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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情深不寿(1)

几天过去了,无论大家怎样节约,食物和淡水都已经消耗殆尽。在此期间,卢筝绞尽脑汁,动了无数念头,可始终无法离开苔藓岛。岛上不缺木料,卢筝和胡自雄已经用倒下的椰树干扎了几个木筏。但是,海上一丝风也没有,要想回到圣子岛,全靠人力划过去,即使不偏离方位,至少也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没吃没喝在海上漂这么长时间,早就枯成人干了。

卢筝开始体会到赤壁大战前周郎的苦恼了,可是,他马上又意识到,自己要变成困守街亭的马谡了。

胡自雄说的那句话绝对没有错,无论何时何地,水才是关键。可是,苔藓岛偏偏就没有一口泉眼。

在水鸟栖息过的那片洼地里,卢筝像个鼹鼠一样挖了好几米深的地洞,发现下面还是银白色的珊瑚砂之后,就彻底放弃了打井的念头。

这时候,蔡东风想起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看过一本书,上面提到了一个获取淡水的方法:把海鱼的肚子刨开后,腹腔中会有一些积存的淡水。反正海里有的是鱼,我们不妨一试。大家照他说的去做,果然,收集到了不少这种另类的“鱼下水”。可是,它的盐度依然太高,而且富含病菌,还有一种让人闻了就想呕吐的腥臭味。

见众人对它避之唯恐不及,卢筝摇头说这个方法恐怕不行。于是,他回想起自己穿越五岭丹霞峰的时候,几百里的山路,又是酷热的三伏天,实在渴得受不了,就吮吸树叶上的露珠,虽不能补充多少水分,但起码可以润唇清颊。苔藓岛处于高温高湿的环境中,也许可以如法炮制。于是到了凌晨时分,气温降到全天最低的时候,大家就像丐帮乞食一样,一人手执一个椰壳,在岩角下、树皮上、草丛中寻找露水。天亮了,把各自收集的成果小心汇集在一起,居然有好几勺之多。不过,这里毕竟有六条性命,其中一个重伤员还是个耗水大户,这点水怎么够用呢?

太阳升起来了,大家只好躲进了窝棚中。除了不时出去捕鱼虾、洗海澡和上高处了望之外,剩下的时间全靠聊天来打发了。反正除了浪费点唾沫星,说话又不消耗多少体力。

这天的话题是各自经历的趣事。卢筝本来就不善于表达,可是伙伴们一定要他先讲,还恭维他身上的奇事谈几个昼夜也不会重样。可是卢筝想了半天,却说探险的生涯虽然紧张刺激,现在回想起来,反倒是单纯平静的日子更值得留恋。比如,自己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就发生在父母关系尚好的那一段时间——当然也就是卢青城成名之前。春节期间,一家三口乐呵呵地去青羊宫逛庙会,吃了肉酥龙抄手,买了花灯风车,还上香求了签。

“那时我才三岁,依稀记得爸爸的签上画着一只云中鹤,妈妈的签上画着一朵月下荷。我抽了签后,死死攥在了手心,怎么也不让人看。大人们哄来哄去,倒把我急哭了,干脆把签捏断了丢在地上。守坛的道士低头去捡,我‘呲’的一泡尿就撒人家头上了!爸妈赶紧道歉,道士倒通达得很,说童子尿旺运,福分浅的人还没资格享受呢!”

“那你究竟抽到了什么签呢?”容妤很好奇地问道。

“是一头跳跃的梅花鹿。下面还批注了四句话:福禄身自有,何须四海求?行遍天涯路,邂逅胭脂虎。”

“你一生走狗屎运,手头从不缺银子,确实是个上签。不过,你桃花罩顶,风流孽债多,以后会娶个厉害老婆,要当一辈子妻管严了。”蔡东风笑着解析道。

容妤也听明白了,撇嘴说这全是迷信,你们居然当真了,白上了这么多年的学。

“还是我讲一个刺激的吧。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七岁就杀过一只大公鸡,割了好几刀也没有杀死,它叫得惊天动地,我一生气,干脆一刀把鸡头剁了下来!没想到的是,这只鸡的生命力太顽强了,头都没了,还像个醉汉一样满地乱走,我又拿擀面杖拍了一下,它才倒了下来。这个场景,当时觉得很可怕,过后就忘记了,现在不知怎么又想起来了。”

容妤一边说一边忍不住地笑,突然看到了伙伴们脸上的表情,就戛然而止了。片刻,胡自雄干咳了两声,说这样杀鸡真干脆,血也放得干净,吃起来味道一定不错。卢筝却不以为然,说小时候谁家都不宽裕,自家的庭院也养了一群鸡,虽然它们注定是产蛋器和腹中食,但毕竟亲手喂养过的,最后总要赏个全尸的。

“你的意思是我心太狠了?——你知道吗?那可不是我家的大公鸡!”容妤说了一句,眼泪竟然在眼眶中打转了。她掉过头去,似乎包含了极大的委屈。

众人面面相觑,不是你家的公鸡,难道是偷来的?扫兴之下,这次故事会就草草结束了。

苔藓岛在航线之外,这一片海域也被当地人视为禁区,连渔民也不敢冒险进入。既然待援无望,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学习鲁滨逊,想办法在岛上自给自足过日子。但是,这个岛太贫瘠了,何况还遭到了海啸的洗劫。很快,大家就陷入了绝境。

缺水少菜的结果,就是体能急剧下降,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乏力头晕腿软的症状。到了登陆后的第九天,容妤和蔡东风已经出现了意识上的幻觉,错把大海当成了大湖,非要跳进去喝个痛快。胡自雄和卢筝的心智和体魄要强健得多,暂时还能支撑,但总有灯枯油尽的那一天。

与人相反,“黑旋风”倒不怎么见瘦,依旧活泼迅捷,卢筝说那是因为狗吃生食,鱼肉里的水分和维生素能够充分吸收,就像北极地区的爱斯基摩人没蔬菜可吃,照样不患败血症。可是,对于这个榜样,探险队的成员宁死也不想效仿。

每天早晚,卢筝都要登上小岛的最高处,向茫茫大海了望,希望能够看到一艘过往的船只,哪怕是条独木舟也好,但无不失望而归。

又一个漫长的几乎盼不到头的白昼过去了,骄阳沉入了海的那一头,西天上飘散着细碎的鱼鳞状的金色云片。这意味着,明天又将是一个好天。卢筝迈着拖沓的脚步,从山冈上缓缓走了下来。

太阳一落下,白天灼人的燥热就变成了夜晚沉闷的潮热。卢筝转过了山脚,见到了正在为大家准备晚饭的胡自雄。

“在沙漠里,哪怕到处都是黄沙,也能想出办法来;没想到,海岛四周全是水,我们竟然要被活活渴死!”胡自雄唉声叹气道,随手将一根削尖的木棒丢了出去。他今天又捉了不少鱼,可是,没有一个人提得起胃口。

“不要这样,如果我们也泄气了,他们几个还不精神崩溃了才怪!”

卢筝的安慰没有什么效果,因为他马上就看到了蔡东风。现在,他正匍匐在一片大石上,吃力地用小刀一字一句刻着什么。看到这个场景,卢筝心头一酸。如果能够生还,以蔡东风的功底,加上必要的练历,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历史学家,甚至会重编一部中国古代海洋史。但是,上天会给他这个机会吗?

“省点力气吧,刻几个英文字母就好了。——反正,以后也不会再有中国人来的。”网上有人为简体字与繁体字的优劣存废争个不休,恨不能操戈相攻。现在置身绝地,卢筝才明白这场争论太有价值了,因为多一笔少一划的确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呀!

“离开凤凰岛的时候,我对卡瑞娜说了,如果自己回不去了,会把遗言刻在一块大石头上。如果她想找我的话,会在石头下面发现我的墓穴。”

除了游记,卢筝对一切体裁的文学作品都不感兴趣,当然也包括墓志铭。他摇了摇头,丢下了蔡东风,弓身钻入了窝棚中。虽然脚步放得很轻,容妤还是听到了。她张开了眼睛,但一双秋水般明亮的眸子已经蒙上了迷雾。显然,这些天的惊险刺激,已经远远超出了身心可以承受的范围。

卢筝看着她清瘦的面孔,才知道“无可奈何”才是痛苦中的极品。他伸手摸了一下她的额头,热得有点烫手。

“不要紧的,再坚持一下,我发现今天天上已经起云了,也许到明后天就会下雨的。”卢筝想给她一个希望,但语气却苍白得连自己也骗不过去。

果然,容妤轻轻摇了摇头。卢筝见她的嘴唇微动,就俯下身去侧耳倾听。容妤喃喃说道:

“我错了,当初真不该逼你来。现在后悔了,可一切都太晚了。你赶紧上了木筏先走吧,能多活一个是一个。我们不会怪你的。”

“又说傻话了!放心吧,我们谁也没事的。”卢筝赶紧宽慰她,还替她抹去了眼角的泪水。

“我不该总说顾姐姐的坏话。其实,她对你也很好的。也许,这就是你喜欢的生活,她就是适合你的人。我现在才知道,上天入地一点也不浪漫!吃零食,逛夜市,和自己心爱的人一起烧菜洗衣看电视,这样的日子多好啊!”

“好了好了,我和商场上下都混得忒熟,等回去了,就给你在电器区特设一个席梦思软床,你每天像只猫一样舒舒服服卧在上面,几十台电视就摆在面前,管保看个够;商场的顶层是个正宗的日本料理店,我请你吃寿司,咱俩比赛,看谁先吞下一百份,吓坏那帮心狭肚小罗圈腿的家伙;如果你高兴的话,我还可以兼职夜班保安,让你一晚上都可以在时装区试穿新衣!”卢筝努力逗她开心。

“那太好了,可惜,我没有那个福分了。也许……也许在圣子岛的时候,我真的应该嫁给你,现在即使死了,也算没白来一趟人世了……”

容妤说到最后,目光黯若沉星,声音几不可闻。但卢筝却已经痴了,他绝对想不到,这个女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卢筝不敢再看她的脸,转头望向外面昏黑的海天,只见一个窈窕的影子在眼前漂浮跳跃,忽虚忽实,忽远忽近,却怎么也看不清容颜。

卢筝一惊,几乎打了个寒战。一个月来,这竟然是自己第一次想起“她”!

失恋的人总有一种错觉,以为世界突然变成了单色,时间也停在了某一个点上,无论如何摆脱不了,只能像一只被钉住了尾巴的壁虎,痛苦而徒劳地盘来绕去。而实际上,除了极个别想不开的傻蛋之外,绝大多数人迟早会选择断尾求生,等到伤疤一好,就浑若无事了。

可是,卢筝自命为情种,碰到失恋这样的好题目,当然要大做文章,甚至抱有自虐自残自杀的疯狂想法。有时候,他还幻想自己变成了一个断腿折手满身烂疮的乞丐,正躺在闹市中乞食。突然宝车开来,丽人启窗,玉指轻弹,丢了一枚硬币在自己面前,抬头一看,竟然是“她”!两人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惊诧、羞惭和哀怜。看,这就是你抛弃我的后果!每次想到这里,卢筝都兴奋得全身过电。可是,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将“她”忘在了脑后。这个事实,让人颇感惆怅,似乎辜负了什么似的。

容妤不知道一瞬间卢筝的头脑中竟然闪回这么多的念头,她觉得自己支持不住了,就伏在他的膝上沉沉睡去,短发一绺绺地垂下来,像岸边的细柳轻抚水面。卢筝抱起了她,感觉怀中这一团温软的躯体就像一星微弱的烛光,在风中闪烁不定,不知何时会悄然熄灭。而他枉为七尺男儿,却只能等着香消玉殒的那一刻。

这时,躺在窝棚另一端的卫宗渊突然清醒了过来。在过去的几天里,他大部分时候都在昏睡,也许,这是最让人省心而对自己也最有利的一种状态。现在,他张开了眼睛,身子靠着门柱,头却歪向了另一边,似乎在侧耳倾听什么。过了片刻,他竟然伸手捉住了一只飞过眼前的瓢虫,对它剔须掀羽研究半天后,脸上突然出现了一种似喜似怒的神情。

卢筝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不知道他又要玩什么新花样,心里憋了好久的话,干脆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我知道你一直想害死我,可惜手艺不精,活儿没干利索。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现在我们大家都要完蛋了,也算你没有白费心。现在时间不多了,你应该把一切都挑明了,免得让我做个糊涂鬼。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恨你,心里只有一点遗憾:如果那天在海上,胡子恰巧没看到那一幕,我不会想到你突然关闭了救生艇的马达;在教堂之夜,如果老蔡丝毫没有觉察,我也不明白钢钎为什么会掉下来;在翡翠岛,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了你被冲上了海滩,我宁愿相信你被风暴打下了海。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我的心情一定比现在好得多,至少在黄泉路上,我们还是一个完整的团队,谁也没有落下。”卫宗渊咬紧牙关,发出咯咯的响声。他的喉结颤抖着,似乎同样有很多话要说,可是最后吐出口的却是与眼前景致大相径庭的两句话。“凤凰于飞筝箫和谐,卿我相守芦雪一色。”不过,原本婉约平和的句子,从他口中说出来,竟然有了扑面的杀气和刻骨的怨恨。

卢筝的身体突然僵硬了,他的眼睛在刹那间变成了两个空洞。此时,连昏沉不醒的容妤也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她挣扎着爬了起来,卢筝竟然忘了伸手去扶她。

窝棚中一阵沉寂,犹如风暴来临前的宁静。卢筝猛然跳了起来,像饿虎一样扑了过去,一把扼住了卫宗渊的喉咙。“于卿凤呢?你快说,她在哪里?”卫宗渊想掰开卢筝的手指,可是全然无用,见他双眼翻白,容妤忍不住尖叫了起来。胡自雄冲进了窝棚,死命将卢筝拉开,才救了卫宗渊一命。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反而让容妤的精神为之稍振,她拽住了卢筝的衣袖,怕他再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卢筝浑身颤抖不停,情绪激动异常,虽然被巨灵神一样的胡自雄隔开了,可是,他的目光依然死死瞪视着卫宗渊。

卫宗渊原以为自己一开口,卢筝一定会像晴天的雪人软成一摊泥,或者像个揭开了画皮的魔鬼一样无所遁形,可万没想到对方竟然比自己还要气愤填膺,很是出乎意料。他干咳了一阵,又喘息了好久,才缓了过来。

“我第一次见到晓凤的时候,她的手腕上就戴着一对墨绿色的玉镯,我压根儿没想到,那上面嵌的对联竟然包含了你们两人的名字。说实话,对仗可不怎么工整。——看来,你没有继承乃父的天分。”卫宗渊的语气中饱含讥诮,但依然无法掩饰内心浓浓的妒意。

此言一出,容妤和胡自雄都忍不住发一声惊叹,长久以来笼罩在心头的疑云突然散开了一角,真相终于如蓝天乍然闪现:原来,将卫宗渊与卢筝这两个天南海北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牵扯到一起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名字听上去很美,姿容风度也可想而知的女人。

“你怎么认识她的?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卢筝像喷射机一样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两年零九个月之前,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她第一次来到了我的游艇上。当时它还不叫‘晓凤’号,除了一个舷号,什么名字也没有。不过,自从她涉足之后,它就有了真正的主人,就像我一样。”

“她是什么样的人,我太清楚了,怎么会上你的游艇?”卢筝轻蔑地说了一句。

“你猜得没错,确实不是她自己要来的,是我把她从河道中救上来的。那是一片荒僻的死水,连垂钓的人也没几个,也是我喜欢停留的地方之一。”

“怎么回事?她失足落水了吗?”卢筝惊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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