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喜(1939~2004年),男,回族,生前系同心县下马关镇南关村司法调解员。2004年4月27日下午5时许,康有喜骑自行车前往本村村民吴自贵家调解纠纷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
多年来,经康有喜调解的民间纠纷千余起,为维护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康有喜被评为“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宁夏人物”。1981年被镇政府聘为南关村人民调解员。23年来,他调解的民事纠纷难以计数,那些被调解的人心中永远也忘不了他当时是怎样挽救过即将破裂的家庭,如何化解矛盾。
康有喜是一个普通农民,他也有妻室老小,也和普通人一样要靠种田吃饭过日子。可是他一遇到民间纠纷,就忘掉了一切。不管有多忙,也不管自家有多么脱不开身,只要有人找他处理纠纷,他总是撂下手头干了一半的活计,风风火火地赶去。康有喜的时间全用在了操别人的心、管别人的事上。哪里有是非、有麻烦、有矛盾,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康有喜凭着一张讲公道的嘴、一双勤快的腿、一副热心肠,为群众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矛盾纠纷,难怪当地老百姓都亲切地叫他“公道人”。
有一天,南关村村民马某把房子卖给了同村的杨某,马某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不高兴了,提着一把镢头找到马某,指着他的鼻子说:“自古出卖房屋都是先尽亲后敬邻,亲戚和朋友不要才能卖给他人,你知道吗?”而马某说:“房子是我的财产,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再说房子已经卖了,你管得着吗?”弟兄二人言语不和,说来说去就打了起来。康有喜知道了这事后,撂下饭碗,骑上自行车就出了家门。康有喜闷头骑车忙着赶路,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倒了,被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家人把他送到了乡卫生院,经医生抢救苏醒过来后,康有喜见到围在病床旁的一群人,惊诧地问,“我咋到这里来啦?马家的事咋样啦?”说着,挣扎着要下床。看到康有喜一身的土,膝盖上还破了个洞,额角上流着血,家里人都相劝,“你都摔成这样子了,还操别人家的事,你还要老命吗?”家人不让他动身,可康有喜心里惦记着马家的事,趁家人、护士不在,拔掉了手臂上的针头,偷偷溜出了卫生院,找了一截玉米秆子拄在手中,忍住伤痛一瘸一拐地走到了马家。弟兄俩见到康有喜摔成这个样子还来关心他们的事,被深深地感动了。一开始寸步不让的双方都作出让步。自那以后,这马家弟兄再没有闹过矛盾。
康有喜这个“公道人”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大家说,下马关地区民族团结、邻里和睦相处、回汉人们安居乐业,正是有康有喜这样一批“公道人”以自己崇高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说服、感化一方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