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点门油灯:在安葬地的坟墓旁边点燃灯火。
40.起十念幡:道公把写有经文和盖有道印的长纸条(称为幡)挂起来,表示道公和神灵都陪送亡灵升度,此时道公要诵的经文头一句为“下来句空圣……”
41.断幡要魂:道公折幡,为孝男孝女要回魂魄。因为此前孝男孝女一直都在护送亡灵升天,护送到此结束。
42.放火:把儿女送的物品(一般指用纸糊成的模型)彻底烧掉,烧干净了,亡灵才能得到。放火之后,安葬结束,往回走。
43.半路驳师:音译,死者是道公时才用。即回来的半路上与师公诀别。表示死去的道公以后再也没有与师公合作的机会了,也不能再干扰师公了。
送葬回到家后,在进家门之前,他们必须首先来到道公的文案前。道公手里撑起一把伞,不停地旋转,而他们要步步趋近地向道公鞠躬。意即道公为受斋戒的孝男孝女解除斋戒。然后,他们来到旁边的一张桌子前,用手抓碗里的一块熟猪肉并吃掉,意为经过这一步,他们才可以免斋,从此可以吃荤的了,他们也脱下了丧服。而当他们走到家门前,所有送葬人都要在一个装有青草的水盆内洗手,意为自己的灵魂在送亡灵升天时曾进入阴间,这一洗,就可以把道公要回的魂与阴间断绝。至此,斋戒结束,整个超度仪式也结束了。整个道事活动的每个步骤都是紧密相连的,不能颠倒或随意省略,否则道经将不连贯,造成紊乱。
(第三部)分家族超度的条件与原因
“民族志的描述有三个特色:它是阐释性的;它所阐释的对象是社会话语流;这种阐释在于努力从一去不复返的场合抢救对这种话语的‘言说’,把它固定在阅读形式中。”因此,对一种现象的原因进行阐释也应该是民族志研究的一个方面。前述对家族超度的过程进行了较详细的介绍,然而当地的壮族居民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大的人力和物力来操办这一活动?为什么有的死者要在死后几十年才能得到超度呢?而且为什么要给整个家族的死者一起超度,也就是家族超度而不是单个家庭的超度呢?又为什么可以把男女死者放在一起超度?经调查得知,当地所进行的家族超度仪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有着其独特的原因。
一、家族超度的条件
(一)死者生前必须是同一家族五代以内的成员。当地人认为只有这些死者生前是同一个家族五代以内的成员,死后才能一起超度,才有资格成为这个家族的祖先,从而能保佑这个家族的后人。这是因为这里的壮族信仰家神,相信人死后经过超度成为祖先神灵来保护家族的成员。而其他家族的成员则被看做外人,死后也不可能和本家族的亡灵一起超度。
(二)必须是丧场阶段的大超度。当地壮族的超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丧坛,即在人死后埋葬前立即举行的一种仪式。在该仪式中,不请师公和鼓手,只请道公一人来主持。目的是给死者送葬,为死者开一点光(不开完,只给亡灵见路就行了)送行而已。这是一种半封式的超度,而且只能给一个死者单独送行。第二阶段叫丧封。这时的超度仪式是在亲人去世三年后举行。因为当地的壮族一般给死者守孝三年,满三年后,必须请道公来解孝。这时也不请师公和鼓手,但仪式要比丧坛稍微隆重。目的是让亡灵在天堂里能享用更大的亮度,孝子们就不用像过去那样每餐都供奉亡灵了。第三阶段叫丧场,之前的超度必须是一个个亡灵单独超度,这时的超度可以单独也可以和家族中的其他亡灵一起超度了。在这一阶段中,道公、师公和鼓手都要邀请,他们一起合作完成这个仪式。本文所研究的正是这一阶段的大超度,是给众多亡灵一起做的家族超度。
(三)家族中的亡灵及生者都没有其他的宗教信仰,只信家神。因为人们认为,家中若有人信仰别的神,就会干扰家族超度仪式的正常进行,仪式也不能顺利完成。如果家中有人信仰基督教等别的宗教,被认为是万万不可举行这一超度仪式的,毕竟两种信仰有着不同的信条,有时会产生冲突。
二、家族超度的原因
(一)祖先崇拜的原因
当地群众信仰两种神,一种是家神,一种是客神。家神就是一个家族的祖先。信家神即祖先崇拜。客神就是祖先以外的神灵,如天神、土地神、道教中的神灵,当然也包括民间所信仰的各种神灵等等。
对于当地壮族来说,家神远比客神重要,他们认为只有得到超度过的亡灵才成为家神(祖先),经超度后,家神就能在日后为这个家族带来幸福安康,保佑该家族人丁兴旺、五谷丰登、事事如意。对他们来说,祖先不分男女。即无论男女,只要在36岁以上去世,经超度就成为祖先,在活着的亲人中都享有同等的待遇。36岁以下去世的,就被超度到另一个世界――花园中来,据说在这个花园里,若生前未婚的,可以在花园里找到另一半做阴间的夫妻。已婚的也可以另外找一个伴侣来再嫁再娶,因为虽然他们生前已婚,但他们去世太早,还年轻,在另一个世界里会感到孤独无依,所以人们就觉得他们在阴间可以再嫁或再娶了,就像在阳间,若配偶死了,活着的人也可以再结婚一样。
女祖先一般指嫁到这个家族,为该家族繁衍了后代的女性。在该家族出生成长的女性则不被看成祖先,因为她们迟早要嫁到另一个家族中,成为另一个家族的成员。因为光有男性祖先而没有女性祖先,就不可能有这个家族的后代,一个家族的绵延就无从谈起。即有了祖先才有后代,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不管是男女祖先都不可或缺,不管男女都享有同等的待遇。生前同为一家人的男女祖先,死后当然可以放在一起超度。在采访中,笔者注意到,村民对董永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董永是师公《二十四行孝唱本》中的第六个孝子(神),在这本唱本中,描述了古代24个孝子(神)孝敬父母的故事,师公在为亡灵超度时都会唱这些孝子(神)的故事。令人质疑的是,为什么村民只熟悉董永的孝顺故事,而对其他孝子(神)的故事却知之不多?他们也无从答之。董永的故事是关于儿子对于母亲的孝道,村民只记得董永的孝顺故事,说明当地人是非常注重对母亲的孝道。而且古时候他们对母亲的守孝期要比父亲长一个星期,足见母亲一样重要,所以死去的女性祖先和男性祖先一样重要,他们也就可以一起超度,而没有男女之别了。
(二)经济原因
关于为什么要整个家族一起超度,当地人说过去人们生活艰苦,没有钱,所以只有到现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后才补办,而且为多个死者一起办就更省钱,即大家分摊请客和给道公、师公的钱。丧家们给我算了一笔账,来说明家族超度和单独超度的不同,家族超度所花的钱较少。他们说,这次来参加并主持这个活动的有道公、师公、吹唢呐(当地话称“歌组”)的,还有一个给道公做事的(帮上香或做别的杂活的,道公、师公叫他拿什么他就去拿什么,姑且称为助理吧),道公要了8个杯子,师公要了5个,吹唢呐的要了3个杯子,助理要了3个杯子,他们要杯子盛酒来请出他们各自的师父、神仙。一共要了80个碗,每户出20个碗。这次一共请了9个道公、5个师公、2个吹唢呐者、1个助理。一共17个人。请他们所需的费用全部为1380元,即给大道公和大师公各90元,其余每人80元。此外,还给大道公和大师公一些肉带回家。这1380元的费用按7个亡灵来平分,如果哪家有2个亡灵,那家就多给1份。一开始,每户给各自负责的亡灵(按一个亡灵1000元钱)的钱,交给专门的人(村里的韦建文负责)来管钱,结束后,再多退少补,包括给别人帮做纸房子、纸家具的钱,大概一个亡灵花了600多元钱。当然这些钱只是交到道公、师公等手中的那部分,还有宴请亲友的除外,这样加起来一个亡灵也得花1千元左右了。
他们说这样还不算太多,还承受得起,如果只给一个亡灵超度,那么请道公们等师傅的钱,就得丧家自己掏了。因为,他们给道公每个人的钱,不是按一共有多少个亡灵来计算,而是按当地市场价格来定。不管几个亡灵,他们来做这么长的时间都是这个价格,所以他们宁可给几个亡灵一起办了。这也不失为一种理智的做法,而不像别的地方,为了摆阔,给一个亡灵超度就花去了上万元钱,或许这也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的有效结合吧。它既继承了传统文化,又避免了为超度亡灵而铺张浪费的行为,也杜绝了那种丧家互相攀比之风。
此外,为了照顾亲友,为亲友节省开支。因为同为一个家族的死者,其亲戚对象也基本一样,如果分开来单独举行超度仪式,那么亲戚们就要多去几次,既浪费钱财也浪费时间,所以进行家族超度就解决了这一难题。从亲友的角度来说,家族超度也比单个超度好,所以丧家举行家族超度就一举两得,又何乐而不为呢?
(三)父系继嗣社会的维持
在当地有一种传统习俗,即人死后,只有其同胞弟弟或晚辈男性直系血亲(儿子或孙子)才有资格为他(她)办超度亡灵仪式;如果没有儿子或亲弟弟,可由同一家族内的其他男性晚辈临时充当儿子的角色,如堂弟、侄子。在该案例中,韦世祥只有一个女儿,早已出嫁,所以没有儿子为他办,一直延迟到60多年后的今天才由他的侄子为他办。这种禁忌反映了当地的继嗣规则是父系继嗣,即只依男性血缘来计算,女性血缘不被计算在内。
在过去,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几乎被视为男性的附属而已,妇女没有名字,只是在生了儿女后,被别人称为“姆××”或“妈××”,意思是“某人的母亲(妈妈)”。如该案例中的“姆林”、“姆旺”两位亡灵即是如此。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称呼延续到了今天。按理说,如今妇女的社会地位已有了很大提高,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字,不应再用儿子的名字来代称自己。但是在需要以文字方式来公布名字的场合,这种称呼还有它的存在空间。如笔者在该案例中就看到这么一份贴在墙壁的名单,即“丧事工作人员安排”表。在表中,所列到的男性都是他的名字,而女性则写着“妈××”来指称,而且她们的小孩有的才一两岁,可想而知,这些母亲也只有二十多岁左右。但是人们都知道这个一岁的小孩是谁,相较于他的母亲,似乎人们更能认出这个幼儿。毫无疑问,这样的社会是依男性血缘来计算的父系继嗣社会。
“继嗣本来是建立在血缘的遗传基础上的,但同时也包含了文化的传承。个人的权利、义务、财产、社会地位(等级乃至种姓)以及民族属性等等都是通过继嗣而先天获得的。”所以在父系继嗣社会中,规定了一些只有男性才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了维持当地壮族父系继嗣社会的要求,女性没有继嗣的权利,反映在超度仪式上,就是没有为父母或其他去世的家族成员操办超度仪式的权利,只有男性的后代才有这种权利和义务。于是当一个家庭没有儿子或孙子的时候,人们采取另一种看似更灵活的方法来维持这种传统,即让死者的其他堂亲为自己操办这人生的最后一场仪式。在该案例中韦世祥在死后60多年才由他的侄子为他操办超度亡灵仪式也就不足为怪了。当然,即使死者有儿子,但是因为一些现实的原因(如长子孝男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工作等),长子孝男在父母死后一个月内不能赶回到家里,其他人就必须等到死者的长子孝男回来后才能为死者超度。常常因此拖上很多年,等到家族里另有人去世,那么给几个亡灵一起超度就更有可能了。
(四)遗嘱的原因
人死前有留下遗嘱的习俗。壮族也不例外,若死者不是突然去世,而是预先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那么一般情况下死者都会给后辈们留下遗嘱,使自己死后不至于引发什么矛盾或发生什么变故。这些遗嘱一般都包括叮嘱亲人如何操办自己的后事等内容。尤其是对于怎么超度、何时超度的交代。例如,前年,大化县法院的一个人死前写了一份遗嘱给他儿子,说:“国家给的安家费要留到母亲死后一起做超度仪式,我死后只需简单埋葬就行了。”所以他死后,他的儿子没有马上给他做超度,一直到母亲死后才给父母一起超度。类似的遗嘱很多,特别是经济上较困难的,将死的长辈为了不增加晚辈的负担,也会叮嘱家人不必急于给自己超度,要留到家族大超度时才一起超度,以便节约开支。对于这样的遗嘱,家人只有照办不误了。
(第四部)分家族超度的功能解读
功能学派的代表马林诺夫斯基曾给“功能”下过不少定义,如功能是“有组织活动的成全的结果”,或者是“对团体活动之需要的满足”等等,然而归根结底,“功能”就是“满足需要”,一切文化和社会现象都有其不可或缺的功能。他认为“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从而“人类学的重要工作就在研究文化的功能。”功能主义的研究曾经在人类学研究史上盛极一时,得到众多人类学家的青睐,如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也是受到功能主义影响并用功能理论完成的一部杰作。甚至到了今天,当更多理论出现的时候,功能理论仍然显出其独特的地位。因此,探讨文化的功能是人类学研究中基本的而又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家族超度是壮族或其他民族的一种风俗现象。这一现象背后必定有其重要的功能存在,否则我们难以想象,假如它没有任何功能或者说是作用,当地居民会一直传承这一传统并视之如此之重要吗?因此,家族超度必定有它的功能,而解读家族超度的功能是本文重要的一部分。
一、安魂的功能
所谓安魂,就是安定死者的灵魂,使死者的灵魂纯洁无污点并且让它无后顾之忧,从而死者才可以顺利地、愉悦地到达理想的天国。“在壮族先民的原始思维中,人活着的时候有三魂七魄,人死后魂魄不死仍在继续活动。如果超度得好,死者的魂魄就可以进入另一个世界中安居乐业。”人们认为,没有得到超度的灵魂,还不能进入祖宗的行列,其灵魂依然在外界游荡,像是无家可归的孤儿,所以死者的灵魂无栖身之处,只好来骚扰生人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