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山东济南市人,大学学历。有多篇作品散见于区内外报刊。现就职于神华宁煤集团宣传部。宁夏杂文学会会员。
“人体书法”行为乎?艺术乎?
据《新民晚报》报道,10月23日,在网上看到了一组据称发生在某大学的“惊世骇俗”的书法创作实录图片:一个活生生的少女被两个“书法家”当成毛笔,蘸墨涂鸦。
只见一年轻女子全身被白布包裹。两个年轻小伙身着牛仔裤和写满楷书的短袖上衣,一个抱女子上身,一个抱女子双腿,将她“倒转乾坤”,长发蘸上面盆里盛着的墨汁,涂抹于铺在地上的白色宣纸上。那女子脸上溅满了墨汁,狼狈不堪。两个小伙子也不轻松,看上去体力不支,磕磕绊绊,女子的头碰擦在地上,把纸张都擦破了,表情痛苦。创作出来的“书法”自然更是一塌糊涂。
有人发问:“是行为艺术?还是有意炒作?”大多嗤之以鼻。有指责“书法家”是“虐待狂”,“着实看不出这个属于哪门子艺术?抑或只是一场炒作,只是可怜了这个小女子被糟蹋成这样!”“糟蹋人,也糟蹋艺术。”“干吗不用自己的头来写字?”
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是指艺术家把现实本身作为艺术创造的媒介,并以一定的时间延续,特定的环境和含义为依托而进行艺术创造活动的艺术形态。它更是强调、注重艺术家的行为过程意义,是典型的具有表演性特征的过程艺术形态。
我们应该看到此举接近行为艺术的风格。据报道上世纪60年代就有法国艺术家在裸体女子身上涂上黑色颜料,时而在纸上拖出印迹,时而让模特儿往墙上的白纸上冲撞出身体的拓印。此作品至今还陈列于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而中国历史上,早在唐朝,才华横溢、洒脱不羁的草书大家张旭,曾大醉后以头发濡墨书写。
行为艺术,只能是富有艺术创造才能和胆识的艺术家,在艺术领域中的既有深刻艺术思想、又有体载深刻艺术思想的符号展示的艺术创造行为,而不是任何人的一个“真的”平淡的、与日常生活行为无异质的“粗浅”行为。我们说这样的行为艺术是“行为”而非“艺术”了。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知识化爆炸的时代,我们不可以简单的排除各种也包括这些看上去新奇的“行为艺术”活动在中国的出现和探索,这些前卫的“艺术家”,也许出于对物欲横流的愤世嫉俗,也许是出于对“艺术创新”的焦虑彷徨。无论是“祖父崇拜”式的借鉴,还是“西方艺术”的倒卖,无论思想内涵是否深刻,还是艺术形式有无独创和突破,对于艺术的探索都应该是宽容和尊重的。但是那些违背艺术创作规律,一味追求标新立异甚至大肆炒作的所谓“艺术”,我们还是要认真加以抵制的,不然一时的糟蹋艺术姑且不论,更是对那些正在艺术道路上苦苦求索的真正的艺术家们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艺术的莫大讽刺和嘲弄。那些在女人身体、血腥和粪便这“三件法宝”上冥思苦索作所谓前卫艺术的“艺术家”们当休矣。真正的艺术当然是建立在渊博的学识、敏锐的智慧、深厚的造诣、艰苦的探求、不懈的追求的基础上的艺术。
中国禅宗历史上有这样一个故事:马祖终日坐禅,他的师父南岳怀让便问他:“你学坐禅,是为了什么?”“要成佛啊!”于是怀让便拿来一片瓦在马祖面前磨。“师父你磨瓦做什么?”“磨瓦做镜子啊!”马祖感到很吃惊:“磨瓦怎能做镜子呢?”怀让反问:“磨瓦不能做镜子,那么坐禅又岂能成佛?”同样道理,缺乏内在修炼的“行为”,是永远不可能抵达“艺术”的彼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