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神文化需求
与父辈们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不再把挣钱谋生当作“打工”的第一目标,走进城市谋求发展、实现理想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向往,他们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更主动的文化融入愿望,更迫切的文化需求。这些特点一方面表现为这一代农民工文化参与的自觉和主动,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他们文化要求的提高和文化需求的多样——传统的被动接受型的送书送电影送戏已经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17]?。新生代农民工闲暇时间选择上网的有50.9%,看电视的有47.8%,睡觉占40.8%,逛街占37.4%。上网是他们闲暇时最主要的活动。他们上网经常进行以下活动,一是上QQ/MSN,二是查询资料,三是看视频听音乐。他们中有39.9%是通过手机上网,有39.6%是通过自己的电脑上网,还有15.0%是到网吧上网。新媒体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娱乐和生活方式,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他们的日常生活更深地嵌入进网络虚拟世界中去。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必然对个性化、交互性、丰富性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更高的精神文化需求,但他们所在的企业却在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方面较为滞后。有30.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所在的企业没有提供任何文化活动;有14.6%的人认为虽然企业提供了,但是内容单一,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有37.5%的人认为基本能够满足需求;有17.5%认为内容丰富,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新媒体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娱乐和生活方式,这也就要求他们所在的企业改变方式方法,提供富有吸引力的休闲娱乐活动。
(3)社会融入需求
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对融入城市、公平享受公共服务的期望越来越高。王春光立足于新生代农民工在身份认同和社会融入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差异,从社会心理、日常生活行为和制度等三个层面,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合状况概括为“半城市化”状态,认为中外城市化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代人左右的“半城市化”,一旦化解不好,可能出现另一个结构性问题——“城市贫民窟”[18]。作为一个外来打工的特殊群体,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感到难以融入城市生活,普遍面临着安身、立业、成家等诸多难题。人们普遍认为农民工的融合问题是由于户籍制度导致的。不过谢桂华指出户籍制度的改革并不能完全、甚至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问题,因为他们的人力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现有的人力资本的提高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而不是提升他们的就业层次[19]。而彭国胜和陈成文关于青年农民工就业质量的研究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在他们看来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在城市扎根。表面看来,户籍制度限制、社会保障不健全、城市的居住、子女教育的高成本等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但核心的问题仍然是务工者的报酬偏低,负担不了进城生活的成本,只能在城内城外反复徘徊[20]。
调查显示,北京市新生代农民工中,有92.5%的人认为自己不是北京人。而他们认为自己不是北京人的原因,一是没有北京户口,占59.1%;二是在北京没有房子,占52.7%;三是没有获得市民待遇,占30.9%。在他们看来,是户口和住房将他们排除在北京这座城市之外。他们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模糊,占39.1%的人表示不清楚自己该用何种称呼,认同将自己称呼为流动青年的占11.4%,新居民占10.6%,打工者占10.5%。流动青年、新居民或者打工者的称呼,都表明他们更强调自己的外来性、流动性。而且他们在与北京市民的交往中,更多的是感到思想观念以及生活习惯方面的差异,这也表明他们还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的现代性生活方式。
新生代农民工在业余时间,与同事交往的比例最高,占28.8%,其次是老乡,占25.3%,第三是同学朋友,占19.3%。而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他们最主要的求助对象是老乡,占42.2%;其次为同事,占24.0%;第三为配偶,占17.3%。由此可见,老乡和同事是他们在北京最主要的社会支持网络。他们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有66.1%的人没有加入任何组织,加入工会的有13.3%,同乡会的有6.7%。
三、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所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的三种慈善需求都面临着严重的供给不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上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需求认识不够,大部分社会慈善主体并没有意识到新生代农民工需要慈善供给,社会上很少存在专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行为;二是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需求会朝着特殊性权益需求和发展性慈善需求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发展性慈善需求很难用金钱来满足;三是我国的慈善供给资源稀缺。慈善机制本身的不完善,加上之前曾经出现过慈善机构信任危机,大大削减了社会的慈善热情。与此同时,我国现阶段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基础性慈善需求尚未解决,占据着绝大部分的慈善资源,也制约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资源。
1.慈善组织忽视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慈善需求
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求“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强调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现阶段的慈善供给对象主要是苦难者或者社会弱势群体,如儿童、残疾人、受灾群众等等,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现阶段的慈善系统中并没有受到过多关注,“第三只手”在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上严重不足。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慈善机构并没有意识到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需求,而是将其划归政府保障体系的范围内,但是城市中以户籍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如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并不能覆盖到该群体。加入社会保障的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处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底层。社会保障不但没有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缩短社会差距的作用,反而强化了社会不公平感和冲突感。城市中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缺失导致他们对于慈善服务有着较为刚性的需求。总的来说,作为“双重边缘人”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很大程度上同时缺失政府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慈善保障体系的关注,导致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慈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这其实是有悖于社会公平的。
2.慈善供给机制不成熟
新生代农民工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确面临着各方的社会排挤,这种社会排挤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城市中存在着多种侵犯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如拖欠工资等;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得不到城市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如医疗保障等;三是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社会融入等发展性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些都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产生了巨大的慈善需求,需要得到社会的慈善救助和慈善支持。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特别是特殊权益性需求和发展性慈善需求的供给,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化过程中的相关权益保障和发展保障,能有效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就业在城市、保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城市”,进而有效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国城乡和谐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需求主要体现在权益性慈善需求和发展性慈善需求上,但是目前已有的慈善需求供给主要针对的是基础性慈善需求。基础性慈善需求的供给方式比较简单,主要是给钱、给物。而权益性以及发展性慈善需求的供给更多的指向社会问题和公共利益,单纯的给钱方式缺乏专业性和可持续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这要求慈善机构要进行相应的转型。当前,慈善机构正在从资源导向型向社会问题导向型转变。所谓资源导向型,也就是指慈善公益机构要按照捐赠人的要求,由专业的工作人员采取专业的项目管理方式将捐款用在指定项目上,慈善机构的主动权有限,相当于资金的搬运工。而社会问题导向型的慈善机构,看重的是更广泛的公共利益,捐款是用于解决某个社会问题,并不由捐款人决定,慈善机构有更多的主动权。然而受制于捐赠人理念的落后、草根公益组织的能力不足以及行业支持体系的薄弱等因素,慈善组织的转型之路非常艰难,这制约了针对权益性以及发展性需求的慈善供给。
3.慈善供给资源有限
近些年来,中国的富人、企业家越来越多地参与慈善捐赠,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来说,慈善资源仍然是一种非常稀缺的资源,目前中国每年的慈善捐款还不到GDP的1%。慈善资源的稀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的公益救助体系还很不健全,公益机构的发展也很不完善、不平衡,真正做公益事业的组织非常少,资源也很有限。二、我国公益慈善机构在管理体制上还不完善,还没有形成开放登记、规范管理、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制度,这制约了慈善资源的整合。三、我国还存在大量的弱势群体,他们目前是慈善供给的主要对象,占据着绝大部分的慈善资源。相对于残疾人、受灾群众、家庭困难人群等弱势群体,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存在生存问题,有限的慈善资源更多地用在更为弱势的群体上。四、我国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不高,抑制了社会公众的慈善热情。受“******事件”、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善款挪用等一系列慈善丑闻事件的影响,民众普遍对慈善机构抱有不信任感,这自然影响了人们的募捐意向。
四、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的对策和建议
1.转变慈善观念,引导慈善机构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慈善供给对象
新生代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相比较其他城市群体而言,他们更容易受到伤害,更需要得到关注和帮助。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传统慈善观念的制约。慈善机构包括整个社会并没有将新生代农民工视为慈善供给的对象,故引导社会转变慈善观念,引导慈善供给主体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慈善供给体系将是我国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的工作重点。具体来说,一方面,各慈善机构需要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凝聚爱心,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慈善供给对象,有序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另一方面,相关组织机构和部门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关注,对于已有的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行为要予以大力提倡,在社会层面进行广泛宣传,引起社会层面对新生代农民工慈善需求的关注。
2.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
集社会大众之善心,谋新生代农民工之福祉。新生代农民工慈善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其慈善供给主体的多样性,故需要动员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到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供给中去,这些社会力量既包括既有的慈善机构,也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其他社会主体。一方面,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动员、鼓励奉献、多捐不限”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参与到慈善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动员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特别是企业家的参与。在多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下,最终在社会层面形成对新生代农民工慈善需求的共同关注与共同供给。
3.积极培育专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组织
积极培育专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组织,即积极鼓励、培育和扶植相关社会力量建立健全一个专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慈善组织机构,加强对这些社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以此畅通和完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的社会渠道。完善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的制度设计(包括准入和准出设计、慈善供给渠道设计、慈善供给方式设计、慈善监督制度设计等等)。建立起一个系统的新生代农民工慈善供给机制,真正发挥“第三只手”在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慈善需求方面的作用,有效维护社会公平,真正实现全社会共享改革开放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