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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梦幻空间篇——来,到我的心上(2)

当然,时光又怎么会倒退呢?彼得·潘的神话,到底不过是个神话,人世间哪里真就能有。

凌晨,丈夫回来,我拉住他问:我老了吗?他吃惊地看看我,说,你怎么问这么奇怪的问题,你又年轻又漂亮呢。我说你骗人,他笑了,这是事实呀。

我久久凝望着他,记得当初他追求我的时候——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我们过了很久才结婚——他是比较瘦的,步履也轻松。现在他已经长出啤酒肚了,走路做事都是沉稳而温吞。这个当初意气风发、雄心勃勃的男人,他的样子变得让我陌生。

我怀念起我和他曾经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说我的步姿像模特的情景来;我怀念起他年少轻狂的时候在排球场上奔跑的样子来;我还怀念起跟他探讨时政法律的时光来——那时,他说,我听……

那是一段单纯、快乐的时光。

可是,今夜,在羊皮纸的灯下,我翻看一本本青春的日记,不得不在心里叹息,我们真的,真的回不去了。

风吹过来,灯沿的流苏轻轻撞击,满室叮当作响。

雁归来:去你的家

天下着雨,我们走在一条泥泞的小路上。你揽着我的肩,右手撑伞,因为竭力把伞往我这边靠的缘故,自己的右半边身子几乎已经湿透了。我说,你再把伞朝我这边挪,我就不走了。你充耳不闻,只低声道,快了,快了。

路果然不长,不一会儿就到了你的家。

屋子矮矮的,卧在泥泞的小路旁,背后是群山。正是暮色初升的时候,小村庄里炊烟缕缕。

你站在两扇半闭的木门前,整了整衣领,又伸手替我把被山风吹乱的额发朝两边分了分,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推门进屋。大而旧的木门,吱呀一响,开了。

我紧紧跟在你身后。

“谁呀?”一个苍老的声音颤抖着从屋子里传来。

你没有作声,进门后,快步走向左边的一间小屋。

屋子里有点黑,我的眼睛一时间有点不适应,没法看清楚屋里的陈设,直到进入这间灯光如豆的小房。

房子很小,地板是紧实的泥土,靠窗的一张小方桌的上方,垂着一盏灯,光线有点暗,灯罩上有蛛网的痕迹。正对方桌是一张大的木床,蚊帐旧了,已经不显白,半开着。枕头上,一个头发蓬乱的老人的头正支了起来看我们。

“娘,是我。”你沉着声音,几步就跨了过去,紧紧握住被窝里的一双手。

“是伢啊,呜呜——是我儿呀,我儿回来了吗?”一阵压抑已久的哭喊歇斯底里爆发了,你柔声道:“娘,娘,是我,我回来了,你别哭呀。”这话不管用,苍老的声音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的儿呀,你再不回来,娘要死了。”

“娘,是我不好,儿子不孝,害你操心。”

你把娘的头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哄着,宛如对待一个婴儿。

我站在一旁,看着这悲欣交集的一幕,眼睛湿润了。

“俺弟回来了。”门外面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随着一阵风似得进来一个妇人,把手里提的两个篮子放到方桌旁的地板上去。

你松开娘,站起身来,红着眼睛叫了声“二姐”,然后走到方桌这边来。

“回来怎么不提前给个信,也好准备点菜。”二姐有点慌了手脚,去找杯子泡茶,喃喃道:“你看,还带着客人。”

你说,别忙乎,没有客人,这是我媳妇,都是自己人。

屋子里的另外两个女人都吃了一惊,顿时不再说话,把眼睛看着我,二姐拿暖壶的手也有点抖。

你抓着我的手,把我拉到大床边,对那个正惊愕万分打量我的老人介绍道:“娘,我给你找媳妇回来了。就是你要的那个媳妇。”

我坐在床头刚才你坐的位置上,轻轻握住被窝里伸出来的一只手,这只手的干枯一下揪住了我的心,我迎着老人的目光,轻声道:“娘,你受苦了。”

老人久久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地盯着我上下打量。因为消瘦,她的面颊萎缩下去,颧骨高高地耸了起来,两个眼窝很深。她的发髻乱了,一些白发散在脸上,遮住了眼睛,我替她把它们拢到耳后,柔声说:“娘,你好好看看我,要是不满意,您骂我。”

屋子里的人全都笑了。你娘笑起来是无声的,满脸的皱纹跟花一样绽开,我突然发现她眼睛里的笑意,我敢打赌,她年轻时是美丽的女人,笑容让人着迷。

我说:“娘,我喜欢看你笑。你笑起来好看。”

然后,我拿纸巾抹干了娘眼窝里残存的泪。

娘伸出另外一只手,两只手把我的手蓦地抓紧,颤着声音叫我:“闺女。”

我俯下身去,把娘瘦得像一张纸的身子抱在怀里,在她耳边低声说:“娘,你受苦了。以后闺女来照顾你。”

娘又“哇”地一声哭了,她说:“这下好了,回来了,全回来了。”

我替娘抹泪,却越抹越多,娘好像要把她这些年等待、煎熬受的苦,做一次哭出来,发泄出来。

我抱着她,拍着她,好像抱着我自己。

因为,我也和她一样,无数次在梦中哭醒,无数次,拿了你的照片,看了又看,无数次,在心里唤过你的名字。

娘的眼睛,是疲倦的眼睛,那疲倦,和我一样。

娘,你哭吧,哭吧,把我的那一份委屈和煎熬,都哭出来。

娘说:“闺女,这不是梦吧,这不是梦吧?”

我说:“娘,不是,这不是梦,不信,你掐掐我。”

娘不掐我,我就自己掐自己,掐疼了,睁开眼睛一看,窗外一片漆黑,我躺在城里的高楼上,天还没亮。

清冷的月光照在床前。

枕头上,梦里竟然哭湿了一大片。

时光:不爱你,是一个瞬间的事

(一)

大学的时候,最好的朋友在中文系,她的名字叫阿聂。

晚上,寝室熄了灯,我躲在被窝里看书。看着看着,突然问:“谁知道苏轼写眉山老尼的词牌名?”,大家你问我,我问你,无人能答上来。一女生自嘲道:“听都没听过呢。”

那时刻,我就格外想念阿聂。

我读的专业是天文地质类,与文学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因此我已经是我们系里不得了的文学顶点。平日大家有忘记的诗词,一般都来问我,轮到我卡壳的时候,唉,四顾无人。

第二天上午就去找阿聂,她在另一个寝室和人谈笑风生,操着隆回话说:“几没有铅笔,你就借支给几吧。”每次听到她说“几”,我必笑得喘不过气。隆回话里,几,就是他的意思。阿聂说这个“几”的时候,特别认真,更让人忍俊不禁。她梳着齐耳短发,脸色很白,眼睛小,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

她很快就告诉我,那个词牌名是“洞仙歌”。我又坐下来和她唠叨了一会儿,她就拉着我手叫我陪她去姑妈家,我有点为难,但看她恳切的样子,就答应了。

阿聂去姑妈家拿生活费,她每次都不想去,喜欢叫我陪她。我这人神经大条,大大咧咧就去了。一路上说不完的心里话。她就是不跟我说文学,我也没有想听她说的意思,但我很喜欢看她写的散文,美得跟山里的溪水一样。阿聂也喜欢看我写的文章,也知道我正在按照他们系主任的安排读中文系全部书籍,偶尔还把上课笔记给我,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

一路上,她跟我说得最多的就是她的男朋友。我默默地分享着她的爱情,没有太多回答。我承认我有点迟钝,整个大学阶段没喜欢过一个男同学。除了看书,我似乎不喜欢别的什么。正是这个原因,几年大学,我读完了中文系全部的书,还把图书馆里所有我想读的书读了一遍,包括《马克思传》,当然很多囫囵吞枣的地方。直到后来,去图书馆翻找半天,我无书可借,只好读工具书,做摘抄。

阿聂也是个书痴,但她和我不同的就是她还有自己的爱情。

阿聂的姑妈不在家,那天晚上我们住在那儿,聊到很晚才睡。第二天一早起来刷牙,阿聂说,没带牙刷,漱个口吧,我同意了。漱口之前,她上了趟厕所,然后回来漱口,刚一漱完,她又说要去厕所。很多年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她站在洗手间门口,脸色苍白地对我说:“我又要去厕所了。”我很惊讶,问:“你不是刚去过吗?”她无辜地睁着小眼睛,无力地说:“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她从我身边走过,脸色异常苍白。我站在那里,好一阵想吐。

就在那个当口,我突然从内心升腾起一阵反胃,讨厌起阿聂来。这一讨厌,就是多年,从那以后不读她的文字,也不再去她的寝室找她,每次吃饭,也尽量不去想她那张失去血色的脸。

这是一种什么情绪呢,我无法解释,它似乎属于生理因素,用理智和情感无法控制。

就这样,我放弃了大学时最好的友谊。

这种情绪在我身上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比如高中时,暗中喜欢一个男孩子,可是一个星期后突然看着他就反感了,没有原因,而他依旧是玉树临风的样子。不能说我没有过暗恋,可每次持续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阿聂的男朋友后来悄悄给我写情书,死命追我,我却无动于衷。不是因为不想背叛友谊,而是因为在我心里,他的名字和阿聂联系在一起,他就是阿聂,阿聂就是他。他长得很帅,全寝室女生都喜欢他,都羡慕我有这样的人追,更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从来没动过心。

喜欢一个人,其实和名字也有关系,这个名字必须是干净而充满诱惑的,美好得让人向往,它也只能和美好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年轻时的友情和爱情就是这么肤浅而仓促,匆匆开始,匆匆结束,甚至当事人都不需要知道。阿聂到今天都不知道我后来为什么不再去中文系找她,她也不需要知道。我们今天已经失去了彼此的音讯,生活世界毫无交集。

有时,独自一人寂寞的时候,我会想起阿聂。想起那些欣赏和懂得,想起那些促膝而谈的时光,想起她的爱情被我无心地横刀夺爱。后来我没再有过这样知心的朋友,今生也许不会再有。有人说爱情是唯一的,其实高山流水的友谊更是。内心里我一直在默默想念她,也希望她幸福,但我竟然没有起过丝毫想要重逢的念头,我也许就这样孤独下去了吧。

(二)

我的母亲经常担忧,操心我还会不会喜欢一个男孩子,以后嫁不嫁得出去。

这样的担忧当然是多余。我后来不仅爱了,还不止一次。只是大多数时候,都以我自发的厌倦结束。最无辜的一次,是和一个作家的邂逅。开始的千难万难,分手也是纠结无比。可是只有我自己内心知道,爱情终止的那一刻,不过就是一通电话。电话是他从杂志社打来的。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吐了,吐出一条蛔虫。然后,他描述了那条蛔虫的样子,说有多长有多长。

我跑到厕所,干呕了半天。

那个瞬间,他在我心里就成了灰色。自从和他分手,那个夜宵一条街我就不再去,在我眼里,那里所有的食物上,全部爬满了蛔虫卵。

这是个多么糟心的记忆。

这段爱情结束的时候,我依旧伤心,虽然是我最先提起的分手,却在结局来临时惶恐无比。想到要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不太习惯,有点惊慌失措——习惯了有个肩膀可以依靠的女子,就是这么没出息。

人世间,有些爱情,可以刻骨铭心,很多年,无法忘怀,无法放下;有些爱情,却仿佛一个激灵,一个哈欠的工夫,一转身,茶已冷,你不再有想饮的冲动。

台湾的李敖爱胡因梦,简直像个笑话。起先爱得很执着,志在必得,不惜一切代价。后来在一起了,居然因为看见她蹲马桶,立刻不爱了。他原来想象她是仙女一般,不食人间烟火,却不料人这个生物所有的一切,她都有,包括口气不新鲜和便秘。

李敖是狂人,我却不是。他的不爱和我的不爱,有无共同点——我不知道。有人指责说这是精神洁癖,我反对。在我的朋友圈里,既有高级知识分子,亦有目不识丁的文盲。和他们不同的人相处,我都能找到不同的相处方式,并得其乐趣。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儒雅和教养,文盲有文盲的真诚和义气。

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只要善良的,我都不排斥,再健康不过的喜好呀,显然跟精神洁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台湾有首很老的歌,这么唱:“人世间的爱情忽生忽灭……”或者,这就是没有答案的答案?

文章结束的一刻,有人复制给我一段话,这话是一个久违的朋友写给我的,读完,一种温暖和感动霎时传遍了我整个心窝。我哭得泣不成声——我不断反问自己,我为什么哭,真的受了很多委屈吗?

谁给的委屈?

可见,在感情的世界,不会有赢家。离开的、被离开的,生命都会留下烙印,留下伤痕。别说李敖伤害了胡因梦,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爱情”这个字眼在他心里就不再有往日的圣洁,他被他自己打败。这才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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