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陇地区有丰富的水利、森林、矿藏资源,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是北宋政府开发经营的重要内容。
一、水利资源
秦陇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水利的兴修、利用不能与中原及南方相比。但是,北宋时期,秦陇地区凡是可以利用的水利资源都尽可能地开发利用,促进了秦陇地区水利事业的发展。渭州(治今甘肃平凉)北有古池,山麓相接,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泾原钤辖曹玮率民开渠,引水溉田。熙宁八年(1075年),秦凤路提点刑狱郑民宪要求募民工兴修水利,进行引水工程,在“熙州南关以南开渠堰引洮水,并东山直北通流下至北关”,并且又从“通远军熟羊寨导渭河至军溉田”。宋政府大力支持,令郑民宪勘察,“如可作陂,即募京西、江南陂匠以往”。由于对洮水的开发与利用,洮河沿岸辟为稻田。宋人刘攽《彭城集·熙州行》诗中写道:“岂知洮河宜种稻,此去凉州皆白麦。”这正是对洮河水利的赞誉,也是当时这一地区开发状况的真实写照。
宋政府还在秦陇地区的一些河流渡口架设桥梁,变天堑为通途,以利于送粮运兵。河州安乡城是丝绸之路通往青海鄯州(治今青海西宁市)、廓州(治今青海化隆县)的通道,由于黄河的阻隔,道路不畅,“滨河戎人,尝刳木以济行者,艰滞既甚”。熙宁六年(1073年)二月,宋政府在熙州城下洮河及南、北关渡口修建浮桥。同年十月,宋政府令边将景思立负责营建,在河州安乡城黄河渡口置浮桥。元丰四年(1081年),在兰州“修复金城关,系就浮桥”。兰州西关铺近西地为把拶(即把拶宗城,今青海乐都县东南湟水南岸)、京玉(即京玉关,今甘肃兰州市西北45里)两处,宋政府于元符二年(1099年),在这两地修桥通路,直到邈川(今青海乐都县)。
随着秦陇地区水利的兴修,航运也逐渐发展。宋政府疏通洮水“自北关下结河,泝流至香子城”,建立漕运水道。元丰五年(1082年)二月,又令李宪主持熙河路洮河与黄河通接的工程,以便用战舰运粮济兵。
二、森林资源
对于秦陇地区,宋政府不仅“有其地”,而且要进一步“得其利”,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就是“得其利”的最佳途径,也是开拓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
唐末五代及宋初的一百年间,河陇地区相对平静,森林草地生长茂盛,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等文献所载,甘肃地区林木茂盛,“洮、岷州山林深险”,有大片的森林,而秦州“多巨木”,其境内伏羌、夕阳镇、大小洛门一带,是著名的森林区,“多产良木”。自陇山起至巩州(治今甘肃陇西县)定西城的道路,为“山林所阻”,而“熙河山林久在羌中,养成巨材,最为浩瀚”。洮、岷、叠、宕等州与抹邦山相连,林木翳荟交道。今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宁夏、陕西北部和甘肃敦煌至环县东西一线以北等省区的森林,分别为辽、金、西夏所有,川蜀的木材或为西南所据,这样,秦陇地区成为宋政府一个重要的材木供给区。
自宋初开始,宋王朝就开发秦陇地区的森林资源。秦州夕阳镇是古伏羌县地,“西北接大薮,材植所出”,当地吐蕃部民“久擅其利”。宋建隆三年(962年),于此地“置采造务,辟地数百里,筑堡据要害,戍卒三百人”,岁获大木万本,以供京师。大中祥符初,杨怀忠知秦州时,得知大、小洛门生产材木,于是在破他岭置采造务。宋初,与秦州诸蕃争采木之利,引起吐蕃部民反抗,于是宋政府改变以前的争利作法,采取“以缗帛求采木”的交易方式进行经营,重新开采秦州材木,“取路采木,所经族帐赉以缗帛”。并将秦州采造务迁到马鬃寨,原在秦州破他岭的采造务,后因地处僻远,交通不便而废。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签署枢密院事马知节在大、小洛门及沿路设营,并且告谕当地诸族,又利用渭河运木,“可免牵挽之役”。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宋政府又在秦州小洛门置寨采木,并赐秦州小洛门采造务兵匠缗钱以示奖励。以后随着宋王朝与西夏党项矛盾的不断尖锐与发展,在西北沿边开始大规模构筑堡寨,致使西北地区的林木不仅要供京师,而且大量开采“以备边用”。因筑寨时所用木版(版筑)及其城寨的设施战楼、楼橹(望楼)、篱笆、门桥、寨栅等都需要大量木材。曹玮知秦州时,就修筑“弓门、冶坊、□穰、静戎、三阳、定西、伏羌、永宁、小洛门、威远十寨,浚壕三百八十里”,所用木材量必然很大。另外坑冶材木用量也不小。
北宋中期,随着熙河地区千里土地的收复,再次兴起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凡是北宋势力所及的林区,皆调动士兵加紧采伐。熙宁(1068-1077)年间,宋政府就利用这些森林资源采木造船。王韶收复熙、河、洮、岷等州后,命令厢军采木,并在山坡地招蕃汉弓箭手强行毁林垦殖。宋王朝对“久在羌中”的森林资源的开采与利用,也是引起蕃部不满与反抗的一个重要因素。吐蕃将领青宜结果庄数扰河州属羌,“诱胁赵、常、杓家等三族集兵西山,袭杀河州采木军士”。元丰三年(1080年)十二月,宋政府下令“专差都大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事李宪兼专切提举本路采买木植”,将熙河地区的采木场全部收归公有,由政府派专人管理。
宋政府对森林资源的开发以及征服吐蕃的战争,也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元符二年(1099年),崇宁四年(1105年),宋军两次攻占湟、鄯、廓三州后,断炳灵寺桥,烧省章峡栈道,“焚荡族帐,广数百里,烟尘亘天”,用此手段来剿灭逃入山谷的吐蕃部民,致使森林草地大面积地毁于宋军的火攻战术,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
三、矿藏资源
宋代的秦陇地区幅员辽阔,矿藏资源极为丰富,有盐、金、银、铜、铁、锡、水银、矾石、硝石、皂矾、硫磺、雄黄、硇砂、石材等,其中盐的开采量最多,生产规模也最大。秦陇地区盐的种类很多,通远军、岷州等地产井盐,阶州、文州产青白盐,阶州又产石盐。
井盐即凿井汲卤,煮卤成盐。通远军盐川寨(今甘肃漳县北)的盐井,原先由吐蕃首领讷支蔺毡经营,其先世跨有九谷,衰落后仅保三谷。青唐族据其盐井后,产量有较大提高,日获利可市马八匹。宋代一匹马下价约为二十千。如按吐蕃内部买马每匹低至十千计算,日获利可高达八十贯。宋代四川井盐每斤为七十钱,如按旧价每斤一百五十文计,则每日可产盐六百多斤。这个盐井后由青唐族大首领包顺、包诚兄弟经营,产量更有提高,以致宋政府想用高价收买,“旧日收十千,今日与十五千扑买”。由此可知,其日获利达一百二十贯,按前面所述价格估算,则盐井川的盐井日产量约在八百余斤左右,可见其产量之高。宋代的盐井均由官府经营,而甘肃地区的吐蕃部族首领却私人拥有这样大规模的盐场,这正是秦陇地区民间手工业发展,政府无力干预的反映。
水银产自“秦、阶、商、凤四州,有四场”,其中秦、阶州是水银的重要产地。宋皇祐(1049-1053)时,全国岁得水银二千二百斤;元丰元年(1078年),全国水银总产量为三千三百五十六斤,其中相当一部分水银产自甘肃。由于水银是甘肃地区的重要矿产,蕃商只用“水银、麝香、毛段之类博易茶货”,所以水银成为流通的重要商品,以致宋政府多次下令禁止蕃商私贩,“自置司以来,除蕃商水银及盐川寨、盐官镇两场依法禁私贩外,市易买卖并取情愿交易”,藉此来确保国家专利。
其他的矿产如银、铜、硇砂、硝石、矾石等也有相应的开采。《宋史·刘沪传》谓水洛城“又有水轮、银、铜之利”,而新收复的岷州地区,有金、银、铜、锡矿藏,宋政府遣派官员管理这里的银、铜坑冶。兰州“产铁,有冶一所,去州五十里”,其山川有“硇砂山,去州四十五里,其上产硫磺”。河西山谷及陇西、武都、石门等地出矾石。硝石,一名芒硝,产于益州山谷及武都、陇西等地。阶州接西戎界,出一种水窟雄黄。“硇砂出西戎,今西凉、夏国及河东、陕西近边州郡亦有之”。
阶州、河州、兰州、巩州、洮州盛产石料,其石质精良,适于制作器物。宋人杜琯在《云林石谱》中对此有所评述:“阶州白石产深土中,性甚软,扣之或有声。大者广数尺,土人就穴中镌刻佛像诸物,见风即致劲,以滑石末治,令光润,或磨砻为板,装制砚、屏,莹洁可喜。”兰州黄河水中产石,“绝有大者,纹采可喜,间于群石中,得真玉璞外膘。又有如物像黑青者,极温润,可试金”。而巩州西门寨出产的巩石,“产深土中,一种色绿而有纹,自为水波,断为砚,颇温润发墨宜笔”。河州石“质甚白,纹理偏有斑,黑鳞鳞如云气之状,色稍润,扣之有声,土人镌治为方斛诸器”。洮州产绿石,宜于制作石砚,久负盛名。熙河开边后,洮州砚传入中原内地,深受宋代文人喜爱,黄庭坚曾作《以圃茶洮州绿石砚赠无咎文潜》、《刘晦叔许洮河绿石砚》等诗赞誉。通远石“色青黑,温润,堪为砺之质石”。由于其质地坚硬,可加工为质石磨治兵器,其价格昂贵,“长尺余,价值数十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