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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喻血轮:伤心最是中原事(2)

名中含“血”的民国文士,还有本名陈景韩的陈冷血。他有两重身份,一是报人,先后在《时报》与《申报》担任主笔,擅写时评,尤其是二三百字的短评,开一时之风气;二是小说家,着译双绝,据胡适回忆:“……《时报》出世以后每日登载‘冷’或‘笑’译着的小说,有时每日有两种冷血先生的白话小说,在当时译界中确要算很好的译笔。他有时自己也做一两篇短篇小说,如福尔摩斯来华侦探案等,也是中国人做新体短篇最早的一段历史。”这里的“冷”、“冷血先生”,即陈冷血。他是江苏松江(今属上海)人,享年88岁,比喻血轮还要高寿。

2013年9月5日

吴经熊的乡愁

如果你在这两年来到吴经熊先生的家乡宁波,随处可见一块城市标语,曰“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前半句颂文化之盛,后半句赞商贸之达。最聪明的宁波人,往往能融二者于一体,集大成者,如余秋雨。

宁波文化最繁华的时节,当属明清。方孝孺、王阳明、范钦、朱舜水、黄宗羲、全祖望、万斯同等,这些名字宛如璀璨的星辰,照亮了皇权时代的夜空。至近代,家国多故,文运衰微,宁波所出土的文化人,随之沦为柔石、殷夫、巴人、苏青之流。不过,倘拓宽文化的边疆,而非局限于文史一域,那么,近代史上的宁波文化,依然蔚为大观。这其中明媚一脉,即是法学。

只须把出生在宁波或籍贯为宁波的法律人胪列出来,默念一遍,你的舌尖霎时便沉重起来:吴经熊、桂裕、龚祥瑞、史久镛、江平、应松年……

吴经熊排在这个谱系的第一位,并不仅仅因为,他诞辰最早:他生于1899年,早于龚祥瑞12年,早于江平31年。

许章润尝论吴经熊:“中国现代法学发轫于清末变法,迄而至今,骎骎乎已历五代。然而,回眸百年生聚,整个二十世纪,真正享有世界级声誉的中国法学家,惟吴公经熊先生一人而已。世事云烟,百年后回头再看,论世道,察法意,究人心,还是吴公高瞻一俦。”言下之意,吴经熊俨然百年中国法学界第一人。

但是,读吴经熊的书越多,就越发犹疑:他凭什么拥有了“世界级声誉”?盛名之下,其才学究竟几何?今人对他的称颂,到底是如望山斗,仰之弥高,还是别有肺肠,借吴氏之酒浇自我心中之块垒?

吴经熊(左)与徐志摩

吴经熊的天才,即便置于群星闪耀的民国,也是一流,绝不亚于他的大学同学兼好友徐志摩,我以为可比梁启超、张荫麟和钱钟书。结合他的经历,他的一生简直就是一个壮丽的传奇。1921年,22岁的吴经熊,仅用一个学年便获得了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J.D.);1923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院任研究员,从事比较法哲学研究;1927年,任东吴法学院院长,被徐志摩戏称为“东吴法科的猴子王”;1929年,任上海特区法院院长;1933年,任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代行委员长之职,在任上公布了《吴氏宪草》,并参与起草《五五宪草》,这两份宪法,虽为草案,在中国宪法史上却自有一席之地。1937年,正值盛年的吴经熊决然放弃了如日中天的政法事业,皈依天主教,投入神的怀抱,“演绎出近世中国法学史上的一桩名案”,这一急转,正符合传奇的叙事。

空说无凭,且以文本为证。吴经熊的书写,横贯中西,这里的“中西”有两义,一指中西文化,譬如他一手研究中国法学,一手研究西方法学,一手研究老子(将《道德经》译作英文)、唐诗(着有《唐诗四季》)、禅宗(着有《禅学的黄金时代》),一手研究圣经(译有《圣咏译义》《新经全集》,前者系用古诗体例翻译《圣经》的诗篇);二指他既能用中文写作,也能用英语、法语、德语写作,论及他的法学着述,竟以西文居多,其代表作,仅《法律哲学研究》系中文,其余如《法学文选》《法律的艺术》《正义之源泉:自然法研究》《作为一种文化研究的法理学》《自然法哲学之比较研究》等,皆为英文。当然,吴经熊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宁波人一样,不论说普通话,还是英语、法语、德语,都带有浓重的宁波口音(滕固向邵洵美介绍大名鼎鼎的“阿德哥”吴经熊,便说吴和所有宁波人一般,‘江山易改,口音难移’)。

摆在我面前的这本《吴经熊法学文选》(以下简称《文选》),即从吴经熊早年的英文着作《法学文选》(1928年)、《法律的艺术》(1936年)编译而来。尽管在中国大陆法学界,吴经熊早已声名赫赫,然而国人对他的了解,更多源于事迹,而非文本。2005年3月,经许章润重新编订的《法律哲学研究》出版,据我所见,这是1949年后吴经熊的法律着作第一次在大陆公开发行。第二本为《吴经熊裁判集与霍姆斯通信集》,主要收录了吴经熊在上海担任法官时期所撰写的判决书,以及他与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的通信。《文选》只是区区第三本而已——吴经熊的法学着述,计有十余本之多。

将《文选》与前两本书对照阅读,再次验证了我五年前的一个判断:“吴氏法学方面的成就,不在于他的理论之深刻,而在于他开一时之风气;不在于创造,而在于融合:他属于观念的二道贩子,将西方的经典学说运输到相对滞后的中国法学界;转译之时,他并没有尽信书式的生搬硬套,而不乏对元理论的拓展与批判,并试图使用中国的文化试剂融汇从西方舶来的法律食品。基于此,他的多数见解,都充满了深沉而悲怆的时代感……”

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直言之,吴经熊在法学尤其是他发力最深的法理学领域的成就,并不十分高明。无论他谈法律的一元论与多元论,还是谈自然法,那些精彩的段落大都是对西方法学家的引述。以“法律之一元论”一文为例,其第二节谈历史法学派,我数了下中译文,共75行,其中11行是霍姆斯的话,18行是萨维尼的话,32行是亨利·梅因的话,吴经熊的原创书写,仅占二成,而且几乎全是穿针引线的介绍性文字,这倒接近于本雅明所幻想的引文写作。吴氏的书写风格,大抵可总结为“引而不论”或“引多于论”;他的论,常常是卑之无甚高论。这么说,并非苛责,吴经熊那一代法学家,限于国情与时代性,研究现代法学,以引介为主,诠释为辅——中国正是不毛之地,如何凭空创造?

相比之下,《文选》第二编所收录的吴经熊撰写的判例,更为可观。他是霍姆斯的信徒,霍姆斯留在法学史上的第一名言便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所谓经验,我们可以片面地理解为对法理的实践。由此而论,吴经熊的确不负霍姆斯的谆谆教诲,他当法官、当律师,都十分成功。“我的裁决得到中外报刊的良好评价。我感到,我正在用自己的法学观点塑造中国法律。”他曾审判一起定作物纠纷案,一家美国报纸报道称“所罗门王坐在审判席上”(Solomon Sits in Judgment),中文报纸则称他“吴青天”。他的盛名甚至惠及家人,其妻在外购物,竟因“您是吴法官的夫人”而“不用马上付现金”,可赊账。

《文选》最精彩的章节应该是第四编“法学人物研究”,确切说,即霍姆斯与卡多佐研究。此编共七篇文章,四篇论霍姆斯,两篇论卡多佐。“霍姆斯大法官的心智”与“怀念霍姆斯法官”二文当属全书的华章,我读到这里,才觉得这本书没有白读。吴经熊对霍姆斯的诠释,是否契合霍姆斯的本意呢,我不敢确认;不过,可以确认的是,霍姆斯一定乐意接纳这种诗化与哲学化的解读,以及吴经熊对他的礼赞,将他与莎士比亚并论:“莎士比亚在文学上无人能及,霍姆斯在法学上领先群伦。”这样的颂扬,谁不爱听呢?

作为一位法学家,吴经熊能在国际扬名,除了才学,他与霍姆斯、卡多佐、威格摩尔、庞德等人的交情,当是重要因素之一(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呢)。耄耋之年的霍姆斯视他为忘年交,14年来给他写了七十封信,一字一句总关情;卡多佐是他的密友;威格摩尔、庞德都为他写过揄扬的书评,称他是站在时代前列的法律哲学家……单是这一份资历,百年中国,无人能及。

吴树德称其父吴经熊为“温良书生”,事实上,吴经熊身上并无几许书生气,学者只是他的一张面孔,法官、律师、立法者、外交官等则是他的另一张面孔;他的自传《超越东西方》虽侧重书写沐浴神恩的精神历程,从中却可窥见,他并不畏惧世俗,他自有一套待人接物的处世技巧。犹如胡适出身徽商家庭,孕育了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性情,吴经熊出身甬商家庭(其父吴葭苍,是晚清时期宁波商界的风云人物,乾丰钱庄的经理,宁波商务总会的首任经理),宁波商人所特有的精明与果敢,遗传于他,令他在世俗的洪流之中游刃有余,周旋于霍姆斯、庞德等法学宗师之间而不失尊严。

据吴经熊自传,他最后一次返乡,当在1949年三四月间(查宁波图书馆馆藏地方报纸,《宁波晨报》曾报道“吴经熊返甬省亲”,时为1949年3月25日,仅逗留二日,27日离开),八方风雨,山河飘摇,他深知,这可能是诀别,于是他去了母校,去了城隍庙,去了天主教堂。从此,宁波只能作为一种缥缈的乡愁,浮现于他在异邦的梦中。

休对故人思故国,这块土地已经彻底遗忘了它荣耀的子民。如今你问宁波人,吴经熊是谁,答案恐怕是一脸惘然。然而,每当我走过荣华不再的念书巷,还是会想起他,正如每当我走过软红十丈的和义大道,还是会想起龚祥瑞先生,百年前,他们曾生于斯、长于斯,播下了法治梦的种子。我想起那个立志做中国孟德斯鸠的宁波青年,终究一步一步远离了法律,想起他未完成的法治梦,在故土之上开出了什么样的花朵呢。

正寻思间,却听见一声高叫:拆迁地块,注意安全!

参考文献:

《吴经熊法学文选》,吴经熊着,孙伟、李冬松编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第一版

《吴经熊裁判集与霍姆斯通信集》,孙伟编着,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一版

《法律哲学研究》,吴经熊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

《超越东西方》,吴经熊着,周伟驰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附:吴经熊的父亲与出生地

吴经熊自传《超越东西方》第二章写“我的父亲”:

“我几乎对我父亲的早年一无所知。他名叫葭苍(Chia-Chang),人都称他‘苍师傅’。他于1847年2月13日生于宁波一个穷人家里。他只受过三年的私塾教育。他先做学徒,后来成了米商。40岁时,成了一个银行家。50多岁时,是一家本地银行的总经理,并且是新开张的商会的首任主席。他死于1909年。”

五年前我读到这一段,便开始查考吴葭苍,穷尽我所能触及的图书与网络,结果一无所获。

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吴经熊的自传系用英语写成,后由周伟驰译作汉语。由中文到英文,再由英文到中文,百折千回,不免误差横生,尤其是那些地方性知识,如人名、地名、民谚。譬如一句嘲讽宁波话的俗语,曰“宁跟苏州人吵架,不跟宁波人说话”。吴氏自传提到此节,称“宁波方言听起来像最糟的爵士乐,以致上海曾有一个说法:跟苏州人吵架也胜过和宁波佬谈恋爱”。这一翻译,韵味全无。

关于吴父的姓名,周先生显然译错了,不是吴葭苍,而是吴葭窗,一作葭牕,这是他的字,其名吴传基。

吴经熊说他的父亲是一位银行家,一家本地银行的总经理,晚清的宁波,尚且不兴叫银行,而叫钱庄。吴传基所开的钱庄,名乾丰。当时,钱业发达,号称百业之首。乾丰钱庄则是宁波钱业的一大领头羊。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宁波商务总会成立,公推吴传基为第一任经理(吴经熊自传所言“新开张的商会的首任主席”,即指此事)。因吴传基“可谓当时的风云人物,上通官府,下达群商,人称‘仁厚长老’,连任二届”。时有记述:

“吴传基,字葭牕,甬市中最称仁厚长者。(乡绅盛)炳纬深契其人,凡举公义,必与之偕,曰:惟吴君不为名役,可与谋也。清末宁波成立总商会,传基首被推为会长,前后凡两任,平亭息耗,变化有概。家不甚裕,而性好务义,尝曰:必待富有而后济,人之失济者众矣。其存心有如是者。”

查彼时的《申报》,吴传基的名字曾出现数次。有一回被人指控,称他庇护延寿庵尼僧,阻止兴学,宁波府的长官喻庶三为他辩护,“查吴传基立品端正,此事未闻干涉,何得谓其庇尼阻学”。由此可知吴传基的品行,以及他与政府的关系。还有一回,宁波士绅公开致信官方,请求开镇江米禁以济民食,领头的人物,便有“花翎候选道吴传基”——可见吴传基曾捐过官。

吴氏自传,还有一处可商榷的译名。吴经熊说他“生在宁波市一个叫做‘二十四院’的地方”。二十,宁波话念“廿”,二十四院即廿四院。我推测,其英文所指,应为“廿四间”。《鄞县通志》载:念书巷,旧名廿四间。《三字经》的作者、南宋人王应麟便诞生于此,此地更因他而得名。据《宁波市志》:“1927年,鄞县(今宁波市)成立以冯孟颛先生为首的‘街巷整理委员会’,将王应麟故居右首的小巷命名为‘念书巷’,以纪念这位先贤。”吴经熊生于1899年,1927年他不在宁波,未必知道改名之事,故其回忆录,照旧称“廿四间”。

可为佐证的是,吴经熊六岁那年,便和与他同年出生的李德兰女士定亲。李女士的父亲李亭山,是宁波立丰钱庄的经理,虽与吴传基同行,却非相轻,而相交莫逆。立丰和乾丰更是比邻而居,都在江厦(宁波有两句老话:“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走过三关六码头,不如宁波江厦头”——这里的江厦,即现在的三江口一带,百年以来,一直是宁波最繁华的地方,当时钱庄大多聚集于此,如今仍保留宁波钱业会馆的古建筑)。在吴经熊十来岁的时候,他已经知道未婚妻住在哪里,少年思春,“有时放学回家,便绕一段路,好从太和桥她家门前经过,指望她倚在门口”。这里的太和桥,1914年宁波城厢图有标,大约在今之天一广场药皇殿西、开明街上,距离县学街的廿四间并不远,论直线距离,仅数百米之遥。然而,宁波虽早早港通天下,却一向讲究传统伦理,礼法的规约之下,咫尺即天涯,吴经熊与李德兰在结婚之前,并未见过一面。直到洞房花烛夜,喝完交杯酒,吴经熊才看清妻子的脸,“对她真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四字,何其真挚,何其辛酸。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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