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自己早就不在乎他了,可收到他的短信,我还是那么的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该不该约他出来,更不知道该不该再见他一面。我额头上冒着冷汗,放下手机,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对着镜子化妆,我知道这样的欢天喜地真是很傻,可我有一种预感,自己将会在今天晚上见到他。其实,这也不算是预感,李言有一个习惯,从来不会莫名其妙问我在什么地方,除非他要立刻来找我。而且,有足够的时间,能够找到我后,和我呆在一起。
果然,没几分钟,他的电话就来了,他那边很吵杂,似乎有很多人。他的声音穿过千山万水,人山人海,来到我的身边,他说,“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来找你?“
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做一个有骨气的女人,冷漠无情的对他说:你今天不要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的!
可是,只挣扎了一秒,意想不到的话就从我的嘴里脱口而出,我听见自己说:“好呀。我在XX街等你。不见不散。“我的声音似乎听起来充满了期待,压抑不住的欢喜。
挂了电话,我又觉得自己太傻,太没骨气了,他已经结婚了呀,也许我会再次被玩弄,但是,没办法,我还是爱他,尽管我们在一起要不幸,分手要痛苦,我都不在乎。
我的心告诉自己:李言的出现,是我这几个月来,最快乐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一万次我们重逢的情景,而这一切发生在我的生活中,却和幻想有天壤之别。我曾经幻想过,再次见到他,装作不认识他一样,无动于衷,心高气傲的擦肩而过。女人,不是要足够的理性,才能驾驭自己的人生,让旧情人恋恋不忘么?而那天,事实却完全不同,记得我开始化妆,拿眉笔的手都在颤抖,好几次眼线画不上,擦了重新画,一遍又一遍,我才发现,对着镜子的自己,第一次笑得那么的快乐。我在五分钟内换了10件衣服,并且,都站在镜子前打量过了一遍,最后,选择了一件墨绿色的复古长裙,蹭着高跟鞋,连灯都来不及关,发疯一样的狂奔出门。如果不知道实情的,还以为我要去医院看濒临死亡的好友。
我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虽然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要冷静,要装作无动于衷,要把他当作可见可不见的人,当作一个不是很熟的朋友,或者,内心厌恶,又不得不敷衍的旧时同窗。
可是,我完全做不到。我都为自己感到害羞,因为,那天我在X街见到他的时候,我笑得有多么的灿烂,多么的煽情啊。--。我看见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刘海被吹乱了,他穿过人群,微笑着朝我走来。我也对他微笑,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笑容啊。久别重逢,我笑得却是心酸又无奈,快乐又痛苦。
我站在他的身边,彼此无言。只是低着头,笑,抬起头,笑,低着头,再笑。当然,不是嘿嘿的傻笑,而是一种古怪的,五味俱全的,又云淡风轻,又风起云涌的微笑。
他一边笑一边摇头,扶起我的刘海,说,“你变了。“
我想,其实,我一点也没变。他从人群中走出来那一刻,我就悲哀的意识到:自己一点也没变。我以为时间和经历,能让我忘记对他的心动和期待。可是,那些幼稚的不切实际的天马行空的心动,不但没因为成熟而日渐萎缩,烟消云散,反而变本加厉的生长,最终从一颗小种子,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盘根错节地根植在我的心里。
他开车带我去朋友那里吃饭,当车开在大街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他对景洪比我还熟,他能够不需要导航准确的判断出路线,并且,用最短的时间到达目的地。他有与生俱来的方向感,对走过的街道也是过目不忘。我们来到一家我没听过的餐厅,餐厅的附近,有几家大型酒店。来到包间,发现一大桌子人已经做好等着他了。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大帮朋友。有点奇怪的是:他性格有些浮躁,自大,极端,但他的朋友却都是很靠谱的人,有一说一,从不言过其实,故弄玄虚。
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吃饭,喝酒,划拳,聊天。我坐在他的身边,偶尔会侧目看着他,他和朋友谈天说地,讨论一些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话题,他偶尔会神采飞扬,偶尔会沉默思索,偶尔会义愤填膺,虽然我对他的见解不是都认同,但看着这个我深爱的男人,如今一点点成长蜕变,脱去了曾经的浮夸青涩,变得越加的稳重,自然,我打心底里为他感到骄傲:他如果是完完全全属于我,该多好啊!
深夜,我们流连在一家KTV。像往年一样,一大群人在一起喝酒,唱歌,聊天,玩游戏。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放肆地喝酒了。坐在眉飞色舞,醉眼惺忪的人群里,看着大屏幕上变换不定的彩光,听着朋友们深情而动人的歌声,时间好像回到了过去,这些年的颠沛流离,只是一场华丽而伤感的梦,稍纵即逝。一觉醒来,我和李言还和从前一样恩恩爱爱,并相约要白头到老。
他站起来要唱一首歌。是我一直喜欢的<曲终人散>,张宇的歌。。旋律响起,他背对我,手里举着话筒。他的声音在黑夜里响起,我闭上眼倾听,他的声音,他的气味,他的样子,我都幻想了好久,以至于它们身临其境的时候,让我感觉那么的不真实。它们穿越无数个百转千回的梦境,跋山涉水的来到我的身旁。一曲终了,他重新坐到我的身边,他强硬地将我拉到他身边,肩膀靠在他的头上,这样我又闻到那熟悉的辛辣甘香的烟草味道。泪水溢出,无声无息。
他的肩膀坚硬而柔软,它让我想起年幼时妈妈的怀抱,多年流离失所的疲惫和孤单,在这里得到缓解和安放,他温和地摸摸我的头,他炙热的手心触到我冰冷的脸庞,不由轻微一战,他说:你很冷么?
我说,是啊。
我的体质一直都惧冷,冬天的时候,天天在开着电热毯的床上躺着,夏天的空调房里,也总是浑身冰冷。他曾经在夏夜摸着我蛇一样冰冷柔滑的肌肤,开玩笑说,你就是个冷血动物。
他说,这些日子,你过的好不好?
我说:挺好的。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哽咽了。它的话像一根温暖的银针,扎像喉咙最敏感的地方,让我的身心瞬间因疼痛而清醒,却因清醒而悲伤。我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清晰而刺痛的感觉了。
他说:好就好。我要给你一样东西。
他从墨绿色的皮夹里摸出一张发黄的纸。我疑惑地打开,发现那是我曾经被撕掉的那页周记。读书的时候,我的周记在拿到别班传阅的时候,总是被人莫名其妙地撕掉,我对此还沾沾自喜过:因为我写得太好,所以大家要撕了作为范文借鉴。我不以为然地将折叠的纸张打开,见那被泪水浸湿的蓝色字体已经泅开,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了,那是我写家的一篇散文,上面写着:我一直想有一个完好无缺的家,有妈妈陪在我身边,每当看着别的同学有妈妈陪伴,我都很恨他们,为什么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而我却没有。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终于明白,这个愿望再也无法实现,我开始释然:明白人生即是如此,终其一生,总有一个地方,你永远也到不了。
他带我去酒店的房间。他的车停在停车场,我们一路走上去。走到一个斜坡前,我看着走得一歪一歪的我说,“累了么?我背你吧。“
他把我背到背上,刚走了几步,又埋怨我重。他很夸张的说,“起码你有120斤。“
我反驳他,只有90多斤。
贴在他温暖的背上,能够闻到烟草和薄荷的香味,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柔和幸福:真希望那条路永远也走不完。我们一直以相依为命般的姿势走在路上。
我们说说闹闹,很快就到了酒店门口。那是一家建在半山腰的酒店,门口有被绿色照明灯映得鬼影森森的小树。院子里听着五颜六色的车,四周万年具静,我看了一眼天,天空有很圆很大的月亮。
到了酒店,我还想喝酒,因为很久没陪我了,他虽然不大情愿,还是忍着疲惫,继续陪我喝。我们到楼下超市买了十多罐啤酒和几瓶2两的白酒。回到房间,我们就坐在窗台前喝酒。窗台前有一个弄得跟X本人一样的榻榻米,榻榻米上放着精致而小巧的茶具。茶具旁,有一个园弧形的烟灰缸。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因为很久没见,他又结婚了,聊起以前的事情,不禁有点物是人非的感觉。因为它们都过去了,所以,可以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我喝得醉醺醺的把离开他时候难过的心情告诉了他。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竟然难过,你还做哪些事情?你做了。不承担后果么?“
我也不再对往事避而不谈了,我说,“其实,那时候,我真的没背叛你。我真的和小林什么事情也没有。那都是他心理变态胡诌的。“
为了让他相信,我学他的语气,“不信,你可以去问他呀。“
我知道他不会问,即使去问了,我也身正不怕影子斜。
他想了想,说,“可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喜欢我,也可能是因为看不惯你吧。“
我和小林后来再没联系过,我打的电话,他一个都不肯接。我是通过别的朋友得知他的近况的,据说,他的哥哥一直用各种途径帮助他找肾源,可是,不是关系不够硬轮不到他,就是配对不成功,需要继续等待。他依旧靠透析维持生命,据说,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他的手上全是因为透析而产生的凹凸不平的静脉。他的脸上也不知什么缘故生了一个肿瘤,做摘除手术的时候在口腔里划了一刀,因为免疫力底下导致感染,脸上留下了突兀的伤口。
他想了想,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是不太相信,他说,“那天你给我发短信,说你喝醉了。最后你去哪里了?“
我把那天的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他大惊,很愤怒地说,“小林太不是东西了!你也真是的,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去和XX街那些人打交到吗。你怎么不听我的!我现在真是后悔带你去那里,认识了那群人,如果你真是吃了亏,我也会愧疚终身的!“
他冲着我发了一通火后,又若有所思地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让你认识了他们,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们真的会在一起..。。“
我知道,他说的“在一起‘的意思,是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