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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搞怪小媳妇(豪门小媳妇系列二之二)(乐瞳)

言家二兄弟的故事都出清了!

童养媳的题材是瞳所偏爱的,所以一直很希望能早点出书,但现在出完了又觉得出太快了,因为这个系统结束后,瞳在社内已经没有任何积稿了,没有积稿就是代表我没有交稿就没有书出了,不能再混了!

于是,瞳陷入了没有积稿的恐慌,应该说之前就有点小恐慌了,但无奈近期怎么写稿都不顺,总觉得有种江郎才尽的感觉,找不到以前写稿写的很顺的手感,连拿起旧作都会有种很神奇,宛如隔世的错觉。

怎么会这样呢?

万岁说,我是漫画看太多,言情小说看太少的关系,可能吧……(心虚)

所以,瞳前阵子看了很多小说,想让脑袋塞满无限的罗曼蒂克,现在已经在写新稿了,如果有朋友看完这本书,迟迟等不到瞳的下本书,那就是代表瞳还没有交稿,请再多多等我吧,我会努力克服目前的瓶颈的。

另外,瞳最近看了“葡萄园之恋”,我很少看韩剧的,是冲着野蛮王妃尹恩惠看的,虽然说我不喜欢韩剧总是双生双旦的设定,但说真的,这部戏出乎我意料的轻松好笑,是继“浪漫满屋”之后我觉得很不错看的韩剧。

还有,上一本书中提到我得了岚病,好像已经痊愈了耶,因为我现在满脑子想的念的,都是玉木宏在“交响情人梦”中饰演的千秋王子啊,变心还变得真快!(当然,我还是很爱五只岚宝贝,真的!)

因为对千秋王子的爱,我还特地去找玉木宏之前的单曲,很好听呢,真希望玉木宏能快点发新专辑,我一定会去订的。

喜欢千秋王子的朋友可以跟瞳说喔!

楔子

七月鬼门开,什么邪门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床上,躺了溺水被救起的两兄弟,约一个月前,兄弟俩相约到海边嬉戏,弟弟不慎溺水,哥哥为了救他,也跟着溺水了,幸好他们福大命大,被附近的大人救起了。

虽然兄弟俩捡回了一条命,但自从溺水事件发生后,他们的抵抗力就变得很弱,时常轮流发烧,引起肺炎或其他并发症,搞得父母忙得焦头烂额,三天两头就上医院,连最高明的医生都找不到病因。

这么前前后后求医了近一个月后,两兄弟的父母不得不信邪了,经由友人的介绍,他们请来了一个在灵异方面颇专精的老师。

老师看起来德高望重、本领超强,一看两兄弟印堂发黑、脸色苍白,再详问最近的情况,便得知出了什么事。

“他们是卡到阴,只要冲冲喜就没事了。”

“冲喜?”文家夫妇面面相觑。

他俩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要应付儿子们的病,没想到老师会要他们为儿子冲喜。

“放心,只要让这两个小兄弟冲冲喜,娶个小童养媳就没事了。”老师说得很轻松,仿佛这件事跟他处理过的事件一比,根本不算什么。

开什么玩笑!娶童养媳?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耶……

文父面有难色,文母则是跳脚着。

“传出去会被笑死的!现在哪有人会替儿子找童养媳?上回我笑林总裁的儿子偷偷娶了个越南新娘,这会儿……”

“老婆,儿子的命比较重要啊!”文父拍拍她的肩,要她接受事实。

白手起家的他,创立了自己的金融公司,可以说经营得有声有色,但那些丰功伟业都比不上儿子重要,要他撒尽所有的财产医治儿子的病,他也再所不惜!

“对,你说的没错,救儿子比较重要啊!我在老糊涂什么?还顾什么面子?”文母冷静下来后,决定以儿子的性命为重,照老师所说的一试,只不过……

“童养媳要上哪找啊?”

现在有哪对父母会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当人家的童养媳?就算到孤儿院找,也不知从哪找起……

老师老神在在地指点着:“童养媳是不能乱找的,先给我那两个孩子的生辰八字,我再帮他们算命盘,找出合适的童养媳人选……”

不久,合适的童养媳的出生年月日算出来了,借着出生日期,文家夫妇派人开始寻找他们的童养媳人选。

说巧不巧,文家的安管家有个小孙女,她的出生年月日刚好和文家老大的命盘符合,而安管家也愿意让孙女当文家的童养媳。

接下来,他们也在育幼院找到一个小孤女,她被双亲抛弃的时候,身上的项链刻有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刚好符合文老二的命盘,他们立刻领养了她。

神奇的是,就在文家顺利的找到这两名童养媳,依循古礼为两兄弟举行了冲喜仪式后,他俩的病情竟在短期之内好转,回复到他们这个年纪应有的活泼好动。

不过,文家也在多了两个童养媳后,引发了其他风波……

文熙军真讨厌死了他的童养媳!他真不明白,爸妈怎么会听信一个算命师的话,帮他找了个童养媳冲喜。

那根本是迷信好不好!

这是个科学的时代,他相信只要听从医生的吩咐,就算不冲喜,他也会恢复健康的,爸妈一定被那个算命师给骗了。

文熙军今年十三岁,步入青春期的他,对异性充满了兴趣,加上他长得帅气俊俏,功课好,又是篮球队的常胜军,自然也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爱慕。

不知从何时开始,下课后,一定有人在教室门口等着他,学校的抽屉、家里的信箱里,总有收不完的情书,更甭提情人节,那堆的像小山高的巧克力,让他一整年都吃不完了,女生们的爱慕和倒追让他非常有成就感。

也因此,当他的生命中多了个童养媳,而且对方还是个外表不起眼的小孤女时,他真是大受打击!

更惨的是,也不知道是哪个佣人大嘴巴,把他和大哥各自有童养媳的事,传得全校皆知,害他每天都饱受异样的眼光和嘲笑。

开什么玩笑!他在班上可是个头头,哪个人不听他的话,就会被他痛宰,可他就算和再多取笑他的同学打架,都无法消去心中的怨气。

那个小孤女是长得不丑,但她留着比他还短的短发,皮肤又黑黑的,浑身瘦巴巴的,看起来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加上她老是戴了个鸭舌帽,穿着长衣长裤,怎么看就是怎么像个男生,不像他班上的女生,皮肤白脸蛋又可爱——

套句同学取笑的话,她根本就是个男人婆!

要他长大后,和她这个男人婆结婚,他才不要咧!她最好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别仗着爸妈疼她,就把这里当成她的家,不然他就给她好看!

放学后,文熙军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上播的电影,余光瞄了眼在一旁扫地的小女生,故意把吃到一半的洋芋片洒得满地都是。

简汀颖习以为常了,只是安静的收拾着地上的洋芋片。

她知道文熙军讨厌她,他也从不掩饰对她的厌恶,不过无所谓,文家夫妇疼她就好了,她压根儿不用理会他对她的观点。

她其实用不着分担家事的,文家自有打理的佣人,但大概是她寄人篱下的心态吧,她想分担点家事,仿佛只有这么做,她才能心安理得的住下去。

“想吃吗?赏给你。”文熙军一副施舍的语气道,拆开了另一包饼干,在她面前晃啊晃的。

简汀颖瞪了他一眼。真不知道文妈妈怎么会生出那么讨人厌的儿子。

她别过脸,假装没听见的继续扫地,想快点把起居室扫完,离这个臭男生远一点。

他以为她就那么爱当他的童养媳吗?

她讨厌他,纵然他生了一张帅气的皮相,把众多女生迷得团团转,她还是讨厌死了他那嚣张傲慢,像个小霸王的姿态。

她会留在这个家,是因为她想要个家,想要被父母疼爱,所以她才会心甘情愿当他的童养媳。

“喂,瞪什么瞪,我是看你可怜,长这么大,大概没吃过什么好吃的零食,想赏给你吃的耶!”看她不驯的样子,文熙军觉得很有趣,很想惹毛她。

他要让她知道,这是他的地盘,如果她自己受不了想离开,那是最好了。

对,她这个童养媳是他耻辱的所在,用尽各种方法,他都要把她赶走!

简汀颖满腹怒意,但她还是硬生生忍了下来。比起她从小吃过的苦,这个臭男生的讽刺根本不算什么。

她懒得理他,走出了起居室,到浴室提了一桶水,擦试起客厅里排列的花瓶。

文爸爸是个花瓶收集狂,喜欢在网络上购买精美的花瓶,上次她把他的花瓶擦得亮晶晶的,文爸爸夸奖她有一双巧手,所以这次她也要把他的花瓶擦得亮晶晶,让他开心。

简汀颖的心思很单纯,她拿着抹布小心翼翼的擦着,擦得非常有成就感,孰不知文熙军就跟在她身后,露出了很不屑的表情。

“喂,你以为你这么做,我爸就会喜欢你吗?”

简汀颖不理他,自得其乐的擦着花瓶。

文熙军又唤了她几声,依然得不到响应,他火了,受不了她一副把他当空气的模样,用力推了她肩膀一把——

“喂,你是耳聋啊,听不懂我的话吗?”

锵!

简汀颖被他那么用力一推,整个身子突然往前一撞,撞倒了花瓶,花瓶应声裂了个长缝。

她没听进他刚刚说的话,只是瞠着受惊的眸,看着有了瑕疵的花瓶,双手发抖着,肩膀也发抖着,打从心底感到恐惧。

她只是想要个温暖的家、想要赢得文爸爸的欢心而已,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对她……

老爸的宝贝花瓶破了,文熙军当然紧张了,但难得看到简汀颖一副失措的模样,他忽然觉得很过瘾。

“哈哈,我要告诉爸爸,说你摔坏了他的花瓶。”

“不,不是我,是你推我……”简汀颖仓皇的猛摇头。

“你有证据吗?再说,我爸会相信我这个亲生儿子,还是你这个小孤女,你应该很清楚吧。”说完,文熙军看着她脸色忽白忽青着,心中后悔了。

虽然他很讨厌她,但他还不至于坏心的取笑她是个孤儿,他知道没有父母亲的小孩是很可怜的,但爱面子的他,一句抱歉都说不出口。

“我讨厌你!”简汀颖含着泪死瞪着她,再也无法忍下心底对他的不满。

对,她是个被双亲丢弃的孤儿,他这个自小有父母宠爱,受尽万般呵护的臭男生,是永远不会了解她的心情的。

要是他害她被他爸妈讨厌了,她是不会放过他的。

文熙军一向禁不起挑衅,原本觉得对不起她的心态,在下一秒消失无踪,只想恶狠狠的教训她一顿。

“你讨厌我?搞清楚,是我讨厌你才对!长得那么丑,又像个男人婆般那么粗鲁,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楣,才会有你这种童养媳。”

闻言,简汀颖小脸气得鼓鼓的,豁出去的做了她一直想对他做的事——咬他!

她用力咬住了他的手臂,想把他的肉咬下来。

“痛……你这个臭女生竟敢咬我?”文熙军痛得龇牙咧嘴。

长那么大,哪个女生看到他不是想讨好他,哪像她那么胆大包天的咬他!

他也顾不得她是女生了,一把揪住她的短发,想让她松口。

简汀颖挨痛的松口了,却转而用力的踢他的脚。

“你敢踢我!”他击出了拳头,决定痛扁她一顿。

简汀颖可不是娇滴滴的女生,在孤儿院时,她也时常和男生打架,所以一向没有小朋友敢招惹她。

两人打得如火如荼,脸上皆挂着彩,谁都不想输谁。

这一架让他们印象深刻,更深深痛恨着对方,也因此,在不久后,有了第二场架、第三场架,总之,他俩的梁子是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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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文熙军在车库停好车,搭电梯直达他位于十五楼的住处。

进了玄关,他关上门,开灯,原本一片阴暗的室内剎那间灯火通明,映出他那张教女人痴恋着迷的脸——

一双斜飞的浓眉、擅于放电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性感的薄唇……组合起来是多么的俊帅阳刚,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就连他现在面带疲倦,抽起领口的领带,把长裤内的衣服拉出来,随性到不行,也不减他一丝帅气。

离家好几天了,他按下了电话录音机,详听这几天的来电留言——

“阿军,你在家吗?你今天是怎么搞的?我一早去找你,前脚才踏入你屋里,话还没说,你后脚就溜了!你在怕什么?你妈我又不是妖魔鬼怪!气死我了,我再打手机给你!”

文熙军得意的笑了笑,把关机的手机扔到沙发上。

“阿军,你的手机为什么一整天都没开?我传了简讯给你,你是不是一个字都没看啊?算了,我打电话到公司好了。”

打电话到公司是找不到他的人的,至于简讯呢,他现在就来看看吧!

文熙军一边开机,一边嗅了嗅衬衫,闻到了呛鼻的香水味,于是解开钮扣,脱了下来,这才发现上头印了一个口红印。

这是谁的口红印?莉萨、芽子,还是小娜娜的?

“阿军,你一整天都不在公司是怎样?秘书说你出差去了,我看你是故意想躲我,请秘书挡掉我的电话吧。哼,那么我就直接上公司找你,看你往哪逃!”

文熙军耸耸肩,从冰箱里取出冰凉的啤酒,猛灌了口。

他当然是逃到老妈找不到的地方度假去了!虽然说是跷班,没有得到大哥文熙言的同意,但他可是很安分的把他的笔电带去工作,还用E-mail跟大哥报告工作进度,跟部下开视讯会议呢!

“阿军,你怎么也不在公司?阿言说他并没有派你去出差。你这小子,居然利用副总裁的职权打混跷班!吼,气死我了,我直接跟你说好了,我要你给我找个对象结婚!”

噗——

太突然了,文熙军受惊的喷了口啤酒。

他以为老妈这次从美国回来,是想说服他去相亲,或替他介绍哪个朋友的女儿,没想到是命令他结婚。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文熙金融集团的副总裁,和大哥并列最有身价的黄金单身汉,也是报章杂志票选最想一夜情的对象,媒体记者争先追逐的花花公子耶!要他结婚,等哪天他活腻了,想自杀再说吧!

“你放心,你老妈我不可能偏心只要你结婚的,我也跟阿言说了,而且我连你们的对象都找好了喔,就是你们的童养媳。我要你们把她们找出来,然后跟她们结婚!”

这一段话让文熙军听得头皮发麻,手上握紧的啤酒差点飞出手心,没办法再保持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他没听错吧?老妈竟然异想天开的要他跟他的童养媳结婚?

文熙军不敢相信的又重复播放了一次,直到确定他没有耳背,老妈也没有口齿不清,他火气上涨的把还没喝完的啤酒,往垃圾桶用力一丢。

拜托,他和那个什么简汀颖的,早在八百年前就没联络了,老妈竟然要他把她找回来,再跟她结婚?

哈哈,太好笑了,这是不、可、能的事!

别说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哪个女人结婚,从小他就很讨厌她这个童养媳,她不仅是个男人婆,还是只母老虎,拳头打不过他就咬他,咬得他手臂、肩膀都是她的牙痕,有次还往他那张俊脸咬,害他毁容了好几天,不敢去上学。

虽然那是十几年的事了,而且,老是以挑衅她为乐的自己也有错,但当时她恶狠狠地痛咬过他,他可是记恨在心底,直想动手掐死他!

不过,幸好后来他们一家人移民到美国,她自愿留在台湾,他才彻底摆脱了她这个耻辱。

直到二年前,他和大哥把事业移转回台湾,并定居在台湾,但这并不代表他和她必须有什么瓜葛才行。

老妈真是太鸡婆了,偏要插手管他的婚事,还要他娶她。还有大哥,明明知道了这件事,居然没通知他一声,真是不够义气!

文熙军不悦的埋怨着,却忘了他手机关机了好几天,而且,在工作进度报告完后,他就马上下线了,文熙言哪有机会告知他一声。

电话录音机继续播放着文母那魔音传脑的唠叨声——

“阿军,你这小子是怎么搞的啊!跷班就算了,还一连失踪了好几天,让我找不到你的人!你爸老是要我别太管你,天晓得我不管不行啊!

我怎么会那么命苦啊,只是要你们兄弟结婚,就被你们嫌烦,早知道你们会那么不孝,我就该在你们出生的时候把你们掐死,省得我心烦,呜呜……”

接下来是长达十几分钟的哭声,哭诉着儿子有多么不孝,声音尖锐的像是在杀鸡。

文熙军蹙起眉。再听下去,他耳朵可能会爆掉,按下了停止键,直到四周安静了下来,他才松了口气。

他真庆幸自己溜得快,否则要是被老妈当面训话,他肯定会口吐白沫。

唉,不是他不孝,故意要躲老妈,而是老妈总是在越洋电话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催他结婚,他真的怕了。

这回她忽然从美国飞回台湾,想也知道准没好事,他才会警铃大响的赶紧溜走!

可是,他能逃多久呢?他总不可能永远都不回家,也不到公司上班吧?老妈迟早会逮到他的。

文熙军头痛地搜寻着手机内的简讯,发现老妈传的简讯居然高达了二十几则,内容就跟她电话录音机内的留言一模一样。

唉!明天他就回公司上班,好和他同病相怜的难兄商量商量,怎么打消老妈的烂主意。

天啊,眼皮一直狂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跳的是右眼,所以她心神不宁。

简汀颖揉了揉眼,想说一定是她这几天太累了,才会眼皮跳,但不知怎地,她就是莫名的感到不安。

不是她信邪,她曾经因为眼皮跳,连续倒霉了三天,这次跳得那么厉害,她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不,今天可是她的幸运日耶!而且,老板今天要来询视分公司的状况,她这个组长可不能迟到啊!

她等这天已经等很久了,当初她会到红线网络征友社上班,也是因为老板是“他”的关系啊……

简汀颖兴奋的开着车,真想一口气飞驰到公司,可惜红灯了。

随着前方的车辆停下,她也缓缓的煞车,趁着这个空挡,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头发,然后取出一条未开封的口红。

要擦口红吗?简汀颖犹豫不决。

这条口红是她昨天一时兴起买的,但她怎样都没有勇气涂上,总觉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气的……

暗忖着,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

她和平常一样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只差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昨天特别买的名牌货,质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这样中性的她,会不会把她当成男的啊?毕竟她蓄着短发,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确实曾有年轻美眉把她当成男的,对她投怀送抱……

当然她也有想过干脆换洋装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觉得做作无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汀颖叹了口气,把口红收好。

反正,被当成男生她也习惯了。再说,她的个人资料上就有注明性别了,“他”不至于从头到尾都把她当成男的吧?

其实简汀颖的五官很精致秀气,只因为她蓄着短发,眉宇间有股浑然天成的英气,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总是被人当成俊秀的美少年。

“绿灯了……”

她等着前方的车往前开,无料车辆一动也不动,塞了近十分钟之久。

“搞什么鬼,我从没在这条路上碰上塞车……”

她等得不耐烦了,探了探窗外,想说前面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八卦。

“听说前面有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扬言要自杀。”

“不会吧,我正赶着上班耶!”

她也正赶着上班啊!

简汀颖气急败坏的看了看手表。

她时间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达公司的,这下子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塞车给害惨了。

可恶,情侣吵架不会回家吵啊,反正床头吵床尾和,在大马路上吵算什么?真是丢人现眼!

警察呢?

遇到这种事,一定有人会报警处理的,怎么到现在警察都还没来?

老天,剩下五分钟,她就迟到了。

简汀颖受不了了,她火大的下了车,迈开长腿向前步去。

她绝不允许有人那么嚣张的挡了她的路!

几百公尺前,正有一对男女正如火如荼的吵着——

“呜呜,不要管我,让我死吧,让我被车子撞死吧!”长相艳丽的女人赖在马路中央不肯走,闹得丑态百出,气质全无。

“莉萨,别闹了。”文熙军脸色不太好。

他原本还有耐性哄她的,但十几分过去了,她还是那么我行我素,他只好报警,请熟识的警察过来处理。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发什么疯,今天早上出门时,他刚好接到她的电话,因为顺路,所以他就接她去上班。

岂知她喝得醉茫茫的,一上车,闻到他车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就猛吃醋,还质问他这几天跟哪个女人来往、他到底爱不爱她等。

爱?

要他念成日文、英文,或任何语言都没问题,但他字典里就是没有这个字。

他明明把游戏规则说得很清楚了,她的解读能力有那么差吗?

要不是他知道她喝了不少酒,刚刚还歇斯底里的跳了车,他早就把她扔下了。

“我偏要闹!我要你跟我结婚,我要当文家的少奶奶,听到了没?”莉萨在马路上跳着,以为这样她就能美梦成真。

“走!”

她闹了十几分钟,他也好言相劝了十几分钟了,文熙军不想再迁就她了,硬是想把她拉入车内。

但莉萨用力的推开了他,疯疯癫癫的在车阵前跑来跑去的,还好,没有一辆车敢动,就怕一不小心撞上她,闹出人命。

“我不走,我要你现在跟我去公证结婚,不然我就死给你看!来啊,来撞死我啊!哈哈哈……”

疯女人!她真以为他搞不定她吗?

文熙军决定把她打晕,再交给警方处理,不然再任她吵下去,不仅驾驶们会捉狂,媒体记者要是闻风一来,那就有得瞧了。

他的风流情史一直是媒体记者最爱的八卦,但他不需要被报道这笔烂桃花!

“莉萨,过来……”他放柔语气,想哄她松下戒心。

“阿军,你要跟我结婚吗?”

“好女孩,你先过来我这里……”

文熙军噙着魅笑,果然诱得莉萨傻笑着朝他走来。

眼见他的计谋就要成功了,一道肺活量十足的女性嗓音,却在这时响起——

“喂,你们小两口别吵了好不好!你们已经造成了交通阻塞,害得很多人上班上学都迟到了。”

文熙军错愕了下,这才发现有个高瘦的大男孩……不,应该说是长得很像美少年的俊秀女性,跑到他面前狠狠训话着。

他从没看过那么中性帅气的女孩子,要不是她有着女性的嗓音和女性特征,他肯定会把她当成男孩子。

不过,奇怪的是,他总觉得她很面熟,好像在哪里看过……

“拜托,把你的女人管好吧,别让她来扰乱交通,听懂了吗?”

“小姐,你训够了吗?”文熙军咧开他的招牌笑容,笑得好迷人,一双桃花眼紧盯着她瞧,像是在放电。

简汀颖这才看清楚她正在教训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好帅啊!五官俊美阳刚不说,眼睛还好深邃,笑容迷人,浑身充满着自信,比大明星还要有魅力,只是,他好面熟喔,她好像在哪里看过他……

简汀颖的脸蛋泛起淡淡红晕,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用欣赏女人的眼光打量她,害她原有的强悍气势锐减。

“总之,你还是快把你女朋友带走,不要影响交通。”

“文熙军,你太过分了,不管我的死活,当场和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调情!”莉萨闯进他俩之间,瞪着简汀颖瞧,整个人感觉非常清醒。

其实,她根本没醉,她只是想藉酒装疯,得到文熙军的承诺,要不闹到警察来也好,明天肯定会有一大篇幅的报道,那就能藉由和文熙军的新闻,炒热她这个小模特儿的名气了!

怎知她完美的计划,却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程咬金给破坏了,简直气死她了!

文熙军……他是她认识的那个文熙军吗?

简汀颖的脑际似被雷劈到,她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想看清楚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

但事实就是那么残酷,他和她记忆中那张俊美却邪恶的脸孔重迭了,而且,现在的他,还比少年时的他更有男人味。

“你是文熙集团的那个文熙军?”她语带颤抖。

见鬼了,安小葵和文熙言二度相逢就算了,怎么连她都遇上他了?

“你是……”

经由她一喊,文熙军愈肯定他们绝对认识……啊,他想起来了。

“你该不会是那个没胸部又没气质的简汀颖吧!”

简汀颖对他的话很有意见,她挺起胸,证明她才不是没有胸部,然后以牙还牙的送给他一句难忘的见面词——

“好久不见了,脾气差又爱欺负人的烂男人文熙军!”

文熙军挑眉,他对“烂男人”这三个字很有意见,事实上,女人都很喜欢他。

简汀颖抬起下巴与他对峙着,也不肯服输。

两人就这么恶狠狠的互瞪着对方,空气中都溅起了火光,等候的车阵不是闲着看热闹,就是不耐烦的按着喇叭叫骂——

“喂,要打架回家打,别在大马路上闹事!”

莉萨也气愤的加入叫骂的阵营:“你们是什么关系啊?文熙军,你该不会为了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不要我吧!”

“谁跟这家伙有关系!”两人听到她的话,皆默契十足的喊出。

文熙军嘴巴更毒:“我又不是眼睛瞎了,会看上她?”

闻言,简汀颖气死了。

“小姐,你喜欢这个臭男人啊?相信我,劈腿是他的专长,你跟他在一起,绝对会被他抛弃的,所以,为他闹自杀一点都不值得啊,快点跟他分手吧!”

“简汀颖,你嘴巴最好去消毒一下,顺便学学女孩子家怎么讲出讨人喜欢的话。”

他从不做恶意抛弃女人的事,在他的认知里,感觉淡了、腻了,分手是很理所当然的,瞧她说这是什么话!

“是你该去消毒吧,全身上下都是风流的细菌,脏死了!”简汀颖立刻反击,不想在气势上输给他。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不知道这个道理吗?”文熙军撇撇唇,不屑的眼光扫了她一眼。

“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好了。小时候都像个小男生了,长大了也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真是牛牵到北京还是牛,没救了。”

“什么没救了,你……算了,不想惹麻烦的话,我劝你还是快点解散吧!”

要不是情况不对,简汀颖真的很想和他吵下去。

但是,不快闪的话,等候已久的运将们会下车砍人,而且她也听到了警车声了,她可不想被警察带回去做笔录。

简汀颖三步并作两步走回自己的二手车旁。

“这个男人婆一点都没有变……”文熙军就这么盯着她的背影,喃喃自语着,直到她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他才回过神来。

他在发什么呆啊,都迟到了!

这下一定又会被大哥揶揄,说他昨晚又醉倒在哪个温柔乡了。

他迅速的回到车上,满脑子想着要快点到公司,完全把莉萨给忘了。

日前,他和大哥商量好,说要各自甩掉自己的童养媳,而且还打赌谁爱上自己的童养媳谁就输了,要听从赢的人的命令。

他原本还在考虑,要请哪间征信社调查简汀颖,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她会出现在这里,就是代表她住在这附近。

接下来,他只要确定她的住处,找个时间要她拒绝婚事就好了,依她现在那么讨厌他的情况,她一定会答应他的提议的。所以,这个赌约,他,赢定了!

交通恢复顺畅了,简汀颖赶着上班,和他吵了一架之后,她真的迟到了。

难怪今天她的眼皮会一直跳,原来都是他的关系!如果她因此错过了和“他”说话的机会,都是他害的。

可恶,他最好别再让她碰上!

而被丢下的莉萨,一看到文熙军开车就走,哪敢再闹自杀,马上躲到人行道避难,最后被赶来的警察带去做笔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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