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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戏仿随笔

我看艾琳

艾琳没想到当初的一个少女的心碎竟然为自己赚回了成功。

艾琳从一个落榜考生成为一个作家,其实并没有多少经验可谈,恰恰是她最不屑也最无奈的对生活的无数梦想和梦幻的促成。她生活在一个小地方,不甘心像她周围每天见到的人那样默默地来,过上几十年又默馱地回去了。她想那还不如不来呢,不过这可取决不了她。艾琳最初拿起笔来只是为了抚慰自己,就像不少成名作家在写创作谈时称作的“疗治”。她本能地用文字安慰自己抚摸自己修复自己,并没有不少作家尤其是男性作家那样的勃勃雄心。所以艾琳一直认为自己是意外地走上了文学之路,是从文学之外的路上走到了文学的路上来的。

所以艾琳写小说没有任何包袱,尽管她小说发出来之后听到了一些表扬话也立马产生了成名的冲动。她几乎是无师自通地找到了小说这个令人流连忘返的游乐园,并为之沉醉为之痴迷,只要打开电脑她就能跟那个虚构世界连成一体。在艾琳的眼里它并非虚幻,她伸出纤纤素手就能触摸它,她可以闻到来自它那边的芬芳。仿佛那只是另一个城市,她来去自由,最便捷也是最令她骄傲的交通工具就是她丰沛的想象力。她在电脑的键盘上摸到那些感性或者说性感的文字,她用她内心深处的犹如爱情般的激情将它们连缀起来,使它们成为她在两个世界穿行的魔术飞毯。后来艾琳越来越渴望成功,渴望在那一群人当中拔得头筹,但她心里清清楚楚写作在她生活中的真正含义。所以她在外头无论表现得多么喧闹活跃,她的内心深处始终是宁静的。她的写作也因此一直没有中断过,而且坚定地照着自己的轨迹运行。艾琳经常就是这么矛盾着和分裂着,而恰恰是这个矛盾和分裂帮了她。

现在回忆起来,既不是老师,也不是家长教会了艾琳阅读。她是在无意中自己学会的。她早已经记不清她最早读的都是些什么书,她懂事之后发现家里竟没有一本藏书,在她的记忆之中,她的父母都是不读书的。艾琳隐约记得在她上小学二三年级一天中午她读了同学的一本童话书,一个关于一只懒猫的故事让她一下午昏昏沉沉,那是她第一次体会到文学令人陶醉的力量。艾琳的阅读趣味偏重享乐,首先必须不为考试,然后最要紧的是有趣,书不要太厚,可以在一个光线充足的午后歪在床头看完最好。因此即使到她动手写作,她与文学真正有关的阅读认真说连一些皮毛都够不上。她既没看过国外大师技艺精湛的著作,也弄不清楚国内同行已经达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准,凭的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股子劲儿,甚至连初生牛犊不怕虎都说不上,不过就是盲人摸象而已。况又是自己一个人瞎摸,摸着什么算什么。这样一个人也能写出名,可见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还是有的。

艾琳一直在想人是如何成为作家的?她的结论是一个人想要成为作家不在于他动手写了,而在于他有了想当作家这样一个想法。我思故我在,我不思故我不在。有了这样的想法之后他就会每时每刻朝着这个方向蜕变,或快或慢地,他就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作家。艾琳还发现了一条成为作家的捷径,就是经历比一般人多一些,再加上经历一些不可或缺的痛苦。这一点她也算是得天独厚。她比同龄人更早地经历了男女之情,这曾经是她的一个短处和羞耻,但从她写作起这就成了财富。艾琳发现,原来当作家还有变废为宝的巨大功效。

艾琳不想做那种已经僵化、写作循规蹈矩的作家。她写自己的生活:一种并非亲身经历、发生在另外的维度里的生活。现实的生活反倒成了这种生活的影子,或者是影子的影子。那种生活在艾琳的感觉和触摸下既生动又真实,它像一株花草一样有自己成长着的生命,它像一条河流一样有自己天然的流向。艾琳只需要在现实的生活里受一些启发就能准确地描摹下它,仅此而已。正因为小说里的生活不需要真实发生,所以它在同一个作家的笔下也往往呈现出不同的模样与姿态。艾琳喜欢它总是能呈现出新鲜的、不同于以往的样子。这使得一些本分的评论家批评艾琳的小说总在重复同一样事件,而旦仅仅是个人的爱情事件,在他们眼里艾琳的小说太“小”也太“私人”,这也是艾琳受到批评最多的方面。

艾琳经常受到批评的另一方面是她小说里的性描写。有许多人,尤其是男人习惯用性来给艾琳小说中所写到的一切作注解,他们在艾琳小说里寻找对他们胃口的东西。当他们发现这样的东西越来越少时,他们对艾琳的小说进行抨击和期笑。这几年艾琳完全看清了他们这一手,她淸楚反对自己的并不代表他们真的讨厌她,而赞赏自己的也未必真的读懂了。她知道了误解和误读让这一切顺理成章,因此她变得宠辱不惊了。有人评价这两年艾琳的小说飞快成长和成熟起来,义琳认为首先是她自己而不是她的小说飞快成长和成熟了起来。

艾琳小说中涉及爱情的部分很多,几乎到了每一篇都是爱情故事的地步。不少人感兴趣这是不是她的亲身经历。不是,她说。但是更多的时候她的回答模棱两可。她甚至希望有更多的人在这个问题上误解她,因为误解会使她魅力无穷,误解会使她的小说畅销。有的时候艾琳把魅力和畅销看得比什么都重,所以她成功得很快。为了出名艾琳是不惜牺牲自己的好名声的,这让比她年长的人觉得她不可思议。

艾琳对男人的态度其实远没有她小说中表现出来的那样积极。在小说里她富于激情,是一个容易导热的女人,而且有着男人喜爱的弱点,她轻信注重情色和物质享受经常心甘情愿地受骗上当,而且只要有一点点爱情就可以放下和抛掉一切。而在现实生活中艾琳是一个有空虚感的女人,某种意义上说具有抑制的品性。当她的心灵已经生出翅膀向着某一个吸引她的人飞去,而她的身体却会不同步地处于某种警觉和收敛的状态。她对男人的依赖也是暂时的,有时仅仅是片刻之需。她在选择爱情对象时相当挑剔,完全不像她在文本中表现出来的那样开放随便。所以一个男人假如以为可以轻易地走近她那正好说明这个男人对世界精密的一面缺乏把握。她常常是怀疑男人的,认为他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或者更准确一点说是对你有兴趣时一套对你没有兴趣时又是一套。她认为这也是人类共同的劣根性,也就是说女人身上也有相同的毛病。如此,艾琳对女人的看法也好不到哪里,她认为女人虚荣唠叨脆弱小心眼儿,同性友谊是靠不住的,因为它没有像性吸引那样有动力可持续的保障。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艾琳不是一个同性恋者。所以她不用担心自己被推向欲望的二重性领域,据杜拉斯说那是十分危险的。

艾琳喜欢小说中的爱情,不在于它是变化的而且随时随地可以任意改变,关键是小说中的爱情可以不负责任。艾琳爱死了那种可以不负一点责任的事情,可惜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太少了。小说中的爱情恰是一个美丽的例外。艾琳相信真爱她的读者肯定也正是因为喜爱她这种不负责任的精神,那样她跟他们就是同一路人。只有同一路人才能真正相互理解,才会惺惺相借,情投意合,而且他们彼此并不在乎是男是女。

总的来说艾琳对这个世界是悲观的。到今天为止她才活了二十三个年头,两轮还没活满,但是不幸或者说幸运的是她一次又一次看到身边的人经历死亡。艾琳看着他们一个个从她和他们共同熟识的世界上走掉,去了一个她无法想象的地方。没有人能够告诉她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儿的,没有人能够向她描述死亡后是否还有一种能够持续下去的生活。那么时间又怎么了呢?时间是否也随着每个生命的死亡而一点点地死去?那么得积攒起多少个体的死亡才能让时间彻底地死去?艾琳在面对这些宏大的问题时总是漫无头绪,百思不得其解。她没有能力用小说去阐释它们。它们对于她是真正的宏大叙事,艾琳认定自己尚不具备这个宏大叙事的能力,她还没有糊涂到去说自己完全没有把握的事物。

所以艾琳把一个小说家的眼光投射到更亲切也更容易把握的日常生活之上。光线、温暖、欲望、房间、身体、世俗、香水、酒吧、牛奶、灯泡、街道、咖啡、情人等等是艾琳喜爱的词汇,也是她使用最为频繁的词汇。她热心地用文字去描绘她感受和意识到的世俗生活,尽管其间充满了想象和虚幻的成分,甚至谬误可笑。在小说里她显得无比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了好感。但实际上,艾琳清楚自己是一个远离生活的人,她认定人生就是一场无奈,她认同大文豪莎士比亚《麦克白》中所说的:人生是一个白痴所讲的一个故事,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艾琳甚至要为她父母未经许可就把她带入这个浩大无当的世界向他们索赔。可惜他们不过是些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不懂“朝闻道夕死可矣”,而且缺乏必要的幽默感。从她母亲的身上,她看到了一个女性生命的可悲。就像杜拉斯所说的“许多女人无缘无故把电灯和煤气发票保留达二十年时间,只是为了时间、用途、过去多少岁月保存下来,这样的事是常见的,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留下”。艾琳的妈妈正是这样的,所以艾琳觉得她是非常可悲的。艾琳不想像她那样度过一生,所以她要写作。

然而她并没有什么大抱负,从来没想过要在文学史上留名,她甚至听到有人说自己是为文学史写作不由笑出声来。

但她对自己说一定要写下去,因为只要写了,她就跟她原来不一样了,她就可以脱离某个人人皆知的物质领域进人到某个并非人人皆知的非物质领域。在那里她的生命就获得了新的定义,她不再是那个每月为痛经而苦恼的寻常女性,在那里她的欲望和感情都可能是非凡的,因为她可以尽情把玩让它们生长和膨胀,她可以用自己从未发生过的故事把时间之船装满,让它们满载而去。她喜欢福克纳说过的一段话:当那一天来临,不仅写作的狂喜消失,而且那种一吐为快与有话值得一说的情况也都荡然无存。想到死去时自己在身后留下了一些痕迹,那是件愉快的事,不过更为美好的是你留下的是你感到死而无憾的东西。艾琳没把握此生她有没有这样的荣幸,不过这与虚荣心无关。所幸的是她写厂,而且自认为无可替代。

始终不能理解时间的流动带来和带走的那些无法言说的销魂时刻,它们是那样的铭心刻骨,就像大海或者沙漠上的风吹起和留下的层层波涛和涟漪。然而比风深刻的是时间的痕迹并不在一个人的表面,而是存在于他或她的心灵深处,经久不灭,甘苦自知。

年末的一个夜晚,在上海,那天下着雨,街上薄薄的积水让霓虹灯的影子拖得长长的。都在说世纪之交,所以这样一个一如既往的夜晚就有了一些特殊的分量,而且还伴着一点点的盛宴将散的忧愁。记不清是在茂名路还是在衡山路上的一个小酒吧里,我们四个人面对面坐着,至少起先是这样的。他是我偶尔遇到的一个人,和我男朋友是朋友,明天一早就要起程去美国。他带来的女朋友很好看,穿着短短的带流苏边的薄呢裙子,坐在他边上小鸟依人的样子。我们喝着同一种带薄荷味儿的酒,听着乐队演奏的忧伤的蓝调音乐,我们都有了一点离别的感伤。

话题一下就说到了文学,竟然不知道是怎么开始的。他说他是读了圣埃克絮佩里的《小王子》才开始知道爱慕女孩子的,他微笑地看了他的女朋友一眼,那个可爱的女孩温柔地把头靠在他的胳膊上。他说毛姆让他精致,而博尔赫斯让他改变了对世界的观察方式。他还说到亨利·米勒,说米勒让他对生活充满了激情,变得胃口极好。我们四个一齐笑起来,大概因为他说的都是些大家都知道的作家。后来他说起了另外一些人和他们写的作品,有的甚至我都没有听说过。他的女朋友和他的朋友对他所津津乐道的兴趣明显低下去,真正在听他说的只有我一个人我知道。但他仍然说得很起劲,喝很多的酒,越说越高兴。他沉醉的样子真的很迷人,让他年轻的脸在微明的灯影里闪闪发亮。他已经不顾他的朋友和女朋友,只对着我一个人说。他一次一次地跟我碰杯,好像酒吧里就坐着我们两个人。一种单纯明朗的感觉从我的身体里升起来,我和他四目相对,沉浸到另一片诱人的世界里。

我的男朋友和他的女朋友起身去吧台边跳舞。舞池实在太小了,他们两个抱得紧紧的。他还在絮絮地说,并不在意他们在跳舞。紫色的灯光旋转着从那两个年轻甜蜜的人身上一遍一遍扫过,酒吧里有了醉生梦死的感觉。这里我来过无数次,这样的感觉还是头一次。我的心飘起来,在一种微微和醋意里,我因为激动而晕眩。我感觉到自己端坐的身体在烟雾和音乐里袅袅上升。我的手放在干净的桌布上,期待着他把手轻轻地放在我手上。但是他没有。他一直在说话,说得很尽兴。我盼着他说下去,不要停;也盼着他们两个一直跳下去,不要停不要停。我看着他的眼睛和嘴唇,激动的感觉一直有。

这样的一个夜晚,在酒吧里,俗世里的两对男女,在这里有了小小的交叉。而明天他们就要各奔东西了,什么时候会再见只有天知道。外面的雨还在下,我们在音乐和烟雾里静止和沸腾。舞还在跳,灯光已经更黯淡。外面的夜很深了,而酒吧里的一切才刚刚开始。文学和俗世的区别大概也不过如此吧。他还是没有把他的手放在我手上,因此这个夜晚是那样的不真实。但是他的眼睛和嘴唇就在我的面前,这样一个人啊,明天他就要万水千山地到美国去了。

这样的片断时常发生在我年轻时期的生活里。因此我的青春具有了水的品性,它有太多的流动,也有太多的包容,既清澈又浑浊,既安宁又动荡。我学会了用我的故事抚平我心头的伤痛,我用小说将我旧日生活的废墟变作花园。我懂得了经历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故事;故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细节;细节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叙述;叙述也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把它忘掉。最后便是让一切归于零,让我们曾经轰动一时的故事就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而这一切只在书里被珍藏起来,那也是它们合法的、惟一的藏身之处。它们历经岁月,在时间的长河里默默漂流,也许会在另一片不为我们知晓的流域里熠熠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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