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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青春断代史(一)

“来了。”我点头,笑回去。

她于是放下书,一边摸摸头发,这个下意识的,掩盖羞涩的小动作让她显得非常可爱:“我是你的室友,我叫谢端。”

“庄凝。”我找到印有我学号的衣橱,把箱子塞进去。

“哦。”她自己默了会儿又问我:“是宁静的宁么?”

“不是,是凝结的凝。”

她想了想,又想了想:“那你化学一定学的很好咯?”

我没说什么,只仿佛见到另一个自己在举头三尺处悄悄扮了个鬼脸--这个因果联系实在让人无语。

“你早就来了?”我攀到上铺,把报纸一张张铺到光床板上,再垫上一层薄毯,边忙边问。

“嗯,我妈送我的。”

她的床在我对面,已经铺的平平整整,一只毛狗熊躺在上面,两只眼睛又大又黑又憨厚。

其他两张床也都有人占据。我家住本市,却是最后一个抵达。上午和沈思博两个打车一路晃晃悠悠过来,到地方才发现手续诸多,忙了一圈领了钥匙各自到寝室收拾,相约午饭时间碰头。

L大是有近百年的老校,近些年扩招,在江边的大学城盖了新校区,基本等同于市郊,这边的师生们进城,还得过长长一条江底隧道。

学校周边还在大兴土木,我们入住的宿舍楼暑假前刚刚完工,墙壁白的发亮,桌椅摩挲上去光润平滑,边缘却还留有尚未被磨损的刺儿头--后者恰如对十七八岁这个阶段,一个小小的暗喻。

但是那会儿,我并没有想那么多,彼时空气中有淡淡的涂料味儿,正午阳光自玻璃门里穿透进来,从水磨石地板一直延伸到壁上,几何图案一般曲折,这样明媚,就连关照不及的阴影都很浅淡。我收拾妥当,刚直起身来想欣赏一把,阳台下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几步就奔出去,抹布还拿在手上。

沈思博站在女生宿舍对面的车棚那儿,白T恤牛仔长裤,看见我就笑起来:

“你弄好了没有?下来吃饭!”

这是初秋干净凉爽的小午后,我喜欢的男孩子在楼下等我。我什么话都想不起来了,只觉得整个人非常轻而且愉快,对他喊:“好啊,等我一会儿。”

我一定是被大好的秋光给迷惑了--一张方凳就立在距阳台门不足两步的地方,等到发现时,惯性已经让我整个人失速撞了上去,脚下顿时失掉平衡,右半边身体着地,知觉稍稍停顿,然后从指尖开始发麻。

有两三秒的时间处于天旋地转之中,我只听见有人慌慌张张地奔过来:“没事吧庄凝?没事吧?”

是谢端的声音,她试图扶我。而我此刻简直无地自容,觉得自己爬起来也算稍稍做个挽回,于是咬着牙推开她的手:“不用,不用。”

她在一旁手足无措:“我不是故意把凳子放这儿的,对不起啊,对不起啊。”

“怪不到你,我明知道它在那里。”我扶着书桌慢慢站起来,拍身上的灰,苦笑:“是我太不小心。”

谁让我一见着沈思博,就一点不像我自己了呢。轻狂成那样,该。

等我把手洗干净换了一件外衣跑下楼,车棚那儿已经空无一人,我正在发怔,被人从身后碰碰肩膀:“往哪儿看呢?”

听见他的声音我就放松下来,转头,沈思博眼睛里都是笑意,看着我说:“头也不回的,这是要上哪去啊?”

我一贯反应不算慢的,但他这样一笑,我就说不出来话了,语言早像畏光的小动物,哗一下四散奔逃,追赶半天就拎出来这么一句:“你,你去哪啦?”

“换了个地方而已。”沈思博示意我看寝室楼门房边的荫凉处,然后他退一步打量我,问道:“你刚走路样子很怪,怎么回事,扭着了?”

“我刚摔了一跤。”

他敛起笑容:“那还跑?”

“我怕你有事走开了。”

刚刚我在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谢端大概还是挺不好意思,问:

“要不我到阳台跟你男朋友说,让他别急,稍微等会儿?”

“哪啊,他是邻居家的小孩。”我扣扣子,一面往穿衣镜里看自己一眼,神色挺自然的,脸也没红:“别麻烦,我马上就好。”

“不麻烦,应该的。”她还是跑出去,回来,样子怪不安的说:“他好像,不在那儿了。”

我一听着急了,那时候没有手机,错开还能不能及时碰头,是有一定偶然性的,于是就这么的,我以最快速度跑了下来,右脚有根筋到现在还在一抽一抽的痛。

沈思博听了我的话,不做声,接着笑了一下:“你真是,怎么这么--”

我等了又等,心想你做完形填空呢?话都不肯说完整:“什么?”

他走在身侧,看我一眼:“自己反思。”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耸耸肩膀,我对别人又不会,反正全天下,只有你一个沈思博。

这些话我没讲出来,彼时氛围已是韵脚完美的词,何必去旁逸斜出--我当他一切都明白。

对我来说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沈思博,他有着细瓷般秀美的五官,看人的时候,眼神像水一样温和清澈,在他之后我开始注意男性的唇,却再也没见有过那样的线条完美,轻薄而柔润,同时有些微不知缘何而起的苍白--就是这么个清秀的男孩子,真废起来只有我看得见,有时用自行车带我去学校,我说你可不要骑太快,他说,没问题。

然后就蹬的风驰电掣,大弧度转弯,每个路口都要试着在红灯熄灭前闯过去。

我其实安心极了,却故作恐慌的把他的衣角捏在手里:“慢,慢--有交警--有车--”

“我在前头挡着你呢,怕什么。”他背对着我,特别笃定的:“要有事也是我先。”

“切,那要是后面的车呢?”

“你让他们追一个试试。”下坡时他也不捏刹车,就这么直冲下去,风迎面而来,伸手就能感觉它们从指间顺溜地过去,柔滑的质感和水流一般的浓度,像划开一泓小清泉。

当然大部分时间,我们是各自骑车一起上学。一到地方,我们就相互不搭理了,他是他的小绅士,我是我的女干部,那是个男女生邦交不怎么正常化的年代。

我和他具体在几岁上认识,已经无证可考,只知道他出生头五年,沈伯伯在外地当兵,父子相聚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十天,到了后来沈伯伯转业到地方,被安排进城建局,他们一家人才搬到这个大院里来,享受团聚的好时光。

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关系就不错,就连骑自行车这个事,还是他爸爸教会我的。我十来岁学车的时候,怎么都学不会,爸妈也没有空,或者对这种小事懒得上心。还是沈伯伯下了班,闲来无事,扶着我或是沈思博的车后座,一圈一圈跟着蹓,再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放手。

沈伯伯人很风趣,又耐心,我们俩都几乎没怎么摔跤就学会了。小孩子对某件事物刚上手时,瘾总是不得了,我和沈思博酷热当头时,骑车在院里绕来绕去,小神经病一样,也不觉得疲倦。我胳膊晒的发红,接着脱了皮,很多年过去,都一直没能白回来。

中学我们进了同个学校的火箭班,全市的尖子生云集地,我对自己发育到半途的身体既好奇又厌弃,不时还会思考“人生是怎么回事”这类假大空问题,上课上到一半,思绪自行晃晃悠悠就出去了,转了不晓得多少里地收回来,才发现根本什么都没想,脑子里一片空白--发呆是青春期学会的头等事。

而沈思博仿佛是突然之间,受到女生青睐,绯闻乍逢春日似的,那叫一个次第开放,层出不穷。

我开头根本没意识到,直到某天下午,我因为下堂课的作业没写完,体育课请了假在教室里玩命赶,后排有两个同班女生在嘀嘀咕咕:

“……你说白嘉嘉和沈思博?”

另一个没出声,估计是点头了,前者接着问:

“沈思博不是和一班的李黎吗?”

“谁知道。是李黎喜欢沈思博吧?”

“……”

下午三点的阳光穿透玻璃窗反射在课桌上,有些刺眼,我咬着笔头,一题也做不下去了。没看出来沈思博,你挺红的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呢,沈伯伯明明对我说,小凝,我家这个儿子除了你,跟别的女孩都不说话的,这以后怎么办呢,要不你就当我儿媳妇吧。

我莫名产生点儿上当受骗的感觉,无处发泄,一回头冲两个小八婆吼:“声音能不能小点儿?无不无聊?”

我那时候是班副,大小算个干部,她们被我根正苗红的样子给唬着了,一时还口不能,我转身继续做作业,同时心里愤愤地想,沈思博,你看我等等告诉你爸。

想是这么想,我也没太在意,不曾料到的是,传闻入耳一次,下一回就轻车熟路摸过来,我在教室,在学校走廊,它们像春季的飞絮无处不在,甚至在女厕所有人隔着挡板要和我“谈一谈沈思博的问题”。

我哭笑不得,拧开龙头洗手,女孩跟在我身后:

“听说你每天和沈思博一道回家,你们什么关系?”

我干脆说:“我不认识他。”

“真的?”对方狐疑地问:“你不骗我?”

“沈思博有什么好的?”我简直气急败坏,耐心被她逼到穷途末路:“你们脑子一个个都坏掉了!”

她反而释然,笑起来:“你说的啊,你不喜欢他。”

这个叫赵多的小女流氓几年以后我遇到,已经是彪悍的商界新秀,她在席间推杯换盏时对我说,第一次跟你打交道我就看透你了庄凝,个虚头八脑的家伙,都喜欢的要死了,还装。来来来,把这杯干了,谢谢我没抢成你的沈思博。是啊是啊,你的沈思博。

那天放学时我在校门口看见沈思博和她说话,后者的手轻轻搭在他车把手上,长发垂下来,肩膀到一截雪白的胳膊都遮没在其中。那年头离子烫还不流行,大多数女生一散发就是个毛躁躁的疯丫头,哪能做到这么服帖这么黑亮,艳鬼一样。

我目不斜视,慢悠悠踩着车过去,沈思博在我身后咳一声,我正要停下来等他,就听见她声音扬起来:

“哎,思博!”

我一蹬踏板,自行车立刻迅捷地冲了出去,我一边使劲一边自顾愤然,认识他这么久,我都没这么叫过他,她怎么张开了口的?还要不要脸了?

过了几分钟沈思博赶上来,白皙的面容上,薄薄一层汗:“你跑什么?”

他那时正在变声期,音色有点哑,为了掩饰通常会低一点讲话,听上去就特别温柔。我偏一偏头,看他在夕阳下的侧脸。

认识他那么多年,我对他长得是不是好看完全没有概念,此刻才发现,原来他是这么漂亮的男孩子,难怪不声不响的,流言就不请自来--绯闻这种东西,哪肯光顾颜色平淡一点的青春呢,它们是那样灵敏和势利的蝴蝶。彼时漫天霞色,听着自行车车轴转动时轻微的咔咔声,我头一次感到怅然。

沈思博察觉到,问我,庄凝,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没回答,因为想到他可能不止对我这样,蓦然间就悲从中来,风迎面吹过我才发现眼睛里竟然有泪水,伸手揉一揉,我说,没事啊。

后来我关于这段感情的回忆,一直据此断章,此前是懵然的,却是安心的,如静水自流般舒畅随意,然而这样五月的晴天,半空里突然闪了电,大白四野,于是它开始自危,开始敏感,而后开始百般揣测,开始患得患失。

男人在新宿附近遇见他的百分百女孩,她不是十分漂亮,甚至没什么特别,但他希望和她搭讪,并讲给她听一段往事,有关一对百分百恋人的相遇和错失,他们因为命运以及年少的无知擦肩而过之后,这世上只剩百分之七十五或八十五的恋爱,虽然也很动人,不过再也不得圆满。

有天下午我们在一起看书学习,累了就开始聊天,我对沈思博讲完这个故事,他看着我说:“没了?”

“没了,不感动吗?”

他摇摇头,我问他:

“那你遇上过这样的女孩没有?”

他认认真真想了想:“暂时没有,没那感觉。”

我有点失望,想不到别的话可以回答,飞快的接道:“我也是。”

又过了一会儿,沈思博已经重新埋头作业,我碰碰他:“我听说,普通人的爱情模式一般分成四种,青梅竹马,患难之交,媒妁之言以及萍水相逢。”

“嗯?”他头也不抬,在稿纸上行云流水般列出一串公式。

“你最向往哪一种?”

他停住笔,思考了两秒:“青梅竹马吧。”

“哎?”我其实对这个答案太满意了:“没想到你这么梦幻。”

“因为可遇不可求。”他很认真地回答:“而且一生只有童年一次机会。”

然后他问:“你呢?”

我眼睛看到别的地方:“呃……就算,萍水相逢好了。”

人在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喜欢说这种小小的谎。我那时候只想到,我如果讲,我完全跟你一样,未免太缺神秘和曲折。我是希望他觉得,眼前这个异性,难以捉摸。

“对了。”沈思博突然有点兴奋起来:“我前两天看到一句话,和你的……”

他妈这时候把门推开一点:“思博,小凝过来学习的,你别尽跟她聊天。”

我们俩老实了。沈思博快速在纸上写下两行字,等他妈离开了,我凑过去看。

他的字跟他这个人,属于背道而驰的漂亮,在一堆SINCOS中间,一个一个苍劲又张扬:

“这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脸上发烧,我抬头正看见他笑容,柔和明亮:“你的萍水相逢。”

我把脸埋在臂弯里,不看他,问:“那沈思博,你和白嘉嘉算不算?李黎呢?赵多呢?”

沈思博把头转开去,非常无奈的样子:“我连话都没怎么跟她们说过,别人传就算了,你怎么也跟着凑热闹?”

我怔了一下,他说,“别人”就算了,别人,而我不是。这句话像一把光润的木梳,把心里的那些小纠结,暂时的,一点点梳理熨帖。

他就是这样,对谁都温柔细致,感情却还没有开窍的沈思博,我先发现自己喜欢上,就得耐心的等。

到了高二文理分科,我数理化成绩很好,尤其是化学,别人头疼的推断题我做起来玩儿一样,但沈思博选了文科。我翻一翻平时很少看的政治历史,跟自己说,这有什么难的,上吧。

班主任拿着志愿表看着我,匪夷所思的表情,庄凝,你是不是填错了?

过了几个月我妈才发现我在家里背隋朝运河和“迷惘的一代”,她问,小凝,你们会考不是考完了吗?

电影里也有长者说,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我不过是但尽人事,来成全我自己。

课业逐渐繁重,前途生死未卜,意志理屈词穷时,偶尔臆想会有个人带我走。沈思博坐在我右手前两排的位置,我抬头看他的背影,躁动的一颗心逐渐就安宁下来。来日方长,我不着急,也不能够想象,我们会爱上彼此以外的什么人。

漫长而危险的青春期,无人监管,一步就天差地远,所幸的是我扛了过来。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和沈思博坐在L大校门外一间叫做“佳缘小栈”的小餐厅里,刚从高三这个苦海里挣扎出来,传说中的高校生活刚刚抽出第一缕柔嫩的新芽,清香盈鼻,彼此都很放松而愉快--虽然就在刚刚,我被新室友乱放的方凳绊了一跤。

沈思博在对面,用壶中的热茶帮我把碗筷烫一烫:“腿还疼吗?”

“没事儿。”

“明天就得开始军训,你怎么办,要不要请假?”

“我好着呢,不信咱俩去操场跑几圈?”

我从小受励志教育,做人要坚强自立,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对着自己喜欢的人,当然要表现更优,让他挑不出毛病。

他笑起来,往后靠在椅背上:“我怎么能干这种胜之不武的事儿呢?回头庄叔叔说我欺负你。”

“他哪有那个工夫,我都见不着他。”

沈思博笑笑,就把话题转开:“你室友都来齐了?”

“我见着一个,小美女,改天介绍给你?”

“你说的啊。”他莞尔,黑亮的眼睛里,温和又漫不经心。

“哎,长的可漂亮了。”和他在一起我就有一双特别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把诱惑的一切可能性指给他,只等着看他这一点不当真。

他这回干脆装没听见,对我的无聊不予理会:“你这么大了还摔倒,平衡能力不行,以后千万不能让你学开车。”

我觉得他最末了一句的讲法,怎么有点儿像在跟我规划将来,有点儿小窃喜,又有点儿小慌张,转开脸,佯装去看窗外的风景。

秋日暖阳镀在窗边沿,我隔着明净的玻璃往外张望,一对青年男女正在路边争执,远远看去也能看出都是非常漂亮的人,男的转身要走,女孩猛然从身后抱住他的腰,男人稍稍一顿,就掰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去。

我心里想,这是浪漫的大学生涯,随便拎一个场景出来,就是事关爱情的缠绵或别离。

菜一个一个被端上来,都是普通的家常菜,味道还凑合。大学附近的小餐馆,尤其是环境好一点的,只要不是下作到一碗土豆丝要你三十块,基本都混的下去,而且还混的不错,大学生的钱比十一月的熟果子还要好到手。

等吃到差不多,沈思博示意服务小妹过来结账,我把钱包掏出来:“我来我来。”

我所看过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告诉我,自强自立的女人,要视金钱为尘土,初次见面也好,相识已久也好,都千万不要占男人的小便宜,对方才会认为你不同,才会爱你。

“你怎么又这样?”沈思博伸手挡住我,拧着眉头:“说好我请。”

他的手掌有力,我往外推,一边笑:“没关系,下次你来好了。”

沈思博没理我,把钞票递给小妹,我抢回来把自己的塞过去。一转头看见他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

我没察觉自己这样有什么过分不妥,而一旁已经有人在往我们这边看,沈思博终于放弃与我争抢,一直等服务员走开了,才平平淡淡地说:“庄凝,跟我你犯得上这样客气吗?”

可惜我那个时候,并不懂得体恤男孩子在这个情境下的难堪,更不明白沈思博这样的话,是在表达他隐忍的不愉快,反而觉得自己的举动特别值得欣赏,简爱也要站出来为我唱首赞美诗。

其实很多年以后想一想,那根本与自尊无涉,不过是我一颗年轻的心,正巧有那么多骄傲、敏感和表现欲无处安放。人家的理论是天鹅绒,到我这里成了刺荆。

我回去的时候发现谢端在寝室里啃面包,坐在那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从她身边走过,看了她一眼,才发现这个女孩子吃东西的表情特别专注,看着手里的食物,一边慢慢的咀嚼,吞咽,像一只满足的、不急不慢的小松鼠。

“你就吃这个?”我随口问一句。

她似乎被我吓了一跳,噎住了,脸涨的通红,我赶紧倒水递给她,同时心里想,她是不是用脑子消化东西的?怎么跟她说句话也能弄成这样。

“小心烫。”我提醒她。

谢端喝了两口水,脸色逐渐平缓,眼睛却红起来。这个情况让我很有些尴尬,一向我都认为哭泣是非常私人化的事情,他人如果不小心撞上,就要像旧式君子见着良家妇女手腕以上的肌肤那样,含蓄而自觉的避退三舍,把对方不小心走光的脆弱当名节保管。

她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深呼吸,然后没话找话:“你就是本市人?”

“对,你家呢?很远?”

“不,不远,溧城。”

“哦,溧城啊。”我说:“我知道的。”

谢端嘿嘿一笑,小声道:“我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啊,我长这么大,都没怎么离开过那儿,可没见过世面了。”

她挨得很近,我看着她交头接耳又心无城府的小模样。

这时候有人推门进来,非常靓丽的一个姑娘,鬈发,腿很长,嗓子很亮:“哟,都来啦?我上午跟这儿还扔棍子打不着人呢!”

她这个开场白可够风格化的,典型自来水它胞妹,自来熟。我冲她笑笑,反正一个寝室的,总会知道她名字,不着急问。

果然她大咧咧地在我们对面坐下来:“我姓曾,曾小白,经院市场营销系。”

然后她把两张名片递过来,烫金的字,婉转的花叶在白底上暗暗起伏,“资深客户经理”一行下,是她的芳名与BP机号码,我捏着它看了一眼,心里想,这人是学生么?

“弄着玩的。”曾小白大概是看出我的想法,笑。

“我可没名片给你,直接跟你说吧,庄凝,凝结的凝。法律系。”

“我跟她一样。”谢端接道。

“连名字都一样?”曾小白挑一挑眉,很诧异地说。

“啊不,我叫谢端。锦瑟无端的端。”

“哎,这个我知道,咱们高中上过的,你家人挺有文化的啊!”

谢端不好意思地笑:“我妈,我妈给起的。”

这是我第二次听见她提到自己的母亲,这对母女感情一定是非常好。我想起我自己那位风风火火的妇联主任。

当天下午去领军训服,晚上回来我见到最后一位室友,叫苏玛的小个子女孩,人不大,眼镜度数不浅,念的金融系。她的年纪让我们都惊了一下,十六岁差两个月,高考拿的身份证还是临时的。

“你四岁就上学了?”曾小白坐在床沿,吊着两条长腿掰手指问她。

“五岁。”小女孩一本正经地纠正:“我们那边小学只上五年。”

“那你一定特别聪明。”谢端穿着HELLO KITTY图案的睡衣,在桌前梳头发,一边笑眯眯地说。

对方一点不谦虚,点点头:“还行吧。”

我刚洗完澡,坐在那里听她们聊天,夜风像冰凉的丝缎拂在皮肤上,室内很洁净,有淡淡的香皂味儿,我看看这几个要一起共度四年时光的姑娘,在日光灯白而强烈的光照下,她们,包括我,都像年轻的玫瑰一般娇嫩,我觉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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