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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会糗大了(爱情一二三系列五之四)(袭玦)

哈啰!好久不见了,袭小玦先跟大家问个安。

最近袭小玦身边发生很多事情,有好有坏,也体会了许多事,我想这算是好的吧,因为人就是要多多体会,才会成长。

不过,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好的事情喔!(笑)

这一年,袭小玦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而我也正式当上了姑姑,辈分顿时往上爬了一大阶,连想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这样被定了身份。

这个成员是个很可爱的女娃儿,刚出生不到几天,就跟她妈妈一起回来,辛苦的妈咪做月子,而软绵绵的小宝贝则由我们一起帮忙照顾,至于小宝贝的爹地呢?

嗯,他要上班赚钱,回不来。(可是,哥,你女儿我帮你照顾得很好耶!所以过年快到了,红包请包大一点,谢谢。)

还记得小宝贝刚回来的第一晚,被玦妈抱在怀里,袭小玦跑到楼下,望了好几次,都看不到小贝比,于是开口了——

“妈,婴儿哩?”还在找,没空看老妈。

“在我怀里。”顾着看孙女,没空理女儿。

“啊?”转头,看老妈。“哪啊?”

“这里啦!没看到喔!”老妈把小贝比抱高。

“怎么这么小?我看得到才有鬼,会不会太小了啦!”真的真的很小只,脸红通通的,像小猴子。

然后,得到的,就是老妈一个白眼。

好啦!我知道啦!女儿比不上孙女,做人要认分,呜呜……

不过,小宝贝真的很可爱,在短短几天,就成了袭小玦心中的宝。

她很爱人抱,可是又怕常抱她,她会养成习惯,动不动就要人抱,所以家人克制着尽量不要去抱她。

可是,没抱她,她就会哇哇哭,一开始哭,是没有眼泪的哭,想说会不会有人心疼来抱她。

当没人理会时,姑娘她生气了,硬是挤出几滴眼泪来,不足月的小脸顿时皱在一起,看起来好可怜,袭小玦就会受不了了,投降上前抱她。

嗯,小宝贝的目的达成了,小嘴巴偷偷的扬起,可开心了,弄得一旁的大人又好气又好笑。

至于袭小玦呢?

欸欸,只能认命的抱到小宝贝爽了。

这就是袭小玦家里的新成员,很可爱吧?

那么就先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啰,人家要去补眠了,还没睡饱就被挖起来写序,袭小玦是乖宝宝,只好离开暖暖的被窝,爬到计算机前,乖乖写序。

另外,天气渐渐变凉啰,大家要多加件衣服,免得着凉啰。

楔子

正午,热闹的校园里,人来人往的,处处充满朝气。

而在校园的某一隅,五名女孩坐在大榕树下,躲避着炙阳,享用着今日的午餐。

“再几个月就要毕业了,不知道以后要做什么。”一名长相清秀的长发女孩咬着手上的面包,脸上有着一抹烦恼。

“天天你喔,我看也只能嫁人吧。”坐在一旁的短发女孩听到她的低语,睨了她一眼,下了评语。

“乐乐,你好过分。”季天天噘起小嘴,瞪着短发女孩。“我也是能工作的好不好?”她挺起胸脯,想壮大气势。

“你!”夏乐乐非常藐视的瞄了她一眼,“算了吧,你也不想想你大学四年成绩都低空飞过,想做的事也都没有一件成功,我看你唯一的优点也只有厨艺吧。”她非常残忍地道。

“乐乐!”季天天被好友批评得红了眼,小脸满是委屈。

“乐乐,别再欺负天天了啦!”一旁的唐盼儿好笑的看了乐乐一眼,“那你呢?毕业后想做什么?”

“我喔,当然是赚钱啰,我要赚好多好多的钱。”夏乐乐自信一笑,这世上钱最好啦!“盼儿你呢?”

“我呀!”听到乐乐问到自己,唐盼儿无奈的垮了双肩,“在我姨婆开的婚友社工作啰。”没办法,谁叫她国中开始就在那里帮忙,姨婆年纪也愈来愈大了,她不继承也不行。

“那不错呀!毕业后就有工作。”长相艳丽的凌恩恩以娇滴滴的声音接话。

“算了吧!”唐盼儿没好气的挥了挥手。“你们不知道,到婚友社的男人不是耸得像乡巴佬,就是严肃得让人倒尽胃口。”她边喝豆浆边摇头,可为了生意,她还是得把那些满是缺点的男人,夸成举世无敌的大帅男。

听到她的评语,一旁的女孩全笑出声。

“还是小舞最好了啦,写小说,稿费多,还不用到外面看人脸色。”夏乐乐撑着脸,看着倚着树干抱着笔记型计算机打字的好友。

听到自己被点名,方小舞抬起头,没好气的瞪了夏乐乐一眼。“我也是付出脑力,才得到报酬的。”身为言情小说作者也是很累的耶!

“也是啦!”夏乐乐耸了耸肩。

“那个,我有事要跟你们说。”凌恩恩微微笑着,一双美眸带着兴奋。

“什么?”四名女孩齐看向她。

“我考上空姐了。”凌恩恩深吸口气,告诉好友这个大消息。

“耶耶耶——”季天天立即开心的尖喊,“哇!恩恩,你好厉害、你好强喔!”她抱住凌恩恩,开心的跳着。

“恩恩,干得好。”另三人也开心的恭喜她。

“嘿嘿。”凌恩恩得意笑着,“不知道飞来飞去会有什么艳遇,能钓个金主最好了。”金主、帅哥,快来她的怀抱吧!

“算了吧,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夏乐乐哼了哼,这世上钱最重要,其他的都闪一边去吧!

“我看全天下的好男人都已经死会了。”唐盼儿不屑地哼了哼。

“可是,我相信这世上一定会有好男人的,搞不好我就会遇到。”季天天小声的插入四名女人的话题里,两手捧着颊,两眼散发出梦幻的光芒。

听到她的话,四名女人忍不住皱眉看着她,方小舞率先开口。

“季天天,你不要名字的笔划简单,就连头脑也简单好不好?”白马王子?凭她那单“蠢”的脑子,别被小白脸骗就好了。

“小舞,你怎么这么说?”季天天噘起嘴,澄澈的眸子泛起一层薄雾。

“事实。”四名女孩齐点头。

“讨厌讨厌,你们好过分喔!”季天天瞪着她们,不依的扑向她们——

“哇——”

顿时,五名女孩嬉闹起来。

未来的事,谁知道呢?

1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

望着天空飘下的细雨,一阵冷风吹过,季天天忍不住缩了缩身子,朝撑着伞的手轻吁口气,吐出的白雾勉强让冰冷的手得到一阵温暖。

她一向怕冷,这种天气,她向来喜欢窝在屋子里,躺在暖暖的被窝中。

可惜,自从她开了“简单”咖啡馆后,这种好命的日子就已经离她很远了。不分四季,一大早她便得亲自到市场挑选食材,兀求食物的新鲜,这样来到店里的客人才能吃到新鲜美味的食物,日后也会常光临。

不过,这么冷,又要一大早出门,真的好痛苦喔!

季天天哀怨地皱起秀眉,无奈地轻叹口气。

冷就算了,还下起雨来,让本就低的气温更降了几度,冻得她的手指都快结冰了。咬着唇,她将袖子拉长,好护住冰凉的手,但似乎没什么作用,飘落的雨丝仍然落到指尖,冰得让人牙齿频频打颤。

什么鬼天气嘛!

季天天冷到快哭了,可是为了今天的生意,她还是认命踏出脚步,慢慢朝不远处的市场走去。

细雨绵绵,将她的身影弄得矇眬。

白色的长大衣包里住纤细的身影,米色的针织毛衣搭着白色长裙,将她一六○的身高衬得更修长,而一头未经任何颜色挑染的及腰长发,纯粹的黑色配着那巴掌大的鹅蛋脸,将她本就雪白的肤色衬得更白皙,多了一股不沾凡尘的轻灵气质。

清秀的脸蛋干干净净的,没有绘上多余的人工色彩,一双大眼清澈灿亮,小巧的俏鼻、粉如花瓣的樱唇。整体看来,称不上美,如以花来形容,她不是娇艳刺人的玫瑰,而是清新可人的茉莉,另有一番风情。

“好、好冷!”紧缩着身子,季天天不停打着冷颤,吸吸被冻僵的鼻子,看着眼前的红灯,停下脚步。

红滟小嘴呼着白色雾气取暖时,她水汪汪的大眼睛被身旁的小狗吸住目光。

黄色小狗,身上毛发略脏,无视眼前正是红灯,仿佛路是牠家开的,正大摇大摆地朝马路走去。

季天天眨眼,反正大清早的也没什么车子,她不以为意地转头,却见一辆大货车正要经过。

不会吧!

季天天瞪大眼,立即将眼光移向小狗——

笨狗还傻傻的在马路中间行走。

“笨狗,还不快闪!”她急得大骂,看笨狗仍然慢吞吞的走着,心里一急,想也未想的便丢下手上的伞,迅速冲上前,满脑子只想救眼前的笨狗,可等她抱住狗,又转头看到离他们更近的货车——

腿、腿软了,完了!

紧抱住狗,季天天闭上眼。

突然,她感觉到一股温暖用力抱住她往一旁滚去,紧急剎车的货车在水泥地上发出刺耳声响。

过了好久,季天天眼睫微颤。

她、她死了吗?怎么一点被撞的感觉也没有,反而有股温暖好闻的气味护住她?

她疑惑,缓缓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离开路中央,水泥地被磨出一条黑色痕迹,大货车安稳地停在另一旁,货车主人正瞪着他们,而她身上还躺着一个……男人?

“呃……”她勉强出声,声音还因方才的恐惧而微颤,“我、我还活着吗?”

“还能说话,是活着没错。”压在她上头的男人抬起头,凌厉的黑眸与她对上,如刀削般深邃的五官映入她眼帘,他好看的薄唇紧抿着,显现浓浓不悦。

季天天眨了眨眼,没料到救她的好心人竟长得这么好看,她轻呼口气,心里的浪漫因子发作了。

这种情形跟那种浪漫的爱情故事开头好像喔!美丽又单纯的女主角被温柔又俊美的男主角救了,两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啊啊!难道属于她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吗?

季天天心里冒出许多梦幻泡泡,她轻轻喉咙,害羞地看着他。“谢、谢谢你救了我,我……”

“你是白痴吗?”男人打断她的话,大手耙过微乱的头发,瞪着眼前的白痴女人。

“啊?”季天天一愣。

“还是智商不足?”见她呆愣,男人又冷冷嘲讽一句。

“什、什么?”她有没有听错?温柔又俊美的白马王子怎会嘴巴这么恶毒?

“难道你没看到前面的货车吗?”男人挑眉问道。

“当、当然有。”看到男人轻视的眼神,季天天也火了,心里的梦幻泡泡立即消灭。

“哦。”男人明了地点头。“小姐,麻烦一下,想自杀请到偏远一点的地方去,别在这阻碍交通。”

“谁说我要自杀的?”季天天觉得莫名其妙,怎么突然扯到自杀上头。

“你不是要自杀,敢情是到马路上参观吗?”男人站起身,拍拍身上的脏污,居高临下地睨视她。

季天天一愣,立即明白这男人从头到尾都在嘲讽她,“你、你是没看到这只狗喔?”她也站了起来,抱高怀里的黄色小狗,“我是要救牠!”

看着她手上的狗,男人轻轻一哼。“果然没脑子!”

竟差点为了一只笨狗赔命。

“你才没脑子哩!小狗也是一条生命好不好?”季天天气呼呼地瞪着他。

“区区一只狗值得你赔上一条命?”扬眉,男人觉得不可置信。

“当然。”挺起胸脯,季天天回答得毫不犹豫。

“愚蠢!”男人不以为然地轻撇唇角,懒得再理这白痴女人。

听到他又骂人,季天天更不高兴了。“喂!你凭什么骂我啊?”没礼貌的臭男人。

“女人,这就是你对救命恩人的态度?”他懒懒地睨了她一眼,没想到这白痴女人蠢归蠢,脾气还满呛的。

季天天轻哼。“是你先没有礼貌的!”还破坏她的美好幻想,讨厌鬼!

“算了,不跟你计较,下次想自杀滚远点,少碍我的眼。”丢下这句,他看也不看她,径自离去。

什、什么态度嘛!

“我都说我不是自杀,你是听不懂人话喔?”季天天气得对他的背影大吼,见他不理会,她更火了。

可恶的臭男人,最好不要让她再遇到他,不然她一定要他好看。

哼!

“你们说你们说,那个臭男人是不是很过分?我是为了救小狗才冲出去的耶!他竟然用那种很不屑的眼光看我,一副我是蠢蛋的样子。不!他不只用眼神向我表明我是蠢蛋,他还亲口骂我愚蠢,枉费长得人模人样的,却一点礼貌也不懂,啊——气死我了啦!”

季天天愈说愈气,一想到那没礼貌的臭男人,她就一肚子火,虽然事情已经过了三天,可她的怒火却没有随着日子过去而消失,反而愈想火气愈旺,趁着今儿个和几个姐妹淘聚餐,便将这股怒气一古脑儿地发泄出来。

“而且你们知道最过分的是什么吗?”她瞪圆眼,小脸气鼓鼓的。“就是他竟然破坏我的想象,人家还以为这种美好的相遇就像罗曼史一样,英雄救美,两人一见钟情,携手共度一生,结果呢?那没礼貌的臭男人竟完全破坏我的美好想象,啊——讨厌死了啦!”

她气得直跺脚,好想尖叫。“你们说,那个人是不是很过分?”她向好友寻求共鸣,这才发现她们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

“呃……你们怎么了?怎么脸色怪怪的?”眨眼,她不懂她们干吗猛揉太阳穴,又瞪她,又皱眉的。

瞪着眼前的白痴女人,唐盼儿深吸口气。“季天天,你是没脑子是不是?竟为了一只笨狗就冲到大马路上,你活得不耐烦了吗?”不行,深呼吸也没有用,她快被这白痴给气炸了。

“没、没有呀!”季天天被吼得缩起肩膀,吓得不敢吭声,可却又觉得自己被吼得莫名其妙,万般委屈地眨着大眼。“我是为了救狗狗……”

“就为了那只笨狗?”夏乐乐指向躺在玻璃门旁午睡的黄色笨犬。“季天天,你白痴啊你,为了一只笨狗差点赔命,要不是那‘没礼貌的臭男人’救了你,你早被辗得稀巴烂了,还有命在这‘靠夭’?”

“我、我是好心呀!难道要眼睁睁看着狗狗被车撞死喔?”季天天好委屈,原想在好友这里找寻共鸣,谁知却找来一堆炮轰。

“天天你……”凌恩恩揉着太阳穴,已经无力到不知该说什么了。

“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真的被撞,看下辈子脑子会不会变聪明一点!”方小舞冷声道,已经被这女人的猪脑袋给彻底打败了。

“小舞你好过分!”季天天嘟起小嘴,“讨厌耶!你们干吗也跟着一起骂我啦?”吼!她被骂得好委屈。

“谁叫你笨!”四个女人瞪向她,对她的蠢已经无言以对了。

“人家哪有!”嘟高小嘴,季天天被骂得很不开心。

讨厌,不护她就算了,竟还跟着一起骂她。

“你呀!该感谢那位没礼貌的臭男人,不然你这条小命早没了,没道谢就算了,你竟还为了人家破坏你的美好幻想而生气,真受不了耶!”夏乐乐摇头,受不了地翻白眼。

“是他先没礼貌的呀!”季天天低下头,不过想到自己没道谢,还气冲冲的和人起冲突,确实也有不对的地方。

“不过,那男人能惹怒天天也很了不起。”凌恩恩失笑。天天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那男人竟能把她惹怒,可真神奇!

“对呀!原来天天也会有骂人的一天,我还真想亲眼看看。”唐盼儿笑着附和。

“吼!你们别损我了啦!”送给她们一记白眼,噗哧一声,季天天也跟着笑了。

“你呀!以后秤秤自己的斤两,别蠢到只用四肢行动,你的大脑不是装饰用的。”方小舞瞪她一眼,这女人能活到现在,还真是奇迹!

“知道了啦!”明白好友也是关心她,季天天乖乖点头,讨好地扬起笑容,“你们别气了啦!我以后不会再这么做了。”她举起手发誓。

“最好!”四名女人共同翻翻白眼,实在不敢相信她的保证。

“对了,你要养这只狗喔?”凌恩恩看向午睡中的黄色小狗,扬眉询问。

季天天点头,表情很无奈。“牠赖着不走呀!我只得带牠回来了。”她真的试过,可小狗却一直跟在她后头,又用那双可怜的大眼瞅着她瞧,她心肠一软,就带牠回家了。

“喔。”凌恩恩明了地点头,“那名字你取了吗?”

“取了,叫小黄。”笑开脸,季天天公布狗狗的姓名。

“喔。”四名女人看向黄色小狗。也是,凭天天这脑子,也想不出什么有创意的名字。

“不过,还真是被你打败了,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满脑子的白马王子,受不了。”想到天天方才说的什么一见钟情、携手共度一生,唐盼儿就觉得好笑。

“对呀!季天天,你电视、小说看太多了啦!”夏乐乐也笑了。“你以为有钱又多金的男人到处都有吗?”

“可是他真的长得很帅耶!”就是个性有点差。

“怎么?你被电到了喔?”凌恩恩眨眨娇媚大眼,唇角漾着一抹揶揄。

“是被气到了啦!”季天天皱鼻,“人家还以为遇到生命中的另一半,你们看,这种相遇多么美啊!英雄救美式的爱情,多么罗曼蒂克呀!”两手交握,她的眼睛散发出梦幻光芒。

啪!方小舞用力往她额头一拍。“罗你的头啦!别不切实际了。”

“吼!”季天天揉着微红额头,“小舞,你怎么打人啦!”瞪着小舞,她气呼呼地鼓起双颊。

“而且,你的小说不也都这么写的吗?俊美的男主角救了美丽的女主角,两人展开一场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浪漫爱情故事……”

“大姐!”方小舞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这只是小说,OK?而你身处于现实,OK?”

“可是乐乐、盼儿,还有恩恩她们就都有遇到呀!”季天天不满地反驳,而且好友的另一半,个个俊美出色,是难得一见的极品耶!

遭到点名的三人扬眉,却聪明的不加入争辩。

“天天。”方小舞伸手摸摸她的头。“她们三人跟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她看向三名好友,再看向自己,不懂哪里不同?

方小舞语重心长地看着她。“首先,你的脑子不像她们一样聪明;再来,你也没有恩恩的美艳;还有,你还有三个恋妹情结的兄长;最后,凭你的猪脑不被痞子拐就谢天谢地了,俊美又出色的白马王子?乖,别妄想了。”

季天天每听一句,眼睛就瞪得愈大,听到最后,她气得小脸发红,直跺脚抗议:“小舞,你好过分,你不要看不起我,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白马王子的!”

啊!坏人坏人,臭小舞是坏人啦!

“哦?我看很难吧!”方小舞凉凉地拿起一块饼干放进嘴里,对喷火龙视而不见。

“而且,要追你的男人还得通过你那三个哥哥的核准,你那三个哥哥跟变态没两样,要通过他们那一关,比登天还难。”

这话可不假,天天是家里盼望好久才出生的娇娇女,季家人把她当宝似的疼,尤其那三位恋妹深重的哥哥,简直像三只狼犬,只要有男人靠近他们的宝贝妹妹,就吠个不停,定把那找死的野男人咬得半死不活。

“呃……”想到三个哥哥,季天天也迟疑了,可却又不服气,臭小舞竟然把她看得这么低。

“才不会,那要不要来打赌?”抬高小脸,她的脾气被挑起了。

“赌?”听到赌,一直沉默的三名女人总算出声了。

“赌啥?”方小舞懒懒挑眉。

“赌一餐茹丝葵。”转转眼珠,季天天提出赌局,“只要我找到属于我的白马王子,你就要请我,反之,就我请你。”

“期限呢?”托着腮,方小舞淡淡反问。

“两、两个月。”迟疑了下,季天天提出期限。

“一个月。”两个月太长了。

“好。”季天天深吸口气,“就一个月。”

“成交。”微微一笑,方小舞信心满满。“我等着吃你请的茹丝葵。”

“哼!是你请才对。”季天天重重一哼。

她绝对要赢给她们看!

问题是……她要从哪找来一个俊美又多金的好男人呢?而且还得有勇气通过她哥哥那关……

擦着杯子,季天天开始思考。

毕竟她家人那一边可不好过,当初她要开这间咖啡店时,可是和家里革命了好久,家人才勉强同意的。

身为季氏企业的千金,她的生活向来不余匮乏,而且她还是家人盼望已久才生出的女娃儿,更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尤其是三个哥哥,更是把她当成宝,舍不得她受一丝伤害。

所以,从小她就是在家人的保护中长大的,大学毕业后,没有工作,家里的人一点也不担心,反而还希望她乖乖待在家里,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门,当个被呵护的小公主。

可她不喜欢这样,她想学着独立、想开一间自己梦想已久的咖啡屋,为了这目标,她和家人争取了好久,他们才勉强同意让她搬出来住,也出了资金让她开了“简单”咖啡馆。

不过,她还是每个星期都要回家一次,而三位哥哥更三不五时来找她,就怕她发生什么意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

她虽然长得不差,可是如今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她的三个哥哥从小到大就护她护得紧紧的,就如小舞所说的,方圆百公尺之内,只要有他们认为危险的男人步入,警报系统立即启动,驱逐敌人。

这样过度的保护,她能交到男友才有鬼!即使搬出来住了,她的生活还是被掌控着,一点也不能享受恋爱的甜美滋味。

季天天皱起眉,有点后悔自己和小舞打赌了,一个月内,她真的能找到属于她的白马王子吗?而且这位王子还得有勇气面对她那三位哥哥……

突然,那没礼貌的臭男人闪过她的脑海。

呸呸呸,她在乱想什么?

季天天用力甩头,把那张臭脸甩出脑海。她才没那么倒霉哩!而且,那没礼貌的臭男人一点也不符合她白马王子的标准,不合格啦!

叮铃!

突地,系在玻璃门上的铃铛发出好听的清脆声响。

“欢迎光……”她笑着抬起头,却在看到来人时笑容一僵,最后一个字含在嘴里,就是吐不出来。

不会吧……她才刚想到他,他竟然就出现了!

严君玺挑眉,没料到会这么巧,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三天前救过的白痴女人,看来,她似乎是这间咖啡馆的老板。

“真巧。”撇撇嘴角,他懒懒地打声招呼。

“你怎会来这?”季天天瞪眼,怎么也没想到还会和这没礼貌的臭男人碰面,而且面对面一看,她才发现他个子很高,搞不好有一九○,半长的黑发微乱,反而给人一股不羁感,蓝色的高领毛衣搭着黑色牛仔裤的轻松模样,微减低黑眸的凌厉,可那股迫人的气势,却依然凌盛。

看起来简直像混黑社会的!而且还很像小说里那种大哥级的人物,那股气势怪吓人的!

“小姐,你这里是咖啡厅吧?”严君玺随便找个位置坐下,指尖轻敲着桌面,像帝王似的,黑眸直直望向她。

仔细一瞧,这白痴女人长得还不错嘛!虽然不是属于令人惊艳型的,不过清秀的脸蛋没有多余的人工色彩,连唇瓣也是自然的粉色,一双大眼水汪汪的,黑瀑般的长发披泄,将她整个人衬得更娇小,也更轻灵。

除了没啥脑子外,堪称是个清秀佳人!

“对呀!”季天天点头。

“那有在卖食物吧?”他慵懒询问。

“废话!”她送他一记白眼。

“那请问你认为我来这里干吗?”他问得很有礼貌,眼神却明白地告诉她,先问出废话的人是她。

“呃……”再怎么蠢她也明白自己又被嘲弄了。“请问先生想吃什么?”咬牙,她恨恨问道。

可恶!衰爆了!没事又遇到这臭男人,偏偏他还是客人……真不想做他的生意!

“一个一号餐,再一杯冰咖啡。”看完菜单,他说道,接着环视起四周。

这间店不算大,不过布置典雅,感觉还算不错。

“请稍候。”季天天不甘不愿地答道。

边打着奶泡,她边不甘愿地咕哝:“讨厌,想吃饭不会去别间喔?”而且现在都快十二点了,整间店只有她和他两个人,孤男寡女的,很危险耶!

想到这,她有了危机意识,抬起眼眸,悄悄地觑他一眼。

“吓!”没想到眼神却和他对上,她一惊,“你、你看我干吗?”

有点不安,她赶紧从一旁抽出刀子,小心警戒着。

“放心,我没那么饥不择食。”严君玺嘲弄地扬起唇角,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我对女人也是有选择的,像你这种的……”他懒懒地瞄她一眼,立即不屑地撇开视线。

“喂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呀?”季天天气红脸。

可恶!他竟然一脸轻视的表情。

“这么明显你还看不出来?”果然蠢!

“你你你……”季天天气得说不出话来。

吼!好想把手上的刀子丢向他喔!

“怎样?”严君玺懒懒扬眉。

“不做你生意了啦!你滚啦!看到就讨厌!”她重重放下手上的刀子,就怕自己一时冲动真的丢过去。

见她气得涨红脸,严君玺不禁觉得好玩。这白痴女人的情绪还真好撩拨,就连想法也很好猜测,一点心事都藏不住。

看着她气鼓鼓的脸蛋,严君玺微耸肩,正当要开口时,玻璃门上的铃铛清脆一响,另一道声音比他更快发出——

“抢劫,统统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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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撩君》已经发布了,欢迎大家来养肥~书友群【958519949】一起来玩呀~孟晚,因‘不可告人’的设计被扔进了焚仙穹众人都觉得她会灰飞烟灭,没想到她却去了人界体验千般苦楚第一世,爱而不得?可有大佬随时窥屏,这时,大佬觉得他是个好归宿。第二世,祸国妖妃?大佬又觉得他可以做那个昏君。第三世,揭开真实身份。大佬:来吧,到我怀里来!【注:非传统修仙文,是包裹着一层仙衣的大佬宠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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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获得三届冠军的人,游戏界的一代神话,突然一落千丈又该何去何从,经历了背叛之后又该如何应对?是神的陨落,还是从未得到,田子吴,新一代的战神归来,重新回到荣耀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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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在哪里?原来就是你,你是我的光,冥心上的光,谁夺必杀之。————上官晦冥天注定他们要在一起小公主在周岁礼那天,把所有的东西都抓住了,死也不肯松开,直到国师大人走到他跟前,小公主一把抱住他说“你好好看”单纯又可爱搞得国师大人哭笑不得“夫君,为什么他们不穿衣服啊?”“因为他们在行夫妻之事啊!珖儿想不想跟他们一样啊。”“不想,母后说不穿衣服不是好孩子,珖儿想当个好孩子”“…………”怀孕“父亲”“晨儿想抱”“奶娘了?”国师大人“赶紧把这熊孩子抱走,不然,等下珖儿会生气的”“你心里就只有我娘,没有我,等下我跟外公说”“你敢,要是你外公知道你抢你娘的怀抱,怕不打断你的腿”(Ω_Ω)“……呜……呜……呜……呜……”新书出版,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