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962)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517件(会上483件,会后34件)。其中,集体提案4l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477件。参加提案的委员286人,占委员总人数的555%。
经提案法制委员会审查,立案511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有301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59%;有关科教文卫方面的提案有112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22%;有关政法、劳动、人事方面的提案有67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13%;有关统一战线、政协、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有31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6%。
对于审查后未立案的6件提案,作为委员来信,由省政协办公厅转交有关部门进行了处理。
七届四次会议及会后的提案紧紧围绕甘肃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围绕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重大事务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不仅提案的数量有所增加,而且提案的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提案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甘肃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审查立案的511件提案,通过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共同召开的交办会议,送交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及部分地、州、市政府等74个单位办理。截止1997年1月20日办理答复510件,占提案总数的998%。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有182件,占提案总数的35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提案有178件,占提案总数的351%;由于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提案有81件,占提案总数的158%;留待以后作为参考的提案有70件,占提案总数的136%。承办部门对暂时不能解决落实的提案,都向提案人作了详细的说明或解释。
例一,省农工民主党提出的关于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的几点建议的提案。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了甘肃的实际情况,多次要求给予特殊、优惠政策。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还在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上通过代表建议的形式,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甘肃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当前棉纺企业困难的建议的提案。省计委根据棉纺企业的实际,下达了9700万元的购棉专项贷款。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中共甘肃省委结合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实施意见》,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九五”规划。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加大了工作力度,召开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等会议。
(五)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期间(19971)及会议后,共收到提案538件。其中,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提案有36件;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有502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有289名,占委员总数的567%。
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527件(会上501件,会后26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有353件,占提案总数的67%;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科教文卫方面的提案有95件,占提案总数的18%;有关政治法律、劳动人事方面的提案有48件,占提案总数的91%:有关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及其他方面的提案有31件,占提案总数的59%。
1997年3月通过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共同召开的交办会议将审查立案的527件提案,送交中共甘肃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及部分地、州、市政府等74个单位办理。截止1997年12月31日,527件提案全部得到办理答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提案有186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53%;正在解决中的提案有167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317%;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提案有105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199%;留待今后工作参考的提案有69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131%。对暂时不能解决的提案,承办单位都如实地向提案人作了说明。
经审查未于立案的有11件提案,根据提案委员会的审查建议,作为委员来信转有关单位进行了处理。
例一,省民革提出的关于强化甘肃省粮食生产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受到了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在农业上大力推广10项新技术和10项试验、示范新技术,并以冬小麦单产开发作为粮食生产上台阶的突破口,同时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例二,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安置好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和再就业的提案。引起省经贸委、劳动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实施了再就业工程和送温暖工程,及时解决了下岗职工中存在的各种困难问题。
例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提案。省卫生厅结合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在草拟《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过程中,充分吸纳了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制定了《关于在农村恢复和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第二节历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省政协的历次
全体会议都对《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和通过。这里予以简要的记述。
一、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尚未开展提案工作。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56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57年12月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58年7月26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二、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195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61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靖所作的《政协甘肃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62年5月15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63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二届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三、省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1964年9月26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第一次会议后,因“文化大革命”影响,再未召开全体会议。
四、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尚未开展提案工作。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79年12月8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80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陆为公所作的《关于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8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报告》;1982年1月6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五)第五次全体会议期间,1982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
五、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1983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3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84年3月12日,审议通过了由政协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提交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第五届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3月17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审查意见》。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85年5月7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王世杰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月17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所作的《关于政协甘肃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报告》。
五届三次会议以后,提案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1协助承办部门努力做好各个环节联系、服务、催办等工作。除了认真作好提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案等大量的具体工作外,同时还定期与各承办单位进行联系,上门催办提案,共同研究提案办理工作。2与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了省级各有关厅局及部分地、州、市负责提案办理工作同志的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各承办单位总结和交流了提案办理工作中的经验,分析了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一些措施。3从组织机构方面加强了提案工作。随着政协工作的不断加强,提案工作量不断增大,对提案和提案办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一要求和需要,一些委员在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提案,要求省政协成立常设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于这一建议,主席会议作了认真研究,采纳了委员的这一建议。经五届十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成立了常设的提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的提案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业已开展工作,使提案工作更好地适应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四)第四次全体会议期间,1986年5月4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16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届四次会议后,提案工作委员会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1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了省直有关部、委、办、厅、局的办公室主任会议,送交了五届四次会议提案,还形成了会议纪要。2组织提案人同承办单位一起协商办理提案。1986年10月28日,组织在兰医药卫生界委员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了省卫生厅23件提案的办理情况。3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提案的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促进提案办理工作。
(五)第五次全体会议期间,1987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五次会议提案情况和审查意见的报告》。
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五届五次会议以后,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1认真贯彻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的通知》和全省各州、市及部分县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协助党委、政府、政协的有关部门研究了贯彻意见,为各级政协争取增加了人员编制,帮助州、市、县政协相继设立了提案工作委员会,逐步形成了政府直接将政协委员提案转交给各承办单位的作法和制度。2及时向委员印发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兰州城市总体规划》、《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目录、审查意见、办理情况汇编》等提案工作方面的信息和材料。3同省政府办公厅一起了解了提案办理情况。41987年9月,组织人员先后到兰州市、城关区、皋兰县等地进行调查研究,同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提案工作经验,研究探索开展提案工作的新方法,促进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
六、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
(一)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1988年1月31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五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六届一次会议提案情况和审查意见的报告》。
六届一次会议召开后,提案法制委员会主要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1结合政协换届,新委员增多,承办单位办案人员调整较多等情况,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适时摘编了全国政协领导对提案工作的论述,重印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并发给各个委员和承办单位,进行学习,使大家提高了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认识,增加了对提案工作的了解。2通过进行实地调查,向有关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和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反映问题等方式,积极协助承办单位办理委员提案。3积极进行联系和筹备,促成西部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为以后学习兄弟省区政协提案工作的经验创造了条件。
(二)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1989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7日,审议通过了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第六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二次全体会议提案情况和审查意见的报告》。
(三)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1990年1月15日,审议通过了由省政协副主席马祖灵所作的《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通过了《政协甘肃省第六届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六届三次全体会议提案情况和审查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