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记者冯福康冯建军
一面绣有“警民鱼水情关爱老八路”字样的锦旗3个月前就已经做好了,但一直没有送出去。一面锦旗,父母要送,孩子也要送!
刑事案引出好警察
那是2006年5月20日的下午,大同县倍加造村的张海忠和其他6位农民工到大同市内打工,他们受支跃雇用在东关建材市场内拆除旧房的砖墙。因违规操作,一堵砖墙突然倒塌,砸中了正在干活的张海忠。当晚19时30分左右,张海忠因伤情加重去世。
2006年5月24日,张海忠的亲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大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指派南郊公安分局新旺派出所出警,后将案件移交给南郊公安分局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由王志强负责侦破。
对张海忠的尸体进行解剖后,结论是系外力作用导致小肠破裂,致弥漫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而死亡。
因被告人支跃在没有任何资质、执照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雇用他人违章工作,并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且应该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7月6日,经南郊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支跃被依法逮捕。12月20日,南郊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支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向南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张海忠的母亲白玉兰、张海忠的妻子支春梅向南郊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好警察感动常家人
常德隆今年82岁,他是张海忠的亲戚,人们叫他常老。当他第一次去南郊分局重案侦查科找王志强配合取证工作时,心里忐忑不安。
王志强为了掌握线索,多次开车拉着常老去张海忠的老家了解情况。为了早日破案,王志强没白天、没黑夜地奔波,有时整天吃不上饭。常老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这样的警察真是少有哇!常老想请他吃顿饭,想给车加点油,都被王志强婉言谢绝了!
为了给张海忠的亲人一个满意的结果,为了不遗漏一个犯罪嫌疑人,王志强克服重重困难、攻坚克难。为了抓捕涉案当事人,他几乎走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王志强又帮着进行民事诉讼。最终,南郊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支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支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白玉兰、支春梅经济损失84413.5元。至此,王志强紧皱的眉头也随着案件的宣判而舒展开来。
警察结缘“老八路”
案子虽然了结了,但王志强和常老的联系没断。几年来,王志强每到节假日,总要带着礼物去看望常老。
“他一来,就要亲自喂我吃他带来的东西。”常老激动地说,“端午节,他送来热乎乎的粽子喂我吃;中秋节,他会送来月饼;过年了,他就过来贴对联、挂灯笼……”
“我们一家人打心眼里感激王志强。几年来,只听说有个叫王志强的警察一直关心我们的父亲。但是,我们一直没见过他。”常老的子女说,“今年正月十五,王志强给父亲送来了元宵,我们才和王志强见了面。想不到,本应该是我们做的事却让人家一个非亲非故的警察做了,这让我们做子女的非常惭愧。”
今年3月,常老因摔伤在家输液。王志强得知后,前去探望。其间,常老的老伴拿出一面绣有“警民鱼水情关爱老八路”字样的锦旗说:“这面锦旗已经做好3个多月了,因为老常的身体时好时坏,所以一直没有给大同市公安局局长李如林和南郊公安分局局长李守明送去。”
后来,王志强听说常老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战士。据常老介绍,他是1944年2月参加八路军,后跟随部队参加了解放太原、保定、张家口等战役。1950年又参加抗美援朝。1952年,在一次战斗中被子弹击穿左胸后,回国养伤。常老在部队表现勇敢,受伤时已是排长。受伤前在朝鲜战场荣获二等功一次。
“我还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题写章名向抗日战争老战士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枚。”常老激动地说,“这是我得到的最高荣誉。”
“王志强是名好警察”
常老的子女说:“看着父亲身体有病,我们做子女的想替父亲了却这桩心愿,把这面锦旗送给大同市公安局局长李如林和南郊公安分局局长李守明,但是父亲坚决不让,非说要等他身体好后亲自去送。母亲也说要亲自去送。因此,这面锦旗到现在也没送出去。”
“他有一般警察不具备的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求索取的精神,真是一名好警察。”这是常老对王志强的评价。
现在,常老每天都要下地拄着拐杖试着走走,就是盼着哪天身体好了以后,亲手把锦旗送给大同市公安局的领导。“我要感谢他们培养出了这样好的警察。3年来,王志强一直关心我,就跟我亲生的孩子一样。”这是一位曾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战士说的心里话。
2009年8月29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