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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足智多谋的韬略(8)

“你在说谎!”大卫还未等罗伯特的话说完,就怒不可遏地怒斥道:“你这个骗子!我现在郑重地告诉你,如果你能把你手中的这份遗嘱放回原处,我就承认你是继承人!”

罗伯特顿时怔住了,只好交代了自己是在撒谎。

大卫为什么说让罗伯特把文件放回原处呢?

因为157页和158页是一张纸的正反两面,罗伯特根本不可能在这两页之间找到遗嘱,也就无法放回原处。

衣架上的大衣

在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美国明尼苏达州蒙特班市的人们特别喜欢在家里聚会。这一天,该市最富有的女人艾玛·惠勒在她家里开了一个晚会,宾客来了很多,一直玩到凌晨。这时,艾玛突然发现价值连城的中国明代花瓶没有了,而花瓶原先就放在入口大厅的桌子上。

警察赶到时,宾客们都聚集到了客厅里,艾玛正站在前面,情绪激动得活像一条愤怒的牧羊犬。警察搜查了整个房间及客人们的汽车,没有找到花瓶。

“你们得去问一下客人了,”艾玛对探长说,“我想也不会有什么用处。在这样的聚会里,人们连自己做了些什么都记不住,更别说去注意别人的行动了。”

菲利浦·麦克斯走上前说:“我和朱莉·贝克尔一样,是最早一批到达的客人。我始终没有离开过房间。要是其他人没有注意到我,那是因为有一半时间我都待在卧室里看电视转播的棒球赛。”探长记录下菲利浦的话,然后让他走了。

罗德·史洛威茨第二个接受讯问。“我必须得回家了。”他先道歉说,“要是两点钟我还没喂我的双胞胎孩子吃饭,我妻子会打我的脑袋的。”罗德也声称从未离开过房间。“哦,”他又想起来了,“我曾出去一趟,上了二楼阳台,外面很冷,我一会儿就回屋了。”

朱莉·贝克尔第三个接受讯问。她也声称从未离开过房间,也没有看到什么异常现象。她说:“我一直在跟不同的人说话,还品尝桌子上丰盛的食物。”探长也让她走了。朱莉走进入口大厅,从挂满衣物的衣架外端取下自己的大衣。

“看来要用一整夜时间来找嫌疑人了。”艾玛抱怨说。

探长说:“不用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个嫌疑人。她就是朱莉·贝克尔!”

探长为什么认为朱莉·贝克尔是嫌疑人呢?

朱莉·贝克尔说自己是第一批来到的客人,她也声称从未出去过。但当她出去取大衣时,探长发现她的大衣却在衣架的外端,而如果要是第一批的客人,她的大衣一定应该是在衣架的最里端。

事实是,当入口大厅没有人在时,朱莉悄悄穿上了大衣,偷走花瓶,跑到外面把花瓶藏到了一个空的树洞里。等有人发现花瓶丢了时,朱莉已经回到房间了。

女扮男装的修女

穆摩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头目的前妻,联邦调查局在审理这起案子时,准备让穆摩出庭作证。为了保证她的安全,他们让穆摩住进了位于纽约曼哈顿闹市区的一个女修道院。探员们认为,没有哪一个不自量力的暴徒敢在女修道院开枪杀人。

穆摩住进修道院的第二周,联邦调查局探员们的自信就受到了巨大的打击。穆摩的头颅被一颗0.44英寸口径手枪的子弹打穿了。枪声是在当天傍晚修女们做祷告的时候响起来的。玛丽修女宣布了这个噩耗。“穆摩死了。”她说这话的时候,脖子上紧绷绷的硬领子随着她咽唾沫一跳一跳的。

探员们在三楼穆摩的房间找到了她的尸体。“我不知道凶手是如何在不被人发觉的情况下,进来杀了人又逃走的。”修道院院长颤抖着说。

“也许凶手既没有进来过,也没有出去过。”麦科马克探员回答说,然后,他又问院长:“近来有新的修女加入这个修道院吗?”

“是的,新来了三个修女!”院长回答道。

第一个修女玛丽来到院长面前:“枪响时我在二楼,”玛丽修女说,“我赶快藏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害怕极了。几秒钟后,我看到朱莉安娜修女从三楼下来。她没有看见我,但我清楚地看到她手里拿着枪。她走过去后,我上楼发现了尸体。”

朱莉安娜修女是从新泽西州转院来到这里的,她承认她当时拿着一枝0.22英寸口径的手枪:“当我哥哥听说我要来这个修院后,他让我带着枪防身,看来哥哥是对的。我听到枪响后,拿着枪下了楼,我什么也没看见。”

厄休拉修女当时正在三楼的洗手间里,她声称枪响后曾听到一个人的声音,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厄休拉是最后一个到晚祷小教堂的修女。

听完三个修女的描述,麦克马克探员马上就指着玛丽修女说道:“你就是凶手!”麦克马克探员为什么说玛丽就是凶手呢?

麦克马克发现玛丽修女说话咽唾沫时脖子上的硬领子一跳一跳的,麦克马克立刻推测出玛丽修女实际上是一个男人,跳动的领子表明这个人脖子上有喉结,因为男人才有突出的喉结。穆摩就是被一个假扮成修女的男人杀死的。

刷门廊的人

许多地方都有地痞,他们欺负当地的居民,犯下累累罪行。但很少有像克斯山庄的皮特那样招人恨,像他那样落得如此下场。

一天,皮特被人杀死在他的家里。巡警听到报案,立即赶到了现场。皮特的尸体就在他家后院的地上,身上满是刀伤,现场有搏斗的痕迹,血迹溅得到处都是。巡警立刻询问了周围的邻居,可是邻居们却都声称自己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

这时,一名探长对其他的巡警说道:“很明显,他们在撒谎。命案发生时至少有3个人在附近,我们应该尽快跟他们谈一谈。”

探长先找到弗鲁姆,他刚刚刷完家里的门廊。弗鲁姆看上去是一个友好的年轻人,在与探长握手之前,他把手在自己十分干净的牛仔裤上擦了擦。探长注意到弗鲁姆腰带上别着的盒式录音机,脖子上还挂着耳机。“整个上午我都在外面刷门廊,这活儿很费事。我真的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他很抱歉地说。

探长接着又找到了奥尔森。他的花园与死者的花园只有一墙之隔。“我一直在除草、种花,进进出出屋门好几次。”他的手上、指甲缝里满是泥土,“我开着房间里的空调,杀人案一定是我在屋里的时候发生的。抱歉,我不能提供什么情况。”

探长找到了的第三个人,名叫肯尼。这是个大肚子中年人。他对探长说道:“我当时正在梯子上擦窗户。”探长发现他的T恤衫还是湿的。而且从肯尼的院子里可以俯视死者的院子。肯尼说:“我从来不往皮特家的院子里看。我当时在考虑别的问题,什么也没看见。”

3个人全都不配合,但聪明的探长却马上对其他的巡警说道:“我已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这个人就是弗鲁姆!”

弗鲁姆声称整个上午都在外面刷门廊,然而他的牛仔裤却很干净。这是不符合常识的。对这个异常现象的解释只能是,弗鲁姆在干活的时候杀死了皮特,当弗鲁姆快刷完门廊的时候,进屋换了一身衣服,又出来干完了活儿。为什么他要换衣服呢?因为他原来的衣服上溅满了皮特的血。

埃默里夫人的宝石

埃默里夫人是一位宝石商人,按照规律,今年的新宝石展销会又由埃默里夫人主持操办了。

但会议一开始,就令埃默里夫人很失望,她本以为珠宝商们应该知道如何穿戴,但来的人好像都不知该如何打扮。波士顿来的罗德尼穿着一件20世纪70年代流行的衬衫。亚特兰大来的朱利穿着一身运动装,脚上穿着胶底跑鞋。杜塞尔多夫来的克劳斯的袜子竟然一只是褐色的,另一只是蓝色的。

尽管对来宾颇为失望,但埃默里夫人还是认真地向来宾介绍着展销的宝石:“我的宝石的品质跟以前一样好。请大家仔仔细细地观看,绝对没有次品。”

埃默里夫人一边介绍着,一边在心里琢磨着:今年的宝石展不像往年的那样隆重了,只要能把我精心准备的一块精美的绿宝石售出去,就可以了,所以她特意把这块绿宝石放在一些人造蓝宝石、石榴石、鸡血石中间,希望能衬托出绿宝石的光泽。

就在她津津有味地介绍时,突然间外面的街上发生非常强烈的撞车声,一下子把正听她讲解的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了街上,仅仅几秒钟,等埃默里夫人回过头来,发现桌子上所有的东西——包括不值钱的人造石榴石和那颗珍贵的绿宝石,全都不见了。埃默里夫人马上报了案,探长里尔带着助手立刻来到了现场。里尔查看了一番后对埃默里夫人说:“街上的撞车事件一定是为了转移视线”。

很快,里尔就在一个胡同里,找到了一个布袋,打开一看,布袋里是闪闪发光的人造蓝宝石、鸡血石,可就是没有了那颗绿宝石。

“看来窃贼只想要绿宝石呀!我估计这一定是行内人干的。”探长说道。

听探长这么一说,埃默里夫人立刻恍然大悟,对探长说道:“我知道窃贼是谁了”

埃默里夫人想到了这个窃贼一定是个色盲,因为他当时没有只偷绿宝石,而是把所有的宝石全偷走,就是想让他的同伙从这堆里挑走那颗绿宝石,所以,埃默里夫人一下子就判断出了那个穿着一只褐色袜子,一只蓝色袜子的克劳斯就是个色盲,也就是行窃者。

寻找放哨的人

在一个极冷的1月的夜晚,格里利巡警刚巡视到市里一家商店的门口时,一只猫突然从他身旁窜过,进了一个胡同。格里利注意看那只猫时,发现柯林斯珠宝店橱窗里有手电筒的光线闪过。

格里利立即请求支援,一辆警车随后赶到。三个警官都拔出手枪,封锁了商店的前后门。但为时已晚,盗贼逃跑了。警官们发现展柜已被打开了一半,这就说明,有人报信给盗贼。

“他们一定有放哨的。”格里利说。几秒钟后,他的判断得到了证实。警官们在珠宝店的地板上发现一部步话机,看来是盗贼丢掉的。“快!”格里利说,“刚才我看到有3个人在外面游荡,其中一定有那个放哨的……”

警察们迅速行动,搜查了10个街区,逮捕了3个在街上闲逛的人,格里利还能记住他们的样子。

“我正在等公交车。”第一个人拄着白手杖,戴着墨镜说道,“我是一个盲人,在柯林斯珠宝店隔壁做会计工作,今晚我工作到很晚,听到街上有动静,但我看不见。”

第二个人是一个妇女,她对警官说道:“我的车坏了。”她在夜晚的寒风中颤抖着说:“我走出来找修车铺,你们可以检查我的车,现在它还是坏的。”

第三个人是一个无家可归的酒鬼,他手中拿着喝了一半的威士忌酒瓶,瓶中的酒在零下的温度中已经有部分结冰了。“我正想着自己的事情。”他含糊不清地说,“想找一个暖和的地方睡觉。”

“一个盲人,一个陷入困境的开车的人,一个酒鬼。”格里利对他的同事们低声说:“我知道谁是在替盗贼放哨了。就是那个酒鬼。”

格里利为什么说酒鬼是放哨的呢?

因为酒是不会结冰的,所以酒鬼一定是假装的。他拿的酒瓶里装的肯定是有颜色的水。一个清醒的人有什么必要在街上闲逛,还要假装喝醉了呢?他一定是放哨的人。

李良审鹅

汉朝的时候,沛县有一个农民,家里养了几百只鹅,大家都叫他“鹅大王”。他手脚很勤快,天天到河塘里捞螺蛳,捻碎了给鹅吃,所以他喂养的那些鹅,只只身肥体壮,人见人爱。

这一天,鹅大王早早就起来,挑着两大笼子鹅,到城里去卖。不多一会儿,大半的鹅就卖完了。鹅大王觉得肚子饿了,就挑着剩下的几只鹅,来到一家饭店。他把鹅放在饭店的院子里,然后吃早饭。吃完了,他提着鹅笼要走,饭店老板却拦住他,说鹅是他店里养的。

鹅大王和饭店老板争吵起来,有个老人说:“大伙儿也别争了,还是到县衙门去,请县老爷判个是非吧。”鹅大王挑着鹅笼,和饭店老板一起,来到了县衙,人们也都跟着去,想看个明白。

县官是个昏官,听了两个人的诉说,也不知道谁在撒谎,急得满头大汗。这时候,人群中有个叫李良的书生,悄悄对县官说:“我只要审一审那几只鹅,一定能查出真相。”县官以为他在胡闹,可是转念一想,就让他审吧,我也可以趁机脱身啦。

李良在地上铺了一块白布,把鹅都赶到白布上面,然后大声问鹅:“快快告诉我,谁是你们的主人?”鹅哪里听得懂他的话?都伸长了脖颈,拼命叫,李良侧过耳朵,好像在很认真地听。就这样,过了半个时辰,鹅真的告诉了大家,谁是他们的真正的主人。

鹅当然不会说话,可是李良是怎样让鹅“说”出真相的呢?

过了一会儿,鹅在白布上拉屎了。凡是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乡下的鹅吃稻谷,拉出的屎是绿的,而城里的鹅吃米饭,屎是黄的。因此,只要看白布上的鹅屎的颜色,就知道谁是鹅的主人了。

被毒死的新郎

东汉的时候,洛阳城里有一对新婚夫妻,两人非常恩爱。一天,新郎出门不在家,新娘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娘家的邻居曹醉。他是个大官的儿子,好吃懒做,品行不好,曾经向新娘求过婚,新娘没有答应。

曹醉嬉皮笑脸地说:“咱们是老邻居了,为了恭喜你新婚,我特地来送一份礼!”他送给新娘一只乌龟,说这是很珍贵的野味,让新郎吃了,可以大补身体。新娘相信了他的话,再三道谢,还回送给曹醉很多礼物。

晚上,新娘烧了龟肉给新郎吃,新郎吃了两块,突然大叫一声:“痛死我啦!”捂住肚子在地上打滚,一会儿便七窍流血死了。新娘吓得大哭起来,邻居们赶紧去报了案。

当时,曹操在洛阳担任地方官,他的知识很丰富,知道有一种晒腹龟,龟肉里有毒,人吃了以后就会丧命,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为了弄清真相,曹操来到新娘家里,问清了乌龟是曹醉送的,心里明白了一大半。可是,如果马上把曹醉抓来,他肯定会说不知道晒腹龟有毒。怎样才能让他自己认罪呢?

第二天,曹操大摆宴席,招待当地的大官富人,曹醉也来了。他毒死了新郎,以为可以把新娘抢到手了,心里非常得意,就大吃起来。曹操让人端上来一大盘肉,对曹醉说:“这是我新打来的野兔肉,你尝尝吧。”曹醉吃了一口,连声说:“好吃好吃!”他正吃得津津有味呢,曹操接着说了一句话,让曹醉吓得酒也醒了,主动招供了害死新郎的真相。

曹操说了哪一句话,让曹醉自己认罪了呢?

曹操说:“这不是野兔肉,而是晒腹龟肉。”曹醉吓得哭着说:“晒腹龟肉有毒,我要死啦!”等于承认故意毒死了新郎。

审狗

王之涣是唐朝着名的诗人,有一年,他在文安县做县官,一天,他正在县府里批阅文件,忽然听到门外有个妇人在哭,就放下笔,让差吏请她进来。

妇人哭着说:“昨天晚上,吃过晚饭以后,我在厨房里忙着洗刷,小姑在她的屋子里绣花。突然,我听到小姑在喊救命,便赶紧奔过去,在门口撞上一个人,他用衣服蒙住脸,只露出眼睛,赤着膊,想往外逃,我想抓住他,可是被他挣脱了,只是在他的背上狠狠抓了一下。到了小姑的屋里,看见她已经被掐死了,家里人回来以后,都怀疑是我害死了小姑,我冤枉啊!”

王之涣对妇人说:“你先别哭,只要抓住案犯,就能弄清楚真相了。当时家里只有你和小姑吗?”妇人点点头说:“家里人都出去看戏了,只有我和小姑在家。”王之涣又问:“你再好好想想,还有其他人吗?”妇人想了想说:“没有别人了,除了我们俩,院子里还有一条黄狗。”王之涣问:“你没有听到狗叫吗?”妇人说:“是呀,我也很奇怪,以前只要有陌生人来,它叫得可凶啦!”王之涣听了,生气地说:“那黄狗没有尽到看门的责任,来人,把黄狗抓起来,本官要亲自审问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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