纯情。只有在那个年龄爱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美好。

然而,就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铭突然不见了。我傻傻地等,痴痴地盼,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我离开小城。求学、工作、结婚、生子,就在我渐渐淡忘了我的初恋时,他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奇怪的是,对他曾经有过的怨和恨,就像被蒸发了一样,留下的只是一股幽幽的情怀。我们相爱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月,然而,却使我足足回味了十年,甚至几十年。这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竟带着女儿走向公园深处。公园的狭小及小路的狭窄终于使我与铭一家"邂逅"了,因有了刚才的准备,便能平静地对待他们一家。铭向我介绍了他的爱人与女儿,之后谈起了十年来的经历。问他突然离开的原因,他说,就在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他父亲突然遇祸身亡,为了一家的吃穿,他含泪烧了通知书,背着简单的行李开始了打工的生涯。"连饭也没得吃,还能顾及什么?"铭说,那个时候他决定,今生今世永不回小城。铭谈得极度平淡,碍于爱人的面,他半句也没有提到我们的过去。只是临走的时候,叫了他女儿一声,就是这轻轻一叫,却差一点让我晕过去。他叫道:"太阳,回家了。"

太阳正是我的小名。

愿天堂也有人爱你

她始终没有明白我为什么不辞而去,杳无音讯的理由。这些理由现在已变得苍白,她已带着另外一些理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人生的某些片断的确是因缘,缘有时也能改变人的一生,我就改变了她的一生……

认识她是在一家网吧里,当时我们为了争一张好的位置而争吵起来,最后是我看在她还漂亮的分上让了她。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从那以后在那家网吧我常能见到她,而她也常坐在我的周围。我就这样相识相知相恋了她。她的名字叫雪,很美丽的名字。雪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更显出她深深的美丽与涵养。雪是上海人却有北方女孩的大方。一天她忽然转过头来说到,我很幸福。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在喜欢我!

语气很肯定,很有自信的样子。我笑了,问她你喜不喜欢我呢?

你猜?

我猜不到。

你是个傻冒!

我笑了,很开心!那天是1999年春天的一个下午。走出网吧,我一直在想她说的话,心中甜美极了。在春天的阳光下,从清澈的水里,我看到自己有了一张幸福的脸,现在还有点冷呀,为什么我心中很温暖呢?

我一直对自己说你是为了换一个生活方式才来打工的,是为了改变人生的价值,我要努力呀,可不能为了儿女私情而把握不住自己呀,可那江南风景太美,我经不住她的袭击,我成了她网中的鱼。我们相爱了。淮海路、外滩、人民广场的情人墙等地方都有我们的足迹,那是相依相偎的证据。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打工,也不难,对于网络混迹6年多的我来说,只是一天干到晚,很辛苦。她心疼了,不让我去了,说她能开支我的生活。她的家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官。我没说什么,只是抱着她,我感觉我们的爱情中好像有点铜臭味,可我看出她清澈的眼里流露的是真诚的爱,我无言。

在一个星期天,我搬进了她租来的一间房子里,那里就是她所说的,我们的家。家离她们大学不远,每天放学后,她像小鸟一样欢快地飞来,我们就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里乱转,快乐极了。我依然去那家电脑公司上班,下班回家时,她肯定在小屋里等着我,我不时会给她买一些小东西,她会意外地高兴。她每月从家里拿1500元生活费,我每月也有1000多,所以小日子也过得很甜美。

快乐的东西总是短暂的,不知怎么的她的父母知道了我们的事,也了解到我只不过是一个来上海打工的北方穷小子,很自然他们反对我们在一起。

她失去了自由,我不能再见到她了。我曾打算在上海就这样生活一辈子算了,为了她,也为了自己。可人生的许多道路不是由自己安排的,他的父母找到我说只要我离开他们的女儿,他们可以给我2万元。说我不能给他们女儿以幸福,她女儿还要出国深造,我不能断了她的前途。又说我们不是门当户对,就算在一起将来还是要离婚的。我没有要她们的钱,只是想一个人静静,有时间再回答他们。我一个人在淮海路上闲逛,任眼前人车匆匆从我身边走过,泪水满面,我不知道怎样才好,我悲伤却又矛盾,是啊,我能给她什么呢?突然一双温柔而又颤抖的手抱紧了我。在霓虹灯下,两行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流下来,滑落在冷冷的淮海路上。你怎么出来的?她不说话。只是抱紧了我。我们相拥着,静静站在淮海路上。很想将我的爱情进行到底,可我有这个能力吗?

我知道她也是痛苦的,我不忍心再为她增加负担和痛苦,我决定悄悄离开这城市,逃出她的视线。第二天,我留下一封信,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匆匆回了北方。

回到家乡不久,我就在乡里谋得了一份差事。

时光冲不淡思恋,梦里总有她的影子和紫色的衣裳。我每天都在给她写信,从春到冬,早已是厚厚一堆,可一封也没寄出。我也曾多次拿起电话筒,但始终没有拔下那个让我心动的号码。今年夏天我决定再去上海,不为什么,只为了却心中的心愿或增加一份痛苦。然而我去晚了,雪已在半月前离我而去。她的室友用很沉很沉的声音告诉我,你是世上最没有良心的男人!她吃了大量的安眠药,在思恋你的梦中离开了人世。然后拿出一捆信砸给我。那些是她写给我的信,每封信上都写着"查无此人,退回"。那是我老家的地址,当然也查不到我了。整整100封,我抱着,很沉,很沉。有一封是这样写着:风,我受不了了,我已无心读书,成绩也越来越跟不上了。昨天,我突然发现校园里所有的叶子都绿了,而你就像那飘走的冬天的树叶不知去了何方。我现在最爱去的是淮海路,在那里可以想象你存在的影子。我真想换一种方式活着,也许死了真的也就万事皆空了。

没有遗书,只有这100封信,这是她20岁生命的全部。她始终没有明白我为什么不辞而去,杳无音讯的理由。这些理由现在已变得苍白,她已带着另外一些理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流着泪水在淮海路上狂奔,在那家熟悉的网吧里,回想我们的往事。只是时常在心中想:愿天堂里也有淮海路!也有个网吧,也有一个人来好好地爱你!

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

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米是糯米,锅是砂锅,火是煤火。每天凌晨,4点20分,男人准时点着火,锅中放水,米淘好了在水里浸泡着,待水开,放米,大火煮10分钟后,改文火慢熬。米在锅里扑突突地跳着,男人在炉火旁弯着腰,用勺子一下一下缓缓搅动……半小时后,男人一手端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一手端一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进卧室,喊女人起床。女人翻个身,嘟囔一句什么,又睡过去。男人听着女人香甜的鼾声,不忍再叫。坐在床前,看看表,再看看女人,再看看表。女人却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看表,慌忙穿衣起床,嘴里不住地埋怨,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把白粥和咸菜递过去:不着急,还有时间,先把粥喝了。

粥是白粥,不加莲子不加红枣不加桂圆,这样的粥,女人喝了5年。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喜酒,两个人只是把铺盖放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家。新婚之夜,男人端过来一碗白粥,白莹莹的米粥,在灯下泛着亮晶晶的光。男人说,你胃不好,多喝白粥,养胃。女人便喝了,清香淡雅的粥,温暖熨帖的不仅是胃,还有心。

他们在同一个厂里上班,女人常年早班,男人常年夜班。男人凌晨4点下班,女人早上5点半上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男人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添锅。男人只会熬白粥,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只允许他煮一碗白粥。

就是这样一碗白粥,居然把女人滋养得面色红润,娇美如花。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男人下了岗,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男人拿出微薄的积蓄,女人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金戒指,凑了钱,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只碗,一把拖把,一个水壶,利润不过几毛钱,男人却做得很用心。女人下班了,也来帮着打理店铺。没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坐在一堆锅碗瓢盆中间,幸福地憧憬。男人说,等有钱了,咱把连锁店开得哪儿都是。女人说,那时候,我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变着花样给你做好吃的。男人说,哪儿还用你做啊,想吃什么,咱直接上饭店去吃。女人撒娇,不,我就想吃你煮的白粥……男人便揽了女人的肩,眼睛热热的。男人仍然每天早上4点20分准时起床,点火熬粥。一边熬,一边盘算着店里缺的货。有时候会分神,粥便煳了锅底;有时候太困打个盹,粥便溢了锅。有一天早上女人起了床,炉子上的粥正咕嘟嘟翻着浪花,男人的头伏在膝上,睡得正香。女人轻轻抱住男人的头,心,牵牵扯扯地疼。

从那以后,女人坚决拒绝男人给她熬粥。她的男人,实在是太累了。

男人的生意越来越顺,到了第七个年头,他的连锁超市果然开得到处都是。

女人辞了工作,做了专职太太。他们买了错层的大房子,厨房装修得漂亮别致,缺少的,只是烟火的味道。因为,男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总是忙,应酬繁多,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饭局。开始的时候,女人也埋怨,可是男人说,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好一些?后来女人也累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

女人很久都没有再喝过白粥。

一天,男人突然被通知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他纳闷,怎么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人就没了?殡仪馆里,他看到朋友的遗孀,那个优雅漂亮的女人,一夜之间憔悴衰老。她哭得死去活来,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以后谁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谁给我系鞋带紧围巾……"他窒息。不由得就想到了她,想到那些为她熬白粥的早晨,想到每天她接过那一碗白粥时,眼里的幸福和满足。

男人几乎是一路飞奔地往家赶,打开门,却看见女人蜷缩在沙发上,人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家庭影院也开着,茶几上扔满了各种时尚杂志……男人跪在沙发前,手轻轻地拂过女人的头发。女人面色黯淡,细细的皱纹里,写满了深深的落寞。

他拿了毛毯去给女人盖,女人却突然醒了,看见他,女人揉了揉眼睛,确定是他后,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女人慌忙起身,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男人从背后拥住她,不,我去做,煮白粥。女人半天没有说话,有温热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男人的手上。

那天,男人一边煮着粥,一边想: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追忆似水年华

生死茫茫,尘世间没有你,这满腔的衷肠凭谁倾诉?这只影的寂寥复有何欢?

我们初次相遇,难道真的是58年前吗?

年华似水,倏忽间我们已相携一世。望着你的眼睛,当年的邂逅历历如在昨日,就在汉诺威广场的那间小咖啡馆里。

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你正在为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小宝宝开门,那一刻当看到你的盈盈笑靥,我就明白我只愿与你执手携老,共度今生。

我仍然不时想起,那天自己那样的盯着你,一定很傻;就那样情不自禁怔怔地望着你,追随你摘下小帽,用手指松了松短短的黑发;追随你把帽子放在桌子上,双手捧起暖暖的茶杯;追随你微撅樱唇,轻轻吹走飘腾的热气。我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你,感觉自己在你的温柔举止间慢慢融化。

从那一刻起,一切似乎有鲜明的意义。咖啡馆里的来来往往和外面闹市的熙熙攘攘忽然都模糊了起来,我眼里能看到的,只有你。

光阴似箭,那一天却不断在我的记忆里重演,鲜活如初。多少次我再次坐下,不断追忆那天的点滴,不断回味那些飞纵的瞬间,重新体会一见钟情的美丽。岁月的流逝却并没有带走我的爱恋感觉,这些体验会永远伴随我,安抚我的寥寥余生。即使是当我在战壕中控制不住地颤抖,我也不曾忘记你的容颜。我蜷缩在稀泥中,身边是枪林弹雨,弥漫硝烟,我把步枪紧紧地攥在胸前,一颗惊恐不安的心,还是想起了我们初识的那一天。身旁战火呼啸,恐惧让我想要大声呼叫,直到想起你,仿佛看见你在我身后盈盈浅笑,战场忽然沉寂下来,在这珍贵的瞬间,我觉得自己暂时远离了毁灭和死亡,飞向你的身旁。我拼命想留住这美好,直到睁开眼,周围却依然是血与火的生死战场。

九月休假回到你身边,我疲惫而脆弱,没能再告诉你战火纷飞时我对你的爱有多深。我们只能紧紧拥抱在一起,仿佛要把对方挤碎。也就在那天,面对我的求婚,你深深凝望我的眼睛,答应做我的新娘,而我早已欢喜地大喊大叫。

我现在正在看着我们的结婚照,总是放在梳妆台上的那张,就在你的首饰盒旁。那时候,我们多么年轻,多么纯真。我记得我们站在教堂的台阶上,开心得像一对甜蜜的鸳鸯,你还说我穿着制服多么英武俊朗。照片已经旧得泛黄了,但我看到的,却只有当年青春的明媚资彩。我仍然记得你母亲为你做的那件新娘礼服,那些精致的花边和漂亮的珠饰。让我再想一想,我还能闻到那婚礼花束的甜香,你那么骄傲地捧着花,让每一个人分享你的幸福时光。

一年后,你轻轻地把我的手放到你的腹前,对着我的耳朵悄悄透露这个让我欣喜若狂的好消息:我们就快有宝宝啦。

我知道我们的孩子都深深地爱你,他们现在就在门外等候。

你还记得乔纳森出生的时候我那手足无措的慌张样子吗?当我笨拙地把他抱在怀里,我还记得你笑话我的样子,我看着他,我们都情不自禁地迸出了开心的泪花。

今天早晨萨拉和汤姆带着小缇西也赶到了。你还记得吗?第一次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孙女,我俩高兴地紧紧拥抱。真让人难以相信,她下个月就八岁了。亲爱的,我不得不忍住眼泪告诉你,小家伙今天穿着漂亮的裙子,闪亮的红色小鞋,让我立刻想起当年相遇时的你,连她的短发也像极了年轻的你。当我在门口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笑容暖人心脾,这竟然也和你一模一样。

我明白,亲爱的,你累了,我应该让你离开。可是爱人即逝,孤侣何伤!

这些年我们相濡以沫,白首到老,我总是逗你说你的容颜依然如昔。可这是真的,亲爱的,我真的见不到他人眼里的皱纹和白发。

现在我望着你,也还是只能看到你娇嫩温柔的红唇和秋水流盼的眼眸,仿佛我们第一次在那条小溪边野餐,在那棵巨大的老橡树旁追逐嬉戏。那时候我们刚刚在一起,总是盼望那样的日子生生世世,你还记得吗?那些日子是多么激情荡漾,让人不忍回首……

亲爱的,我应该走了。孩子们都等在外面,他们要和你道别。

我擦去了眼角的泪,跪在你的身边,轻轻靠近你,握住你的双手,最后一次吻你。

亲爱的,安心地睡吧。

这分离扯碎了我的心,别担心,我很快就会来陪伴你。生死茫茫,尘世间没有你,这满腔的衷肠凭谁倾诉?这只影的寂寥复有何欢?

很快,我们就能在汉诺威广场的那间小咖啡馆里再相逢。

再会了,我的爱妻。

嫁给你,是因为从脚暖到心

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当男人把胳膊挽成一朵花围在女人的脖子上说"嫁给我吧"之类的话时,女人总是诡秘地笑着,并不接话,不是不想嫁他,她只是还没准备好,觉得自己的心理还没成熟到可以做人家的妻子。

对于她的婉拒,男人并不气馁,而是温柔含蓄地说:"没关系,等吧,等有一天,我们都走累时,我会借你一双臂膀,让你好好地靠着。"那一刻,她觉得很温馨,心里也很踏实,心里想:就这样一直被他宠着多好!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刚走出单位门口,便发现自己的皮鞋开了个大口子,她又气又怨,满腹委屈。

这是他前两天给自己买的皮鞋,什么水货害我这么丢脸。这么想着,她就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生活的细节上,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幸亏没答应嫁给他。她忿忿不平地想着,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见到他时,女人一声不吭,男人看见开了花的皮鞋在女人的脚上缠绕着,顿时心知肚明,他也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一脸尴尬。

12月的冬天,寒风凛冽,女人脚上的鞋却裂开了口,会冻坏她吗?男人心里想着,便开了口:"一会儿再去买双吧?"女人瞪了他一眼,向前一瘸一拐固执地走着。在漫天雪花中,街头的拐角,女人看见一位老者正在修鞋,她赌气坐在鞋摊旁,把自己的鞋放在老者面前,男人赶紧过来解释,忙着和人家讨价还价,这是他的日常必修功课。

老者开始修鞋时,女人却突然感觉脚出奇地冷,一种刻骨铭心的酸痛在瞬间涌上心头。正在踌躇间,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是男人:"来吧,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脚上,地上太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把女人的脚放在自己的皮鞋上,并且把袜筒里包着的棉裤露了出来,把女人的脚给包上。女人傻傻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只是刹那间,女人感觉到有一种温暖从心灵深处传出,在这漫天的飞雪中,在这都市街角,一个男人正把自己的温度悄悄地向自己脚心里传输。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动,眼角感觉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渗出,凝结成冰,将自己的冷酷冻结在里面。

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女人把自己的头靠在男人的肩上,告诉他:"现在,别无选择了,嫁你吧。"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女人便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于他,爱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动作便够了。

女人们都有一双冰清玉洁的脚,小巧玲珑,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便会瞬间展现自己的身姿。于是,无论是在炎炎的夏日,还是在冰天雪地里,她们从不吝啬展示自己的脚……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脚如心一样,也是需要温度的。当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一个人寂寞地生存在都市陌生的一隅时,她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如此冰冷,这时候,她们多么希望有另一只脚从床的另一头伸过来,暖暖的,像春阳,像柳絮。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爱情空座位

爱情永远不能复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这是爱神赋予每个人的特权。

苇走了,永远地走了,走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茼哭得昏天黑地。

茼已经习惯身边有苇。他俩是在大学校园里第一次牵手。那时至分手前,茼就习惯了身边有苇。

大学毕业后,他俩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同一家公司,做相同的工作,为的就是相伴。

相伴了六年,苇走了,留下的只有一封告别信。告别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苇坚决地离开了茼,去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那个城市有新爱情滋润他。

茼去了一家新公司任职。与苇分手三个月后,茼不再痛苦,为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人痛苦,不值。痛苦没有了,孤独却走来,她总觉得生活里缺东西,缺少让自己安定下来的东西。

想了一个月,茼明白了,缺陪伴。聪慧靓丽的茼,从不乏追求者。她从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帆。

茼又有伴了,她像和苇相处时一样,整天和帆在一起。只处了半年,帆离开了,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茼又害怕起孤独来,很快又有了拓。她仍是整天和拓在一起。只过半年,拓又离开了她。

茼又有了峤,峤半年后也离开了她。

茼终于有点醒悟,肯定是自己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她不知道。但她要搞清楚。

茼分别找到了帆、拓和峤。三任前男友都夸她的聪明、她的美貌、她的种种好。说起离开的理由,三个男人的理由竟出奇地一致:没有人愿意做另一个人。

深夜,数着窗外的星星,躲在床上无法入眠的茼,想着与帆与拓与峤相处的经历,她一下子想明白了。她无意地把他们都当成了苇的替身。

她和苇是初恋,又相恋六年,她的爱恋,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定格成一种模式,他的恋人也被定格成一种模式,只要是谈起恋爱,就不自觉进入了那个模式,只要身边有恋人,就会按那个模式要求。

哪个男人肯做另一个男人的替身呢?帆、拓、峤,都选择了离去。

还是深夜,看着窗外的月牙,茼回味着帆、拓和峤的话。突然,峤的一句话让她猛醒:"没有一个男人肯坐你身边的爱情空座位,你得走出去,与另一个男人共同找到适合两个人的座位。"

茼如梦方醒,她辞了职,去了上海,开始了与过去没有任何关系的新生活。一年后,她有了男友宇。两人一起开始了全新的爱情。

就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茼已披上婚纱,她成了宇的新娘。

茼的故事告诉失恋的朋友们,如果想谈新的恋爱,千万别让新恋人坐在你的爱情空座位上。那样,你永远不会有成功美好的爱情。爱情永远不能复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这是爱神赋予每个人的特权。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5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往爱里加把糖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因单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我就想喝点鱼汤。男人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

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内滚开的水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你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

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冲冲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做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

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

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热气腾腾的饺子

我虽然没有看清楚公公的表情,但我的心却莫名地疼痛起来,眼眶里的泪止也止不住。

婆婆的病总是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街坊邻居都认识,还时不时地帮公公打打热水、倒倒垃圾,但严重的时候却连孩子们都不认识,眼里只有公公一个人,出门就不识得回家的路。害得公公像个跟班的一样,天天牵着她的手,唯恐一不小心走丢了。

公公的身体也并不好,我就和丈夫商量着,把公公和婆婆接到自己身边,也省去了不少的担心。可婆婆却死活不同意,一门心思地赖在公公身边,见了我们也很生分,平时言语很少,除了倒腾她精心栽培的几盆玉兰花外,大部分时间就是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晒太阳,柔软而舒服。

婆婆在公公的面前经常撒娇,全然不像一个六旬老人。她经常赖着公公陪她下跳棋,赖着公公陪她压马路,有时候,还会孩子似的点自己喜欢吃的饭。不知道公公哪里来的耐心,总是微笑着为她做了这个做那个,好像永远也不会厌烦,而她则寸步不离地跟在老伴身后。

那个周末,我和丈夫带着儿子一起回家看望公婆。看婆婆的表情就知道,她对我们的到来没有任何惊喜的感觉,平静,但也不厌烦。午饭是公婆都非常喜欢吃的鲅鱼饺子。看见饺子,婆婆突然表现出异常兴奋的样子,精神也特别好,不但对我们热情了起来,对她那个很少回来的孙子也绽放着笑脸。餐桌上的气氛融洽而和谐,大家不禁都会心地笑了,家的温暖,好久没有感受到了。

大家正吃着饭的时候,邻居张叔突然来敲门,说他家的电闸跳闸了。公公是老电工,当然不能推辞。公公出去没一会儿,婆婆的神情就开始紧张起来。她一会看看门外,一会又看看饺子。我小心地说,妈,快吃吧,一会儿饺子该凉了。没想到,婆婆听了这话,紧张的神情更加鲜明地写在脸上。

丈夫吃完后就去客厅看电视了,我则起身开始收拾战场,桌子旁就剩下婆婆和儿子。儿子只顾低头有滋有味地吃着饺子,没有在意奶奶的表情。这时候,我发现了婆婆一个异常的举动,她抬头东望望西看看,见没人注意她,她迅速地从儿子身边的碟子里拿了一个饺子放进自己的口袋里。我惊愕地望着她,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同时,内心却酸涩至极,为婆婆这幼稚的举动,也为她这难愈的病。

婆婆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就这样边吃边拿,边观察我们,边往口袋里装饺子,一直把整整大半碟子的饺子都放在口袋里才算完事。她那不动声色的样子,让人又可气又好笑。

防盗门响的同时,婆婆一个箭步冲了过去。还未等公公站稳,婆婆就把公公拉进了旁边的卧室门口,她在公公的耳边说着什么,还不时地朝着我们指指点点,接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个热气腾腾却已经破了肚皮的饺子。

我又一次震惊了。我虽然没有看清楚公公的表情,但我的心却莫名地疼痛起来,眼眶里的泪止也止不住。

公公把婆婆轻轻地拥在了怀里,又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嘴里在说着什么。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爱情,什么叫幸福。

有一种感动叫守口如瓶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守口如瓶。

男人失业了,他没有告诉女人,仍然按时出门和回家。他不忘编造一些故事欺骗女人。他说新来的主任挺和蔼的,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的……女人掐他的耳朵,笑着说:你小心点。那时他正往外走,女人拉住他帮他整理衬衣的领口。男人夹了公文包,挤上公交车,三站后下来,他在公园的长椅上坐定,愁容满面地看广场上成群的鸽子,到了傍晚,男人换一副笑脸回家。他敲敲门,大声喊,我回来啦!

男人这样待了5天。5天后,他在一家很小的水泥厂找到一份短工。

那里环境恶劣,飘扬的粉尘让他的喉咙总是干的;劳动强度很大,这让他身上总是湿的。组长说你别干了,你这身子骨……男人说我可以。他紧咬了牙关,两腿轻轻地抖。男人全身沾满厚厚的粉尘,他像一尊活动的疲劳的泥塑。

下了班,男人在工厂匆匆洗一个澡,换上笔挺的西装,扮一身轻盈回家。他敲敲门,大声喊,我回来啦!女人就奔过来开门。满屋葱花的香味,让男人心安。

饭桌上女人问他工作顺心吗?他说顺心,新来的女大学生挺清纯……女人诈一个怒眉,却给男人夹一筷子木耳……

女人说水开了,要洗澡吗?男人说洗过了。女人说洗过了?男人说洗过了--和同事洗完桑拿回来的。女人说好享受啊你。她轻哼着歌,开始收拾碗碟。男人想好险,差一点被识破。疲惫的男人匆匆洗脸刷牙,然后倒头就睡。

男人在那个水泥厂干了二十多天。快到月底了,他不知道那可怜的一点工资,能不能骗过女人?

那天晚饭后,女人突然说,你别在那个公司上班了吧?我知道有个公司在招聘,帮你打听了,所有要求你都符合,明天去试试?男人一阵狂喜,却说,为什么要换呢?女人说换个环境不很好吗?再说这家待遇很不错呢。于是第二天,男人去应聘,结果被顺利录取。那天男人烧了很多菜,喝了很多酒。

男人知道,他其实瞒不过女人的。或许从去水泥厂上班那天,或许从他丢掉工作那天,女人就知道了。是他躲闪的眼神出卖了他吗?是他疲惫的身体出卖了他吗?是女人从窗口看到他坐上了相反方向的公共汽车吗?还是他故作轻松的神态太过拙劣和夸张?他可以编造故事骗他的女人,但却无法让心细的女人相信。其实,当一个人深爱着对方,有什么事,能瞒过去呢?

男人回想这二十多天的日子。每一天,饭桌上都有一盘木耳炒蛋。男人知道木耳可以清肺。粉尘飞扬中的男人,需要一盘木耳炒蛋;有时女人会逼他吃掉两勺梨膏,现在男人想,那也是女人精心的策划;还有这些日子,女人不再缠着他陪她看电视连续剧,因为他是那样疲惫。现在男人完全相信女人早就知道了他的秘密,她默默地为他做着事,却从来不揭穿它。事业如日中天的男人突然失业,变得一文不名,这是一个秘密。是男人的,也是她的。她必须咬着痛,守口如瓶。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制造秘密的男人。

男人站在阳台上看城市的夜景,终有一滴眼泪落下。

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其实还有一种感动,叫守口如瓶。

爱的浴衣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每天早晨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牵手走过了近50多个春秋,爸爸和妈妈却像是昨日刚结婚的一对新人,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俩从高中起就在一块了。厮守了这么漫长的岁月,爱情似乎历久弥新。要命的是,他俩表达爱意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含蓄,有时令我们这些晚辈都有些难为情。

看电视时,妈妈给爸爸按摩脚丫子。坐车一道外出,她就大声读书给他听。每天晚上她都会将枕头弄松软,好让他睡得踏实。从未坐过船的妈妈有一次竟然出海了,因为爸爸热爱大海。

有时候,妈妈会一边哼着"街这面阳光明媚",一边把爸爸拽到身边,"比尔,过来,咱们跳个舞"。爸爸欣然从命。不懂事的达奇(我家的小狗)闻声跑来,冲着他俩叫着,并一个劲地跟着他俩的舞步直打转。随后,妈妈一个优雅的转身,爸爸将她揽入怀中。

冬天,每当妈妈要外出,爸爸总是先去车库将车启动。每到星期天早晨,爸爸就会早早地起床,为妈妈奉上自制的饼干。他不会错过一个机会,告诉她"你今天非常漂亮"。可是,爸爸至今还没学会给自己的妻子买一份不俗的圣诞礼物。

他通常在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溜出家门,一个人到附近的大超市转悠。个把小时后,他神秘兮兮地回到家,拎着那些沙沙作响的塑料袋子,随后独自与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盒子、带子一直周旋到深夜。可年复一年,藏在圣诞树下给妻子的礼物总是那不变的两样: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大瓶香水。

妈妈打开礼物盒的时候,总是作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特意穿过整个房间,在爸爸脸颊上深深地一吻。

有一年感恩节刚过,爸爸忽然向大家暗示:他要为妈妈买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我将信将疑:我的爸爸,一个与妈妈相伴50个年头的人,一个笨拙得从来没有太多花样的人,这会儿要给妻子送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看得出他早就计划好了,并且对自己的点子相当满意。

12月25号的早晨,我在圣诞树下翻寻到一个大纸盒,上面是爸爸潦草的字迹:"送给我的爱妻。"我使劲晃了晃,没一点儿响声。这回肯定不是盒装的巧克力或大瓶的香水。

我将礼物拿给了妈妈,她满脸疑惑地看看我。我耸了耸肩,我们俩一起瞅着爸爸。他则冲妈妈挥着手,催她:"快打开啊!"

妈妈小心翼翼地用指甲在纸盒边缘挑了挑,她不想把精美的包装纸弄破了。爸爸在一旁有些不耐烦。"快点呀!快点呀!"他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了。

"亲爱的,这可是一大张纸。来年说不定能派上用场。"

"你要多少包装纸,我统统给你买,现在把盒子打开得了,别在乎一张纸。"爸爸几乎在恳求她了。

终于,妈妈揭开了盒子外面的包装纸,她把纸折成了原来的1/4大小,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解盒子上的丝带。

爸爸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从座椅上跳起来,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丝带给扯断了,还差点儿把盒盖撕破。随后他停住不动,想了想,又将盒子交还给妈妈,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口里还不停地念叨:"别磨磨蹭蹭的,快点呀!"

妈妈掀开盒盖,轻轻揭去一层绵纸,然后从衣盒内抖出一团粉红色的衣物。这是件棉制浴衣,领口边和衣兜上方绣着白色的雏菊。妈妈嘴角含着笑,不住地低声细语:"啊,比尔,亲爱的……"

但她故意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只得低头瞧着自己的膝盖,咬着嘴唇,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当场笑出声来。

"玛丽,在商场第一眼看到那件浴衣时,我就知道它是专门为你做的。我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款式,这样的颜色,简直太适合我的玛丽穿了。'所以,我连价钱都没问,只找了个跟你身材相仿的店员,定下了尺寸,接着就买回来了。"爸爸眉飞色舞地叙述着挑选礼物的经过。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每天早晨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她只是偷偷将那件旧浴衣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然后穿上这件新浴衣。

因为,那是爱的浴衣。

假如右耳听见爱

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那时,烟暖云疏,天如碧瓦。校园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他在木槿树下寻找合适的角度,想要用相机拍摄完美的相片参加校园摄影大赛。她恰好出现在他的镜头里,穿着洁白的纱纺公主裙,微风吹起轻纱,曼妙飞舞。她轻踮足尖去嗅那洁白的木槿,阳光为她洒上炫目的金色,唇边旋起柔美的涡。

一瞬,他恍了眼。竟痴傻地问自己,这是真实的影像吗?他仿佛看见女孩背上生出一对轻灵抖动的翼,像天使般高贵又美好。

手中的相机适时地记录下这美丽瞬间。闪光灯亮起,女孩侧首看过来,他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慌忙躲到树后面怕被发现。不知为何,心中有狂热的欢喜。

大赛结果揭晓的时候,一幅名为《花的嫁纱》的摄影照获得特等奖。他在布告栏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笑得张扬。

前排有女生喊,小若,快看,那真的是你耶!好美呀!而且是杜俊一那个大才子拍的呢!对喔,听说他多才人又一级帅。哇!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些女生的赞美与爱慕,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急切地想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未想,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没有什么嘛。干吗要大惊小怪?说完拨开人群就跑开了。经过他身边,他闻到一丝清幽的香气。清淡,若即若离。就像他的心已随她而去。

他开始经常去上她的辅导班。按捺住自己体内激狂的分子,静坐几小时画一幅画。只是不画景,不画物,单画一个人,关于她的一颦一笑,生气时微蹙的眉心,全神贯注的样子。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一句,杜俊一爱林小若。在画的时候心中溢满欢喜。

终于,那一天,他的画夹被冒失鬼撞翻,画在空中飞扬,最后落到地上。张张都是她。

同学惊呼,哇!原来,他一直喜欢她呢。你看那真和画中仙一样美呢。

她的脸迅速通红,拨开人群,跑了出去。他忽然心痛,自己的爱竟给她这么大的伤悲。那么,就不要说了吧!那三个字就当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秘密,藏在心底也有朦胧、隐讳的美。

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哭并非受伤流泪。她只是开心,有他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喜欢她,又爱得如此的深沉。只因喜极而泣。

之后,他与她只保持朋友关系,最多只是最铁的那一种。仅此而已。

时常也会一起去操场散步,去公园里玩耍。也曾挽过手,只是,他觉得这离暧昧十万八千里。而不知,她望着他,眼波潋滟,心思百转千回。

歌曲《恋人未满》中唱道:"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她想,只要他再主动一点,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温柔地牵起她的手,自己的心就会停靠在他的胸膛。

他未曾料到她的欢欣。只想到那日,她眼角的泪水。

他不愿她再流眼泪。于是,闭口不言。

离别伤感的时候,校园里仿佛都是苦涩的味道。她约了他去"海豚湾咖啡厅"。相邻而坐,一起谈将来的理想。只是,两个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感情的话题,竟有些微的尴尬。

谁也说不清灾难是怎样发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未等人反应过来,烈烈火舌已在身后蔓延。他义无反顾地将她按在自己身下,她恍惚中看到,有什么重物朝着他的脑袋砸了下来。

所幸,他们伤得都不是很重。只是,她康复得早,去找他时,发现所有的老师、同学都是眼眶通红。她追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终究无果。

她便每日每夜在他身边细心照顾他。月华如水的夜里,她望着他熟睡的脸庞,终于决定要向他表白。因为她想,能在生死关头都会护着你的人,一定就是最爱自己的人。

他出院的那晚,她婉拒了所有人的接送。陪着他走回学校。

身边车辆飞快穿梭,他让她走在自己的右边,永远把安全留给她。而他一直侧着左耳。

她的心中涌出莫大的感动。她附在他的右耳边,轻语:我爱你。

可他却仍是一脸的淡然表情,毫无表示。一瞬,她像溃败的士兵,泪眼蒙(目龙造字)。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自作多情,一相情愿而已。当初那个在画中对自己表明爱意的少年已经不在了。想着想着,她泪如雨下,别过脸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脆弱。

回校以后, 彼此竟变得陌生。如同并列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摆,偶尔稍微碰触一下。曾经的一切,都成为心里不可提及的部分,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疼痛。

然后,在火车站匆匆告别。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像两条平行线,今后怕再也没有交集了。

汽笛长鸣。他的火车已然远去,她朝着他离去的方向,轻轻地说一句,我爱你。泪水瞬间迷了眼。

那些过往好像木槿花的一个花期,只经一夏,便倏忽而逝。

就这样过去了。

她结婚生子,在北方扎根。他漂泊在南方,努力打拼。

几年后,同学聚会,当年的同学几乎都到场,唯独缺了他。有人插话,那小子,太花心,到现在才找到老婆,忙结婚不能过来。她的唇角泛起一丝苦笑,可心里仍在祈祷,请你,我曾经爱过的你,一定幸福地生活下去。

杯停人醉的时候,好友阿眉问她,你知道当年,在那场事故后,杜俊一他瞒了你什么吗?她意乱神迷地摇头。

阿眉说,他那次为了救你,被重物砸中耳部,他的右耳就聋了。

猛地,她的心怃然生疼。往事携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记起那个夜晚,她在他右耳边说的话,原来,并非他无意,而是他根本不曾听到。他为了救自己变成了半个聋子!假如她能坚定地吻上他的唇,投入他温暖的怀抱,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一切只是假如。如水流年,韶华流逝,一切不是都已经过去了吗?

谁也不知,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我们究竟错过了什么。而生命流转中的未知,未知,如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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